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19 证券简称:耀皮玻璃 编号:临2013-02
900918 耀皮B股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3年3月26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7名,保罗·拉芬斯克罗夫特先生因故未能出席,委托林益彬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益彬先生主持,监事会主席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审议通过《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 审议通过《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3月26日出具的沪众会字(2013)第0031号《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公司2012年合并会计报表实现的营业收入为230,763万元,利润总额为5,16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88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兼顾上海证交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要求并考虑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及未来的项目发展需要,建议2012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731,250,08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828.13万元。2012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 审议通过《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第1、2、3、4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通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19 证券简称:耀皮玻璃 编号:临2013-03 900918 耀皮B股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3年3月25日在公司本部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立强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第一,公司2012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有关规定;第二,公司201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公司2012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第三,公司的内控制度基本健全,并能正常运行;第四,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上述报告编制和审议的相关人员有违反有关信息披露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12年公司依法运作,财务情况正常,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行为规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会议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进行了讨论。
监事会认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成员在审议表决各项议案时履行了诚信义务,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通过的决议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上《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