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上接A33版)
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 公告编号:临2013-009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已经公司四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涉及场地租赁、调度服务、货物倒运、物业服务等,能够使公司和关联方充分地利用现有资源,实现优势互补,这些交易均在遵循市场定价原则情况下进行的,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关联方利益,且对本公司主业的独立性无影响,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3年3月28日,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四届七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补充事项的议案》和《关于预计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孙文仲、董文才、王首相、张志辉、孟玉梅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审查意见和独立意见。
(二)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元
■
(三)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唐山海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孙文仲
注册资本:857,000,000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产权经营和资本运营;港口、铁路设施及临港相关产业开发建设、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服务;经营方式采用自营、资产出租、控股参股、兼并、收购、转让、合资合作、服务;一般经营项目;建筑材料(原木、木材、石灰除外)批发零售;土地租赁经营。
2、国投中煤同煤京唐港口有限公司
住所:唐山海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汪文发
注册资本:200,000,000.00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服务(经营至2013年6月12日)。
3、唐山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住所:唐山海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董文才
注册资本:243,839,400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船舶、驳船、火车、卡车的集装箱装卸;空重集装箱和进出口货物的储存,保管和运输;码头内进出口集装箱的拆装箱业务;受委托的洗箱业务;集装箱内地储存和货运站的经营(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09月01日)。
4、唐山新通泰储运有限公司
住所:唐山海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李建振
注册资本:20,000,000.00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各类物资的仓储。
5、唐山北方煤炭储运有限公司
住所:唐山海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张宏涛
注册资本:16,180,000.00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煤炭批发(经营至2013年7月1日)及仓储服务;日用百货;一般经营项目:批发、零售;装卸服务(人力)。
6、唐山港中外运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住所:河北省唐山市
法定代表人:张军
注册资本:1,500,000.00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取得经营资格后,凭资格许可经营)。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唐港实业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47.10%的股权,该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国投公司是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参股企业,公司持有其12%的股权,公司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该公司董事的情况,该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集装箱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参股企业,公司存在董事担任该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的情况,该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唐山新通泰储运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企业,2012年公司持有其30%的股权,公司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该公司董事的情况,该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5、唐山北方煤炭储运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企业,公司持有其32.25%的股权,公司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该公司董事的情况,该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6、唐山港中外运船务代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合营企业,公司持有其50%的股权,公司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该公司董事的情况,该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以往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2012年关联交易涉及关联方的主要财务指标正常且经营情况良好,不存在关联方长期占用本公司资金并造成呆坏帐的情况,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公司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不利影响。
2、持续性关联交易遵循了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3、关联交易项目没有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格的,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4、关联交易项目没有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格,同时也没有市场价格的,按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2012年度和2013年度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根据经营业务的需要,与控股股东唐港实业及其他控制与非控制方产生了必要的关联交易。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生产辅助环节的场地租赁,预计长期使用的,签订了20年的租赁合同,锁定了五年内的租赁费用;短期使用的将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补充,其他还包括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的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监理咨询等。上述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是公司主营业务的辅助和补充,有利于公司降低经营成本。
公司与国投公司于2010年9月达成一致,签订调度服务合同,国投公司每年度根据具体业务量向本公司支付调度服务费。
公司控股子公司京唐港首钢码头有限公司与国投公司2010年3月签订《T接高压送电线路租用协议》,协议约定京唐港首钢码头有限公司从国投公司现有110KV线路T接电源,租期15年,合计支付租金2354万元,分期支付。2011年2月,双方签订《拆除拐角堤协议》,京唐港首钢码头有限公司因项目建设需要,对国投公司所属部分拐角堤资产进行了拆除,相应支付国投公司拐角堤拆堤补偿费。
公司与集装箱公司由于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产生了堆场租赁、货物倒运费用、代收水电费用等关联交易。
公司控股子公司京唐港煤炭港埠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原联营子公司唐山新通泰储运有限公司、唐山北方煤炭储运有限公司由于煤炭堆存业务需要,产生了支付堆场仓储费用的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 公告编号:临2013-010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36#-40#煤炭泊位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唐山港京唐港区36#-40#煤炭泊位项目;
● 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为559,377万元,其中资本金占30%,为167,813万元;
● 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四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投资项目情况概述为缓解京唐港区煤码头能力不足的状况,提高煤炭作业专业化和集约化水平,公司拟投资建设36#-40#煤炭泊位工程项目,该项目位于唐山港京唐港区四港池北侧岸线的西端,项目总投资为559,377万元。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届七次董事会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36#-40#煤炭泊位项目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额度超过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投资项目主要内容
36#-40#煤炭泊位工程项目位于唐山港京唐港区四港池北侧岸线的西端,新建2个15万吨级煤炭卸船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20万吨级散货船建设)、3个10万吨级煤炭装船泊位及相应配套设施,码头长1712米,设计年通过能力为5600万吨(卸船1950万吨、装船3650万吨)。
项目总投资为559,377万元,其中资本金占30%。公司拟通过自有资金投入、股权融资、发行中期票据、银行借款等多种方式解决。
2、项目批复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国家发改委《关于河北唐山港京唐港区36号至40号煤炭泊位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基础〔2012〕4126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关于唐山港京唐港区36#-40#煤炭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1〕364号)。
3、2013年预计投资情况
根据公司四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2013年主要建设项目为地基处理、码头主体、翻车机房及廊道、部分港池疏浚,堆场、道路、供电、房建等工程,预计完成投资14亿元。
三、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建设将改变目前公司煤炭货种装卸能力不足的局面,促进港区功能布局的优化整合,实现“黑白分家”、“散杂分置”,适应煤炭运输船舶大型化和港口规模化、专业化的发展趋势,基本满足动力煤以及进口焦煤运量大幅增长和开滦集团配煤中心建设对码头能力的迫切需求。煤炭专业化泊位的建设,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公司运量和业绩的持续快速增长奠定坚实的基础。
该项目全部投资和资本金的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分别达到9.87%和10.11%,均超过了基准收益率,经济效益良好,建设该项目将有利于公司运量和业绩的持续快速增长,对京津冀地区以及环渤海湾一带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四、投资项目的风险
1、该项目是管理层基于国内外市场环境、相关行业发展状况以及公司现有泊位吞吐能力、经营效率和效益水平等因素,进行了慎重、充分的可行性分析论证和选择。但是,如果项目实施过程中原有条件发生不可预见的变化,项目的建设计划和实施过程将可能受到影响。
2、经济发展的周期变化和波动会影响港口相关行业煤炭需求量,从而对该项目的未来收益情况产生较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 公告编号:临2013-011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3月26日,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四届七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根据公司经营业务拓展的需要,拟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公司章程条款做相应修改。
原第十三条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经营;在港区内从事货物装卸、驳运、仓储经营;港口拖轮经营;船舶港口服务业务经营;港口机械、设施、设备租赁、维修经营;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现修改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经营;在港区内从事货物装卸、驳运、仓储经营;港口拖轮经营;船舶港口服务业务经营;港口机械、设施、设备租赁、维修经营;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建筑材料批发、零售。
二、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有关规定,按照河北证监局《关于做好辖区上市公司2012年年报编制和审计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关于“上市公司章程应具备对大股东股份违规资金占用即冻结条款”的监管要求,修改公司章程第三十九条,增加关于大股东股份发生违规资金占用即冻结的条款和董事、监事维护公司资金安全的义务条款。
原第三十九条为: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现修改为: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述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建立对大股东所持股份“占用即冻结”的机制,即发现控股股东侵占公司资金和资产应立即申请司法冻结,凡不能以现金清偿的,通过变现股权偿还侵占资金和资产。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维护公司资金安全的法定义务。公司董事长作为“占用即冻结”机制的第一责任人,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协助其做好“占用即冻结工作”。对于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侵占公司资产的,公司董事会应当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警告处分。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4“上市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提供担保除外),应当及时披露”的规定,拟对公司章程第110条第五款的规定进行修改,有利于公司进行决策。
原第110条第五款为: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达到下述标准的,应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2、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
现修改为: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达到下述标准的,应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2、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
上述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 公告编号:临2013-012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3年5月7日下午13:30至16:00
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5月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 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2日
● 会议召开地点: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唐山港大厦和畅厅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届七次董事会会议于2013年3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3年5月7日下午13:30至16:00
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5月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4、会议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5、会议地点: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唐山港大厦和畅厅。
6、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2日。
7、表决权
特别注明: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关于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5、《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8、《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3年度融资计划预留额度的议案》;
9、《关于投资建设36#-40#煤炭泊位项目的议案》;
10、《关于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聘任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2、《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1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4、《关于修改<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15、《关于修改<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6、《关于修改<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17、《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3-2015)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8、《关于参与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第1-17项议案已经公司四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第18项议案已经公司四届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参见2013年3月28日和2013年3月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拟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拟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海港经济开发区唐山港大厦
邮编:063611
电话:0315-2916409
传真:0315-2916409
联系人:高磊
3、登记时间:自2013年5月2日下午15:00开始,至2013年5月3日下午17:00结束。
五、其他事项
本次2012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会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授权委托书和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见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13年5月7日召开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并依照下述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如果股东本人对相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对下述议案行使表决权:
■
本授权委托书自【单位(指法人股东)/本人(指个人股东)】签署之日起生效,至2012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终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授权日期:2013年 月 日
注:
1、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委托人可在“赞成”、“反对”或“弃权”处划“√”,或填上具体股份数目,作出投票指示。如无任何指示,受委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
附件二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说明:2012年度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一、投票时间
2013年5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投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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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表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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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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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网络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证券代码601000)的投资者对该本次会议的第一个议案(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如某投资者对本次会议的第一个议案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
六、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 公告编号:临2013-013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于2013年3月22日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重大事项自2013年3月25日起停牌,本次董事会已就该事项作出决议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票将于2013年3月28日复牌;
● 发行对象: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包括控股股东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及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认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
● 认购方式:现金;
● 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82,100万元。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八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3年3月2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书面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2013年3月26日在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唐山港大厦和畅厅以现场形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5人,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15人。会议由董事长孙文仲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关联董事孙文仲、董文才、王首相、张志辉、孟玉梅对相关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回避了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决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照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有关条件,公司董事会认真进行了自查,公司不存在下列《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中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具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和资格。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关联董事孙文仲、董文才、王首相、张志辉、孟玉梅回避表决此项议案。经逐项表决,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包括控股股东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及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认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定价基准日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3年3月28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3.02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除权、除息行为,本次发行价格下限亦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60,300万股。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拟以现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认购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即认购数量为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除以实际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除权、除息行为,本次股票发行数量将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限售期
本次发行结束后,控股股东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82,1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唐山港京唐港区36#~40#煤炭泊位工程项目投资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中唐山港京唐港区36#~40#煤炭泊位工程项目使用167,800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12,200万元。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拟由本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权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按照有关程序向中国证监会申报,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的要求编制了《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告。
公司关联董事孙文仲、董文才、王首相、张志辉、孟玉梅回避表决此项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关联董事孙文仲、董文才、王首相、张志辉、孟玉梅回避表决此项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参与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关联董事孙文仲、董文才、王首相、张志辉、孟玉梅回避表决此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本次非公开发行所涉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10]500号)的规定,公司就截至2012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制了《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3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为明确各方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及之后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公司与控股股东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公司关联董事孙文仲、董文才、王首相、张志辉、孟玉梅回避表决此项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时间、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
2、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和保荐协议、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合作协议等;
3、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
4、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新增股份登记,办理上海证券交易所锁定、上市手续;
5、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有关管理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相应的调整;
7、如国家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根据新规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
8、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授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申报、上市等相关的其他事项;
9、本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另行通知召开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具体情况,适时发出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1、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四届八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审查意见;
3、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四届八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 公告编号:临2013-014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3月26日,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四届七次监事会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3月2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书面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12名,实到监事10名(公司监事高宏伟、常玲因出差未能参会,分别授权公司监事会主席赵治川、监事杨光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会议文件)。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治川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监事经过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具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三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 公告编号:临2013-016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参与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
构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过去12个月公司与本次关联交易关联方未发生过同类关联交易;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四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 本次交易须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河北省国资委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况
公司本次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0,300万股A股股票,发行对象为包括控股股东唐港实业在内的特定投资者。唐港实业将以现金方式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认购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即认购数量为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除以实际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除权、除息行为,前述认购数量将相应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本次非公开发行所涉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在公司于2013年3月26日召开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涉及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表决中,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回避表决。
本次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唐港实业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投资者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前,唐港实业合计持有公司47.10%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唐山海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孙文仲
注册资本:85,700万元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130294000002160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产权经营和资本运营;港口、铁路设施及临港相关产业开发建设、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服务;经营方式采用自营、资产出租、控股参股、兼并、收购、转让、合资合作、服务;建筑材料(原木、木材、石灰除外)批发零售;土地租赁经营。
2、产权及控制关系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图如下:
■
唐港实业成立于2000年7月3日,是按照唐山市委、市政府关于组建大型企业集团的战略部署组建的企业集团之一,是唐山市管理的国有独资公司。公司经营范围为国有资产产权经营和资本运营、港口、铁路设施及临港相关产业开发建设、招商引资等,业务覆盖港口建设、码头经营、铁路运输、水路运输、港口疏浚、港口物流、资本运营等港口主业和延伸服务领域。
4、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唐港实业2012年度的简要财务状况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3年3月28日)。发行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3.02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董事会将对发行底价进行调整。
唐港实业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市场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询价结果,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具体的发行价格将根据发行时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
(四)《股份认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3年3月25日,唐港实业与本公司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主体和签订时间
发行人: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人: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2013年3月25日。
2、认购方式、认购股份数量、认购价格、支付方式、限售期
(1)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2)认购股份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60,300万股,由唐港实业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的发行数量。
唐港实业拟以现金方式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认购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即认购数量为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除以实际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除权、除息行为,前述认购数量将相应调整。
(3)认购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2013年3月28日)。发行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价的90%(即3.02元/股)。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有关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
唐港实业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询价,其认购价格将与其他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相同。
(4)支付方式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正式核准后发行时,唐港实业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一次性将认购资金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所专门开立的账户。
(5)限售期
唐港实业承诺本次认购的股份自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对象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3、协议的生效条件
协议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获河北省国资委批准。
(2)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及本协议。
(3)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获中国证监会核准。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建成煤炭专业化泊位后,将改变目前煤炭货种装卸能力不足的局面,促进港区功能布局的优化整合,实现“黑白分家”、“散杂分置”,适应煤炭运输船舶大型化和专业化的发展趋势,基本满足动力煤以及进口焦煤运量大幅增长对码头能力的迫切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泊位等级和吞吐能力,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为公司业绩的持续快速增长奠定坚实的基础,为股东创造更丰厚的回报。公司控股股东唐港实业为支持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并基于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市场前景的良好预期,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发行前,唐港实业直接持有本公司47.10%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完成后,按唐港实业以2亿元参与认购计算,唐港实业将持有公司不低于38.83%的股份,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此次关联交易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形成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意见如下:
“认为本次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对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在四届八次董事会会议上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均回避相关议案表决,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3、《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
特此公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 公告编号:临2013-017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30令)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号),编制了本公司于2010年6月募集的人民币普通股资金以及2011年8月募集的人民币普通股资金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的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本公司董事会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10年6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656号)核准,本公司获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2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64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8,868,941.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91,131,059.00元。该次发行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 XYZH/2009A9029-7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存入专户的时间为2010年6月23日,初始存放金额为1,606,200,000.00元(存放金额未扣除部分发行费用15,068,941.00元)。截止201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为75,123,631.79元,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下转A35版)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人 | 2012年 预计金额 | 2012年实际发生金额 |
购买商品 | 支付电费 | 国投中煤同煤京唐港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公司”) | 6,500,000.00 | 9,708,922.74 |
小计 | 6,500,000.00 | 9,708,922.74 | ||
销售商品 | 收取加油费用 | 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港实业”) | 400,000.00 | 276,168.08 |
收取加油款 | 国投公司 | 3,500,000.00 | 2,923,481.16 | |
小计 | 3,900,000.00 | 3,199,649.24 | ||
接受劳务 | 支付出库费、装卸费 | 唐山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装箱公司”) | 3,400,000.00 | 1,782,838.90 |
支付吊装费 | 集装箱公司 | 6,600,000.00 | 6,009,595.27 | |
支付装卸费 | 集装箱公司 | 10,000,000.00 | 0 | |
小计 | 20,000,000.00 | 7,792,434.17 | ||
提供劳务 | 收取碱泊位服务费 | 唐港实业 | 500,000.00 | 500,000.00 |
收取物业、租赁费用等 | 唐港实业 | 1,000,000.00 | 914,063.73 | |
收取监理费 | 唐港实业 | 1,000,000.00 | 2,190,000.00 | |
收取码头岸线和配套堆场使用费、出库费 | 集装箱公司 | 600,000.00 | 204,880.02 | |
代收水电费 | 集装箱公司 | 2,150,000.00 | 2,132,178.43 | |
收取供水供电费 | 国投公司 | 0 | 529,276.92 | |
收取调度服务费 | 国投公司 | 8,000,000.00 | 6,765,573.75 | |
收取水尺计重费 | 国投公司 | 0 | 1,098,339.30 | |
收取卸火车费、困难作业费 | 唐山北方煤炭储运有限公司 | 0 | 300,763.12 | |
收取加水款及服务费 | 中外运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 0 | 272,127.39 | |
小计 | 13,250,000.00 | 14,635,075.27 | ||
租赁 | 租赁经营土地使用权 | 唐港实业 | 23,188,110.00 | 23,188,110.00 |
租赁封闭堆场 | 唐港实业 | 1,586,282.50 | 1,586,282.50 | |
租赁液体化工土地使用权 | 唐港实业 | 962,863.00 | 962,863.00 | |
出租办公用房 | 唐港实业 | 1,440,000.00 | 1,440,000.00 | |
租赁堆场 | 集装箱公司 | 2,247,012.72 | 2,247,012.72 | |
出租码头岸线和配套堆场 | 集装箱公司 | 7,400,000.00 | 7,506,559.24 | |
租赁T接高压送电线路 | 国投公司 | 2,500,000.00 | 2,500,000.00 | |
租赁堆场 | 唐山新通泰储运有限公司 | 2,400,000.00 | 3,550,342.30 | |
租赁堆场 | 唐山北方煤炭储运有限公司 | 0 | 11,915,885.33 | |
小计 | 41,724,268.22 | 54,897,055.09 | ||
其他 | 支付拆堤补偿款 | 国投公司 | 0 | 8,754,600.00 |
小计 | 0 | 8,754,600.00 | ||
合计 | 85,374,268.22 | 99,259,863.90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人 | 2013年预计金额 | 2012年实际发生金额 |
购买商品 | 支付电费 | 国投公司 | 10,000,000.00 | 9,708,922.74 |
小计 | 10,000,000.00 | 9,708,922.74 | ||
销售商品 | 收取加油费用 | 唐港实业 | 320,000.00 | 276,168.08 |
收取加油款 | 国投公司 | 3,600,000.00 | 2,923,481.16 | |
小计 | 3,920,000.00 | 3,199,649.24 | ||
接受劳务 | 支付出库费、装卸费 | 集装箱公司 | 1,500,000.00 | 1,782,838.90 |
支付吊装费 | 集装箱公司 | 6,000,000.00 | 6,009,595.27 | |
支付装卸费 | 集装箱公司 | 3,500,000.00 | 0 | |
小计 | 11,000,000.00 | 7,792,434.17 | ||
提供劳务 | 收取碱泊位服务费 | 唐港实业 | 500,000.00 | 500,000.00 |
收取物业、租赁费用等 | 唐港实业 | 887,400.00 | 914,063.73 | |
收取码头岸线和配套堆场使用费、出库费 | 集装箱公司 | 200,000.00 | 204,880.02 | |
代收水电费 | 集装箱公司 | 3,000,000.00 | 2,132,178.43 | |
收取供水供电费 | 国投公司 | 800,000.00 | 529,276.92 | |
收取调度服务费 | 国投公司 | 6,750,000.00 | 6,765,573.75 | |
收取水尺计重费 | 国投公司 | 980,000.00 | 1,098,339.30 | |
收取卸火车费、困难作业费 | 唐山北方煤炭储运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300,763.12 | |
收取加水款及服务费 | 唐山港中外运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272,127.39 | |
小计 | 15,117,400.00 | 12,445,075.27 | ||
租赁 | 租赁经营土地使用权 | 唐港实业 | 23,188,100.00 | 23,188,110.00 |
租赁封闭堆场 | 唐港实业 | 1,586,300.00 | 1,586,282.50 | |
租赁液体化工土地使用权 | 唐港实业 | 962,900.00 | 962,863.00 | |
出租办公用房 | 唐港实业 | 1,440,000.00 | 1,440,000.00 | |
租赁堆场 | 集装箱公司 | 2,247,000.00 | 2,247,012.72 | |
出租码头岸线和配套堆场 | 集装箱公司 | 7,000,000.00 | 7,506,559.24 | |
租赁T接高压送电线路 | 国投公司 | 2,500,000.00 | 2,500,000.00 | |
租赁堆场 | 唐山北方煤炭储运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11,915,885.33 | |
小计 | 43,924,300.00 | 51,346,712.79 | ||
合计 | 85,349,100.00 | 84,492,794.21 |
序号 | 议案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一 | 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二 | 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三 | 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
四 | 关于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 |||
五 | 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六 | 关于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
七 | 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 |||
八 |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3年度融资计划预留额度的议案 | |||
九 | 关于投资建设36#-40#煤炭泊位项目的议案 | |||
十 | 关于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十一 | 关于聘任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
十二 |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 |||
十三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十四 | 关于修改《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
十五 | 关于修改《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十六 | 关于修改《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 |||
十七 | 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3-2015)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
十八 | 关于参与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
沪市挂牌股票代码 | 沪市挂牌股票简称 | 买卖方向 |
788000 | 唐港投票 | 买入 |
公司简称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议案内容 | 对应申报价 |
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 总议案 | 对下列所有议案进行表决 | 99元 |
一 | 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元 | |
二 | 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元 | |
三 | 2012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 3元 | |
四 | 关于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 4元 | |
五 | 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元 | |
六 | 关于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6元 | |
七 | 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 7元 | |
八 |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3年度融资计划预留额度的议案 | 8元 | |
九 | 关于投资建设36#-40#煤炭泊位项目的议案 | 9元 | |
十 | 关于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0元 | |
十一 | 关于聘任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11元 | |
十二 |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 12元 | |
十三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3元 | |
十四 | 关于修改《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14元 | |
十五 | 关于修改《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15元 | |
十六 | 关于修改《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 16元 | |
十七 | 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3-2015)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17元 | |
十八 | 关于参与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 18元 |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88000 | 买入 | 1元 | 1股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88000 | 买入 | 1元 | 2股 |
项 目 | 2012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1,551,775.73 |
负债总额 | 708,023.9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843,751.83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468,747.27 |
项 目 | 2012年度 |
营业总收入 | 395,845.71 |
营业总成本 | 242,866.44 |
营业利润 | 97,359.09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3,743.15 |
项 目 | 2012年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5,220.3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2,029.6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002.52 |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增加额 | -4,806.80 |
开户银行 | 账号 | 初始存放 金额 | 2012年12月31日余额 | ||
募集资金 | 利息收入 | 合计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海港支行 | 0403013329 221028195 | 1,606,200,000.00 | 74,139,245.31 | 984,386.48 | 75,123,631.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