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五年接受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112 股票简称:长征电气 编号:临2013—021
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最近五年接受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并在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督和指导下,不断建立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规范经营管理,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30214号)的要求,将最近五年公司接受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
依据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和中国证监会贵州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辖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黔证监[2007]32号)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07年5月启动了公司治理专项工作,成立了以董事长为组长的公司治理专项小组,开展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
2007年7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的议案》,并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
2007年11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贵州监管局《关于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情况的综合评价及整改建议》(黔证监[2007]98号)。
2007年11月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部《关于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状况评价意见》。
2007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2007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并且于11月1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二、2008年2月28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给予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周联俊通报批评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8号)文。
公司副总经理周联俊于2008年2月1日因误操作买入公司500股股票,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交所决定给予周联俊通报批评。
整改措施:在收到该文件后,公司对周联俊给予相应处分,要求其必须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履行好其在董事、高管承诺与声明书中的承诺,严格管理好自己股票账户;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在本次买入股票后6个月内不出售,未来此部分股票出售后如有收益将全部上缴公司。为规范公司高管人员买卖股票,公司于2008年制定下发《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暂行管理办法》,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程序、买卖股票的限制性情形、违规买卖后的处理程序以及所涉及的相关信息披露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三、2009年6月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贵州监管局《关于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报现场检查问题的关注函》(黔证监[2009]31号)文。
2009年5月贵州证监局对公司进行了年报现场检查,2009年6月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贵州监管局《关于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报现场检查问题的关注函》(黔证监[2009]31号)文。提出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部分信息披露不准确及不完整;资金管理方面存在垫付资金未及时收回、欠款清理不及时;财务核算方面存在未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核算等问题。
整改措施:公司在收到关注函后,对贵州证监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及时的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2009年6月19日以《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贵州证监局年报检查问题的整改报告》(长股[2009]31号)文的形式上报了贵州证监局。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规范运作,公司通过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建立相关制度等措施,着重加强完善了信息披露和财务管理方面的工作,以防类似问题的发生。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