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特别报道
  • 3:焦点
  • 4:要闻
  • 5:要闻
  • 6:海外
  • 7:金融货币
  • 8:证券·期货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财富管理
  • 12:观点·专栏
  • A1:公 司
  • A2:公司·热点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纵深
  • A5:公司·动向
  • A6:公司·地产
  • A7:研究·数据
  • A8: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A49:信息披露
  • A50:信息披露
  • A51:信息披露
  • A52:信息披露
  • A53:信息披露
  • A54:信息披露
  • A55:信息披露
  • A56:信息披露
  • A57:信息披露
  • A58:信息披露
  • A59:信息披露
  • A60:信息披露
  • A61:信息披露
  • A62:信息披露
  • A63:信息披露
  • A64:信息披露
  • A65:信息披露
  • A66:信息披露
  • A67:信息披露
  • A68:信息披露
  • A69:信息披露
  • A70:信息披露
  • A71:信息披露
  • A72:信息披露
  • A73:信息披露
  • A74:信息披露
  • A75:信息披露
  • A76:信息披露
  • A77:信息披露
  • A78:信息披露
  • A79:信息披露
  • A80:信息披露
  • A81:信息披露
  • A82:信息披露
  • A83:信息披露
  • A84:信息披露
  • A85:信息披露
  • A86:信息披露
  • A87:信息披露
  • A88:信息披露
  • A89:信息披露
  • A90:信息披露
  • A91:信息披露
  • A92:信息披露
  • A93:信息披露
  • A94:信息披露
  • A95:信息披露
  • A96:信息披露
  • A97:信息披露
  • A98:信息披露
  • A99:信息披露
  • A100:信息披露
  • A101:信息披露
  • A102:信息披露
  • A103:信息披露
  • A104:信息披露
  • A105:信息披露
  • A106:信息披露
  • A107:信息披露
  • A108:信息披露
  • A109:信息披露
  • A110:信息披露
  • A111:信息披露
  • A112:信息披露
  • A113:信息披露
  • A114:信息披露
  • A115:信息披露
  • A116:信息披露
  • A117:信息披露
  • A118:信息披露
  • A119:信息披露
  • A120:信息披露
  • A121:信息披露
  • A122:信息披露
  • A123:信息披露
  • A124:信息披露
  • A125:信息披露
  • A126:信息披露
  • A127:信息披露
  • A128:信息披露
  • A129:信息披露
  • A130:信息披露
  • A131:信息披露
  • A132:信息披露
  • A133:信息披露
  • A134:信息披露
  • A135:信息披露
  • A136:信息披露
  • A137:信息披露
  • A138:信息披露
  • A139:信息披露
  • A140:信息披露
  • A141:信息披露
  • A142:信息披露
  • A143:信息披露
  • A144:信息披露
  • A145:信息披露
  • A146:信息披露
  • A147:信息披露
  • A148:信息披露
  • A149:信息披露
  • A150:信息披露
  • A151:信息披露
  • A152:信息披露
  • A153:信息披露
  • A154:信息披露
  • A155:信息披露
  • A156:信息披露
  • A157:信息披露
  • A158:信息披露
  • A159:信息披露
  • A160:信息披露
  • A161:信息披露
  • A162:信息披露
  • A163:信息披露
  • A164:信息披露
  • A165:信息披露
  • A166:信息披露
  • A167:信息披露
  • A168:信息披露
  • A169:信息披露
  • A170:信息披露
  • A171:信息披露
  • A172:信息披露
  • A173:信息披露
  • A174:信息披露
  • A175:信息披露
  • A176:信息披露
  • A177:信息披露
  • A178:信息披露
  • A179:信息披露
  • A180:信息披露
  • A181:信息披露
  • A182:信息披露
  • A183:信息披露
  • A184:信息披露
  • A185:信息披露
  • A186:信息披露
  • A187:信息披露
  • A188:信息披露
  • A189:信息披露
  • A190:信息披露
  • A191:信息披露
  • A192:信息披露
  •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
  •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 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2013年4月23日   按日期查找
    A16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165版:信息披露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3-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福建南纸 公告编号:2013-031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三十一次董事会于2013年4月1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2013年4月22日上午9:30在福州山海大厦1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3人,实到3人列席了会议,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黄金镖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林纸一体化项目项下银团贷款抵押物的议案》

    2006年10月9日公司三届十四次董事会和2006年10月26日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以资产抵押方式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借款95000万元用于公司林纸一体化项目建设的议案》,抵押借款期限至2019年7月26日,抵押合同约定的抵押物为:年产8.5万吨低定量彩色胶印新闻纸生产线和年产20万吨低定量彩色胶印新闻纸生产线的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及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主合同年产18万吨低定量胶印新闻纸林纸一体化项目形成的未来资产。2012年9月11日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福建省分行签订变更协议,将银团贷款借款合同额变更为7亿元人民币。截止2013年3月31日,公司已累计偿还上述项目借款20800万元。

    为最大限度发挥公司资产效用,盘活融资担保资产资源,会议同意将上述“年产18万吨低定量胶印新闻纸林纸一体化项目”银团贷款7亿元抵押物调整为(见下表):

    序号抵押物名称抵押面积

    (平方米)

    抵押物权属凭证

    名称及号码

    账面原值

    (元人民币)

    账面净值

    (元人民币)

    抵押物评估价值

    (元人民币)

    1福建南纸年产8.5万吨低定量彩色胶印新闻纸生产机器设备和年产20万吨低定量彩色胶印新闻纸生产机器设备  1,052,273,596.99167,523,052.61335,512,013.00
    2福建南纸年产8.5万吨低定量彩色胶印新闻纸生产线和年产20万吨低定量彩色胶印新闻纸生产线的房屋建筑物46561.36南房权证字

    第200200998号、第200200987号

    136,663,308.3168,474,634.88142,978,060.00
    南房权证字

    第200700414号

    南房权证字

    第200700415号

    3福建南纸年产18万吨低定量彩色胶印新闻纸生产线部分设备  640,954,572.21493,872,548.59575,936,032.00
    4土地使用权471026.07闽国用(2012)

    第00124号

    195,239,628.30171,732,506.16204,486,018.00
    5土地使用权14191.3闽国用(2006)

    第1509号

    4,605,706.054,060,700.275,708,450.00
    6土地使用权2682.8闽国用(2006)

    第1511号

    870,688.11767,656.461,049,270.00
    7土地使用权20694.5闽国用(2006)

    第1514号

    8,185,596.667,216,967.808,108,519.00
    8土地使用权3070.4闽国用(2006)

    第1515号

    916,651.18808,180.93634,959.00
    9土地使用权18451.3闽国用(2006)

    第1517号

    5,742,883.585,165,781.957,462,997.00
    10土地使用权3222闽国用(2006)

    第1518号

    1,042,460.53919,103.001,300,883.00
    11土地使用权3742.69闽国用(2006)

    第1519号

    1,222,155.021,077,532.991,502,802.00
    12房产96796.71200200945、200200955等62本109,042,200.3240,769,031.4679,954,566.00
    合计  2,156,759,447.26962,387,697.101,364,634,569.00

    上述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以及土地使用权合计账面原值215675.95万元,账面净值96238.77万元,经福建国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国信评报字(2013)第0020号、0022号,国信评报房字(2013)0129号,国信评报房字(2012)第0222号],评估价值136463.46万元。

    此项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同意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年产8万吨轻型纸及配套制浆系统技术改造项目抵押物的议案》

    2010年3月15日公司四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和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以公司土地使用权及房屋作为抵押物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借款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以土地使用权面积59.75万平方米和房屋建筑面积13.07万平方米等资产经评估后作为抵押物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借款15000万元,借款期限12年。2011年4月11日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变更协议,将上述借款合同额变更为年产8万吨轻型纸及配套制浆系统技术改造项目人民币借款7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8000万元。截止2013年3月31日,公司年产8万吨轻型纸及配套制浆系统技术改造项目人民币借款余额为6300万元。

    为最大限度发挥公司资产效用,盘活融资担保资产资源,会议同意上述抵押物调整为(见下表):


    抵押物名称抵押面积

    (平方米)

    抵押物权属凭证

    名称及号码

    账面原值

    (元人民币)

    账面净值

    (元人民币)

    抵押物评估价值

    (元人民币)

    1年产18万吨低定量胶印新闻纸生产线的房屋建筑物的土地使用权(约156亩)104031.58闽国用(2007)

    第0122号

    14,882,674.5013,730,410.8852,904,825.00
    闽国用(2007)

    第0123号

    2年产18万吨低定量胶印新闻纸生产线的房屋建筑物39387南房权证字

    第201100661号

    276,967,159.09247,491,930.35313,268,383.00
    合计  291,849,833.59261,222,341.23366,173,208.00

    上述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合计账面原值29184.98万元,账面净值26122.23万元,经福建国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国信评报房字(2013)第0132号],评估价值36617.32万元。

    此项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同意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以拥有的年产18万吨低定量彩色胶印新闻纸项目建设形成的部分机器设备生产线作为抵押物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会议同意公司将拥有的年产18万吨低定量彩色胶印新闻纸项目建设形成的生产线的部分机器设备作为抵押物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1.5亿元,借款和抵押期限均为1年,上述抵押物(具体明细详见评估报告)账面原值32010.20万元,账面净值23873.17万元,经福建国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国信评报字(2013)0021号],评估价值30706.20万元。

    此项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同意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