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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3-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 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3-007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可上市流通数量为3,100万股;

    2、本次限售股可上市流通日为2013年4月16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情况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2]343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35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1.00元,并于2012年4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16,535万股。

    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16,535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12,400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4,135万股。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序号限售股份持有有人名称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承诺及追加承诺的履行情况
    1东盛投资有限公司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东盛投资有限公司股东、本公司董事苏冬平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东盛投资股权。其在公司任职期间,在前述十二个月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的东盛投资股权不超过其所持有东盛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其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东盛投资有限公司股权。严格履行

    上述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上述股东亦无后续追加承诺。

    三、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对股东违规担保情况

    持有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的股东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3年4月16日(星期二);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3,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7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1名;

    4.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股东全称所持股份总数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1东盛投资有限公司3,1003,100
    合计3,1003,1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并正在执行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所做的承诺。

    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报告

    2、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