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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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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3-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13-008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4月12日通过电子通讯、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3年4月23日上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其中董事赵忠义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翁耀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需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夏正曙先生、王竹平先生、卢立新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需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全体董事一致认为《2012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需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计,2012年公司总资产为918,500,737.93元,其中:流动资产671,845,704.16元,非流动资产为246,655,033.77元,总资产比上年末增加81.58%;负债总额为133,725,305.41元,比上年末减少40.24%;股东权益合计为784,775,432.52元,比上年末增加178.24%。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需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13年度公司计划实现营业收入5.5亿元,净利润5500万元。

      本预算报告是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公司2013年生产经营发展计划确定的经营目标,结合市场的具体状况及价格趋势,进行的编制。本预算报告的编制基础是假设公司签订的供销合同均能按时、按计划履行。上述财务预算、经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13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需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12年度实现净利润44,988,659.35元,减去盈余公积4,498,865.94元,本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40,489,793.41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分红条款规定,以公司截至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2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十股现金分配股利0.5元(含税),总计现金分配股利10,0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不转增,不送红股。

      本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在201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以及公司的分配政策。

      公司取得了独立董事对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事先认可,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章程》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和实际情况提出的,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境内IPO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客观、公正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提请公司董事会继续聘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续聘并出具 了独立意见公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人就本报告发表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了《2013年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张波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提名未发现被提名人张波先生有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张波先生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处罚和惩戒。

      本次提名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张波先生当选为公司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人数为9人,其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为3人,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张波先生简历:

      1973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4年9月至2007年7月就读于清华大学法学院,获法律硕士学位。2008年至2010年2月供职于北京市京大律师事务所。2010年3月至今任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董事候选人张波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无锡市滨湖支行办理总信用余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信用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南长支行申请壹亿伍仟万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招商银行无锡分行申请授信捌仟万元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授信壹亿伍仟万元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申请办理交通银行城北支行总额不超过捌仟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审议通过了《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 2013 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13-009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4月12日通过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3年4月23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世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需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2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需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1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12年度实现净利润44,988,659.35元,减去盈余公积4,498,865.94元,本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40,489,793.41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分红条款规定,以公司截至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2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十股现金分配股利0.5元(含税),总计现金分配股利10,0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不转增,不送红股。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境内IPO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客观、公正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提请公司董事会继续聘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计,2012年公司总资产为918,500,737.93元,其中:流动资产671,845,704.16元,非流动资产为246,655,033.77元,总资产比上年末增加81.58%;负债总额为133,725,305.41元,比上年末减少40.24%;股东权益合计为784,775,432.52元,比上年末增加178.24%。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13年度公司计划实现营业收入5.5亿元,净利润5500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提示:上述数据只是公司对2013年经营情况的一种预算,并不代表公司对2013年经营业绩的相关承诺, 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十、审议通过了《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 年4月 23日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13-010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将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二) 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3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5月14日—5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5月14日15:00至2013年5月15日15:00的任意时间。

      (三)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10日

      (五)召开地点:无锡市滨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华苑路12号 公司二楼大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5月10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股东本人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王竹平、卢立新、夏正曙作述职报告)

      (二)审议《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12年度报告及摘要》;

      (四)审议《2012年度审计报告》;

      (五)审议《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审议《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七)审议《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八)审议《关于续聘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提名张波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无锡市滨湖支行办理总信用余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信用业务的议案》;

      (十一)审议《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南长支行申请壹亿伍仟万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十二)审议《关于向招商银行无锡分行申请授信捌仟万元的议案》;

      (十三)审议《关于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授信壹亿伍仟万元的议案》;

      (十四)审议《申请办理交通银行城北支行总额不超过捌仟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2013年4月23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会议登记方式:

      (一) 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和《参加会议回执》(附件2)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确认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登记时间:2013年5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5、 会议登记地点:无锡市滨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华苑路12号,公司法务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685;投票简称:“华东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 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

      4)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6)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臵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5月14日15:00至2013年5月15日15:00的任意时间。

      (三) 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本次股东大会有十四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姓名:徐大鹏 陈丹丹

      地址: 无锡市滨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华苑路12号

      电话: 0510-85627789

      传真: 0510-85625595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23日

      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13年5月15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的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以下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件2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参加会议回执

      截止2013年5月10日,本人/本单位持有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

      ■

      日期: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13-011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生产需要,预计公司2013年度从无锡华东重机吊具制造有限公司采购吊具产品,因公司持有该公司35%股权,因此构成关联交易。

      预计2013年公司与无锡华东重机吊具制造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已获得公司于2013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全体董事同意通过。董事会中没有需要回避表决的关联董事。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无锡华东重机吊具制造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80万元

      实收资本:48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汪贤忠

      注册地址: 无锡市华清路132号

      经营范围:吊具制造、加工;非标金属结构件的制造、加工。

      2、最近一期的财务情况:

      截止2012年12月31日总资产:29,514,101.30元;截止2012年12月31日净资产:13,374,506.25元;2012年度营业收入:16,738,968.43元;2012年度净 利 润:804,446.82元。

      3、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无锡华东重机吊具制造有限公司系公司的联营公司,公司在该公司的持股比例为35%,是该公司第二大股东,公司未在该公司派遣董事会成员或高级管理人员,因此,公司对该公司不具有控制权。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履约能力,与我公司合作顺利,付款记录良好,上述关联交易均系生产经营所需。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依据市场价格为原则协议定价。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及原因

      本公司专注于集装箱装卸设备整机研发、生产和安装、销售,并从外部厂商采购吊具等岸桥及轨道吊专用配件。目前,集装箱装卸设备制造业集中度较高,为岸桥、轨道吊厂商专业配套吊具的供应商数量较少;而关联方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吊具产品的生产、研发和销售,产品质量符合本公司要求且毗邻本公司,运输相对便捷。因此,从关联方采购能够保障专业配件的供应,有利于降低公司采购成本,满足本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并发挥本公司专业化生产的优势。

      2、对本公司影响

      本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吊具的价格与向非关联方的采购价格整体差异很小。向关联方的关联采购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输送利益情形和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关联交易的签订和履行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监事会意见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13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上述预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上述预计关联交易是双方公司正常业务而形成的,符合双方公司经营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公司原材料的供应,实现公司经济效益的最大化。预计的关联交易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实施上述预计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保荐机构对上述预计关联交易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13-012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4月23日收到公司董事赵忠义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赵忠义先生因工作岗位变动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的职务。赵忠义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本公司董事会正常工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本公司董事会时生效。赵忠义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后,将不再本公司任职。

      公司董事会对赵忠义先生任职董事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23日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99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499,5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43,310,000.00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456,190,000.00元,该募集资金于2012年6月4日到位。截至2012年12月31日,已使用募集资金共计255,382,878.35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结存余额共计人民币202,082,169.22元(包含利息收入1,275,047.57元及支付的手续费516.36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本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制定《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专户进行集中管理募集资金,并且由公司会计部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截至2012年12月31日,存放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专户中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73,885,290.27元(含利息收入1,078,168.62元及支付的手续费516.36元),存放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专户中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8,179,419.85元(含利息收入179,419.85元),存放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专户中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7,459.10元(含利息收入17,459.10元)。

      在2012年7月10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及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该专户仅用于公司105台轨道吊、24台岸桥产能扩建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该专户初始余额为35,425.0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8,759.23万元、用于扩建项目6,385.01万元,2012年10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2012年10月23日至2013年4月22日止,不超过6个月。),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专户余额为17,388.53万元(包含利息收入107.82万元及支付的手续费0.05万元)。

      在2012年6月18日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及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该账户仅用于公司投资设立广西北部湾华东重工有限公司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该账户初始余额为3,500.00万元,已于2012年6月18日从该账户转账700万元至广西北部湾华东重工有限公司验资账户验资。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专户余额为2,817.94万元(包含利息收入17.94万元)。

      在2012年7月10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及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12年6月18日,专户余额为6,694.00万元,协议约定该账户仅用于公司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至2012年7月5日,该账户余额已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专户余额为1.75万元(包含利息收入1.75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使用及管理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未存在异常现象。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为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西拓区,根据于2012年5月21日签署的《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用于105台轨道吊、24台岸桥产能扩建项目,本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等未发生变更。

      3、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对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先行投入,截至2012年6月15日,本公司已预先投入项目款计人民币87,592,286.29元,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募集资金87,592,286.29元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截止2012年12月31日,已置换完毕,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共计人民币151,442,878.35元,已完成投资总额的42.75%。

      4、公司超募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10,194.00万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已累计使用73,940,000.00元。2012年6月15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决定使用超募资金6,694.00万元以偿还银行贷款,其中农业银行无锡滨湖支行1,000.00万元、中信银行无锡清扬路支行2,800.00万元、招商银行无锡城西支行1,894.00万元、中国银行无锡南长支行1,000.00万元,截止2012年12月31日,上述贷款已全部偿还; 2012年6月15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决定使用超募资金3,500.00万元在广西钦州市与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武汉港迪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广西北部湾华东重工有限公司”,截止2012年12月31日,已支付了第一次验资款700.00万元,完成投资总额的20%。

      5、2012年10月22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2012年10月23日至2013年4月22日止,不超过6个月。

      6、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存放于中信银行专户中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73,885,290.27元(含利息收入1,078,168.62元及支付的手续费516.36元),存放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专户中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8,179,419.85元(含利息收入179,419.85元),存放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专户中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7,459.10元(含利息收入17,459.10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按照原计划进行,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是不存在违规情形。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2年度

      编制单位: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