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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98 证券简称:建研集团 公告编号:2013-012

      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蔡永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千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千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2013年1-3月2012年1-3月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334,357,172.99233,673,783.4743.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2,219,779.0237,402,152.2339.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50,376,187.4637,397,933.9234.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5,468,135.58-14,978,622.4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60.1844.4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60.1844.4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61%2.97%0.64%
     2013年3月31日2012年12月31日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1,987,819,247.981,964,821,385.341.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472,085,027.751,419,865,248.733.68%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43,825.9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250,975.94包括子公司检测中心收到高新技术企业扶持专项资金179.80万元以及政府补贴的科研项目经费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1,276.39 
    所得税影响额342,078.0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204.00 
    合计1,843,591.56--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10,005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蔡永太境内自然人17.71%35,907,76835,907,768质押20,800,000
    李晓斌境内自然人5.32%10,785,41110,785,411  
    黄明辉境内自然人5.08%10,306,29610,306,296  
    麻秀星境内自然人2.77%5,612,4055,612,405  
    林伟境内自然人2.55%5,173,0065,173,006  
    杨建华境内自然人2.25%4,563,0004,563,000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2.14%4,339,600   
    中国农业银行-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境内非国有法人1.95%3,956,884   
    林秀华境内自然人1.52%3,083,0003,042,000  
    叶斌境内自然人1.5%3,042,0003,042,000  
    桂苗苗境内自然人1.5%3,042,0003,042,000  
    林燕妮境内自然人1.5%3,042,0003,042,000  
    郭元强境内自然人1.5%3,042,0003,042,000  
    林千宇境内自然人1.5%3,042,0003,042,000  
    邱聪境内自然人1.5%3,042,0003,042,000  
    高卫国境内自然人1.5%3,042,0003,042,000  
    陈强全境内自然人1.5%3,042,0003,042,000  
    刘德渊境内自然人1.5%3,042,0003,042,000  
    孙雪峰境内自然人1.5%3,042,0003,042,000  
    陈鹭琳境内自然人1.5%3,042,0003,042,000  
    赖卫中境内自然人1.5%3,042,0003,042,000  
    黄汉东境内自然人1.5%3,042,0003,042,000  
    钟怀武境内自然人1.5%3,042,0003,042,0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4,339,600人民币普通股4,339,600
    中国农业银行-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3,956,884人民币普通股3,956,884
    中国工商银行-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2,675,135人民币普通股2,675,135
    中国建设银行-华富竞争力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009,901人民币普通股1,009,901
    国信-农行-国信"金理财"价值增长股票精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869,306人民币普通股869,306
    光大证券-光大-光大阳光基中宝(阳光2号二期)集合资产管793,451人民币普通股793,45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62,163人民币普通股762,163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个险万能677,045人民币普通股677,045
    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597,628人民币普通股597,628
    东北证券-建行-东北证券2号成长精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500,000人民币普通股5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自然人李晓斌、黄明辉、麻秀星、杨建华、叶斌、桂苗苗、林燕妮、郭元强、林千宇、邱聪、高卫国、陈强全、刘德渊、孙雪峰、陈鹭琳、赖卫中、黄汉东、钟怀武、林秀华共19位发起人股东为维护公司经营稳定及可持续发展,愿意共同保障蔡永太先生作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地位,作为本公司股东期间,不以任何形式谋求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以控制为目的增持本公司股份,不与除蔡永太先生之外的本公司其他股东签订与控制权相关的任何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一致行动协议、限制实际控制人行使权利的协议),且不参与任何可能影响蔡永太先生作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活动;并在作为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中尽最大可能共同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最大化,当蔡永太提出邀约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时将同意签订。除前述关联关系外,公司未知前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 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22,693,369.52元,增长 233.99%,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子公司福建建研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其参股公司厦门市思明区小额贷款公司投资款2,180万元,截至3月31日,该公司尚未完成工商登记。

    2、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3,794,651.49元,增长81.77%,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子公司河南科之杰、贵州科之杰新增厂房在建工程投入。

    3、短期借款较年初减少3,500,000元,下降100%,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子公司浙江科之杰归还民生银行借款。

    4、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16,551,340.99元,下降64.60%,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支付了上年度预提的年终奖。

    二、利润表项目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00,683,389.52元,增长43.09%,主要原因系2012年11月新收购的子公司浙江科之杰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4,579.54万元;子公司贵州科之杰和河南科之杰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2,649.03万元、1,973.98万元。

    2、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65,245,832.78元,增长41.63%,主要原因系营业收入同比大幅增长。

    3、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减少1,195,361.92元,下降32.59%,主要原因系从事技术服务的部分子公司实行营改增,使报告期内营业税金及附加减少。

    4、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1,380,390.69元,增长94.59%,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销售增长,相关代理服务费、运费相应增长所致。

    5、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6,882,435.67.67元,增长49.57%,主要原因系新增的全资子公司广东科之杰及浙江科之杰的管理费用,且营业收入增长使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

    6、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416,515.88元,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定期存款到期转出使利息收入减少。

    7、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2,016,351.59元,增长772.87%,主要原因系子公司厦门市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收到高新技术企业扶持专项资金179.8万元。

    8、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963,674.99元,增长54.73%,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使所得税费用相应增加。

    9、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0.08元,主要原因系净利润同比增长。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40,808,817.11元,下降1555.96%,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子公司建研科技支付参股公司厦门市思明区小额贷款公司投资款2,180万元;另上年同期有大量定期存款到期转回,使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3,403.51万元。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1,410,307.83元,增长47.01%,主要原因系子公司浙江科之杰本报告期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到期转回。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重要事项概述披露日期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本公司全体发起人股东蔡永太先生等50人公司股票上市前发起人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2010年05月06日三十六个月严格履行承诺事项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蔡永太先生等10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蔡永太、李晓斌、麻秀星、黄明辉、叶斌、郭元强、林燕妮、邱聪、高卫国和林千宇10人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本人在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所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且在申报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所出售的本公司股份总数不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0%。2010年05月06日长期有效严格履行承诺事项
    公司实际控制人蔡永太先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永太先生于2008年5月10日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在单独或共同实际控制贵公司期间,本人及本人单独或共同控制的企业或经济组织(不含贵公司)不会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形式从事与贵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或以托管、承包、租赁等方式经营任何与贵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企业或经济组织;若贵公司将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贵公司享有优先权,承诺人及其单独或共同控制的企业或经济组织(不含贵公司)将不再发展同类业务。"2008年05月10日长期有效严格履行承诺事项
    公司实际控制人蔡永太先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永太先生于2008年5月10日对公司作出承诺:"本人将避免与贵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如因贵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而无法避免关联交易时,本人将严格执行相关回避制度,依法诚信地履行股东的义务,不会利用关联人的地位,就上述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以促使贵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侵犯贵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贵公司与本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2008年05月10日长期有效严格履行承诺事项
    本公司全体发起人股东蔡永太先生等50人。公司全体发起人股东于2007年10月9日向公司出具《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函》,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的资金管理制度,积极维护公司的资金安全,并保证不亲自或通过本人的关联方以任何形式占用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2007年10月09日长期有效严格履行承诺事项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李晓斌、麻秀星、黄明辉、叶斌、郭元强、林燕妮、林千宇等7位原实际控制人为维护公司经营稳定及可持续发展,愿意共同保障蔡永太先生作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地位,在作为本公司股东期间,不以任何形式谋求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以控制为目的增持本公司股份,不与除蔡永太先生之外的本公司其他股东签订与控制权相关的任何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一致行动协议、限制实际控制人行使权利的协议),且不参与任何可能影响蔡永太先生作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活动;并在不作为一致行动人后仍将尽最大可能共同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最大化,当蔡永太提出邀约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时将同意签订。2012年10月15日长期有效严格履行承诺事项
    杨建华、桂苗苗、邱聪、高卫国、陈强全、刘德渊、赖卫中、黄汉东、陈鹭琳、孙雪峰、钟怀武、林秀华等12位持有本公司股份1.5%以上的发起人股东(原实际控制人除外)为维护公司经营稳定及可持续发展,愿意共同保障蔡永太先生作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地位,作为本公司股东期间,不以任何形式谋求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以控制为目的增持本公司股份,不与除蔡永太先生之外的本公司其他股东签订与控制权相关的任何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一致行动协议、限制实际控制人行使权利的协议),且不参与任何可能影响蔡永太先生作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活动,并在作为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中尽最大可能共同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最大化。2012年10月15日长期有效严格履行承诺事项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不适用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承诺的解决期限不适用
    解决方式不适用
    承诺的履行情况严格履行承诺

    四、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30%70%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11,296.4914,772.34
    2012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8,689.61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在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大发展的大背景下,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外加剂新材料、节能新材料等绿色低碳建材产品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综合技术服务在绿色规划设计、建筑节能改造、建筑智能化、轨道交通、农田水利等新领域也取得了快速的发展。同时,以成本为中心的内部管理与控制更趋合理,盈利能力保持良好的增长态势。

    五、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股东或关联人名称占用时间发生原因期初数(万元)报告期新增占用金额(万元)报告期偿还总金额(万元)期末数(万元)预计偿还方式预计偿还金额(万元)预计偿还时间(月份)
             
    合计0000--0--
    期末合计值占期末净资产的比例(%)0%
    相关决策程序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
    当期新增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原因、责任人追究及董事会拟定采取措施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原因、责任追究情况及董事会拟定采取的措施说明不适用
    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的专项审核意见的披露索引不适用

    六、证券投资情况

    证券品种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最初投资成本(元)期初持股数量(股)期初持股比例(%)期末持股数量(股)期末持股比例(%)期末账面值(元)报告期损益(元)会计核算科目股份来源
    合计0.000--0--0.000.00----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永太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