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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13-04-03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二○一三年四月十六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胡卫林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6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6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需提交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述职报告,并将于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第四节“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总经理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需提交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需提交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公司以A股发行上市后总股本10668万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红利1.5元(含税),共计应分配股利16,002,000.00元。本次分配后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余额为148,871,544.22元留待今后进行分配;

    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53,340,000股;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60,020,000股。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关于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 201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3项报告详细内容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扩建工程研发中心的议案》

    2012年2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由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公司决定将全部募集资金用于功能型有机涂层板自动化生产线项目的建设,工程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的建设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决策处理并及时进行公告。”

    公司现有“苏州市功能型有机涂层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2010年12月被认定为苏州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整合现有实验设施、设备,建设新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对现有功能型有机涂层板工程研究中心进行扩建。公司将根据自身发展及研发工作的实际需要,对工程研究中心进行更多人力、物力、财力的持续性支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湘财证券详细核查后一致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在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任命王凡君女士为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研究后决定,任王凡君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部经理,王凡君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勤勉尽责,信誉良好,且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较为熟悉,拟续聘其为公司201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需提交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3年5月8日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细内容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简历

    个人概况
    姓名: 王凡君性别: 女
    民族: 汉户籍: 苏州
    出生年月: 1976年4月20日学历: 本科
    有无境外居留权:无 
    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无
    学习经历
    毕业学校:2003年6月 华中科技大学(财务会计本科专业)
    工作经验
    2003年11月-2007年12月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主办会计

    2008年1月-至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部经理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13-04-04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2年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通知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将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2011]2012号文核准,公司于2012年1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68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10.10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69,46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4,344,802.9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5,123,197.09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1月16日全部到位,已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验,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2]第1002号验资报告。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万元

    以前年度已投入本年使用金额累计利息

    收入净额

    年末余额
    置换先期投入项目金额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297.6910,000.0069.1512,283.78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下同),经本公司股东大会201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中国农业银行苏州农行石路支行设立了账号为10553801040013015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于2012年2月9日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专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利息收入净额已使用金额存储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苏州农行石路支行1055380104001301524,512.3269.1512,297.6912,283.78
    合计24,512.3269.1512,297.6912,283.7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见下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2年度)

                      单位:万元

    项 目金额或比例项 目金 额
    募集资金总额24,512.3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297.6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297.6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的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

    (1)

    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年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年末投入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功能型有机涂层板自动化生产线项目25,032.9025,032.902,297.692,297.699.182014年  
    2、工程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3,418.80000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8,451.7025,032.902,297.692,297.699.18    
    超募资金投向          
    合计28,451.7025,032.902,297.692,297.699.18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效益的情况和原因2、2012年2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由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公司决定将全部募集资金用于功能型有机涂层板自动化生产线项目的建设,工程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的建设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决策处理并及时进行公告。”

    公司现有“苏州市功能型有机涂层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2010年12月被认定为苏州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整合现有实验设施、设备,建设新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对现有功能型有机涂层板工程研究中心进行扩建。公司将根据自身发展及研发工作的实际需要,对工程研究中心进行人力、物力、财力的持续性支持。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未发生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于2012年2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批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并于2012年3月6日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实施,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即自2012年3月6日至2012年9月5日止,公司已于2012年8月24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12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批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并于2012年9月12日经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实施,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即自2012年9月12日至2013年3月11日止。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除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万元外,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1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13-04-09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二○一三年四月十六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高天舒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需提交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需提交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需提交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公司以A股发行上市后总股本10668万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红利1.5元(含税),共计应分配股利16,002,000.00元。本次分配后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余额为148,871,544.22元留待今后进行分配;

    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53,340,000股;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60,020,000股。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1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报告期内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需提交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1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评价报告无异议。 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需提交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13-04-10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13年5月8日在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基板事业部2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3年 5月 8日(星期三)上午 9:30;

    5、会议召开与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及现场投票方式。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的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①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5月3日(星期五),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③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相城区潘阳工业园春丰路88号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基板事业部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2012年度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6、《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股东可现场登记,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要条件。

    2、法人股东请持法人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前往登记;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提交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

    4、委托他人登记或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股东也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传真方式办理参会登记(传真件请注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持股数、通讯地址、讯邮编、联系电话),但会议当天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

    6、登记时间:2013年5月7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7、登记地点:苏州市相城区潘阳工业园春丰路88号公司董秘办。

    四、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与交通费均自理。为依法开好股东大会,公司将严格执行通知精神,不向与会股东发放任何形式的礼品。

    2、会议联系人:金跃国、孙莹琦

    3、联系电话:0512-68327201

    4、联系传真:0512-68073999

    5、通讯地址:苏州市相城区潘阳工业园春丰路88号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6、邮政编码:215143

    六、附件:

    1、授权委托书

    七、备查文件:

    1、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相关议案的表决具体指示如下:

    序号表决事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2012年度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6《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授权书有效期至本次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注:

    1、委托人为企业法人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2、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票进行指示。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2013年 月 日

    受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联系电话

    受托日期: 2013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13-04-11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 2012 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13年 4月 23日(周二)15:00~17:00 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办 2012 年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 参与本次说明会。

    公司参加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胡卫林先生、财务负责人许孝男先生、董事会秘书金跃国先生、独立董事陈良华先生、保荐代表人胡文晟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