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1.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3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2012年3月9日起至12月31日止。
§2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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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 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场内简称:金鹰回报,基金代码:162105 。其中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回报 A 份额,基金简称:回报 A,基金代码:162106;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回报 B 份额,基金简称:回报 B;场内简称:回报 B;基金代码:150078 。
2.2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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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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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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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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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2、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4、本基金基金合同成立于2012年3月9日,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无去年末、前年末对比数据,以下报表同此。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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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为中国债券综合指数(财富)增长率,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为中国债券综合指数(财富)增长率×95%+沪深300指数增长率×5%。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2年3月9日至201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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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正式成立于2012年3月9日;
2、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证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含商业银行依法发行的次级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含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短期融资券、回购、货币等固定收益类品种,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对固定收益类品种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80%;对股票、权证等其它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其中,权证投资的比例范围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3%。
3、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为中国债券综合指数(财富)增长率,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为中国债券综合指数(财富)增长率×95%+沪深300指数增长率×5%。
3.2.3 合同生效日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同生效日以来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柱形对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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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自2012年3月成立至报告期末未进行利润分配。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2]97号文批准,于2002年12月25日成立,是自律制度下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首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注册资本2.5亿元人民币,股东包括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和东亚联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49%、20%、20%和11%的股份。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资产估值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全面评估公司的经营过程中的各项风险,并提出防范措施。资产估值委员会负责依照基金合同和基金估值制度的规定,确定基金资产估值的原则、方法、程序及其他相关的估值事宜。
公司目前下设十二个部门,分别是:基金管理部、研究发展部、集中交易部、金融工程部、产品研发部、固定收益投资部、市场拓展部、机构客户部、专户投资部、运作保障部、监察稽核部、综合管理部。基金管理部负责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的投资决策进行基金投资;研究发展部负责宏观经济、行业、上市公司研究和投资策略研究;集中交易部负责完成基金经理投资指令;金融工程部负责金融工程研究、数量分析工作;产品研发部负责基金新产品、新业务的研究和设计工作;固定收益投资部负责固定收益证券以及债券、货币市场的研究和投资管理工作;市场拓展部负责市场营销策划、基金销售与渠道管理、客户服务等业务;机构客户部负责机构客户的开发、维护与管理;运作保障部负责公司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与维护,跟踪研究新技术,进行相应的技术系统规划与开发、基金会计核算、估值、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和清算等业务;专户投资部负责特定客户资产的投资和管理;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公司和基金运作以及公司员工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企业文化建设、文字档案、公司财务、后勤服务、人力资源管理、薪酬制度、人员培训、人事档案等综合事务管理。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共管理金鹰成份股优选证券投资基金、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金鹰红利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行业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稳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主题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策略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核心资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金鹰元泰精选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十四只开放式基金。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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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指公司公告聘任或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各项实施准则、《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出现重大违法违规或违反基金合同的行为,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为了保证本基金管理人的各类投资者和委托人享受到平等的资产管理服务,保证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得到公平对待,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以及公司内控大纲的要求,制定了《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并严格执行。
同时,本基金管理人自主开发了公平交易数量分析系统,该系统能够实现对公司旗下任意两个资产管理账户在一定期间内买卖相同证券的差价率与差价金额进行统计分析,设置了包括:正向交易占比、差价率t检验值等监控指标,并设置预警阀值,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旗下各资产管理账户的公平交易执行情况进行预警、分析和提示。
4.3.2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要求,根据本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通过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交易流程,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
本基金管理人事前规定了严格的股票备选库管理制度、投资权限管理制度、债券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事中重视交易执行环节的公平交易措施,以"时间优先、价格优先"作为执行指令的基本原则,必要时启用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事后加强对不同投资组合的交易价差、收益率的分析,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本报告期内,本投资组合与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主动型投资组合未发生过同日反向交易的情况;与本公司管理的被动型投资组合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未发生过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2年债券市场表现出色, 第一,第二季度中国债券市场在悲观的GDP增长前景和央行连续降息,下调准备金率下收益率急速下跌,特别是城投债等低等级信用债表现亮丽。 然而第三季度政策并没有如大家预期的进一步放松,债券市场调整了一个季度,第四季度迎来温和的复苏。持久回报基金继续保持持有策略。由于资金成本保持在低位而且比较稳定, 通过融资回购投资债券进行息差套利目前是可行的操作思路。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0587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7.5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2.96%。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对于2013年中国债券市场,我们保持谨慎的乐观。 2013年的经济在基建投资和房地产投资带动下大概率继续保持弱势复苏, 上半年通胀水平预计保持低位, 预期央行会继续保持资金利率的稳定性, 这些因素有利于整个债市。 2013年债券市场的风险点主要表现在投资者风险偏好的上升, 债券收益率有向上的压力。 随着国家清理信托等影子银行, 债券供需平衡有可能发生不利的变化。 但是全年来说这些风险可控。
在没有趋势性行情的情况下, 我们继续保持持有的策略。 由于每年有2次优先级份额打开申购赎回的时间窗口, 我们密切注意整个组合的流动性和变现的能力。
4.6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监察稽核工作根据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独立开展本基金运作的合规性监察,认真履行职责,通过材料审阅、监督监控、覆盖检查、重点抽查等多种方法开展工作,督促各项业务的合规运作,发现违规隐患及时与有关业务人员沟通并向管理层报告,定期向公司董事会和监管部门出具监察稽核报告。
本报告期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内容包括投资、交易、研究、市场营销、信息披露等各项业务的每个环节以及信息技术、运营保障、行政管理等后台支持工作,重点对基金投资、研究、营销宣传的合规性进行检查。监察结果显示,本报告期内公司对本基金的管理始终都能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要求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进行。本基金的投资决策、投资交易程序、投资权限等各方面均符合规定的要求;交易行为合法合规,未出现异常交易、操纵市场的现象;未发现内幕交易的情况;基金持有的证券符合规定的比例要求;基金专用交易席位年度交易量比例符合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销售工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不断提高内部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努力防范和控制各种风险,充分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计字[2007]15号)与《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号等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本基金管理人同本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本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务的核对同时进行。
为确保公司估值程序的正常进行,本公司还成立了资产估值委员会。资产估值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研究发展部总监、运作保障部总监、基金管理部总监、固定收益部总监、专户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投资经理、基金会计和相关人员组成。在特殊情况下,公司估值召集估值委员会会议,讨论和决策特殊估值事项,估值委员会问题决策,需到会的三分之二估值委员会成员表决通过 。
本公司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没有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签约与估值相关的定价服务。
4.8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5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诚信、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义务,不存在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收益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复核和审查,未发现其存在任何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真复核了本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认为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审计报告
本基金2012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签字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审计报告详细内容,可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7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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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截至2012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0587元,基金份额总额496,326,623.03份,其中回报A基金份额净值1.0129元,份额349,785,806.40份;回报B基金份额净值1.1681元,份额146,540,816.63份。
7.2利润表
会计主体: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2年3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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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2年3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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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殷克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殷克胜,会计机构负责人:傅军
7.4报表附注
7.4.1基金基本情况
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11号文核准《关于核准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批准募集,于2012年3月9日正式成立。本基金为契约型,存续期限不定,设立募集规模为 488,462,429.13份基金份额。本基金募集期间自2012年2月20日起至2012年3月6日止,募集资金于2012年3月8日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本基金托管专户。验资机构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2006 年2 月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7年5 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2010 年2 月8 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 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而编制。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2年3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2年3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7.4.4.2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单位的金融资产(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分类
金融资产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
本基金将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系权证投资)于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将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划分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和各类应收款项等。
(2)金融负债分类
金融负债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两类。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7.4.4.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基金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等,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金融工具,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基金的其他金融资产和其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每日,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基金的其他金融资产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同时结转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基金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
因股权分置改革而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股票复牌日,冲减股票投资成本。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出售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2)债券投资
买入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未上市债券和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总额扣除交易费用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计算应收利息,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
卖出未上市债券和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
卖出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3)权证投资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后入账。
配股权证及由股权分置改革而被动获得的权证,在确认日记录所获分配的权证数量,该类权证初始成本为零。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出售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4)分离交易可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获得日,按可分离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债全部公允价值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确认为权证投资成本,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扣减可分离权证确定的成本确认债券成本。
上市后,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相关原则进行计算。
(5)回购协议
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7.4.4.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目前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和方法如下:
1、股票估值原则和方法
(1)上市流通股票的估值
上市流通股票按估值日其所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未上市股票的估值
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新股等发行未上市的股票,按估值日在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首次发行未上市的股票,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3)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
已停牌股票且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则相应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确定其公允价值。指数收益法是指对于需要进行估值的股票,在估值日以公开发布的相应交易市场和相应行业指数的日收益率作为该股票的收益率,然后根据此收益率计算该股票当日的公允价值。
(4)有明确锁定期股票的估值
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收盘价估值;非公开发行且处于明确锁定期的股票,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的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2、固定收益证券的估值原则和方法
(1)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净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净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自债券计息起始日或上一起息日至估值当日的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减去所含的最近交易日债券应收利息后的净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3)未上市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4)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5)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6)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
3、权证估值原则和方法
(1)配股权证的估值:
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类同权证处理方式的,采用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认沽/认购权证的估值:
从持有确认日起到卖出日或行权日止,上市交易的认沽/认购权证按估值日的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未上市交易的认沽/认购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停止交易、但未行权的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4、其他资产的估值原则和方法
其他资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行业约定进行估值。
5、在任何情况下,基金管理人采用上述1-4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均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估值方法。但是,如果基金管理人有充足的理由认为按上述方法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在综合考虑市场成交价、市场报价、流动性、收益率曲线等多种因素的基础上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6、国家有最新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估值。
7.4.4.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4.4.7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平准金与已实现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股票投资收益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入账;
6、债券投资收益于卖出债券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债券成交金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7、衍生工具投资收益于卖出权证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权证成交总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8、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系本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10、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
7.4.4.10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7%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2、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3、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3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4、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五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7.4.4.11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的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不进行收益分配;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本基金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的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20%;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场外转入或申购的基金份额,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的不同交易账户可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场内转入、申购和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不能选择其他的分红方式,具体收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4)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受当次分红,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受当次分红;
(5)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6)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外币交易
本基金无外币交易。
7.4.4.13分部报告
本基金无分部报告。
7.4.4.14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无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无会计政策变更。
7.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无会计估计变更。
7.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无差错更正。
7.4.6税项
1、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7]84号文《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率的通知》的规定,自2007年5月30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1%。调整为3%。;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率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4月24 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 日起,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调整为单边征税,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2、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债券发行企业及金融机构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7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自2005年6月13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财税[2005]102号文规定,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7.4.7关联方关系
■
7.4.8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股票交易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进行股票交易。
7.4.8.1.2权证交易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进行权证交易。
7.4.8.1.3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4.8.1.4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4.8.1.5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报告期内无应付关联方佣金。
7.4.8.2关联方报酬
7.4.8.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
7.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
7.4.8.2.3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5%的年费率计提。基金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划出,由基金管理人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
7.4.8.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于2012年3月9日成立。本基金管理人于本基金认购期通过代销机构认购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回报B份额共3500万元,折合份额35,002,475.00份。
7.4.8.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报告期末结算备付金余额为28,734,943.95元,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为285,058.11元。
7.4.8.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均无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7.4.9期末(2012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受限证券。
7.4.9.2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持有股票。
7.4.9.3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2年12月31日,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余额款590,999,963.00元,于2013年1月1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4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基金会计报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8投资组合报告
8.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2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买入股票。
8.4.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卖出股票。
8.4.3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
8.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9.2 本基金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8.9.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9.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9.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9.2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回报A
■
回报B
■
9.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注:1、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2、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10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基金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基金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报告期内没有改变基金投资策略。
11.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为本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报告期内应支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为45000元。
11.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基金报告期内无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单位作为本基金的专用交易单位。本基金专用交易单位的选择标准如下:
(1)经营行为稳健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2)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3)具有较强的全方位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包括但不限于:有较好的研究能力和行业分析能力,能及时、全面地向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及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报告及丰富全面的信息服务;能根据公司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的能力;能积极为公司投资业务的开展,投资信息的交流以及其他方面业务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支持。
本基金专用交易单位的选择程序如下:
(1)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单位的证券经营机构。
(2)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位租用协议。
11.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公司成立深圳分公司
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核准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立深圳分公司的批复》(深证局发〔2012〕117号)批复同意,我公司向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申请登记设立深圳分公司,分公司负责人为郭容辰,营业场所位于深圳市福田中心区中国凤凰大厦2栋17G,经营范围是基金销售及公司授权的其他业务。目前相关工商登记注册手续已办理完毕。公司已于2012年7月11日对此事项进行了公开披露。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基金名称 | 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 | |
交易代码 | 162105 |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2年3月9日 | |
基金管理人 |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496,326,623.03份 | |
基金合同存续期 | 不定期 | |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上市日期 | 2012-03-28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回报A | 回报B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162106 | 150078 |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 349,785,806.40份 | 146,540,816.63份 |
投资目标 |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借鉴投资时钟的分析框架,结合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政策形势、未来利率的变化趋势、股票市场估值状况与未来可能的运行区间,确定债券类、权益类、货币类资产配置比例的目标区间。 | |
业绩比较基准 |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中国债券综合指数(财富)增长率 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中国债券综合指数(财富)增长率×95%+沪深300指数增长率×5%。 | |
风险收益特征 |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本基金的份额由回报A、回报B构成,回报A的预期收益稳定、风险较低,回报B由于具有一定的杠杆倍数,其预期收益与风险较高;《基金合同》生效3年期届满后,本基金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为积极配置的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当中风险较低的品种,其长期平均风险与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但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 |
下属两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回报A的预期收益稳定、风险较低。 |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回报B由于具有一定的杠杆倍数,其预期收益与风险较高。 |
项目 | 基金管理人 | 基金托管人 | |
名称 |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负责人 | 姓名 | 苏文锋 | 宗庆丰 |
联系电话 | 020-83282627 | 010-68858109 | |
电子邮箱 | csmail@gefund.com.cn | zongqingfeng@psbcoa.com.cn | |
客户服务电话 | 4006135888,020-83936180 | 95580 | |
传真 | 020-83282856 | 010-68858120 | |
注册地址 | 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段商业银行大厦7楼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22-23楼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A座 | |
邮政编码 | 510620 | 100808 | |
法定代表人 | 刘东 | 李国华 |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 http://www.gefund.com.cn |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22-23楼 |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 2012年3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 | 31,352,858.97 |
本期利润 | 37,004,406.67 |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 0.0753 |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 7.27%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 5.87% |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 2012年末 |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 31,352,858.93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 0.0632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 525,466,832.61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 1.0587 |
3.1.3 累计期末指标 | 2012年末 |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 5.87% |
阶段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过去三个月 | 2.54% | 0.11% | 0.74% | 0.03% | 1.80% | 0.08% |
过去六个月 | 2.54% | 0.14% | 0.58% | 0.04% | 1.96% | 0.10%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 7.53% | 0.13% | 2.96% | 0.06% | 4.57% | 0.07% |
姓名 | 职务 |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 证券从业年限 | 说明 | |
任职日期 | 离任日期 | ||||
邱新红 | 基金经理 | 2012-03-09 | - | 9年 | 邱新红先生,美国卡内基梅隆大学计算金融专业硕士,证券从业年限9年。曾任职于美国太平洋投资管理公司(PIMCO),担任投资组合经理助理。2008年3月到2010年6月担任Bayview资产管理公司的投资经理,负责债券投资组合管理。2010年8月加入金鹰基金管理有公司,任职债券研究员,现任本基金基金经理以及金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元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资 产 | 附注号 | 本期末 2012年12月31日 |
资 产: | ||
银行存款 | 548,540.60 | |
结算备付金 | 28,734,943.95 | |
存出保证金 | 25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51,448,537.20 | |
其中:股票投资 | - | |
基金投资 | - | |
债券投资 | 951,448,537.20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110,000,365.00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1,608,619.58 | |
应收利息 | 24,961,153.90 | |
应收股利 | - | |
应收申购款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其他资产 | - | |
资产总计 | 1,117,552,160.2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附注号 | 本期末 2012年12月31日 |
负 债: | ||
短期借款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590,999,963.00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10,532.73 | |
应付赎回款 | -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309,695.21 | |
应付托管费 | 88,484.36 | |
应付销售服务费 | 154,847.64 | |
应付交易费用 | 1,780.00 | |
应交税费 | 24.68 | |
应付利息 | - | |
应付利润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其他负债 | 520,000.00 | |
负债合计 | 592,085,327.62 | |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 488,462,426.01 | |
未分配利润 | 37,004,406.60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25,466,832.6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117,552,160.23 |
项 目 | 附注号 | 本期 2012年3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一、收入 | 50,189,939.76 | |
1.利息收入 | 31,147,973.98 |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 492,559.24 | |
债券利息收入 | 28,455,770.23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2,199,644.51 | |
其他利息收入 | -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 13,390,418.08 |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0.00 | |
基金投资收益 | - | |
债券投资收益 | 13,390,418.08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 |
衍生工具收益 | - | |
股利收益 | -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651,547.70 |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 | |
减:二、费用 | 13,185,533.09 | |
1.管理人报酬 | 2,889,930.93 | |
2.托管费 | 825,694.56 | |
3.销售服务费 | 1,444,965.50 | |
4.交易费用 | 16,743.33 | |
5.利息支出 | 7,648,298.77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7,648,298.77 | |
6.其他费用 | 359,900.00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7,004,406.67 | |
减:所得税费用 |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7,004,406.67 |
项目 | 本期 2012年3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488,462,429.13 | - | 488,462,429.13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 | 37,004,406.67 | 37,004,406.67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3.12 | -0.07 | -3.19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178,686,422.14 | 4,109,787.71 | 182,796,209.85 |
2.基金赎回款 | -178,686,425.26 | -4,109,787.78 | -182,796,213.04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488,462,426.01 | 37,004,406.60 | 525,466,832.61 |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基金的关系 |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东亚联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发起人、管理人、销售机构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12年3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 |
广州证券 | 872,758,147.37 | 100.00%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12年3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 |
广州证券 | 51,332,500,000.00 | 100.00% |
项目 | 本期 2012年3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 2,889,930.93 |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 896,042.17 |
项目 | 本期 2012年3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 825,694.56 |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12年3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 |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52,332.45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944,659.22 |
广州证券 | 117,413.69 |
合计 | 1,114,405.36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12年3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
期末余额 | 当期利息收入 |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48,540.60 | 207,501.13 |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 | - |
其中:股票 | - | -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951,448,537.20 | 85.14 |
其中:债券 | 951,448,537.20 | 85.14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3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110,000,365.00 | 9.84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5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29,283,484.55 | 2.62 |
6 | 其他各项资产 | 26,819,773.48 | 2.40 |
7 | 合计 | 1,117,552,160.23 | 100.00 |
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 | 0.00 |
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 | 0.00 |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 | - |
2 | 央行票据 | - | - |
3 | 金融债券 | - |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 - | |
4 | 企业债券 | 918,378,629.20 | 174.77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 - |
6 | 中期票据 | 29,715,000.00 | 5.66 |
7 | 可转债 | 3,354,908.00 | 0.64 |
8 | 其他 | - | - |
9 | 合计 | 951,448,537.20 | 181.07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98093 | 09锡经发债 | 500,000 | 50,395,000.00 | 9.59 |
2 | 122984 | 09六城投 | 437,590 | 45,596,878.00 | 8.68 |
3 | 122616 | 12黔铁债 | 399,980 | 42,797,860.00 | 8.14 |
4 | 122903 | 10盐东方 | 402,220 | 39,417,560.00 | 7.50 |
5 | 122921 | 10郴州债 | 361,000 | 37,544,000.00 | 7.14 |
序号 | 名称 | 金额 |
1 | 存出保证金 | 250,000.00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1,608,619.58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24,961,153.90 |
5 | 应收申购款 | -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26,819,773.48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110017 | 中海转债 | 3,354,908.00 | 0.64 |
份额 级别 | 持有人户数(户) |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 持有人结构 | |||
机构投资者 | 个人投资者 |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 比例 | |||
回报A | 9,795 | 35,710.65 | 19,429,366.70 | 5.55% | 330,356,439.70 | 94.45% |
回报B | 235 | 623,577.94 | 133,005,287.00 | 90.76% | 13,535,529.63 | 9.24% |
合计 | 10,030 | 49,484.21 | 152,434,653.70 | 30.71% | 343,891,969.33 | 69.29% |
序号 | 持有人名称 | 持有份额(份) |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
1 | 兴业证券-工行-兴业证券金麒麟核心优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9,183,824.60 | 5.48% |
2 | 沈宗良 | 4,603,914.32 | 1.32% |
3 | 王亚琴 | 1,872,258.49 | 0.54% |
4 | 蔡宝玉 | 1,518,428.67 | 0.43% |
5 | 莫钊志 | 1,413,208.41 | 0.40% |
6 | 沈永华 | 1,330,078.51 | 0.38% |
7 | 罗创勤 | 1,176,607.91 | 0.34% |
8 | 汤琴 | 1,163,818.69 | 0.33% |
9 | 王军 | 1,125,401.28 | 0.32% |
10 | 童育林 | 1,125,401.28 | 0.32% |
序号 | 持有人名称 | 持有份额(份) |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
1 |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5,002,475.00 | 23.89% |
2 |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新价值1期 | 15,561,826.00 | 10.62% |
3 |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新股约定申购资金信托(10) | 12,003,518.00 | 8.19% |
4 |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新价值4号集合信托 | 11,038,000.00 | 7.53% |
5 |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新价值19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8,378,558.00 | 5.72% |
6 |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新价值3期 | 6,551,500.00 | 4.47% |
7 |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新价值2期 | 6,517,800.00 | 4.45% |
8 |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新价值8号 | 6,011,228.00 | 4.10% |
9 |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新价值成长一期 | 5,114,800.00 | 3.49% |
10 |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新价值证券投资 | 4,834,001.00 | 3.30% |
项目 | 份额级别 | 持有份额总数(份)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基金管理公司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 回报A | 0.00 | 0% |
回报B | 0.00 | 0% | |
合计 | 0.00 | 0% |
项目 | 回报A | 回报B |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3月9日)基金份额总额 | 341,921,612.50 | 146,540,816.63 |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 341,921,612.50 | 146,540,816.63 |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 182,796,209.85 | - |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 -182,796,213.04 | -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7,864,197.09 |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349,785,806.40 | 146,540,816.63 |
券商名称 | 交易单元数量 | 股票交易 |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 备注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 佣金 |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 |||
广州证券 | 2 | - | - | - | - | - |
券商名称 | 债券交易 | 回购交易 | 权证交易 | 股指期货交易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成交总额的比例 | |
广州证券 | 872,758,147.37 | 100.00% | 51,332,500,000.00 | 100.00% | - | - | - | - |
基金管理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201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