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示性公告
提示性公告
2013-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095 公司简称:哈高科 编号:临2013-008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鸿旭律师事务所于近期就本公司与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现有股东及2012年12月7日与本公司签署普尼股权转让合同的四家股权受让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进行了专项核查,并于2013年3月26日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认为: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股权受让方、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其他股东与上市公司哈高科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特此公告。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