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要闻
  • 4:要闻
  • 5:海外
  • 6:金融货币
  • 7:证券·期货
  • 8:证券·期货
  • 9:财富管理
  • 10:财富管理
  • 11:专 版
  • 12:观点·专栏
  • A1:公 司
  • A2:公司·热点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动向
  • A5:特别报道
  • A6:公司·价值
  • A7:研究·数据
  • A8:上证研究院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A49:信息披露
  • A50:信息披露
  • A51:信息披露
  • A52:信息披露
  • A53:信息披露
  • A54:信息披露
  • A55:信息披露
  • A56:信息披露
  • A57:信息披露
  • A58:信息披露
  • A59:信息披露
  • A60:信息披露
  • A61:信息披露
  • A62:信息披露
  • A63:信息披露
  • A64:信息披露
  • A65:信息披露
  • A66:信息披露
  • A67:信息披露
  • A68:信息披露
  • A69:信息披露
  • A70:信息披露
  • A71:信息披露
  • A72:信息披露
  • A73:信息披露
  • A74:信息披露
  • A75:信息披露
  • A76:信息披露
  • A77:信息披露
  • A78:信息披露
  • A79:信息披露
  • A80:信息披露
  • A81:信息披露
  • A82:信息披露
  • A83:信息披露
  • A84:信息披露
  • A85:信息披露
  • A86:信息披露
  • A87:信息披露
  • A88:信息披露
  • A89:信息披露
  • A90:信息披露
  • A91:信息披露
  • A92:信息披露
  • A93:信息披露
  • A94:信息披露
  • A95:信息披露
  • A96:信息披露
  • A97:信息披露
  • A98:信息披露
  • A99:信息披露
  • A100:信息披露
  • A101:信息披露
  • A102:信息披露
  • A103:信息披露
  • A104:信息披露
  • A105:信息披露
  • A106:信息披露
  • A107:信息披露
  • A108:信息披露
  • A109:信息披露
  • A110:信息披露
  • A111:信息披露
  • A112:信息披露
  • A113:信息披露
  • A114:信息披露
  • A115:信息披露
  • A116:信息披露
  • A117:信息披露
  • A118:信息披露
  • A119:信息披露
  • A120:信息披露
  • A121:信息披露
  • A122:信息披露
  • A123:信息披露
  • A124:信息披露
  • A125:信息披露
  • A126:信息披露
  • A127:信息披露
  • A128:信息披露
  • A129:信息披露
  • A130:信息披露
  • A131:信息披露
  • A132:信息披露
  • A133:信息披露
  • A134:信息披露
  • A135:信息披露
  • A136:信息披露
  • A137:信息披露
  • A138:信息披露
  • A139:信息披露
  • A140:信息披露
  • A141:信息披露
  • A142:信息披露
  • A143:信息披露
  • A144:信息披露
  • A145:信息披露
  • A146:信息披露
  • A147:信息披露
  • A148:信息披露
  • A149:信息披露
  • A150:信息披露
  • A151:信息披露
  • A152:信息披露
  • A153:信息披露
  • A154:信息披露
  • A155:信息披露
  • A156:信息披露
  • A157:信息披露
  • A158:信息披露
  • A159:信息披露
  • A160:信息披露
  • A161:信息披露
  • A162:信息披露
  • A163:信息披露
  • A164:信息披露
  • A165:信息披露
  • A166:信息披露
  • A167:信息披露
  • A168:信息披露
  • A169:信息披露
  • A170:信息披露
  • A171:信息披露
  • A172:信息披露
  • A173:信息披露
  • A174:信息披露
  • A175:信息披露
  • A176:信息披露
  • A177:信息披露
  • A178:信息披露
  • A179:信息披露
  • A180:信息披露
  • A181:信息披露
  • A182:信息披露
  • A183:信息披露
  • A184:信息披露
  • A185:信息披露
  • A186:信息披露
  • A187:信息披露
  • A188:信息披露
  • A189:信息披露
  • A190:信息披露
  • A191:信息披露
  • A192:信息披露
  • A193:信息披露
  • A194:信息披露
  • A195:信息披露
  • A196:信息披露
  • A197:信息披露
  • A198:信息披露
  • A199:信息披露
  • A200:信息披露
  • A201:信息披露
  • A202:信息披露
  • A203:信息披露
  • A204:信息披露
  • A205:信息披露
  • A206:信息披露
  • A207:信息披露
  • A208:信息披露
  • A209:信息披露
  • A210:信息披露
  • A211:信息披露
  • A212:信息披露
  • A213:信息披露
  • A214:信息披露
  • A215:信息披露
  • A216:信息披露
  • A217:信息披露
  • A218:信息披露
  • A219:信息披露
  • A220:信息披露
  • A221:信息披露
  • A222:信息披露
  • A223:信息披露
  • A224:信息披露
  •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度报告及2013年一季报
    预约披露日期变更的公告
  •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12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停牌公告
  •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  
    2013年4月19日   按日期查找
    A2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27版:信息披露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度报告及2013年一季报
    预约披露日期变更的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12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停牌公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60 证券简称:福耀玻璃 编号:临2013-009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于2013年4月18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德旺先生召集,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4月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发出表决票9张),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收回有效表决票9张),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全体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直接、间接100%持股的子公司福建省万达汽车玻璃工业有限公司合资设立福州福耀模具研究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名)并拟在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内投资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建设大型模具研发中心项目的议案》(详见《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合资设立子公司及投资建设大型模具研发中心项目的公告》)。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确保本次对外投资事项能够顺利、高效地实施,公司董事局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曹德旺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福建省万达汽车玻璃工业有限公司、福州福耀模具研究开发有限公司签署、执行与本次投资有关的一切法律性文件,并办理与本次投资有关的一切相关事宜。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FUYAO AUTOMOTIVE NORTH AMERICA,INC.增资1,000万美元的议案》(详见《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确保本次增资事项能够顺利、高效地实施,公司董事局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曹德旺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FUYAO AUTOMOTIVE NORTH AMERICA,INC.签署、执行与本次增资有关的一切法律性文件,并办理与本次增资事项有关的一切相关事宜。

      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与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与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本)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德意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董事局同意公司向德意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3,000万欧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董事局同意授权董事长曹德旺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申请授信、借款有关的授信合同、借款合同、凭证等各项法律性文件。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O一三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660 证券简称:福耀玻璃 编号:临2013-010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合资设立子公司及投资建设

      大型模具研发中心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设立标的公司名称:福州福耀模具研究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名)

      ●投资金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

      ●本次投资已经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投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投资设立公司及建设大型模具研发中心项目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内部模具研究开发及市场需求,经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与直接、间接100%持股的子公司福建省万达汽车玻璃工业有限公司在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合资设立“福州福耀模具研究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当地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并拟由该公司投资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建设大型模具研发中心项目。

      公司本次拟与子公司福建省万达汽车玻璃工业有限公司合资设立福州福耀模具研究开发有限公司之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局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本次投资事项经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资双方基本情况

      1、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清市福耀工业村;法定代表人:曹德旺;注册资本:200,298.6332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生产汽车玻璃,装饰玻璃和其它工业技术玻璃及玻璃安装,售后服务;开发和生产经营特种优质浮法玻璃,包括超薄玻璃、薄玻璃、透明玻璃、着色彩色玻璃;并统一协调管理集团内各成员公司的经营活动和代购代销成员公司的原辅材料和产品;协助所属企业招聘人员、提供技术培训及咨询等有关业务;生产玻璃塑胶包边总成,塑料、橡胶制品;包装木料加工;纸箱、纸板、铁架、可循环使用的包装金属支撑架、包装托盘等玻璃安装用的材料的销售。国家禁止外商投资的行业除外,国家限制外商投资的行业或有特殊规定的,须依法履行相关程序(涉及审批许可项目的,只允许在审批许可的范围和有效期限内从事生产经营)。截至2013年3月31日止,本公司资产总额为965,909.5841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461,820.6953万元人民币,股东权益为504,088.8888万元人民币;2013年1-3月实现营业总收入91,505.1983万元人民币,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1,630.5186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福建省万达汽车玻璃工业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清市福耀工业村;法定代表人:曹德旺;注册资本:53,514.954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设计、制造工业技术玻璃(包括汽车安全玻璃、建筑安全玻璃、幕墙玻璃及装饰材料等);生产玻璃塑胶包边总成、塑料、橡胶制品。截至2013年3月31日止,福建省万达汽车玻璃工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56,506.4924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75,870.8857万元人民币,股东权益为80,635.6067万元人民币,;2013年1-3月实现营业总收入29,033.1565万元人民币,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675.7192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投资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福州福耀模具研究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当地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2)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3)法定代表人:曹德旺。

      (4)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认缴的出资额为24,000万元人民币,以货币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80%;福建省万达汽车玻璃工业有限公司认缴的出资额为6,000万元人民币,以货币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20%。双方缴纳出资的资金来源均为自筹。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模具研究开发、生产及销售。(以上经营范围最终以当地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7)经营期限:50年,自福州福耀模具研究开发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之日起计算。

      (8)组织机构:

      ①福州福耀模具研究开发有限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本公司和福建省万达汽车玻璃工业有限公司共两个股东组成。

      ②福州福耀模具研究开发有限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本公司委派曹德旺先生、曹晖先生出任福州福耀模具研究开发有限公司的董事,福建省万达汽车玻璃工业有限公司委派白照华先生出任福州福耀模具研究开发有限公司的董事。双方委任曹德旺先生为福州福耀模具研究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③福州福耀模具研究开发有限公司不设监事会,只设监事一名。公司委派陈向明先生出任福州福耀模具研究开发有限公司的监事。

      ④福州福耀模具研究开发有限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并可根据经营需要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福州福耀模具研究开发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由该公司的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以上注册登记信息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四、投资建设大型模具研发中心项目具体情况

      (1)项目建设背景: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汽车玻璃对模具开发的需求,加强汽车玻璃同步设计开发协同能力,加快模具应用开发速度及市场需求。

      (2)项目建设内容:

      公司拟与子公司福建省万达汽车玻璃工业有限公司合资设立福州福耀模具研究开发有限公司,并拟由该公司投资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建设大型模具研发中心项目,用于模具研究开发、生产制作。

      五、授权事项

      为确保本次对外投资事项能够顺利、高效地实施,公司董事局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曹德旺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福建省万达汽车玻璃工业有限公司、福州福耀模具研究开发有限公司签署、执行与本次投资有关的一切法律性文件,并办理与本次投资有关的一切相关事宜。

      六、投资设立公司及建设大型模具研发中心项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系为了满足公司内部模具研究开发及市场需求,该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满足公司生产汽车玻璃对模具开发的需求,加强汽车玻璃同步设计开发协同能力,加快模具应用开发速度,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

      七、备查文件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660 证券简称:福耀玻璃 编号:临2013-011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公司名称:FUYAO AUTOMOTIVE NORTH AMERICA,INC.

      ●增资金额:1,000万美元

      ●本次增资已经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增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对外投资概述

      因公司全资子公司FUYAO AUTOMOTIVE NORTH AMERICA,INC.(以下简称“福耀北美配套”)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自有资金1,000万美元对福耀北美配套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福耀北美配套投资金额由600万美元增加至1,600万美元,注册资本由600万美元增加至1,600万美元。

      本次增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福耀北美配套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FUYAO AUTOMOTIVE NORTH AMERICA,INC.

      注册地址:美国密歇根州(2681 Powderhorn Ridge Road, Rochester Hills, MI 48309.);

      董事长:曹德旺;

      注册资本:600万美元,本公司出资60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经营范围:汽车玻璃附件安装、仓储、销售及服务。

      截至 2013年3月31 日,福耀北美配套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6,918,736美元,资产净额为4,693,596美元。2013年1-3月份营业收入为2,884,119美元,净利润为136,745美元。

      三、增资事项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拟对福耀北美配套增资1,000万美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福耀北美配套投资金额将由600万美元增至1,600万美元,注册资本由600万美元增加至1,600万美元,本公司对其持股比例仍保持 100%不变。

      公司将根据福耀北美配套的业务发展实际需要,采取“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安排,在 2 年之内,逐步完成对其增资1,000万美元事项的实施。

      四、此次增资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福耀北美配套的增资,是为了保证福耀北美配套有充足的资金用于新增建设注塑包边生产业务,进一步促进福耀北美配套的持续、稳定发展,提升其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五、授权事项

      为确保本次增资事项能够顺利、高效地实施,公司董事局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曹德旺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福耀北美配套签署、执行与本次增资有关的一切法律性文件,并办理与本次增资事项有关的一切相关事宜。

      六、备查文件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