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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张春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传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于雪冬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1.5 公司去年同期合并报表范围未包含中牧农业连锁发展有限公司。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3,217,768,243.033,009,223,881.206.9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2,060,753,397.431,935,381,188.136.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5.284.966.45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45,753,151.7650.0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3750.06
     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25,275,448.50125,275,448.506.2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2120.32126.1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1890.31899.3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2120.32126.1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276.27增加0.10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226.22增加0.27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49,036.1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996,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51,848.88
    所得税影响额-188,056.6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87,129.16
    合计923,626.92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30,316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中国牧工商(集团)总公司228,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红-018L-FH001沪11,657,798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上投摩根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4,309,889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3,996,333人民币普通股
    兴业证券-兴业-兴业证券金麒麟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580,000人民币普通股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19L-FH002沪2,134,851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鸿道3期2,080,881人民币普通股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连-个险投连1,699,936人民币普通股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传统保险产品-股票账户1,594,377人民币普通股
    安徽润泽投资咨询有限公司1,468,876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13年3月31日2012年12月31日变动比率%说明
    货币资金366,159,389.09543,323,955.23-32.61货款未到结算期及公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支出增加
    应收票据2,628,000.003,928,675.00-33.11票据到期承兑
    应收账款644,425,595.78359,958,224.7579.03货款未到结算期
    其他应收款153,378,901.81111,129,175.8438.02保证金等往来款项增加
    短期借款30,000,000.0020,000,000.0050.00因生产经营扩大而增加的短期借款
    应交税费39,299,362.379,072,434.64333.17计提的税费尚未缴纳
    项目2013年3月31日2012年3月31日变动比率%说明
    投资收益5,615,187.1310,247,507.55-45.20主要为参股子公司厦门金达威经营状况变化
    营业外收入1,311,042.695,285,741.08-75.20非经营性收入同比减少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牧工商(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中牧总公司”)于2006年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做出如下特别承诺:

    ①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②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5%,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10%,且承诺上述期限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价格不低于每股5.90元,若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对该价格进行除权处理。

    ③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④公司将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根据国家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实施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

    截止目前,中牧总公司所持有的中牧股份的股份已全部上市流通,持股总数未发生变化,履行了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所做出的关于所持股份限售流通的相关承诺事项。中牧股份尚未提出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将继续跟踪国家相关政策,适时推出股权激励计划。

    2、依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申请报送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集团”)和控股股东中牧总公司于2012年10月分别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其中:

    中国农业集团的承诺内容如下:

    ①中国农业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经营组织,目前所从事业务与中牧股份主营业务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将来也不会从事与中牧股份主营业务有实质性同业竞争的生产经营活动。如未来产生或出现与中牧股份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及其他商业机会,则在中牧股份提出要求的前提下,及时将该等业务以公平、公允的市场价格注入中牧股份或者直接将该等商业机会让渡给中牧股份。②中国农业集团与中牧股份及其控股企业之间将规范并尽可能地减少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承诺将遵循市场化的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牧股份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中牧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③中国农业集团承诺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中牧股份的资金、资产的行为;杜绝中牧股份为中国农业集团违规提供担保的行为。

    中牧总公司的承诺内容如下:

    ①中牧总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经营组织,目前所从事业务与中牧股份主营业务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将来也不会从事与中牧股份主营业务有实质性同业竞争的生产经营活动。如未来产生或出现与中牧股份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及其他商业机会,则在中牧股份提出要求的前提下,及时将该等业务以公平、公允的市场价格注入中牧股份或者直接将该等商业机会让渡给中牧股份。

    ②中牧总公司与中牧股份及其控股企业之间将规范并尽可能地减少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承诺将遵循市场化的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牧股份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中牧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③中牧总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牧股份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中牧股份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中牧总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④中牧总公司承诺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中牧股份的资金、资产的行为;杜绝中牧股份为中牧总公司违规提供担保的行为。

    截止目前,中国农业集团和中牧总公司继续履行避免同业竞争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事项。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按照《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规定,经2013年3月22日召开的中牧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公司201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2年末总股本39,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800万元。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结转下一年度。2012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春新

    2013年4月23日

    股票代码:600195 股票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2013-011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12日通过公司电子办公系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4月23日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八区16号楼七层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张春新先生、胡启毅先生、刘金华先生、王建成先生、薛廷伍先生、张兴明先生、史志国先生、陈焕春先生和周晓苏女士亲自出席了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春新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修订《中牧股份公开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关于公司部分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将安全生产办公室更名为质量与安全生产办公室,并增加相应职能。将战略与投资部分为战略规划部、投资管理部。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