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全部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3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中对相关事项亦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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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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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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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境外投资顾问和境外资产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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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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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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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4、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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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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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为:股票及其他权益类证券的投资不少于基金资产净值的60%,其中投资于除中国内地以外的大中华地区证券市场以及在其他证券市场交易的大中华企业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股票及其他权益类资产的80%;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2011年9月2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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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合同于2011年9月22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自2011年9月22日(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76号文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由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景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并于2003年6月9日获得开业批文,注册资本1.3亿元人民币,目前,各家出资比例分别为49%、49%、1%、1%。总部设在深圳,在北京、上海、广州设有分公司。
截止2012年12月31日,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共管理19只开放式基金,包括管理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景顺长城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公司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能源基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ETF)、景顺长城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中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下设景顺长城优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部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争取良好投资业绩。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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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境外投资顾问为本基金提供投资建议的主要成员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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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4.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本公司”)投资和交易管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等法律法规,本公司制定了《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指引》,该《指引》涵盖了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对授权、研究分析与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交易指令的分配执行、公平交易监控、报告措施及信息披露、利益冲突的防范和异常交易的监控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具体控制措施如下:
1、授权、研究分析与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
建立投资授权制度,明确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建立客观的研究方法,任何投资分析和建议均应有充分的事实和数据支持,避免主观臆断,严禁利用内幕信息作为投资依据;确保所有投资组合平等地享有研究成果;根据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等,建立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主题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投资组合经理在此基础上根据投资授权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并独立进行投资决策。
2、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
本公司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将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相隔离;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机制,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同时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
3、交易指令分配的控制
所有投资对象的投资指令必须经由交易管理部总监或其授权人审核后分配至交易员执行。
交易员对于接收到的交易指令依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顺序执行。在执行多个投资组合在同一时点就同一证券下达的相同方向的投资指令时,需根据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经过公平性审核,公平对待多个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指令。
4、公平交易监控
本公司建立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制度。交易管理部负责异常交易的日常实时监控,风险管理与绩效评估岗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内(如1日内、3日、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反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应对异常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由投资组合经理、督察长、总经理签署后,妥善保存分析报告备查。如果在上述分析期间内,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同向交易价差出现异常情况,应重新核查公司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针对潜在问题完善公平交易制度,并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监察稽核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对此做专项说明。
4.4.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及《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指引》对本年度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异常交易情况。
4.4.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3次,均为ETF基金因被动跟踪标的指数与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
4.5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5.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2年大中华市场表现亮丽,除了2季度对于中国经济担心导致股市下跌,全年大部分时间估值低及资金宽松环境形成股市良好的投资机会。全年基准-金龙指数涨幅+22.7%,其中地产行业涨幅优异+47%,由于调控政策未进一步收紧,全年销量双位数增长,地产盈利佳估值低吸引资金进驻。另一方面,全球经济增长率一路下调,大宗商品价格也一路下行,原物料行业涨幅+10%,落后于大盘。2012年投资策略偏重消费及科技,消费行业看好品牌企业市场份额提升,提高盈利能力,及科技行业看好智能手机渗透率提高,供应链中技术领先的优秀企业收入及利润不断超预期,为基金收益带来正面贡献;但是由于低配金融行业,未能参与地产行业上涨机会,所以未能提高基金收益。整体来说,自下而上的选股策略仍为基金带来正贡献,未来仍将延续相同投资策略。
4.5.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2年度,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8.87%,低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3.32%。
4.6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全球宏观方面, 经济学家目前乐观预期美国经济将于2014年重回正常增长轨道:家庭去杠杆持续,企业可能愿意开始投资。由于房贷利率低及就业市场升温,房市将好转。通胀稳定,但仍有不确定性。欧洲仍面临许多风险及政策不确定性,不过欧猪五国的改革仍给了些许希望。欧猪五国的劳动力成本逐渐下降,出口有所改善。中国制造业数据反弹,工业产值受到内需及补库存而上扬,另外,新的城镇化措施及项目投资,拉动固定资产投资。工资上涨保持国内消费增长,但是出口仍不太稳固。通胀触底,人民银行目前仍保持较宽松的贷币环境。在全球宽松的贷币环境下,市场估值有所支撑,预计2013年股市仍有投资机会,不过短期市场可能将观察4季度企业盈利。大中华基金投资策略仍以长期价值角度,选择具备核心技术、拥有品牌或行业地位稳固的公司,希望藉由持续盈利增长取得投资回报,专注于持续受惠中国长期消费增长的行业及个股。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公司成立基金估值小组对基金财产的估值方法及估值程序作决策,基金估值小组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参考行业协会的估值意见及独立第三方机构估值数据等方式,谨慎合理地制定高效可行的估值方法,以求公平对待投资者。
估值小组成员包括公司投资部、交易管理部、基金事务部、法律、监察稽核部、风险控制岗等相关人员。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将估值结果以书面形式或双方认可的其他方式报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返回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当发生了影响估值方法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时,通过会议方式启动估值小组的运作。对长期停牌股票等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由投资部人员凭借其丰富的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的长期深入的跟踪研究,综合宏观经济、行业发展及个股状况等各方面因素,从价值投资的角度进行理论分析,并根据分析的结果向基金估值小组提出有关估值方法或估值模型的建议。风险控制人员根据投资部提出的估值方法或估值模型进行计算及验证,并根据计算和验证的结果与投资部共同确定估值方法并提交估值小组。估值小组共同讨论通过后,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根据估值小组确认的估值方法对各基金进行估值核算并与基金托管行核对。法律、监察稽核部相关人员负责监察执行估值政策及程序的合规性,控制执行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并对有关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合规性审查。
基金估值小组核心成员均具有五年以上证券、基金行业工作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从业资格,精通各自领域的理论知识,熟悉政策法规,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2、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经理在需要时出席估值小组会议,凭借其丰富的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的长期深入的跟踪研究,向估值小组提出估值建议。估值小组将充分考虑基金经理的意见和建议,确定估值方法。
3、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估值小组秉承基金持有人利益至上的宗旨,在估值方法的选择上力求客观、公允,在数据的采集方面力求公开、获取方便、操作性强、不易操纵。
本基金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的利益冲突。
4、已签约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本基金管理人尚未与定价服务机构签署任何协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本基金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673,395.97元,应分配金额为167,339.60元;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已于2013年1月17日完成权益登记,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1元,详细信息请查阅相关分红公告。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12年,本基金托管人在对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12年,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2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内,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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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报告截止日2012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134元,基金份额总额45,508,136.05份。
2、 比较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1年9月2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12月31日。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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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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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许义明______ ______吴建军______ ____邵媛媛____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1]第709号《关于核准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291,060,560.03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1)第367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1年9月22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91,092,562.55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32,002.52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资产托管人为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Standard Chartered Bank (Hong Kong) Limited)。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股票及其他权益类证券、现金、债券、股指期货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本基金对于股票及其他权益类证券的投资不少于基金资产净值的60%,其中投资于除中国内地以外的大中华地区证券市场以及在其他证券市场交易的大中华企业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股票及其他权益类资产的80%;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摩根斯坦利金龙净总收益指数(MSCI Golden Dragon Net Total Return Index)。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3年3月26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2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一致。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无。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无。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无。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境内外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目前基金取得的源自境外的差价收入,其涉及的境外所得税税收政策,按照相关国家或地区税收法律和法规执行,在境内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目前基金取得的源自境外的股利收益,其涉及的境外所得税税收政策,按照相关国家或地区税收法律和法规执行,在境内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期和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8%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1.8% / 当年天数。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35% / 当年天数。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期和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本期和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除基金管理人之外,本基金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期末和上年度末均未投资本基金。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分别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和境外资产托管人渣打银行保管,按适用利率或约定利率计息。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在承销期均未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7.4.9 期末(2012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期末,本基金未从事债券正回购交易,无质押债券。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期末,本基金未从事债券正回购交易,无质押债券。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 公允价值
(a)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b)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根据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级的输入值,公允价值层级可分为:
第一层级: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级:直接(比如取自价格)或间接(比如根据价格推算的)可观察到的、除第一层级中的市场报价以外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
第三层级:以可观察到的市场数据以外的变量为基础确定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值)。
(ii)各层级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2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一层级的余额为47,485,040.63元,无属于第二、三层级的余额(2011年12月31日:第一层级48,201,990.38元,无第二、三层级)。
(iii)公允价值所属层级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所属层级未发生重大变动。
(iv)第三层级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2 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权益投资分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3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权益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以上行业分类采用彭博行业分类标准。
8.4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权益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对以上证券代码采用彭博代码即BB Ticker。
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权益投资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8.5 报告期内权益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5.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权益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买入金额按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权益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卖出金额按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3 权益投资的买入成本总额及卖出收入总额
单位: 人民币元
■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6 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金融衍生品。
8.10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基金投资。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1.1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者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8.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8.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注:1.本期末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持有本基金。
2.本期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单位:份
■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选择标准
券商的选择基于最佳执行、研究报告质量、财务健全度、交易执行速度、费用、信赖度及负责任的回报等因素。选择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a、资金实力雄厚,信誉良好;
b、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c、交易券商必需是主要海外证券交易所的成员;
d、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有良好的执行能力,且其作业程序需尽责完善。
2)选择程序
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协议。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3月28日
基金简称 |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QDII) |
基金主代码 | 262001 |
交易代码 | 262001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1年9月22日 |
基金管理人 |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45,508,136.05份 |
基金合同存续期 | 不定期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通过投资于除内地以外的大中华地区证券市场以及海外证券市场交易的大中华企业,追求长期资本增值。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与“自下而上”的选股相结合的投资策略,在实际投资组合的构建上更偏重“自下而上”的部分,重点投资于处于合理价位的成长型股票(Growth at Reasonable Price,GARP)以及受惠于盈利周期加速且估值便宜的品质型股票(value + catalyst)。 |
业绩比较基准 | 摩根斯坦利金龙净总收益指数(MSCI Golden Dragon Net Total Return Index)。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属于高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的投资品种。 |
项目 | 基金管理人 | 基金托管人 | |
名称 |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负责人 | 姓名 | 杨皞阳 | 赵会军 |
联系电话 | 0755-82370388 | 010-66105799 | |
电子邮箱 | investor@invescogreatwall.com | custody@icbc.com.cn | |
客户服务电话 | 4008888606 | 95588 | |
传真 | 0755-22381339 | 010-66105798 |
项目 | 境外投资顾问 | 境外资产托管人 | |
名称 | 英文 | Invesco Hong Kong Limited | Standard Chartered Bank (Hong Kong) Limited |
中文 | 景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 | 香港中环花园道3号花旗银行大厦41楼 | 香港中环德辅道中4-4A号渣打银行大厦32楼 | |
办公地址 | 香港中环花园道3号花旗银行大厦41楼 | 香港中环德辅道中4-4A号渣打银行大厦32楼 | |
邮政编码 | - | - |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 www.invescogreatwall.com |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 2012年 | 2011年9月2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1年12月31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 | 2,001,275.32 | -288,298.12 |
本期利润 | 9,101,671.98 | -2,550,465.34 |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 0.1866 | -0.0261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 18.87% | -4.60% |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 2012年末 | 2011年末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 0.0368 | -0.0458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 51,605,948.02 | 50,783,726.12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 1.134 | 0.954 |
阶段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过去三个月 | 6.88% | 0.63% | 7.78% | 0.67% | -0.90% | -0.04% |
过去六个月 | 12.84% | 0.74% | 16.69% | 0.88% | -3.85% | -0.14% |
过去一年 | 18.87% | 0.87% | 22.19% | 1.02% | -3.32% | -0.15%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 13.40% | 0.89% | 19.08% | 1.31% | -5.68% | -0.42% |
姓名 | 职务 |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 证券从业年限 | 说明 | |
任职日期 | 离任日期 | ||||
谢天翎 |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11年9月22日 | - | 11 | 台湾大学经济学学士、商学硕士,CFA。曾任台湾保诚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投资暨研究部海外组副理和基金经理;2008年4月加入本公司。 |
姓名 | 在境外投资顾问所任职位 | 证券从业年限 | 说明 |
萧光一(Mike Shiao) | 投资总监 | 21 | 美国德雷塞尔大学金融硕士。历任Grand Regent Investment Ltd项目经理;Overseas Credit and Securities Incorporated台湾科技行业资深分析师;台湾国际投信负责科技行业的研究并管理柜买公募基金;景顺台湾的股票主管,负责台湾股票团队和流程,并管理一只台湾公募基金:景顺主流基金。2006年入职香港景顺,担任投资总监,负责覆盖香港、大陆和台湾市场,并且是景顺大中华基金的主要基金经理。 |
资 产 | 附注号 | 本期末 2012年12月31日 | 上年度末 2011年12月31日 |
资 产: | |||
银行存款 | 3,896,618.22 | 2,361,775.82 | |
结算备付金 | - | 238,636.36 | |
存出保证金 | -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7,485,040.63 | 48,201,990.38 | |
其中:股票投资 | 47,485,040.63 | 48,201,990.38 | |
基金投资 | - | - | |
债券投资 | - | -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2,000,000.00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 | |
应收利息 | 354.38 | 1,121.37 | |
应收股利 | - | 50,587.68 | |
应收申购款 | 1,245,437.19 | 14,779.3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 |
其他资产 | - | - | |
资产总计 | 52,627,450.42 | 52,868,890.9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本期末 2012年12月31日 | 上年度末 2011年12月31日 | |
负 债: | |||
短期借款 |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 | |
应付赎回款 | 733,360.38 | 1,905,170.01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79,383.32 | 80,996.17 | |
应付托管费 | 15,435.63 | 15,749.25 | |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 | |
应付交易费用 | - | - | |
应交税费 | 1,067.22 | 1,069.14 | |
应付利息 | - | - | |
应付利润 |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
其他负债 | 192,255.85 | 82,180.25 | |
负债合计 | 1,021,502.40 | 2,085,164.82 | |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 45,508,136.05 | 53,220,334.33 | |
未分配利润 | 6,097,811.97 | -2,436,608.21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1,605,948.02 | 50,783,726.1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52,627,450.42 | 52,868,890.94 |
项 目 | 附注号 | 本期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1年9月2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12月31日 |
一、收入 | 10,935,328.73 | -1,616,461.30 | |
1.利息收入 | 33,677.83 | 631,589.86 |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 22,994.20 | 74,562.87 | |
债券利息收入 | - | -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10,683.63 | 557,026.99 | |
其他利息收入 | - | -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 3,842,730.21 | 109,066.19 |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2,689,506.13 | 42,695.62 | |
基金投资收益 | - | - | |
债券投资收益 | - | -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 - | |
衍生工具收益 | - | - | |
股利收益 | 1,153,224.08 | 66,370.57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100,396.66 | -2,262,167.22 |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48,810.62 | -395,077.83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107,334.65 | 300,127.70 | |
减:二、费用 | 1,833,656.75 | 934,004.04 | |
1.管理人报酬 | 919,695.42 | 535,639.98 | |
2.托管费 | 178,829.58 | 104,152.23 | |
3.销售服务费 | - | - | |
4.交易费用 | 340,304.32 | 148,591.52 | |
5.利息支出 | - | -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 - | |
6.其他费用 | 394,827.43 | 145,620.31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9,101,671.98 | -2,550,465.34 | |
减:所得税费用 | - |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101,671.98 | -2,550,465.34 |
项目 | 本期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53,220,334.33 | -2,436,608.21 | 50,783,726.12 |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 | - | 9,101,671.98 | 9,101,671.98 |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7,712,198.28 | -567,251.80 | -8,279,450.08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75,164,055.76 | 4,361,294.49 | 79,525,350.25 | ||
2.基金赎回款 | -82,876,254.04 | -4,928,546.29 | -87,804,800.33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45,508,136.05 | 6,097,811.97 | 51,605,948.02 | ||
项目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1年9月2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12月31日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291,092,562.55 | - | 291,092,562.55 |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 | - | -2,550,465.34 | -2,550,465.34 |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237,872,228.22 | 113,857.13 | -237,758,371.09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2,432,230.23 | -88,742.18 | 2,343,488.05 | ||
2.基金赎回款 | -240,304,458.45 | 202,599.31 | -240,101,859.14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53,220,334.33 | -2,436,608.21 | 50,783,726.12 |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基金的关系 |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 |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
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渣打银行”) | 境外资产托管人 |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
景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
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
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
项目 | 本期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1年9月2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12月31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 919,695.42 | 535,639.98 |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 283,650.08 | 165,944.99 |
项目 | 本期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1年9月2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12月31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 178,829.58 | 104,152.23 |
关联方 名称 | 本期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1年9月2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12月31日 | ||
期末余额 | 当期利息收入 | 期末余额 | 当期利息收入 | |
中国工商银行 | 1,393,582.91 | 21,582.19 | 968,476.42 | 68,027.40 |
渣打银行 | 2,503,035.31 | 288.55 | 1,393,299.40 | 319.46 |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47,485,040.63 | 90.23 |
其中:普通股 | 43,880,562.56 | 83.38 | |
存托凭证 | 3,604,478.07 | 6.85 | |
优先股 | - | - | |
房地产信托凭证 | - | - | |
2 | 基金投资 | - | - |
3 | 固定收益投资 | - | - |
其中:债券 | -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4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其中:远期 | - | - | |
期货 | - | - | |
期权 | - | - | |
权证 | - | - | |
5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6 | 货币市场工具 | - | - |
7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3,896,618.22 | 7.40 |
8 | 其他各项资产 | 1,245,791.57 | 2.37 |
9 | 合计 | 52,627,450.42 | 100.00 |
国家(地区)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香港特别行政区 | 29,530,001.64 | 57.22 |
台湾地区 | 14,350,560.92 | 27.81 |
美国 | 3,604,478.07 | 6.98 |
合计 | 47,485,040.63 | 92.01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基础材料 | 68,066.04 | 0.13 |
通讯 | 4,914,735.92 | 9.52 |
消费品,周期性 | 13,168,980.20 | 25.52 |
消费品,非周期性 | 5,879,073.96 | 11.39 |
综合经营 | - | - |
能源 | 3,207,053.65 | 6.21 |
金融 | 7,461,979.03 | 14.46 |
工业 | 11,110,043.24 | 21.53 |
科技 | 1,675,108.59 | 3.25 |
公用事业 | - | - |
合计 | 47,485,040.63 | 92.01 |
序号 | 公司名称(英文) | 公司名称(中文) | 证券代码 | 所在证券市场 | 所属国家(地区)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CHINA SHENHUA ENERGY CO-H |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1088 HK | 香港 – 香港联合交易所 | 香港特别行政区 | 116,500 | 3,207,053.65 | 6.21 |
2 | PRESIDENT CHAIN STORE CORP | 统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 | 2912 TT | 台湾 - 台湾证券交易所 | 台湾地区 | 85,000 | 2,861,522.98 | 5.54 |
3 | VINDA INTERNATIONAL HOLDINGS | 维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3331 HK | 香港 – 香港联合交易所 | 香港特别行政区 | 330,000 | 2,836,353.30 | 5.50 |
4 | BANK OF CHINA LTD-H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H股 | 3988 HK | 香港 – 香港联合交易所 | 香港特别行政区 | 1,000,000 | 2,805,541.00 | 5.44 |
5 | AAC TECHNOLOGIES HOLDINGS INC. | 瑞声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 2018 HK | 香港 – 香港联合交易所 | 香港特别行政区 | 114,000 | 2,505,040.00 | 4.85 |
6 | SHENZHOU INTERNATIONAL GROUP | 申洲国际集团 | 2313 HK | 香港 – 香港联合交易所 | 香港特别行政区 | 166,000 | 2,355,519.29 | 4.56 |
7 | HON HAI PRECISION INDUSTRY | 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2317 TT | 台湾 - 台湾证券交易所 | 台湾地区 | 120,800 | 2,324,966.04 | 4.51 |
8 | GIORDANO INTERNATIONAL LTD | 佐丹奴国际有限公司 | 709 HK | 香港 – 香港联合交易所 | 香港特别行政区 | 354,000 | 2,138,454.73 | 4.14 |
9 | MINTH GROUP LTD | 敏实集团有限公司 | 425 HK | 香港 – 香港联合交易所 | 香港特别行政区 | 260,000 | 1,878,415.12 | 3.64 |
10 | CTRIP.COM INTERNATIONAL-ADR | 携程旅行网有限公司 | CTRP UW | 美国 – 纳斯达克 | 美国 | 12,156 | 1,741,305.01 | 3.37 |
序号 | 公司名称(英文) | 证券代码 |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CHINA SHENHUA ENERGY CO-H | 1088 HK | 3,097,884.61 | 6.10 |
2 | CHINA CONSTRUCTION BANK-H | 939 HK | 2,654,864.94 | 5.23 |
3 | BANK OF CHINA LTD-H | 3988 HK | 2,552,442.84 | 5.03 |
4 | SHENZHOU INTERNATIONAL GROUP | 2313 HK | 2,326,038.01 | 4.58 |
5 | GIORDANO INTERNATIONAL LTD | 709 HK | 2,257,048.20 | 4.44 |
6 | HONG KONG EXCHANGES & CLEAR | 388 HK | 2,205,384.73 | 4.34 |
7 | AU OPTRONICS CORP | 2409 TT | 2,129,533.59 | 4.19 |
8 | PETROCHINA CO LTD-H | 857 HK | 1,667,216.30 | 3.28 |
9 | CTRIP.COM INTERNATIONAL-ADR | CTRP UW | 1,558,346.07 | 3.07 |
10 | YUANTA FINANCIAL HOLDING CO | 2885 TT | 1,535,836.58 | 3.02 |
11 | SA SA INTERNATIONAL HLDGS | 178 HK | 1,391,121.90 | 2.74 |
12 | MINTH GROUP LTD | 425 HK | 1,171,589.33 | 2.31 |
13 | HON HAI PRECISION INDUSTRY | 2317 TT | 1,046,984.30 | 2.06 |
14 | CHINA LIFE INSURANCE CO-H | 2628 HK | 1,045,271.25 | 2.06 |
15 | VINDA INTERNATIONAL HOLDINGS | 3331 HK | 1,014,466.01 | 2.00 |
16 | AJISEN CHINA HOLDINGS LTD | 538 HK | 1,010,077.49 | 1.99 |
17 | PRESIDENT CHAIN STORE CORP | 2912 TT | 978,285.86 | 1.93 |
18 | MAKALOT INDUSTRIAL CO LTD | 1477 TT | 937,738.02 | 1.85 |
19 | TAIWAN SEMICONDUCTOR MANUFAC | 2330 TT | 900,791.50 | 1.77 |
20 |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H | 1288 HK | 887,388.79 | 1.75 |
序号 | 公司名称(英文) | 证券代码 |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CHINA CONSTRUCTION BANK-H | 939 HK | 4,412,928.94 | 8.69 |
2 | TENCENT HOLDINGS LTD | 700 HK | 3,641,094.56 | 7.17 |
3 | CHINA SHENHUA ENERGY CO-H | 1088 HK | 2,427,094.91 | 4.78 |
4 | SUN HUNG KAI PROPERTIES | 16 HK | 2,216,520.09 | 4.36 |
5 | ASUSTEK COMPUTER INC | 2357 TT | 2,131,356.78 | 4.20 |
6 | HOTAI MOTOR COMPANY LTD | 2207 TT | 2,096,399.17 | 4.13 |
7 | HON HAI PRECISION INDUSTRY | 2317 TT | 2,038,387.10 | 4.01 |
8 | UNI-PRESIDENT CHINA HOLDINGS | 220 HK | 1,856,942.21 | 3.66 |
9 | PRESIDENT CHAIN STORE CORP | 2912 TT | 1,729,943.11 | 3.41 |
10 | AJISEN CHINA HOLDINGS LTD | 538 HK | 1,653,729.75 | 3.26 |
11 | HONG KONG EXCHANGES & CLEAR | 388 HK | 1,607,432.61 | 3.17 |
12 | MINTH GROUP LTD | 425 HK | 1,594,069.34 | 3.14 |
13 | SANYANG INDUSTRIAL CO LTD | 2206 TT | 1,586,927.01 | 3.12 |
14 | PETROCHINA CO LTD-H | 857 HK | 1,552,648.36 | 3.06 |
15 | HANG SENG BANK LTD | 11 HK | 1,540,553.61 | 3.03 |
16 | AAC TECHNOLOGIES HOLDINGS INC. | 2018 HK | 1,534,118.03 | 3.02 |
17 | LI NING CO LTD | 2331 HK | 1,377,780.25 | 2.71 |
18 | HAITIAN INTERNATIONAL HLDGS | 1882 HK | 1,309,265.08 | 2.58 |
19 | SIMPLO TECHNOLOGY CO LTD | 6121 TT | 1,292,598.04 | 2.55 |
20 | WISTRON NEWEB CORP | 6285 TT | 1,246,176.07 | 2.45 |
买入成本(成交)总额 | 48,612,928.47 |
卖出收入(成交)总额 | 59,119,781.01 |
序号 | 名称 | 金额 |
1 | 存出保证金 | -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354.38 |
5 | 应收申购款 | 1,245,437.19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1,245,791.57 |
持有人户数(户) |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 持有人结构 | |||
机构投资者 | 个人投资者 |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
961 | 47,354.98 | 24,105,583.87 | 52.97% | 21,402,552.18 | 47.03% |
项目 | 持有份额总数(份)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基金管理公司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 455,815.57 | 1.00% |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1年9月22日)基金份额总额 | 291,092,562.55 |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 53,220,334.33 |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 75,164,055.76 |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 82,876,254.04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45,508,136.05 |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3、本基金管理人于2012年11月13日发布公告,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Patrick Song Liu (刘颂)辞去本公司副总经理一职。有关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
在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重大诉讼事项。 |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
本基金聘请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经连续2年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本年度应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人民币72,000.00元。 |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托管人托管业务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的任何稽查和处罚。 |
券商名称 | 交易单元数量 | 股票交易 |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 备注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 佣金 |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 |||
Yuanta Securities | - | 13,711,807.29 | 12.73% | 20,569.42 | 10.60% | 未变更 |
DBS VICKERS(HONG KONG) LIMITED | - | 26,045,557.13 | 24.18% | 50,729.69 | 26.15% | 未变更 |
Morgan Stanley&Co.International plc | - | 18,733,112.24 | 17.39% | 41,999.31 | 21.65% | 未变更 |
Merrill Lynch | - | 2,519,630.92 | 2.34% | 3,058.23 | 1.58% | 新增 |
masterlink Securities | - | 17,290,664.90 | 16.05% | 20,736.41 | 10.69% | 未变更 |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 - | 29,379,706.91 | 27.27% | 56,827.68 | 29.29% | 未变更 |
Deutsche Bank AG,Hong Kong | - | 52,230.09 | 0.05% | 104.46 | 0.05% | 未变更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 | 未变更 |
券商名称 | 债券交易 | 债券回购交易 | 权证交易 | 基金交易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基金成交总额的比例 | |
Yuanta Securities | - | - | - | - | - | - | - | - |
DBS VICKERS(HONG KONG) LIMITED | - | - | - | - | - | - | - | - |
Morgan Stanley&Co.International plc | - | - | - | - | - | - | - | - |
Merrill Lynch | - | - | - | - | - | - | - | - |
Masterlink Securities | - | - | - | - | - | - | - | - |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 | - |
Deutsche Bank AG,Hong Kong | - | - | - | - | - | - | - | -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12,000,000.00 | 100.00% | - | - | - | - |
2012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