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六届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900929 股票简称:锦旅B股 编号:临2013-005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六届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3月26日上午9:30在上海市延安东路100号联谊大厦27楼会议室召开六届八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邵晓明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全体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事项:
一、批准《公司2012年年度经营管理工作报告》。
二、同意《公司董事会2012年年度工作报告》,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同意《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同意《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五、同意《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2年度母公司净利润42,721,459.98元。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建议,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272,146.00元。加上年积余未分配利润44,178,098.47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82,627,412.45元。本年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元(含税),红利派发总额计21,209,003.2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61,418,409.25元结转下年度。
该议案事先经公司独立董事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1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事先通过公告征求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意见,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鉴于此,我们认为公司《公司201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水平合理,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并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独立董事:李垣 徐志炯 楼嘉军
六、批准《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七、批准《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试行)》。
八、同意《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九、批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关联董事包磊、陈璘、朱虔、康鸣回避表决。
十、批准《关于实施201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综合公司2012年度经营管理情况,同意根据公司薪酬制度实施薪酬分配方案,发放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总额311.90万元。
董事长邵晓明、董事王均行回避表决。
该议案事先经公司独立董事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2年度薪酬事项经董事会批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2年度薪酬,按照年度经营指标、工作管理目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所披露的上述人员报酬真实准确。
独立董事:李垣 徐志炯 楼嘉军
十一、批准《关于公司财务总监变更的议案》。
十二、批准《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变更的议案》。
十三、同意《关于2013年度续聘财务报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3年度继续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商定费用标准后确定。
公司2012年度拟支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85万元。
十四、同意《关于2013年度续聘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3年度继续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商定费用标准后确定。
公司2012年度拟支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35万元。
十五、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年度述职报告》。
十六、听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十七、听取《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十八、通报《公司关联人名单》。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900929 证券简称:锦旅B股 公告编号:临2013-006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六届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监事会于2013年3月26日在上海市延安东路100号联谊大厦27楼会议室召开六届九次会议。会议由监事长叶明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同意《公司监事会2012年年度工作报告》
该议案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同意《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信息;
3、监事会未发现有擅自泄露年报内容的行为;
该议案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同意《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监事会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无异议。
该议案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同意《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五、同意《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六、批准《公司监事会关于加强监事会监督职能的有关规定(2013年3月修订)》
七、通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的《公司关联人名单》。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900929 股票简称:锦旅B股 编号:临2013-007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3月26日上午9:30在上海市延安东路100号联谊大厦27楼会议室召开六届八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邵晓明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全体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公司拟对原《公司章程》(经2010年12月28日第二十四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一、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将公司注册地址从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889号,变更为上海市延安东路100号27楼。
原《公司章程》第五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889号
邮政编码:200131”。
现修改为:
“公司住所:上海市延安东路100号27楼
邮政编码:200002”。
二、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上海辖区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工作的通知》(沪证监公司字[2012]14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本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明确现金分红政策。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每年度分配一次。但公司当年净利润经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不足以实行股利分配的情况除外。
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股利分配应当按照《境内上市外资股规定实施细则》中的有关规定具体实施。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现修改为: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一) 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
2.提取法定公积金百分之十;
3.提取任意公积金;
4.支付股东股利。
公司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当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三)利润分配条件和要求
1. 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事项,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
2. 现金分红的期间间隔: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原则上按照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 现金分红的比例:
公司年度内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与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不低于30%。
境内上市外资股的分红和其他合法收入一律以人民币计价,以外币支付,在依法纳税后可汇出境外。
境内上市外资股的利润分配按照《境内上市外资股规定实施细则》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4. 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在确保现金分红最低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保持持续稳定增长,公司可以另行采取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5.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四)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遵照有关规定,以股东利益为出发点,着眼长远的可持续发展,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股东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拟定。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专项论证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并做好相关记录,完整、准确地反映制定和决策过程。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核并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后实施。
2. 公司在对利润分配预案的论证、制定和决策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社会公众股东的意见,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接受现场调研、开通专线电话、提供投资者邮箱、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条件、决策程序和机制
1. 因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颁布新的规定或公司自身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因为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通过投资者电话咨询、现场调研、投资者互动平台等方式充分听取广大投资者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意见。
2. 公司根据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需要,确有必要对本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在经过详细论证后,由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中,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当满足本章程规定的条件,并在议案中详细说明原因以及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生效。”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事先经公司独立董事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 本次对《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尤其是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上海辖区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工作的通知》(沪证监公司字[2012]14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和规定。
2. 修改后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利润分配政策切实可行,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维护股东权益,完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独立董事:李垣 徐志炯 楼嘉军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900929 股票简称:锦旅B股 编号:临2013-008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无重大影响,本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13年3月26日,公司董事会六届八次会议审议《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包磊、陈璘、康鸣、朱虔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
2、独立董事李垣、徐志炯、楼嘉军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先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12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无发现损害公司利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方利益的行为。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经营业务的需要和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实行了回避,审议程序规范。希望公司具体实施本议案时继续坚持公司的独立性和保护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
3、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先审核,意见如下: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事项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4、2013年3月26日,公司监事会六届九次会议审议《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
5、该议案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上年(前次)预计金额 | 上年(前次)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上海锦江国际JTB会展有限公司 | 提供旅游及劳务相关服务 | 800,000.00 | 883,196.21 | |
上海锦江商旅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提供旅游相关服务 | 300,000.00 | 152,630.63 | ||
上海一日旅行社有限公司 | 提供旅游相关服务 | 350,000.00 | 98,513.51 | ||
上海锦江国际HRG商务旅行有限公司 | 提供旅游相关服务 | 3,333.33 | |||
其他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 提供旅游相关服务 | 2,400,000.00 | 2,557,634.94 | ||
汇通百达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 2,000,000.00 | 注 | ||
上海锦江国际HRG商务旅行有限公司 |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 900,000.00 | 913,228.00 | ||
上海锦江国际JTB会展有限公司 |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 170,000.00 | 169,198.00 | ||
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管理费收入 | 800,000.00 | 967,322.92 | ||
小计 | 7,720,000.00 | 5,745,057.54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上海锦江商旅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接受旅游相关服务 | 4,000,000.00 | 3,274,749.47 | |
上海东方航空国际旅游运输有限公司 | 接受旅游相关服务 | 500,000.00 | |||
上海锦江国际JTB会展有限公司 | 接受旅游相关服务 | 20,000.00 | |||
其他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 接受旅游相关服务 | 9,000,000.00 | 4,057,164.74 | 由于入境游市场萎缩,团队订房用车等业务规模缩小,相应地与集团内子公司交易减少。 | |
上海浦江游览有限公司 | 接受旅游相关服务 | 250,000.00 | 130,020.00 | ||
上海一日旅行社有限公司 | 接受旅游相关服务 | 19,973.00 | |||
上海聚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接受物业管理服务 | 700,000.00 | 589,176.82 | ||
小计 | 14,470,000.00 | 8,071,084.03 | |||
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贷款 | 其他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 存款利息收入 | 2,000,000.00 | 1,328,141.72 | |
小计 | 2,000,000.00 | 1,328,141.72 | |||
其他流入 | 其他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 资产处置收入 | 1,500,000.00 | 1,845,300.00 | |
上海锦江国际HRG商务旅行有限公司 | 出租办公场所 | 1,000,000.00 | 994,724.00 | ||
上海锦江国际JTB会展有限公司 | 出租办公场所 | 380,000.00 | 370,775.00 | ||
汇通百达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出租办公场所 | 1,500,000.00 | 注 | ||
小计 | 4,380,000.00 | 3,210,799.00 | |||
其他流出 | 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承租办公场所 | 700,000.00 | 685,615.20 | |
其他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 承租办公场所 | 3,500,000.00 | 4,140,045.60 | ||
小计 | 4,200,000.00 | 4,825,660.80 | |||
合计 | 32,770,000.00 | 23,180,743.09 |
注:经确认,汇通百达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因股权变动不再成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次预计金额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上海锦江国际JTB会展有限公司 | 提供旅游及劳务相关服务 | 500,000.00 | 46,000.00 | 883,196.21 | 0.04 | |
上海锦江商旅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提供旅游相关服务 | 152,630.63 | 0.01 | ||||
上海一日旅行社有限公司 | 提供旅游相关服务 | 100,000.00 | 15,000.00 | 98,513.51 | - | ||
上海锦江国际HRG商务旅行有限公司 | 提供旅游相关服务 | 10,000.00 | 3,333.33 | - | |||
其他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 提供旅游相关服务 | 3,000,000.00 | 300,000.00 | 2,557,634.94 | 0.12 | ||
上海锦江国际HRG商务旅行有限公司 |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 1,800,000.00 | 456,000.00 | 913,228.00 | 9.88 | 增加办公用房租赁面积 | |
上海锦江国际JTB会展有限公司 |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 270,000.00 | 66,780.00 | 169,198.00 | 1.83 | ||
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管理费收入 | 1,000,000.00 | 1,000,000.00 | 967,322.92 | 100.00 | ||
小计 | 6,680,000.00 | 1,883,780.00 | 5,745,057.54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上海锦江商旅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接受旅游相关服务 | 3,000,000.00 | 400,000.00 | 3,274,749.47 | 0.18 | |
上海锦江国际JTB会展有限公司 | 接受旅游相关服务 | 50,000.00 | - | ||||
其他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 接受旅游相关服务 | 8,000,000.00 | 400,000.00 | 4,057,164.74 | 0.22 | ||
上海浦江游览有限公司 | 接受旅游相关服务 | 130,000.00 | 36,000.00 | 130,020.00 | 0.01 | ||
上海一日旅行社有限公司 | 接受旅游相关服务 | 40,000.00 | 14,400.00 | 19,973.00 | - | ||
上海聚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接受物业管理服务 | 600,000.00 | 143,452.00 | 589,176.82 | 100.00 | ||
小计 | 11,820,000.00 | 993,852.00 | 8,071,084.03 | 100.00 | |||
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贷款 | 其他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 存款利息收入 | 1,000,000.00 | 1,328,141.72 | 14.36 | ||
小计 | 1,000,000.00 | 1,328,141.72 | |||||
其他流入 | 其他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 资产处置收入 | 1,845,300.00 | 81.49 | |||
上海锦江国际HRG商务旅行有限公司 | 出租办公场所 | 1,700,000.00 | 407,685.00 | 994,724.00 | 6.75 | 增加办公用房租赁面积 | |
上海锦江国际JTB会展有限公司 | 出租办公场所 | 300,000.00 | 63,567.00 | 370,775.00 | 2.52 | ||
小计 | 2,000,000.00 | 471,252.00 | 3,210,799.00 | ||||
其他流出 | 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承租办公场所 | 700,000.00 | 0 | 685,615.20 | 10.42 | |
其他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 承租办公场所 | 4,000,000.00 | 1,000,000.00 | 4,140,045.60 | 62.94 | ||
小计 | 4,700,000.00 | 1,000,000.00 | 4,825,660.80 | ||||
合计 | 26,200,000.00 | 4,348,884.00 | 23,180,743.09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该集团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
注册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100号23楼
法人代表:俞敏亮
注册资本:人民币20亿元
成立日期:1991年4月13日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企业投资及管理,饭店管理,游乐业配套服务,国内贸易,物业管理,自有办公楼、公寓租赁、产权经纪及相关项目的咨询。【以上项目涉及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2、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该集团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新东路24号316-318室
法人代表:俞敏亮
注册资本:人民币55.66亿元
成立日期:1995年6月16日
经营范围:酒店经营(限分支机构)、酒店管理、酒店投资、企业投资管理,国内贸易,自有办公楼、公寓租赁,泊车、培训及相关项目的咨询。【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3、上海锦江商旅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的联营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龙东大道6111号1幢493室
法人代表:戎平涛
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12月25日
经营范围:大小客车出租服务,跨省市长途客运,汽车配件,汽车修理,机动车安检,以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
4、上海东方航空国际旅游运输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的联营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111号副楼218号
法人代表:肖国伍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万元
成立日期:1990年8月16日
经营范围: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接受委托代理国内国际的客票和货运销售业务,承办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咨询业务,普通货物运输(本单位),省际包车客运,省际旅游客运,旅游商品,工艺品(除金饰品),美术品,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文化用品,家用电器,附设分支机构,在上海海关关区内从事报关。【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5、上海一日旅行社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的联营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西路2368号1705、1706室
法人代表:葛万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350万元
成立日期:1999年5月4日
经营范围:入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旅游接待及旅游信息咨询;票务代理;会议展览;百货、工艺美术品、针纺织品销售。
6、上海浦江游览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的联营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153号
法人代表:黄伟建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成立日期:1982年5月4日
经营范围:浦江游览业务,大型饭店(含熟食卤味,限浦江游览1号船经营),便利店,预包装食品【不含熟食卤味、含冷冻(藏)食品】,船舶修理,卷烟、雪茄烟的零售,酒类(不含散装酒),日用百货、工艺美术品(除金银制品)、照相器材、集邮用品。【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7、上海聚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的联营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11号
法人代表:蔡安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成立日期:2000年1月10日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含受委托出租房屋),绿化养护,室内装潢。【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8、上海锦江国际JTB会展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合营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北京西路1277号12楼
法人代表:袁庄
注册资本:美元100万元
成立日期:2005年4月11日
经营范围:在中国境内主办、承办各类经济技术展览会和会议,提供在境内外举办会议的咨询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9、上海锦江国际HRG商务旅行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联营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西康路127号18楼
法人代表:袁庄
注册资本:美元1,240万元
成立日期:2004年8月10日
经营范围:1、入境旅游,招徕、接待外国旅游者来中国旅游、招徕接待华侨归国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及台湾同胞回内地旅游,为其代理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事务及提供导游、行李、旅行咨询等相关服务,并接受旅游者委托,为旅游者代办入境手续;2、国内旅游,招徕、组织、接待中国旅游者在国内旅游,为其代理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事务及提供导游、行李、旅行咨询等相关服务。3、国际、国内航空客运销售代理业务。【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企业规模较大,经济效益和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其财务指标分析,具备完全的履约能力,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按市场公允价的原则和旅游行业或社会公认的一般规则具体商定并签订不同协作项目的不同期限的协议,关联交易价格与市场价格之间无重大差异。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同一集团兄弟公司或关联公司与公司之间提供的客运、酒店、旅游、物业等配套服务,系旅游上、下游企业之间及与相关专业企业之间的业务关系。该类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和便利服务为导向,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无损害公司的利益和股东利益,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900929 股票简称:锦旅B股 编号:临2013-009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财务总监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3月26日上午9:30在上海市延安东路100号联谊大厦27楼会议室召开六届八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邵晓明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全体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财务总监变更的议案》。
王均行先生因已到退休年龄,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公司董事会对他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表示充分肯定,同时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杰出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经首席执行官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庄琦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庄琦女士简历见附件。
该议案事先经公司独立董事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阅庄琦女士个人工作履历等有关资料,没有发现有违反《公司法》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相关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任职资格合法。
2、聘任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李垣 徐志炯 楼嘉军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3月28日
附:庄琦女士简历
庄琦,女,1964年8月出生,大专。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资格,高级会计师职称。曾任上海建国宾馆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监。
证券代码:900929 股票简称:锦旅B股 编号:临2013-010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3月26日上午9:30在上海市延安东路100号联谊大厦27楼会议室召开六届八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邵晓明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全体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变更的议案》。
王均行先生因已到退休年龄,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公司董事会对他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表示充分肯定,同时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杰出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沈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沈贇先生简历见附件。
该议案事先经公司独立董事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阅沈贇先生个人工作履历等有关资料,没有发现有违反《公司法》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相关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任职资格合法。
2、聘任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李垣 徐志炯 楼嘉军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3月28日
附:沈贇先生简历
沈贇,男,1978年5月出生,大学。曾先后任职于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和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在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资本运作和投资者关系等方面积累了超过十年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