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举办“资产证券化专题培训”
⊙记者 王璐 ○编辑 衡道庆
近期,中国证监会正式公布《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启动了资产证券化试点转常规工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也于日前发布《关于为资产支持证券提供转让服务的通知》。
为便于证券公司和市场投资者及时把握资产证券化政策动态和最新进展,上交所于3月29日举办“资产证券化专题培训”,分别邀请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业内专家,从政策、产品和业务规则等多个方面对资产证券化最新政策动态和要求,以及业务开展中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本次培训市场反响十分热烈,共有100余家券商等机构500多名人员报名参加,参加人员普遍反映培训时机及时、内容丰富、获益良多。
证监会《管理规定》的颁布,标志着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试点转常规工作正式启动。对比原有相关规定内容,新颁布的《管理规定》从拓展基础资产类型、放宽业务准入门槛、简化审核程序、改善流动性等多方面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与会专家指出,在当前宏观经济背景之下,继续推进资产证券化业务,不仅有助于化解金融系统性风险,增加金融体系弹性,而且有助于拓展企业融资渠道,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有助于优化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提高资产流动性。同时,对我国加快城镇化进程也具有积极意义。业内普遍认为,随着资产证券化的制度框架和监管要求的确立,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必将迎来快速发展的良好机遇。
据悉,债券市场发展已被列入今年上交所“1+5”重点工作之一。除资产证券化工作以外,近期上交所还推出了一系列债市创新发展措施。为提高债券上市效率,为发行人申请债券上市提供便利,上交所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共同优化相关工作流程,联合推出了公司债和企业债登记和上市申请材料 “一站式”电子化递交服务,发行人或其承销商统一向上交所递交债券登记和上市申请材料,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和上交所在5个工作日分别完成债券登记、上市工作,整个债券上市流程快捷,上市时间明显缩减,上市效率大为提高。首单上市证券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招商证券2012年公司债券,于2013年3月8日完成发行,3月11日提交上市申请材料,3月15日就实现在上交所挂牌上市。此外,为配合证券公司次级债券发行,近日上交所已经公布了《为证券公司次级债券提供转让服务的通知》,后续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次级债券可通过上交所交易平台进行转让。
近期,上交所还将根据市场主体的需求,发挥交易所市场交易结算机制的特点和优势,尽快推出国债预发行交易,抓紧推出债券协议回购交易,持续做好债券市场推广与培训工作,加快推进上交所债券市场的创新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