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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七届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13-014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七届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七届二十一次会议于2013年4月17日上午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68号华能大厦35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高自民董事长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13年4月2日分别以专人、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到会董事九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财务报告及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2年度本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1,471.29万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现行会计准则的规定,本公司可按母公司2012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减去已分配2011年度利润,2012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49,000.23万元。

    董事会同意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2年末总股本2,642,994,3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1.0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64,299,439.8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12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将该报告及其摘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详见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详见公司《201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关于财务公司吸收存款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3-015>)。

    董事会同意公司预计的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因涉及关联交易,六名关联董事高自民董事长、谷碧泉副董事长、王慧农董事总经理、陈敏生董事、贾文心董事、刘世超董事回避表决此项议案。

    本项议案得到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并认为:董事会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预计的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正常交易行为,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3年度审计单位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单位,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182万元;同意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46万元;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得到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3年度法律顾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请张敬前律师、孔雨泉律师、于秀峰律师为公司2013年度法律顾问。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中海石油深圳天然气有限公司的议案》(详见《关于增资中海石油深圳天然气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16>)。

    董事会同意中海石油深圳天然气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不超过人民币164,758万元;同意公司按30%持股比例认缴中海石油深圳天然气有限公司增资额不超过人民币49,427.40万元,并根据项目进度计划分期实施。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加纳电厂项目一期工程投资总额的议案》(详见《关于调整加纳电厂项目一期工程投资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17>)。

    董事会同意加纳电厂项目一期工程的投资总额由人民币10.27亿增加到人民币13.79亿元,增加的投资金额3.52亿元由深能安所固电力(加纳)有限公司通过贷款解决;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惠州燃气投资惠州市惠城区及陈江仲恺次区域近期燃气工程的议案》(详见《关于投资惠州市惠城区及陈江仲恺次区域近期燃气工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18>)。

    董事会同意惠州市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投资惠州市惠城区及陈江仲恺次区域近期燃气工程项目,计划投资为人民币86,595.79万元,其中30%以自有资金投入,其余投资款通过贷款解决;同意本项目在取得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后开工建设。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前期差错更正管理>制度的议案》。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融资计划及资金安排,董事会审议:

    (一)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短期融资券注册额度;

    (二)同意公司在上述注册额度有效期内分期择机发行短期融资券,首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束后在银行间市场交易流通;

    (三)同意授权高自民董事长决定短期融资券发行与上市的有关事项,包括决定发行的时机与短期融资券条款、与发行本期短期融资券相关的重大合约的签署以及其他相关事宜;

    (四)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光大银行、中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于2008年向中国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了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到期日2013年11月30日;向光大银行南山支行申请了人民币18.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到期日2013年4月12日。鉴于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均在2013年到期,为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保障融资渠道的畅通,董事会审议:

    (一)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申请人民币10亿元、不超过三年期的综合授信额度。

    (二)同意公司向光大银行南山支行申请人民币18.8亿元、不超过三年期的综合授信额度。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申请贷款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资金需求,降低总体财务费用,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向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2.5亿元流动资金贷款,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下浮10%,期限一年。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融资业务的议案》。

    为降低公司的综合财务成本,董事会审议同意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燃料分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不超过三年期、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应收账款融资, 每笔应收账款融资期限不超过6个月。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樟洋公司、丰达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一)减值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深能源樟洋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樟洋公司,公司持有51%股权)和惠州深能源丰达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达公司,公司持有51%股权)均拥有2套18万千瓦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投产初期以重油为燃料。为适应环境保护的要求,两公司分别于2008年和2010年完成了“油改气”技术改造,燃料更改为天然气,改造完成后两公司的燃油供应储存系统设备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1、樟洋公司燃油供应储存系统设备减值测试情况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按照资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价值孰低的原则对樟洋公司的燃油供应储存设备进行了减值测试,基准日为2012年12月31日。根据测试结果,樟洋公司上述设备于基准日账面净值为16,157,565.85元,可收回价值为11,261,013.77元,合计发生减值4,896,552.08元,减值率30.31%。

    2、丰达公司燃油供应储存系统设备减值测试情况

    惠州市惠正资产评估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按照相同原则对丰达公司的燃油供应储存设备进行减值测试,基准日为2012年12月31日。根据测试结果,丰达公司上述设备于基准日账面净值为16,740,657.12元,可回收价值为11,312,200.00元,合计发生减值5,428,457.12元,减值率为32.4%。

    董事会六届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樟洋公司在2012年度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人民币4,896,552.08元,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同意丰达公司在2012年度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人民币5,428,457.12元,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二)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樟洋公司、丰达公司在2012年度合计确认资产减值损失10,325,009.20元,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12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0,325,009.20元。

    (三)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根据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和惠州市惠正资产评估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预计合理。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樟洋公司、丰达公司计提减值准备之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经审阅公司提供的议案和相关资料,根据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樟洋公司、丰达公司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樟洋公司、丰达公司对闲置的燃油供应储存设备计提减值准备,符合现行会计准则规定,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樟洋公司、丰达公司计提上述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樟洋公司、丰达公司在2012年度对燃油供应储存系统设备分别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人民币4,896,552.08元、5,428,457.12元,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丰达公司、捷能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关于为丰达公司、捷能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19>)。

    董事会审议:

    (一)同意公司按51%的持股比例为控股子公司惠州深能源丰达电力有限公司、惠州市捷能发电厂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债务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3亿元。

    (二)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3年5月8日(星期三)上午九时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68号华能大厦35楼会议室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20>)。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13-015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公司吸收存款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名称: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6年6月5日;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68号华能大厦32层;

    主要股东:本公司占70%股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占20%,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广深沙角B电力有限公司占10%;

    注册资本金:100,000万元;

    资本充足率:2012年末资本充足率为33.94%;

    主要业务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投资范围限于银行间市场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短期融资劵、企业债、公司债,证券投资基金,股票一级市场申购、股票战略投资者配售);(以上项目凭00012445号《金融业务许可证》经营);自有物业租赁。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2年底,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财务公司”)总资产65.84亿元,总负债52.80亿元,净资产13.04亿元;2012年度,实现净利润1.12亿元,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13.45亿元。

    二、吸收存款情况说明

    (一)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能集团”)

    (1)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1亿元,法定代表人:高自民。主营业务:各种常规能源(包括电、热、煤、油和气)和新能源的开发。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68号华能大厦5、35、36、38-41楼。

    (2)深能集团董事长高自民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深能集团董事总经理王慧农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深能集团董事陈敏生先生、贾文心女士和刘世超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根据相关规定,深能集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财务公司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因此深能集团和财务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深能集团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截至2012年底,深能集团总资产32.16亿元,总负债15.19亿元,净资产16.97亿元;2012年度,实现净利润0.039亿元,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1.32亿元。

    2、珠海深能洪湾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洪湾”)

    (1)注册资本为3.25亿元,法定代表人:李燕杰。主营业务:天然气和热电联产电站的建设、经营、以及供热、供水,电力工程咨询、电厂专业技术培训。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洪湾工业区。

    (2)深能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珠海洪湾100%的股权,财务公司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因此珠海洪湾和财务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珠海洪湾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截至2012年底,珠海洪湾总资产10.42亿元,总负债1.98亿元,净资产8.44亿元;2012年度,实现净利润1.19亿元,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1.73亿元。

    (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能源财务公司是非银行金融企业,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系经银监会批准的经营业务范围之一。存放在能源财务公司的存款根据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以各种不同存款种类,给予相应的存款利率。

    2013年度,深能集团在能源财务公司的存款预计峰值金额为5.5亿元,珠海洪湾在能源财务公司的存款预计峰值金额为1.2亿元。深能集团和珠海洪湾存放在能源财务公司的存款,办理相关存款开户手续后即可自由存取,存款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按季支付。

    三、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

    类别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关联交易双方预计峰值金额

    (人民币)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上年实际发生峰值金额
    吸收存款吸收存款能源财务公司与

    深能集团

    5.5亿元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6.7亿元82%7.5亿
    能源财务公司与

    珠海洪湾

    1.2亿元18%0.76亿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能源财务公司吸收深能集团和珠海洪湾的存款,可以增加头寸,有利于能源财务公司在成员单位间开展各项金融业务。

    上述吸收存款事宜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正常交易行为,且不存在向关联方发放贷款行为,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不会对其他股东利益造成损害。

    五、审议程序

    (一)本公司董事会七届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本议案。

    (二)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审阅了此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七届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认为: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预计的2013年度吸收关联方存款交易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正常交易行为,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交易事项。

    (三)该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13-016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资中海石油深圳天然气有限公司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本公司参股30%股权的中海石油深圳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油深圳天然气公司”,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70%股权)拟增加注册资本不超过人民币164,758万元,中海油深圳天然气公司各股东按持股比例认缴增资款,公司按30%的持股比例认缴其增资额不超过人民币49,427.4万元。

    2013年4月17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七届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中海石油深圳天然气有限公司的议案》。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概况

    注册日期:2002年12月4日;

    法定代表人:王家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1,324,253.435329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2号京信大厦;

    经营范围:投资及投资管理;组织和管理以下经营项目:石油天然气[含液化天然气(LNG)]、油气化工有关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和咨询;石油天然气[含液化天然气(LNG)]工程设计、开发、管理、维护和运营有关的承包服务;石油天然气及其副产品的加工、储运、利用和销售;石油天然气管网建设、管理和运营;煤层气、煤化工项目的开发、利用及经营管理;电力开发、生产、供应及相关承包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和咨询;自营和代理液化天然气(LNG)及油气相关产品、相关设备和技术及劳务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研究、开发、利用及相关业务。

    三、中海油深圳天然气公司概况

    注册日期:2008年9月12日;

    法定代表人:唐令力;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7,350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大鹏街道王母社区人民路22号;

    股东情况: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气电集团”)持有70%股权,本公司持有30%股权,本公司与气电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营范围:对液化天然气接收站、输气干线、天然气加工利用项目的投资、建设(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液化天然气运输船和槽车的租赁业务(不含限制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主要财务情况:截至2012年底,中海油深圳天然气公司总资产48,769万元,总负债11,419万元,净资产37,350万元;由于中海油深圳天然气公司一直处于项目前期工作阶段,其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均为0。

    中海油深圳天然气公司投资建设的深圳液化天然气(LNG)项目(迭福站址)。项目位于深圳市东部大鹏半岛下沙地区,建设规模400万吨LNG/年。项目于2012年6月29日获得国家发改委核准,中海油深圳公司已于2012年底前全面完成站场准备工程,2013年将稳步开展项目建设各项工作。项目计划于2015年建成投产,2019年达产。

    四、增资方案

    根据气电集团的母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关于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项目初步设计概算723,073万元(含外汇30,442万美元),其中建设投资673,693万元(含外汇30,442万美元),建设期利息49,380万元。项目注册资本202,108万元,占建设投资30%,其余部分贷款解决。经协商,中海油深圳天然气公司拟增加注册资本金不超过164,758万元,本公司按股权比例需认缴增资款不超过49,427.40万元,所需资金由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

    五、增资目的与意义

    深圳液化天然气项目(迭福站址)是珠三角LNG布局的重要战略点,也是深圳市第二个LNG接收站项目。由于LNG主要用户为电厂,特别是该接收站紧邻本公司东部电厂,是东部电厂规划中扩建项目的主要气源。公司按比例增资,继续保持中海油深圳天然气公司30%的股权,对于公司延伸产业链条,参与上游油气资源,保障下属燃机电厂气源供应的可靠性,提高行业竞争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有利于公司未来的发展。

    六、董事会决议情况

    (一)同意中海油深圳天然气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不超过人民币164,758万元。

    (二)同意公司按30%持股比例认缴中海石油深圳天然气有限公司增资额不超过人民币49,427.40万元,并根据项目进度计划分期实施。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13-017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加纳电厂项目一期工程投资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控股60%股权的深能加纳安所固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纳公司”)投资的加纳电厂项目一期工程的投资总额拟由人民币10.27亿增加到人民币13.79亿元,增加投资金额为3.52亿元。

    2013年4月17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七届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加纳电厂项目一期工程投资总额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本次增加投资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加纳公司概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非洲加纳

    注册资本:60万塞地;

    股东情况:本公司占60%股权,中非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占40%股权,本公司与中非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营范围:电力生产,供电;

    主要财务情况:截至2012年底,加纳公司总资产134,385万元,总负债132,617万元,净资产1,768万元;2012年度,加纳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6,47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26万元。

    加纳公司投资的加纳电厂项目一期工程于2008年4月正式开工建设,2010年12月两台10万千瓦燃气联合循环机组全部投入商业运行。

    三、项目增加投资情况

    加纳电厂项目一期工程项目投资增加的主要原因有主设备购置费增加、主设备修复及改造、设计变更和厂址变迁等。

    (一)本项目的主设备(燃机及汽轮机)实际购买价格高于可行性研究估算价格,增加费用5,860万元。

    (二)为保证项目安全、稳定运营,加纳公司对机组进行修复和改造,实际修理费用高于可行性研究估算,增加费用11,291万元。

    (三)因项目相关设备与材料都需进口,建材严重短缺,施工设备和机械台班、人工等价格远高于可行性研究估算水平,且当地相关配套服务缺乏,试验室、机械加工车间等都需自建,导致项目设计变更,增加费用13,965万元。

    (四)在完成厂址勘探后,因当地历史及政治原因,引发了相关土地权属问题,导致需变迁厂址,增加费用3,642万元。

    四、增加投资目的与意义

    加纳电厂项目是公司的第一个海外电力投资项目,在中加两国政府和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项目顺利实现投产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极大地缓解了加纳国内严重缺电的状况,公司的“走出去”战略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公司通过项目的建设积累了海外电力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经验,为国内非经济产能优化转移探索了一条新路。

    五、董事会决议情况

    (一)同意加纳电厂项目一期工程的投资总额由人民币10.27亿增加到人民币13.79亿元,增加的投资金额3.52亿元由加纳公司通过贷款解决;

    (二)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13-018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惠州市惠城区及陈江仲恺次区域

    近期燃气工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本公司控股87.50%股权的惠州市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燃气”)拟投资惠州市惠城区及陈江仲恺次区域近期燃气工程,计划投资为人民币86,595.79万元。

    2013年4月17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七届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惠州燃气投资惠州市惠城区及陈江仲恺次区域近期燃气工程的议案》。本次投资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惠州燃气概况

    注册日期:1999年1月22日;

    法定代表人:王钢;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8,000万元;

    注册地址: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10号投资大厦13-13A楼;

    股东情况:本公司持有87.50%股权,惠州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12.5%股权,本公司与惠州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营范围:管道燃气投资经营(专营惠州市范围内管道燃气业务),瓶装燃气经营,管道燃气网工程管理,销售燃气具、仪器仪表、建设材料、管材,危险货物运输(2类)(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主要财务情况:截至2012年底,惠州燃气总资产40,354万元,总负债28,564万元,净资产11,649万元;2012年度,惠州燃气实现营业收入32,03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64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项目投资情况

    惠州市惠城区及陈江仲恺次区域近期燃气工程项目设计年供气规模为1.54亿立方米,计划总投资86,595.79万元,主要包括数码园门站1座,桥西、水口和陈江高中压调压站各1座,三栋多功能气化站1座,高压管道工程39公里,中压管网工程296.46公里,维抢修设备及车辆等。

    四、对外投资目的与意义

    本项目作为城市天然气利用项目,属于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主业发展方向。同时,通过本项目的建设,能够进一步惠州燃气实力和提高市场占有率。

    五、董事会决议情况

    (一)同意惠州燃气投资惠州市惠城区及陈江仲恺次区域近期燃气工程项目,计划投资为人民币86,595.79万元,其中30%以惠州燃气自有资金投入,其余投资款通过贷款解决。

    (二)同意本项目在取得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后开工建设。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13-019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丰达公司、捷能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拟按51%持股比例为控股子公司惠州深能源丰达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达公司”)、惠州市捷能发电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能公司”)总额不超过7.3亿元的债务提供担保。

    该担保事项已经2013年4月17日董事会七届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担保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惠州深能源丰达电力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2月2日

    注册地点:惠州市惠澳大道惠州数码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别力子

    注册资本:1,613万美元

    股权结构:公司占51%股权,安裕实业有限公司占30%股权,MAX GOLD INVESTMENTS LIMITED 占14%股权,惠州市电力集团公司占5%股权。

    主营业务:建设经营一套18万千瓦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

    丰达公司最近两年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2012年12月31日(未审)2011年12月31日(已审)
    总资产1,051,879,350.80755,397,253.79
    负债1,462,664,032.371,030,542,470.37
    其中:  
    (1)银行贷款总额1,215,000,000.00869,498,663.52
    (2)流动负债总额761,233,547.41-
    股东权益-410,784,681.57302,791,677.00
    项 目2012年1-12月(未审)2011年1-12月(已审)
    利润总额-17,423,014.63-112,317,625.3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423,014.63-112,317,625.37
    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69,227,623.30-157,633,308.64

    (二)惠州市捷能发电厂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惠州市惠澳大道惠州数码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别力子

    注册资本:1,480万美元

    股权结构:本公司投占51%股权;安裕实业有限公司占30%股权;MAX GOLD INVESTMENTS LIMITED占14%股权;惠州市电力集团公司占5%股权。

    主营业务:建设经营一套 18万千瓦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

    捷能公司最近两年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2012年11月31日(未审)2011年12月31日(已审)
    总资产564,624,669.80668,368,841.82
    负债682,841,120.16735,515,262.28
    其中:  
    (1)银行贷款总额441,420,000.00584,966,352.00
    (2)流动负债总额667,759,166.33719,383,299.05
    股东权益-118,216,450.36-67,146,420.46
    项 目2012年1-11月(未审)2011年1-12月(已审)
    利润总额-51,070,029.90-103,511,863.6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1,070,029.90-103,511,863.66
    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36,042,300.0085,893,477.24

    由于历史原因,自成立以来,丰达公司与捷能公司一直存在“一个经营班子、两个独立法人”的情况。为规范运作、理顺管理关系,本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丰达公司吸收合并捷能公司。该合并事宜已于2012年11月获得惠州市外经贸局核准,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捷能公司于2012年12月1日起与丰达公司并账核算。目前正在办理工商注销登记手续和税务注销登记手续。吸收合并完成后,捷能公司全部业务、资产及负债将由丰达公司承继。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担保协议将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签署,拟与宁波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的担保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1、担保金额:公司按51%的持股比例为捷能公司向宁波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债务本金不超过人民币37,000万元。

    2、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3、保证期间:

    (1)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约定债务分笔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需与债权人重新签署担保合同。

    (3)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二)其他未确定金融机构合同内容参考上述条款。

    四、董事会意见

    丰达公司、捷能公司部分贷款将于2013年到期,但按照目前天然气发电厂的外部经营环境和广东省燃气加工费补贴政策,两公司经营性资金流入难以及时偿还到期银行贷款本金。两公司需通过新增贷款,置换2013年到期贷款和偿还购买天然气款项,金融机构均要求两公司的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目前,丰达公司、捷能公司已部分使用 “中石油西气东输二线工程”天然气,经营情况得到了较大改善,具备一定的偿债能力。因此,为保障丰达公司、捷能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满足其资金需求,丰达公司、捷能公司股东拟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

    董事会审议:

    (一)同意公司按51%的持股比例为丰达公司、捷能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债务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3亿元。

    (二)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担保情况如下表:

    项 目金 额

    (单位:万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比例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226,965.6714.96%

    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向控股或参股企业提供的担保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未对无产权关系的单位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13-020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七届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监事会决议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七届七次会议于2012年4月17日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68号华能大厦36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与相关文件已于2013年4月7日以专人、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七人,到会监事七人,全体监事出席会议,龙庆祥监事会主席主持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将报告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事项的表决结果是: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此项事项的表决结果是: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财务报告及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此项事项的表决结果是: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对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此项事项的表决结果是: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一)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二)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此项事项的表决结果是: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樟洋公司、丰达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东莞深能源樟洋电力有限公司、惠州深能源丰达电力有限公司在2012年度对燃油供应储存系统设备分别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人民币4,896,552.08元、5,428,457.12元,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此项事项的表决结果是: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13-021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2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2013年4月17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七届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3年5月8日(星期三)上午九时。

    5、会议召开方式:与会股东(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有关议案。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5月2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68号华能大厦3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情况

    (1)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关于2012年度财务报告及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关于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聘请2013年度审计单位的议案;

    (6)关于调整加纳电厂项目一期工程投资总额的议案;

    (7)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8)关于为捷能公司、丰达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及《201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会议审议事项的合法性和完备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1)、(3)-(8)已经2013年4月17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七届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2)已经2012年4月17日召开的公司监事会七届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按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上述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提案内容详见2012年4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关于调整加纳电厂项目一期工程投资总额的公告》和《关于为丰达公司、捷能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或可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码卡、其开户证券营业部盖章的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2年5月7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68号华能大厦40楼4006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授权委托书、股东代码卡、其开户证券营业部盖章的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

    四、其他

    1、会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55-83684138;传真:0755-83684128; 联系人:黄国维、何烨淳。

    2、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七届二十一次会议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

    2、2013年4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董事会七届二十一次次会议决议公告》、《监事会七届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调整加纳电厂项目一期工程投资总额的公告》和《关于为丰达公司、捷能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下列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关于2012年度财务报告及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关于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聘请2013年度审计单位的议案   
    6关于调整加纳电厂项目一期工程投资总额的议案   
    7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8关于为捷能公司、丰达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注]:在“同意”、“反对”或“弃权”项下打√。如果股东本人对于有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的指示,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对上述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单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

    (本授权书的剪报、复印、或者按照以上样式自制均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