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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3-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A126版)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国投新集 编号:2013-007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司”)六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于2013年4月19日在合肥市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根据会议议程,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2012年度公司认真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议程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公允地反映公司201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3年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2013年第一季度公司认真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议程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公允地反映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经公司股东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国华能源有限公司、淮南新集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为:刘红波、贾晓晖、张金俭。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红波,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北京星海钢琴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北京星海民耀乐器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国投煤炭有限公司高级业务经理,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贾晓晖,女,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学,会计专业,会计师。曾任国华能源有限公司计财部会计,现任国华能源有限公司计财部副经理。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张金俭,男,1959年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曾任淮北特凿公司二处任会计、财务科负责人,凤台县城效区公所工作,新集矿财务科科长,淮南市煤电总公司经营部副主任、财务处长、总会计师兼财务处长,新集能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处处长,淮南新集集团副总经理、煤电公司副总经理,安徽新集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第十四届凤台县人大代表。现任安徽新集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国投新集 编号:2013-008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此关联交易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不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六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于2013年4月19日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安徽楚源工贸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谊、王文俊、马文杰、韩涛、李保才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联交易的批准严格遵循了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关于决策权限的规定;董事和股东对关联交易的表决严格遵循了利益冲突的董事和关联股东的回避制度,关联交易的履行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法定批准程序,交易公平合理,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安徽楚源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源工贸)2012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如下表(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别2012年

    预计金额

    2012年

    实际发生金额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关联方提供建筑安装工程12,000,000.0012,673,942.00老区办公楼及辅助设施年久失修,维修量增加。
    关联方提供资产租赁服务2,492,000.002,492,000.00 
    关联方提供园林绿化服务10,000,000.002,205,129.32 
    关联方提供后勤服务162,407,100.00158,896,645.49 
    关联方提供工作量承包11,791,700.0013,599,961.60口孜东试生产后,矸石转运量大幅增加。
    关联方提供班中餐服务48,960,000.0045,188,161.61 
    关联方提供工矿产品237,770,400.00287,635,677.12口孜东矿改变支护方式,提高支护强度;新集一、二矿为降低成本,推广锚网支护,增加了工矿产品的需求量。
    支付关联方材料款50,000,000.0045,054,378.07 
    向关联方供电、气18,000,000.0011,983,323.83 
    合 计553,421,200.00579,729,219.04 

    (三)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13年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安徽楚源工贸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如下表:(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预计金额1-3月公司与关联人累计发生的交易额上年实际发生金额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关联方提供建筑安装工程服务110017.51267.392013年公司计划压缩部分工程
    关联方提供资产租赁服务24060.00249.24 
    关联方提供园林绿化服务750 220.51口孜东矿投产及基建矿井增加园林

    绿化服务

    关联方提供后勤服务17832.233623.2615889.62新建矿井及山南办公园区增加服务
    关联方提供工作量承包1935.56498.611360.00基建矿井施工进度加快致工作量承包

    业务量增加

    关联方提供班中餐服务5123.721368.274518.82公司计划总人数增加所致
    关联方工矿产品购销31454.367580.3528763.57口孜东矿和板集矿巷道支护量增加
    关联方提供台班服务820 0 
    提供关联方材料50001049.704505.44 
    向关联方供电、气1800389.951198.33 
    合计66055.8714587.19 57972.92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安徽楚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是国投煤炭有限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53.56%的控股公司,公司成立于2007年3月16日,法定住所为安徽省淮南市,注册资本2800万元,生产经营范围为:矿用支护(辅助)品、木制品生产、经营、机械加工,设备维修,生活后勤服务等。截至2012年12月31日,楚源工贸公司总资产35,542.63万元,净资产14,832.54万元。

    (二)关联关系。

    公司现受托管理楚源工贸,由于楚源工贸与本公司同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楚源工贸主要为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刘庄矿业提供生产、生活后勤、绿化工程施工等服务,并与本公司发生矿用支护(辅助品)、木制品生产、经营,机械加工、设备维修、建筑安装等交易。

    (二)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双方以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定价格。如果有政府定价则执行政府定价,否则按实际成本加上合理利润而构成的推定价格定价。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及各生产矿井和控股子公司分别拟与楚源工贸签署《综合服务和产品购销协议》及一系列子协议,对关联交易范围、定价原则和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限定。协议有效期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在双方一致同意的情况下,协议可以续期延长。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各生产矿井和控股子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楚源工贸提供后勤服务、委托加工、劳务、氮气和氧气、租赁厂房及设备、井下员工班中餐、园林绿化等服务,公司向楚源工贸供电供汽等服务。

    本公司及各生产矿井和控股子公司与楚源工贸在后勤服务、委托加工、劳务输出、工矿产品采购、资产租赁、井下员工班中餐、园林绿化等方面产生的关联交易在一定时期内持续存在。

    公司与关联方楚源工贸交易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国投新集 编号:2013-009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2013年度煤炭销售关联交易

    ●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1次,总金额:6.9亿元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六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于2013年4月19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向国投宣城发电有限公司煤炭购销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谊、王文俊、马文杰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联交易的批准严格遵循了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关于决策权限的规定;董事和股东对关联交易的表决严格遵循了利益冲突的董事和关联股东的回避制度,关联交易的履行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法定批准程序,交易公平合理,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国投宣城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城发电”)2012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如下表(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类别

    关联人上年(前次)预计金额上年(前次)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宣城发电100,000.0068,993.14由于2012年度销量和销售价格下降所致

    (三)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13年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国投宣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如下表:(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本次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宣城发电80,000.009.6613,69268,993.148.22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国投宣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与2003年12月,位于安徽省宣城市,由国投电力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控资子公司)控股(51%)、国电力源电力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5%)、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4%)参股的发电企业。法定代表人曲立新,注册资本5亿元。

    国投宣城电厂规划总容量为320万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一期工程为1×600MW,2006年8月31日,一期工程获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核准,并于同年10月18日正式开工,2008年8月22日顺利通过了168小时满负荷试运行,正式移交商业运营。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30,543.31万元,净资产12,000.95万元。

    (二)关联关系

    国投宣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为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国投宣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安徽省重点发电企业,被列入安徽省电煤供应计划范围之内,本公司作为安徽省煤炭生产企业,根据政府计划向其供应发电用煤。

    (二)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依照安徽省内电煤市场价格执行。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拟与国投宣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签署《2013年煤炭买卖购销合同》,对交易合同量及煤种、定价原则和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执行市场定价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