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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年度报告补充及更正公告
    2013-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山鹰纸业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 2013-016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年度报告补充及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3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报的事后审核意见》(上证公函【2013】0252号)及公司自查,对公司《2012 年年度报告》中部分内容做如下补充及更正:

    一、公司在《2012年年度报告》之“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之“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中,对公司前10大股东名册中的信用交易担保帐户按《年报准则》第40条的要求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前10大股东名册内容如下: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148,367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5个交易日末股东总数135,438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总数报告期内增减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马鞍山山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国家7.50118,980,83459,823,2940
    马鞍山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5.5287,499,86045,833,26087,499,860质押43,000,000
    林彬彬境内自然人2.6542,000,00022,000,0000质押42,000,000
    廖锡豪境内自然人0.365,757,8205,757,8200
    许剑平境内自然人0.274,276,8602,572,2600
    吕明境内自然人0.243,864,1003,864,1000
    朱树杰境内自然人0.223,429,6003,429,6000
    麦琼妹境内自然人0.213,295,990182,6900
    吴建宏境内自然人0.193,003,0001,610,0050
    孙煜境内自然人0.192,973,3002,973,3000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马鞍山山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118,980,834人民币普通股
    林彬彬42,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廖锡豪5,757,820人民币普通股
    许剑平4,276,860人民币普通股
    吕明3,864,100人民币普通股
    朱树杰3,429,600人民币普通股
    麦琼妹3,295,990人民币普通股
    吴建宏3,003,000人民币普通股
    孙煜2,973,300人民币普通股
    吴家杰2,913,711人民币普通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控股股东马鞍山山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与马鞍山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上述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二、公司在《2012年年度报告》之“第十节 财务会计报告”之“五、税项”之“(二)税收优惠及批文”中,对能享受福利工厂税收优惠的公司名称,税收优惠的种类、比例以及年限等政策作进一步补充,补充后披露内容如下:

    (1)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规定,对安置残疾人单位的增值税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每人每年3.5万元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办法。子公司马鞍山市天福纸箱纸品有限公司、扬州山鹰纸业包装有限公司均为福利企业,马鞍山市天福纸箱纸品有限公司于2000年取得福利企业资格,现社会福利企业证书编号为福企证字第3400050007002号,有效期限为2012年2月至2015年2月;扬州山鹰纸业包装有限公司(前身为“扬州市邗江现代彩印包装有限公司”)于2001年取得福利企业资格,现社会福利企业证书编号为福企证字第32001007018号,有效期限为2013年至2014年。两公司历年福利企业证书年检均合格,依法享受此项即征即退增值税的税收优惠。上述两公司社会福利企业证书到期后,可继续申请福利企业资格。

    (2)企业所得税

    2011年9月26日,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经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复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11年1月1日起适用15%的所得税率,有效期三年。

    2009年11月11日,子公司马鞍山山鹰纸箱纸品有限公司被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09年度起适用15%的所得税率,有效期三年。2012年,马鞍山山鹰纸箱纸品有限公司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的复审认定,本期所得率为25%。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规定,对于安置残疾人的企业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对单位按照该通知规定取得的增值税退税或营业税减税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子公司扬州山鹰纸业包装有限公司享受此项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在所得税前据实和100%加计扣除,并对按照该通知规定取得的增值税退税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子公司马鞍山市天福纸箱纸品有限公司享受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在所得税前据实和100%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

    三、公司在《2012年年度报告》之“第十节 财务会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十二)在建工程”之“2、重大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中,补充披露“太平洲项目”的有关数据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预算数工程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太平洲项目9,900,000.007.89    其他来源
    污泥焚烧综合利用项目437,640,000.0071.4896.0027,109,736.4718,656,663.816.58自筹、银行贷款
    污水处理废气综合利用项目8,377,000.00141.85100.00954,178.03240,006.956.58自筹、银行贷款
    45万吨造纸项目1,255,990,000.0028.1128.005,153,041.90  募集、银行贷款、自筹

    80万吨造纸项目(35万吨部分)1,002,670,000.0052.1830.0017,242,587.5613,733,154.586.58自筹、银行贷款
    综合管网改造项目80,000,000.0012.2112.00382,375.66325,223.426.58自筹、银行贷款
    80万吨项目水系工程12,280,000.0034.8735.00121,626.80121,626.806.58自筹、银行贷款
    PM1复卷机改造工程8,800,000.0069.7870.00   自筹、银行贷款
    三期仓库工程7,000,000.002.432.00   自筹
    通用码头堆场扩建工程4,929,800.0076.22100.00   自筹
    港口海关电子卡口系统工程1,000,000.0075.00100.00   自筹
    新生产基地工程30,000,000.002.051.00   银行贷款
    联合厂房二期8,000,000.0096.22100.00   自筹
    办公楼6,000,000.0047.5267.00   自筹
    污水工程300,000.0095.80100.00   自筹
    印刷机安装工程1,500,000.0093.43100.00   自筹
    1800mm瓦楞纸机改造工程1,800,000.0087.00100.00   自筹
    环保污水处理工程1,200,000.00182.19100.00   自筹
    佛斯伯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800,000.00131.39100.00   自筹
    合计2,878,186,800.00//50,963,546.4233,076,675.56//

    项目名称期初数本期增加转入固定资产其他减少期末数
    太平洲项目781,000.00  781,000.00 
    污泥焚烧综合利用项目182,131,069.75130,704,589.73  312,835,659.48
    污水处理废气综合利用项目11,822,747.2259,763.0411,882,510.26  
    45万吨造纸项目211,323,407.38141,744,095.71  353,067,503.09
    80万吨造纸项目(35万吨部分)169,141,772.53354,018,561.19  523,160,333.72
    综合管网改造项目4,455,625.255,309,879.04  9,765,504.29
    80万吨项目水系工程 4,281,626.80  4,281,626.80
    PM1复卷机改造工程 6,140,395.42  6,140,395.42
    三期仓库工程 170,293.87  170,293.87
    通用码头堆场扩建工程 3,757,389.003,757,389.00  
    港口海关电子卡口系统工程 750,000.00750,000.00  
    新生产基地工程533,309.2380,471.00  613,780.23
    联合厂房二期7,667,923.8529,382.007,697,305.85  
    办公楼111,617.432,739,691.71  2,851,309.14
    污水工程 287,385.50287,385.50  
    印刷机安装工程210,554.301,190,834.181,401,388.48  
    1800mm瓦楞纸机改造工程 1,565,917.901,565,917.90  
    环保污水处理工程115,142.982,071,180.212,186,323.19  
    佛斯伯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 1,051,087.411,051,087.41  
    合计588,294,169.92655,952,543.7130,579,307.59781,000.001,212,886,406.04

    四、公司在《2012年年度报告》之“第十节 财务会计报告”之“十一、承诺事项”之“(一)重大承诺事项”中,补充披露大额固定资产构建相关的重大承诺内容如下:

    大额固定资产购建相关的重大承诺

    项目合同编号合同相对人币种合同总价款尚未支付金额
    45万吨11AT290AB021FL-1美卓造纸机械有限公司欧元35,534,000.0027,652,434.44
    45万吨11AT290AB021FL-2美卓造纸机械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人民币260,872,500.00141,079,125.00
    35万吨11AT290AB020FL-1美卓造纸机械有限公司欧元43,947,000.0026,842,580.00
    35万吨11AT290AB020FL-2美卓造纸机械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人民币210,890,000.0084,414,000.00
    45万吨11AT290AB023GM-1福伊特造纸纤维与环保系统有限公司欧元8,412,000.007,080,100.00
    35万吨11AT290AB022GM-1福伊特造纸纤维与环保系统有限公司欧元7,570,000.006,434,500.00
    80万吨HL12-03-28SY上海豪力起重机械有限公司人民币18,000,000.0012,600,000.00
    80万吨L2910201德马格起重机械(上海)有限公司人民币45,000,000.0031,500,000.00
    80万吨5855PPP12004K佶缔纳士机械有限公司人民币14,880,000.0010,416,000.00
    80万吨无合同号长沙长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50,460,000.0045,414,000.00
    80万吨SYXMB20120710001帕克环保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人民币16,000,000.0012,800,832.00
    80万吨SYJJB2012101501马鞍山钢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人民币119,032,551.4295,262,551.42
    80万吨SY-XM121210帕克环保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人民币16,500,000.0016,500,000.00
    80万吨SYJJB2012120101马鞍山钢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人民币55,842,115.9153,056,903.44

    注:“45万吨”指“45万吨造纸项目”,“35万吨”指“80万吨造纸项目(35万吨部分)”,“80万吨”指“45吨造纸项目”和“80万吨造纸项目(35万吨部分)”。

    上表列示了我公司截止报告期末已签订但尚未执行完毕的大额长期资产购销合同和建筑安装合同。我公司承诺在履行上述合同中,未来付款总金额为人民币106,872.02万元。

    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修订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对因此给广大投资者和年报使用人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加强年报编制过程中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