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焦点
  • 4:要闻
  • 5:要闻
  • 6:海外
  • 7:金融货币
  • 8:证券·期货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财富管理
  • 12:观点·专栏
  • A1:公 司
  • A2:公司·热点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动向
  • A5:公司·融资
  • A6:专 版
  • A7:研究·市场
  • A8: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A49:信息披露
  • A50:信息披露
  • A51:信息披露
  • A52:信息披露
  • A53:信息披露
  • A54:信息披露
  • A55:信息披露
  • A56:信息披露
  • A57:信息披露
  • A58:信息披露
  • A59:信息披露
  • A60:信息披露
  • A61:信息披露
  • A62:信息披露
  • A63:信息披露
  • A64:信息披露
  • A65:信息披露
  • A66:信息披露
  • A67:信息披露
  • A68:信息披露
  • A69:信息披露
  • A70:信息披露
  • A71:信息披露
  • A72:信息披露
  • A73:信息披露
  • A74:信息披露
  • A75:信息披露
  • A76:信息披露
  • A77:信息披露
  • A78:信息披露
  • A79:信息披露
  • A80:信息披露
  • A81:信息披露
  • A82:信息披露
  • A83:信息披露
  • A84:信息披露
  • A85:信息披露
  • A86:信息披露
  • A87:信息披露
  • A88:信息披露
  • A89:信息披露
  • A90:信息披露
  • A91:信息披露
  • A92:信息披露
  • A93:信息披露
  • A94:信息披露
  • A95:信息披露
  • A96:信息披露
  • A97:信息披露
  • A98:信息披露
  • A99:信息披露
  • A100:信息披露
  • A101:信息披露
  • A102:信息披露
  • A103:信息披露
  • A104:信息披露
  • A105:信息披露
  • A106:信息披露
  • A107:信息披露
  • A108:信息披露
  • A109:信息披露
  • A110:信息披露
  • A111:信息披露
  • A112:信息披露
  • A113:信息披露
  • A114:信息披露
  • A115:信息披露
  • A116:信息披露
  • A117:信息披露
  • A118:信息披露
  • A119:信息披露
  • A120:信息披露
  • A121:信息披露
  • A122:信息披露
  • A123:信息披露
  • A124:信息披露
  • A125:信息披露
  • A126:信息披露
  • A127:信息披露
  • A128:信息披露
  • A129:信息披露
  • A130:信息披露
  • A131:信息披露
  • A132:信息披露
  • A133:信息披露
  • A134:信息披露
  • A135:信息披露
  • A136:信息披露
  • A137:信息披露
  • A138:信息披露
  • A139:信息披露
  • A140:信息披露
  • A141:信息披露
  • A142:信息披露
  • A143:信息披露
  • A144:信息披露
  • A145:信息披露
  • A146:信息披露
  • A147:信息披露
  • A148:信息披露
  • A149:信息披露
  • A150:信息披露
  • A151:信息披露
  • A152:信息披露
  • A153:信息披露
  • A154:信息披露
  • A155:信息披露
  • A156:信息披露
  • A157:信息披露
  • A158:信息披露
  • A159:信息披露
  • A160:信息披露
  • A161:信息披露
  • A162:信息披露
  • A163:信息披露
  • A164:信息披露
  • T1:汽车周刊
  • T2:汽车周刊
  • T3:汽车周刊
  • T4:汽车周刊
  • T5:汽车周刊
  • T6:汽车周刊
  • T7:汽车周刊
  • T8:汽车周刊
  •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13年4月25日   按日期查找
    A4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43版:信息披露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3-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顾金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刘正奇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陈大年

    公司负责人顾金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正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大年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2,044,369,113.392,037,859,547.740.3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533,352,721.67529,217,596.200.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2.182.160.93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8,232,755.04-43.9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16-42.86

     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4,135,125.474,135,125.47-64.0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170.017-63.8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170.017-63.8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170.017-63.8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0080.008减少2.282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0080.008减少2.282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39,992.0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6.00
    所得税影响额-30,989.0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0,896.70
    合计98,070.32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5,434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SHENYIN WANGUO NOMINEES (H.K.) LTD.1,047,550境内上市外资股
    李星1,047,025境内上市外资股
    周娥873,900境内上市外资股
    卓小英806,237境内上市外资股
    黄春辉603,100境内上市外资股
    龚平576,044境内上市外资股
    Taifook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Account Client558,890境内上市外资股
    林敏光523,600境内上市外资股
    GUOTAI JUNAN SECURITIES(HONGKONG) LIMITED508,012境内上市外资股
    陈育其477,699境内上市外资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应收账款较期初数增长607.38%,主要系友联竹园尚未收到3月份污水处理服务费;

    2. 预收款项较期初数减少63.29%,主要系母公司预收污水服务费减少;

    3. 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数减少52.61%,主要系友联竹园发放了上年度计提的2012年度年终奖;

    4. 应交税费较期初数减少36.30%,主要系母公司收入减少使得所得税费用减少;

    5. 营业外收入较上年金额增加100%,主要系排水运营及温江阳晨收到政府补贴款;

    6. 营业外支出较上年金额减少98.52%,主要系母公司及运营公司资产报废支出减少;

    7. 所得税费用较上年金额减少46.61%,主要系母公司本期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使得所得税费用相应减少。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12年度公司不实施利润分配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2013年3月29日的《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顾金山

    2013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900935 证券简称:阳晨B股 编号:临 2013—012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3年4月23日上午在上海市永嘉路18号一楼2号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已于2013年4月12日以书面方式或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王家樑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刘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1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增补董事提名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刘强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未发现其有违反《公司法》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之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任职资格合法。经了解,刘强先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关决策、监督、协调能力,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具备担任公司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同意增补刘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相同。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增补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2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详见“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2013年4月12日,董事会决定:为确保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公司章程》第四章第五节第六十七条、第五章第二节第一百一十三条之规定,经全体董事推举,在新任董事长产生之前,董事王家樑先生主持董事会工作并代为履行董事长职务。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增补董事简历

    刘强,男,汉族,1956年9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上海耐火材料厂财务科主办会计,上海冶金工业局财务处主任科员,上海永新金属软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计财部经理,上海水务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水务事业部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副总经济师,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等职务,现任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900935 证券简称:阳晨B股 编号:临 2013—013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3年4月23日(星期二)上午在上海市永嘉路18号一楼2号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是4月1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2人,实到监事2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韩俊监事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参与本次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无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对外披露。

    (表决结果: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童俊莉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13年4月12日,监事会决定:为确保公司监事会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公司章程》第七章第二节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经全体监事推举,在新任监事会主席产生之前,监事韩俊先生主持监事会工作。

    童俊莉女士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童俊莉女士简历

    童俊莉,女,汉族,1975年12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国科学院管理干部学院教师、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审计监察部高级业务主管、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环境事业部财务经理、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资产管理部高级业务主管等职务,现任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上海城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证券代码:900935 证券简称:阳晨B股 编号:临 2013—014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定于2013年5月17日(星期五)上午9时30分在上海青松城大酒店(上海市东安路8号)四楼华山厅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3年5月17日(星期五)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

    上海青松城大酒店(上海市东安路8号)四楼华山厅

    三、会议议程

    1.审议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⒍审议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⒎审议关于“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阳晨排水运营有限公司签订《污水处理运营服务协议》”的议案;

    ⒏审议关于聘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和2012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⒐审议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⒑审议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度工作津贴的议案;

    ⒒审议关于增补刘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⒓审议关于增补童俊莉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以上提交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是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九次会议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须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其中:1-10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2013年3月29日的本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大公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3年5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其授权代表(B股最后交易日为5月7日)。

    2.具有上述资格的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律师、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

    五、会议登记事项

    ⒈登记时间

    2013年5月14日(星期二) (9:00-16:30)

    ⒉登记地点

    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 弄29 号4 楼(纺发大楼),靠近江苏路。(交通:地铁2号线江苏路站4号口出,临近公交车有01路、62路、562路、923路、44路、20路、825路、138路、71路、925路)

    ⒊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⒋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股东出席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等自理。

    联系人:仲辉 李晨

    联系电话:(021)63901800

    传真:(021)63901007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家汇路555号(广东发展银行大厦10楼D座)

    邮政编码:200023

    特此公告。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一、表决指示

    ⒈《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⒉《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报告》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⒊《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⒋《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⒌《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⒍《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⒎《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阳晨排水运营有限公司签订的(污水处理运营服务协议)的议案》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⒏《关于聘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和2012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⒐《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⒑《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度工作津贴的议案》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⒒《关于增补刘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⒓《关于增补童俊莉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二、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证券代码:900935 证券简称:阳晨B股 编号:临 2013—015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业绩及现金分红说明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5月3日(星期五)9:30-11:3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青松城大酒店(上海市东安路8号)四楼华山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一、说明会类型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已于2013年3月29日披露了《2012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请参阅2013年3月29日的《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字〔2013〕11号《关于推进上市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工作的通知》,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决定于2013年5月3日通过现场方式召开“2012年度业绩及现金分红说明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召开时间:2013年5月3日(星期五)9:30-11:30

    召开地点:上海青松城大酒店(上海市东安路8号)四楼华山厅

    三、参加人员

    1、本公司参加人员:董事长、独立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2、拟参加本公司说明会的投资者。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3年5月2日9:00-16:00

    2、登记地点:上海市徐家汇路555号10楼D座。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1、联系人:仲辉、李晨

    2、联系电话:021-63901800

    传真:021-63901007

    电子信箱:Lic@shanghaiyoungsun.com

    邮编:200023

    六、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会议的投资者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欢迎广大投资者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同时也欢迎广大投资者平时以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方式提出问题和建议,以增强相互之间的沟通!

    特此公告。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