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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04-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鑫龙电器 编号:2013-020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3年3月2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3年4月9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束龙胜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本公司《2012年度报告》中“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肖学东先生、姚禄仕先生和汪和俊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2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44,045,898.95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9.50%,实现利润总额110,872,975.4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28.02%,实现合并净利润为94,406,491.19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5,341,859.8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1.14%。上述财务指标己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详细财务决算报告内容请参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号:大华审字[2013]002183号)。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2012年度分配预案为:以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 408,869,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8,177,380元。2012年度不派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2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2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3-013)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3-014)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华林证券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及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的议案》。

      为了提高资金的流动性和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决定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建工程款、设备采购款以及其他相关所需资金,并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指定的公司银行账户。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15)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及华林证券出具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核查意见》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调整的议案》。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6名激励对象(邓晓虎、叶昌年、王良飞、周正长、潘有武、李光辉)因工作变动,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和可行权数量进行调整,激励对象由133名调整为127名,对应第一期可行权数量36.8万份期权予以注销,调整后的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1019.2万份。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16)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对象名单》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一个行权期己满足行权条件,股权激励127名激励对象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即2012年6月17日至2013年12月16日止可行权共1019.2万份股票期权。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17)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18)。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束龙胜先生提名,聘任陈士保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附:陈士保先生简历

      十三、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3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核通过,并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13年5月6日上午1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3-019)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九日

      附件:

      陈士保先生简历

      陈士保,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0年出生,中专学历,高级经济师, 2005年至2008年任安徽森源电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安徽森源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士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鑫龙电器 编号:2013-021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3年3月29日以专人送达、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3年4月9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査秉忠先生主持。

      经与会监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44,045,898.95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9.50%,实现利润总额110,872,975.4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28.02%,实现合并净利润为94,406,491.19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5,341,859.8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1.14%。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2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2012年度分配预案为:以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 408,869,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8,177,380元。2012年度不派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订的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己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2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2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2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3-013)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认真审核,201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201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3-014)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能够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使用。上述事项的实施,有利于提高资金的流动性和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15)。

      八、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调整的议案》。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6名激励对象(邓晓虎、叶昌年、王良飞、周正长、潘有武、李光辉)因工作变动,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和可行权数量进行调整,激励对象由133名调整为127名,对应第一期可行权数量36.8万份期权予以注销,调整后的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1019.2万份。

      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16)。《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对象名单》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一个行权期己满足行权条件,股权激励127名激励对象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即2012年6月17日至2013年12月16日止可行权共1019.2万份股票期权。

      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17)。

      十、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的议案》。

      截止目前,本公司无对外担保。

      公司本次拟为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担保期限自201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担保将用于各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

      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18)。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3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鑫龙电器 编号:2013-023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3年4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中,经核查,发现部分内容有错误,特此更正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条: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44,045,898.9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9.50%,实现利润总额110,872,975.4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28.02%,实现合并净利润为94,406,491.19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5,341,859.8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1.14%。上述财务指标己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详细财务决算报告内容请参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号:大华审字[2013]002183号)。

      现更正为:201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44,045,898.95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9.50%,实现利润总额110,872,975.4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28.02%,实现合并净利润为94,406,491.19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5,341,859.8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1.14%。上述财务指标己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详细财务决算报告内容请参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号:大华审字[2013]002183号)。

      除以上更正外,原公告中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条: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44,045,898.9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9.50%,实现利润总额110,872,975.4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28.02%,实现合并净利润为94,406,491.19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5,341,859.8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1.14%。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2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现更正为:201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44,045,898.95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9.50%,实现利润总额110,872,975.4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28.02%,实现合并净利润为94,406,491.19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5,341,859.8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1.14%。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2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除以上更正外,原公告中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三、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由于疏忽,误将标题录入为《独立董事2011年度述职报告》,现更正为《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

      除以上更正外,原公告中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公司对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