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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二次通知
    2013-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47 证券简称:成城股份 编号:2012-027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二次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曾于2013 年4月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再次公告股东大会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公司股票是否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3 月4日召开了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3年5月2日上午9:30,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9号华贸中心2号写字楼2107室

    3.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种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议案

    (一)《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六)《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七)《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八)《关于为深圳市成域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所作出的《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第(一)项议案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第(二)、(四)、(五)、(六)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13-016);第(三)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2013-017);第(七)项议案详见《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13-022);第(八)项议案详见《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深圳市成域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3-006)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4月22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参加投票。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拟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于2013年4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到本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也可于2013年4月23日前书面回复公司进行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身份证明复印件、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受委托人应附上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并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9号华贸中心2号写字楼2107室

    邮编:100025

    电话:010-59696016

    传真:010-59696058

    联系人:韩海霞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4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股东单位)出席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议案内容同意反对弃权
    1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6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7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为深圳市成域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2013年5月2日

    总提案数:8个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投票简称表决议案数量说明
    738247成城投票8A股

    2、表决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申报代码申报价格同意反对弃权
    1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7382471.00(元)1股2股3股
    2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7382472.00(元)1股2股3股
    3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7382473.00(元)1股2股3股
    4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7382474.00(元)1股2股3股
    5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7382475.00(元)1股2股3股
    6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7382476.00(元)1股2股3股
    7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7382477.00(元)1股2股3股
    8关于为深圳市成域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7382478.00(元)1股2股3股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2013年4月22日A股收市后持有“成城股份”A 股的投资者,对本次网络投票的某一议案拟投同意票,以议案序号1“《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为例,其申报如下: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738247买入1.001股

    2.如某投资者对本次网络投票的某一议案拟投反对票,以议案序号1“《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为例,其申报如下: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738247买入1.002股

    3.如某投资者对本次网络投票的某一议案拟投弃权票,以议案序号1“《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为例,其申报如下: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738247买入1.003股

    三、投票注意事项

    1、考虑到所需表决的提案较多,若股东需对所有的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99 元进行投票。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提案,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提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