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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04-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62证券简称:强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3-006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3月19日,公司以信函方式通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3年月29日下午1:30,会议在上海市南京西路920号18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8人,实到8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洪任初主持。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公司2012年工作总结和2013年工作计划》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1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2, 856,305.16元。董事会决定2012年的分配预案为:以2012年末公司总股本1,053,362,191.00股计,拟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105,336,219.1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6、《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关于续聘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年度审计报酬为65万元。

      9、《关于续聘公司201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年度审计报酬为25万元。

      10、《公司2013年度经营者绩效考核指标》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关于公司2013年度借款和担保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经营活动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2012年度的借款额度为人民币16亿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此额度内签署银行借款合同及相关文件,该借款额度的有效期至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银行借款额度为止。

      根据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活动的需要,董事会同意为所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额度为人民币10亿元的融资担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此额度内签署融资担保合同及相关文件,该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至董事会审议通过2014年度担保额度为止。

      12、《关于公司2013年度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根据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巴士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巴士租赁”,公司持有其84.95%的股权)的发展规划和经营业务活动的资金需求,2013年度,公司计划将自有资金委托银行向巴士租赁提供不超过50,000万元的贷款。

      (2)为确保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强生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强生置业”)开发的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6街坊108丘地块项目(虹桥君悦湾)工程按计划顺利进行,2013年度,公司计划将自有资金委托银行向强生置业下属项目公司——上海君强置业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50,000万元的贷款。

      (3)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巴士国际旅游有限公司(下称“巴士国旅”)的经营业务活动的资金需求,2013年度,公司计划将自有资金委托银行向巴士国旅提供不超过1400万元贷款。

      上述各项委托贷款额度的有效期至董事会审议通过2014年度委托贷款额度为止。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委托贷款合同及相关文件。

      13、《关于上海强生便捷货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和新杰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杰物流”)共同向上海强生便捷货运有限公司增资,增资金额为2000万元。其中,公司增资980万元,新杰物流增资1020万元。完成增资后,上海强生便捷货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公司持有49%股权,新杰物流持有51%股权。

      14、《关于上海强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上海强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增资金额为150万元,增资后上海强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200万元。

      15、《关于为上海强生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保证上海强生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强生国旅”)航空客运代理业务的正常开展,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强生国旅向中航鑫港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金额为1000万元,担保期限至2016年12月31日。截止2012年12月31日,强生国旅的资产负债率为90.65%。因强生国旅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该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关于为上海强生银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强生集团汽车修理有限公司为其子公司上海强生银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下称“银鑫汽车”)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提供625万元的最高额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截止2012年12月31日,银鑫汽车的资产负债率为94%。因银鑫汽车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该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8、《关于部分董事调整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董事刘晓峰因工作变动原因提出辞职,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久事公司推荐鲁国锋为董事候选人。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提名鲁国锋(简历附后)为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对鲁国峰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审查,作为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程序合法,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9、《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第2、3、4、5、8、9、15、16、17、18、19项议案需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4月2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鲁国锋先生简历

      鲁国锋先生简历:

      鲁国锋 男, 1969年2月出生, 汉族, 博士研究生, 中共党员, 高级会计师。现任上海久事公司综合发展部、资产经营部经理。曾任浙江中医学院财务科科长助理,上海久事公司计划财务部计划统计, 上海久事公司董事会秘书,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上海久事公司综合策划部副经理(主持工作)、经理 ,上海久事公司资产经营部经理、投资发展部经理,上海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662证券简称:强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3-007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3月19日,公司以信函方式通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3年3月29日下午,会议在上海市南京西路920号18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管蔚主持。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以举手表决方式,全票审议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1、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通过续聘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通过续聘公司201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上述第1、2、3、4、5、6项议案需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0662证券简称:强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3-008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3年3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洪任初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改部分如下:

      1、原章程第五十二条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将予配合。董事会及董事会秘书应切实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保证会议的正常秩序,董事会应当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会议所必需的费用由本公司承担。会议召开程序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会议由董事会负责召集,董事会秘书必须出席会议,董事、监事应当出席会议;董事长负责主持会议,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一名董事主持;

      (二)董事会应当聘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出席会议,并依照本章程规定出具法律意见;

      (三)召开程序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相关条款的规定。

      现修改为:

      第五十二条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将予配合。董事会应当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会议所必需的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2、原章程第五十四条第五款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章程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现修改为: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章程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3、原章程第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三)本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

      (五)股权激励计划;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现修改为:

      第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三)本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

      (五)股权激励计划;

      (六)调整或变更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4、原章程第一百二十七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3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现修改为:

      第一百二十七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可根据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5、原章程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连续三年至少有一次现金红利分配,具体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

      (四)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五)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现修改为: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严格依照《公司法》和本章程的规定,自主决策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制定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投资收益权利。

      (二)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在盈利且现金流量能满足正常经营需要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优先采取现金分红方式分配利润。

      (三)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四)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各项公积金、弥补亏损后,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时,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应当采用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分配比例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具体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五)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公司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等原因确需调整或者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将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发现董事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并督促其及时改正:

      (1)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

      (2)未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

      (3)未能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0662证券简称:强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3-009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决定召开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2013 年4月24日(星期三)上午9:30(会期半天)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同乐路189号(靠近虹梅路、罗锦路)

      (交通:公交50路、729路、218路、735路、725路朱行站下)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13年4月16日(星期二)

      二、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3 年4月16日(星期二)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股东不能亲自出席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见证律师。

      3、本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及其他

      1、《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

      4、《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摘要》

      5、《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续聘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续聘公司201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为上海强生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关于为上海强生银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2、《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的议案》

      13、《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上述股东大会文件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或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选择现场登记、传真或信件登记。

      ⑴现场登记:请于2013年4月22日(星期一 )上午9 点至下午3 点半到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近江苏路纺发大楼)165 弄29 号4 楼,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问询电话:5238 3305 传真:5238 3305 联系人:周小姐;

      轨道交通:地铁2号线江苏路站3号口出;

      公交线路:临近公交车有01路、62路、562路、923路、44路

      20路、825路、138路、71路、925路。

      ⑵传真或信件登记:请将相关资料于2013年4月22日(星期一)前以传真或信件方式送达本公司(信件送达时间以邮戳为准),同时请注明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920号1807室

      邮政编码:200041

      电话:021-61353187,021-61353185

      传真:021-61353135

      联系人:郑怡霞、靳岩

      2、会议费用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根据上海证监局《关于维护本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秩序的通知》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不向股东发放礼品,请参加会议的股东谅解。

      特此公告。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4月2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600662 证券简称:强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3-010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强生国际

      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强生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强生国旅)

      ●本次担保金额:1000万

      ●累计为其担保金额:0

      ●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累计金额:57500万元(不包括本次担保)

      ●该担保事项需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被担保人名称:强生国旅

      强生国旅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业务中包括开展航空客运销售代理业务。根据国际航空运输协会(下称“国际航协”)及《中国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资格认可办法》的有关规定,开展航空客运销售代理业务需由国际航协认可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中航鑫港担保有限公司(下称“中航鑫港”)为国际航协认可的担保公司,将为强生国旅向国际航协提供担保。作为中航鑫港提供担保的前提条件,强生国旅的股东需为强生国旅向中航鑫港提供反担保。

      本次反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担保期限至2016年12月31日止,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的名称:上海强生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920号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5687500元

      法定代表人:谢胜伟

      经营范围: 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会务会展服务等

      截至2012年12月31日,上海强生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69457461.07元,净资产6491759.98元,资产负债率为90.65%。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七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认为:强生国旅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是为了满足其开展航空客运销售代理业务,保证正常经营活动的开展。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风险管理能力较强,本次担保风险较小且处于可控状态,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四、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截至本公告日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57500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9.57%,无逾期担保。

      五、备查文件目录

      1、七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

      2、强生国旅营业执照复印件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0662 证券简称:强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3-011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上海强生银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强生银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鑫汽车”)

      ●本次担保金额: 625万

      ●累计为其担保金额:0元

      ●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累计金额:57500万元(不包括以上担保)

      ●该担保事项需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被担保人名称:银鑫汽车

      2013年上海强生集团汽车修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生修理”)拟为上海强生银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提供625万元最高额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为一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的名称:上海强生银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上海市闵行银都路1258号6栋一、二层

      注册资本: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钱烽

      经营范围: 北京现代品牌汽车销售,商用车及九座以上乘用车销售,一类机动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汽车配件、汽车维修设备及工具的销售、保养。(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截止2012年12月31日,银鑫汽车的总资产20038112.57元,负债总额18930231.58元,净资产1107880.98元,资产负债率为94%。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七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认为:银鑫汽车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强生修理的子公司,该公司业务为本公司汽车服务板块的主要业务,为其提供担保,能够保证其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本次担保风险较小且处于可控状态,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四、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截至本公告日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57500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9.57 %,无逾期担保。

      五、备查文件目录

      1、七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

      2、银鑫汽车营业执照复印件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