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第五届第二十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3-017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五届第二十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五届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13年3月21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于2013年3月26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尚继强先生主持,应到会董事11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实际到会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2人)。董事韩士发通过视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副董事长向东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韩士发出席会议;独立董事赵成斌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吾满江·艾力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张伟民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张文中出席会议。公司部分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南通港吕四港区广汇能源LNG分销转运站工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在启东市吕四港区沿海开发区投资建设南通港吕四港区广汇能源LNG分销转运站工程,该工程为启东市物流发展的重要示范性项目。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2013-018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南通港吕四港区广汇能源LNG分销转运站工程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喀什广汇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国家能源局气化南疆喀什天然气液化工厂项目一期工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喀什广汇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在喀什市经济特区投资建设国家能源局气化南疆喀什天然气液化工厂项目一期工程。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2013-019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喀什广汇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国家能源局气化南疆喀什天然气液化工厂项目一期工程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2013年加注站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新疆广汇清洁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建设2013年加注站项目,2013年公司计划投资建设加注站126座。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2013-020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2013年加注站项目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2013-021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3-018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广汇能源
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建设南通港吕四港区广汇
能源LNG分销转运站工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南通港吕四港区广汇能源LNG分销转运站工程
●投资金额:总资金187,060万元(含全部流动资金)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了依托江苏省启东市吕四港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优势,满足以长三角为中心的华东地区对能源的巨大需求,建立集储存、转运、终端市场供应的一体化运营体系,并通过自身两级储备,实现稳定终端市场供应、地方城市应急调峰,公司控股子公司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拟在启东市吕四港区沿海开发区投资建设南通港吕四港区广汇能源LNG分销转运站工程,该工程为启东市物流发展的重要示范性项目。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0年初,注册资金2亿元人民币,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该公司座落于华东地区有“江海明珠”之称的江苏省启东市(与上海直线距离50公里)。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投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建设规模
本项目 LNG 分销转运站由水域 LNG 接卸码头、陆域 LNG 储存转运站以及连接码头和陆域之间的栈桥组成。
液化天然气年周转量:一期规模60万t/a,2014年建成,2017年达产;远期规模115万t/a,2017年建成,2020年达产。
液化天然气码头规模:水域拟建1个LNG卸船泊位,码头结构按150900m3 LNG船预留。近期LNG运营船型为10000~75500m3LNG船舶,远期兼顾最大运营船型为150900m3LNG船舶,并在码头东侧预留 1 个 LNG 泊位和 2 个液体化工品泊位。
液化天然气储存规模:陆域拟建设2个50000 m3 LNG储罐、工艺装置区及LNG装车区等配套的公用设施,并预留3个LNG储罐建设用地。
码头总长度为 350m,陆域场站占地 753 亩,LNG 码头通过 3890m 长的栈桥与陆域储罐区相连。
2、LNG资源
本项目LNG资源主要通过国内两条途径来获取,即水运和陆运,水运主要依托上海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上海石油交易所、东莞九丰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等进行现货贸易转运LNG;陆运主要依托国内大型LNG液化工厂进行LNG储备实现向江苏省转运LNG。
3、项目进度安排
本项目施工周期将历时27个月,力争2015年建成。
4、市场定位及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的功能定位为城市燃气季节调峰、LNG应急调峰站或接收站的补充气源、城市燃气汽车、工业、船业、化工等用户供气 、管输气达不到城市的LNG消费。本项目处在经济发展活力强劲却能源急缺的江苏沿海地带,市场目标为“面向苏北、苏中地区,继而覆盖江苏全省”。作为启东市物流发展的重要示范性项目,其主要使命是通过基地建设建立起启东市现代物流发展的基础平台与运作基地,直接服务于以长三角为中心的华东地区对能源的巨大需求,从而满足国家能源战略需求以及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
江苏省是长三角经济发达地区,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能源的利用强度日益增强,江苏省的天然气供应也随之紧缺,作为对管道天然气的有益补充,液化天然气产业的发展,不仅在优化国家能源结构、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实现节能减排和保护环境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而且在改善偏远地区居民生活燃料结构,提高居民生活质量、降低车辆燃料成本,缓解城市空气污染、保障城市能源安全稳定供应方面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效果。LNG用于居民和工业用气、车船替代燃料用气、城市调峰用气等主要领域,其相关的技术、工艺和设备装置已基本国产化,并具有良好的适用性、可靠性和安全环保性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在启东投资建设的LNG分销转运站,作为我国LNG市场一种具有创新意义的能源物流模式,对我国LNG市场供应和流通甚至于LNG能源市场的全面均衡发展将起到重要的示范作用,其示范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民营企业涉足LNG行业
项目投资开发方广汇能源,最早介入我国LNG市场,是经营LNG历史最久、规模最大、影响最广、进入江苏市场较早的民营企业,在LNG分销转运以及市场普及方面积累了丰富的运营经验和市场基础。
(2)促进LNG贸易和储备的多样化
①以现货为主的贸易方式
目前LNG贸易方式通常为期货贸易和现货贸易,广汇公司在LNG贸易方式结构不断变化条件下,瞄准国内现货市场,充分发挥现货市场的运营特点:a.通过高抛低吸灵活的贸易方式,丰富并发展我国LNG采购渠道,及时发现上游动态市场价格,改变基础数据以长协价和期货价构成的现象,平衡东西部能源价格,完善价格体系,实现了从东部接收能源气的突破。b.在此基础上,可以影响和支持国家战略层面的国际间重大长协价格谈判,以此作为谈判筹码。
②发挥“企代政储”作用
本项目功能定位是为江苏省下游城市分销转运稳定可靠的LNG应急调峰气源,切实保障城市的应急调峰供气需求,加大社会的安定性。作为城市LNG储备模式为政府储备和企业储备,本项目将形成以广汇企业为主体而政府不必付出经济代价的一级商业储备,本期设有2个5万m3 LNG库容,远期还留有建设储罐的空间,可随着市场的需求,逐步扩建,充分满足下游城市可持续发展需求。
同时,未来土地及岸线的稀缺性及不可再生性决定着本项目较高的投资价值。
③建设的可能性
拟建工程区域,水深、波浪、地质等自然条件适宜,满足工程建设要求。外部配套道路、水、电、通信等设施完善,具有良好的外部协作条件。当地具有可靠的施工和服务设施等依托条件,因此本项目建设是完全可能的。
综上所述,本项目投资建设将为江苏下游城市自主LNG应急调峰储备站提供有力资源保障,完全符合国家的《天然气利用政策》;根据国家能源局精神,充分发挥LNG分销转运站在城市应急调峰储备中的重要作用,响应国家、省、市、区各层次政策的要求,符合社会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的需要,对推动社会和谐发展,调整能源结构,实现节能减排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是非常必要的,也是非常迫切的。
5、财务评价
税后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3.33%,高于基准收益率8%,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20.33%,可以满足投资者要求。投资回收期8.54年,资金能够按时收回。本项目有较强的财务盈利能力和财务生存能力,因此项目在财务上是可行的。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安排
本项目建设总资金187,060万元(含全部流动资金),总投资182,720万元(含30%流动资金);其中申请银行贷款128,000万元约占70%,其余自筹54,720万元。
2、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正在构建大能源物流发展模式,拟将原有物流业务与能源产业发展相结合,通过建设具备仓储、分销等功能的能源综合物流基地,采用复合供应模式为客户就近提供能源产品,降低客户运输成本,在扩大能源市场占有率的同时降低能源运输风险,可实现国家、地方政府和企业的“三赢”局面,同时有利于公司继续做强天然气板块业务,显著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四、上网公告附件
《南通港吕四港区广汇能源 LNG 分销转运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3-019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喀什广汇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国家能源局气化南疆喀什天然气液化工厂项目一期工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国家能源局气化南疆喀什天然气液化工厂项目一期工程
● 投资金额:总投资31,997.56 万元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尽快解决南疆三地州基本用能供应问题,促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解决南疆三地州能源供应实施意见》及《南疆三地州城镇天然气气化工程规划(2012-2020)》,气化南疆项目是国家能源局的重点项目,也是公司承担政治责任、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新疆广汇承建的LNG输气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在喀什、克州、农三师建设LNG中心站18座、瓶组站114座,在喀什建设LNG工厂1座。公司全资子公司喀什广汇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拟在喀什市经济特区投资建设国家能源局气化南疆喀什天然气液化工厂项目一期工程。喀什广汇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注册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任务是承建国家能源局气化南疆项目。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建设规模
本项目位于喀什市西北面喀什经济技术开发区一级工业用地规划区域内,华能燃气发电南侧,314 国道西侧,工程占地面积 117.16 亩。
储存规模:5000m3LNG储罐1台
液化装置规模:30×104Nm3/d
装车规模:30×104Nm3/d
CNG母站规模:10×104Nm3/d
2、项目进度安排
一期工程建设周期:18个月(以工艺包招标为建设周期起点)。
3、市场定位及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目标市场定位为优先供应喀什、克州、农三师未通管道气的城镇居民及其周边城市居民用气;其次是喀什、克州、农三师居民、商业及汽车用气。本项目的实施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的产业发展和布局政策以及西部大开发战略,满足国家整体发展规划和当地政府发展规划。
①公司在天然气项目建设和管理的能力和经验
本项目的建设单位喀什广汇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作为目前中国境内最大的陆基液化天然气(LNG)的供应商,在液化天然气生产、运输和市场中占据主导地位,并且有着丰富的天然气项目的建设管理能力和经验。
②成熟的工艺技术
目前,在液化天然气的生产、储存、运输、气化等方面的技术都已经成熟。国内建设的最大的LNG 储罐为 16.5×104 m3均在正常使用中,工艺技术成熟可靠。
③气源有保障
根据《中国石油南疆天然气利民工程规划》,南疆三地州城镇天然气气化工
程建设环塔里木盆地天然气输气干线和支线、气田供气管道 23 条,输气总里程2426公里。环塔里木盆地天然气输气管网,连接 24 个市县(塔什库尔干县除外)城区、15 个兵团农牧团场场部,为实现三地州天然气气化提供了气源条件。环塔里木盆地天然气环形输气管网形成后,五个气源相互连通,实现三地州的多气源供气和统一调配,可以解决日、月、季节的用气调峰。因此,本工程在气源上是有保障的。
综上所述,公司本着认真贯彻执行与本项目相关的国家、地方、部门、行业的法令、法规、标准规范及规定为原则,充分发挥自身的管理的能力及建设经验,通过从国外引进关键技术和设备,进而确保本项目的技术先进、安全可靠及经济合理,因此项目是可行的。
4、财务评价
本项目年均收入21,499万元;年均交纳增值税1156万元;年均税后利润4885万元。
本项目全投资内部收益率(税后)19.60%,财务净现值(税后)15644 万
元(ic=12%)。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 6.07 年(包括建设期),税后动态投资回收期 8.97 年(包括建设期)。项目税后全投资内部收益率大于期望基准收益率,因此本项目在财务上是可以接受的,具有很强的抗风险能力。以上为进气价0.63元/Nm3的结论,如果进气价为0.78元/Nm3时,经计算项目税后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3.73%,项目税后投资财务净现值为3365万元,项目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7.84年,项目税后动态投资回收期为12.86年,项目总投资收益率为10.54%,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为31.19%,项目盈亏平衡点为37.04%。
两种进气价财务指标对比如下:
两种进气价情况下财务指标对比 | |||||
进气价(元) | 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 | 项目投资财务净现值(万元) | 项目静态投资回收期(年) | 项目动态投资回收期(年) | 项目总投资收益率(%) |
0.63 | 19.60% | 15644 | 6.07 | 8.97 | 16.48% |
0.78 | 13.73% | 3365 | 7.84 | 12.86 | 10.54% |
经比较分析,在以上两种进气价的情况下,项目税后全投资内部收益率均大于期望基准收益率,所以,项目在财务上也是可以接受的;项目具有很强的抗风险能力。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安排
本工程总投资为 31,997.56 万元。其中项目投资资金 30%先由公司自筹解决,再根据国家能源局气化南疆项目政策申请相关财政补贴,其余70%由国内银行贷款解决。
2、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能源政策,符合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节能环保,从根本上改变南疆地区的用能方式和能源消费结构,直接惠及各族人民,工艺技术先进可靠,利于实施。本项目的实施,从当地能源、资源条件出发,优化能源结构并合理利用,能够实现高效益低成本运行,项目自身具有很强的抗风险能力,具备良好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上网公告附件
《国家能源局气化南疆喀什天然气液化工厂项目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3-020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2013年
加注站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固定LNG加注站,固定L—CNG加注站,LNG、L—CNG合建站,LNG、L—CNG、民用合建站项目
●投资金额:12.14亿元(含民用管网)
一、对外投资概述
依据公司新的五年规划,2013-2017年期间,公司计划建设908座LNG、L-CNG或民用加注站,预计到2017年末加注站数量达到1000座。目前,加注站项目具体规划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新疆广汇清洁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牵头编制中。根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加注站项目建设计划》, 2013年公司计划投资12.14亿元建设加注站126座(含民用管网),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新疆广汇清洁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建设。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投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投资的主要内容
2013年计划加注站投资12.14亿元(含民用管网),其中新疆广汇清洁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管辖的加注站项目立项可研投资概算为:5.26亿元;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管辖立项可研投资概算为:6.88亿元。
2、市场定位及可行性分析
公司加注站项目重点选择高速公路、城乡主要干道、连接铁路、机场、主要旅游景点和重要产业基地等交通要线及矿产资源丰富的矿区建设;选择气源紧缺边远城镇或部分二、三线城市建设L-CNG/民用加注站和调峰应用站;同时,通过先在新疆地区重点建设加注站,逐渐通过河西走廊向甘肃、宁夏、青海、内蒙、陕西、河南等内地省市进行推广建设。
3、财务评价
根据2012年加注站单站核算的实际现况,结合每个站点实际投资及气量销售实际情况,基本可评估测算站点投资回收期为:LNG单站投资回收期、二合一站投资回收期平均为4.5年左右;三合一站投资回收期平均为5年左右。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安排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已列入公司2013年投资框架计划,根据公司2013年投资框架计划执行。
2、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加注站建设规划符合广汇能源加注站建设规划总体要求。公司自身具备充足的气源保障,有利于公司做强天然气板块业务,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同时,本次投资使公司专注清洁能源发展领域,能提升公司价值,创造社会财富,全力以赴发展清洁能源产业,全面履行经济、社会和环境三大责任,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四、上网公告附件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加注站项目建设计划》。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3-021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4月18日(星期四)上午10:30时(北京时间)开始;
●股权登记日:2013年4月10日;
●会议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楼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公司董事会第五届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3年4月18日(星期四)上午10:30时(北京时间)开始,预计会期半天;
2、会议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与会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有关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 提议内容 |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
1 |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南通港吕四港区广汇能源LNG分销转运站工程的议案 | 否 |
2 | 关于投资建设2013年加注站项目的议案 | 否 |
三、会议出席对象
1、2013年4月10日下午15:00时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法律顾问。
四、参会方式
1、登记时间:2013年4月11日、12日北京时间10:00-18:00;
2、登记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法:
①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②法人股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上海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帐户卡、有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③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本公司所在地邮戳日不晚于2013年4月12日18:00)。
五、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邮政编码:830002
3、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倪娟
4、电话:0991-3719668,0991-2365211
5、传真:0991-8637008
六、其他事项
所有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董事会第五届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1、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2、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4、对可能纳入议程的临时提案有( )/无( )表决权。如果有表决权,对关于( )的提案投赞成票;对关于( )的提案投反对票;对关于( )的提案投弃权票;
5、对1—4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代理人可( )/不可(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上海证券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自然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3-022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严丹华先生提交的书面报告。严丹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严丹华先生于2012年通过参与“宏广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票,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管理规定及《广汇集团员工参加“宏广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办法》执行。
公司董事会对严丹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