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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A118版)

    附件一: 第八届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事候选人,陈平先生,1962年出生,博士,高级经济师。现任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营运总裁,1995年至今任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武汉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济师、副总经理、常务副总裁等职务。

    董事候选人,苏光祥先生,1962年出生,MBA,高级经济师。现任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深圳大佛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医药事业部部长等职务。

    董事候选人,刘胜祥先生,1963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现任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营运部副经理,曾任武汉武大弘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武汉东创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投资部经理,武汉中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

    董事候选人,郭山清先生,1966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营师。现任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曾任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唐人药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医药事业部部长、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董事候选人,马健驹先生,1959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常务副总经理,成都绿金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深圳市宝华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大安生物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

    董事候选人,冯佐祥先生,1970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中共党员。现任武汉永力电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上海宝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上海宝安大酒店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上海宝安企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等职务。

    独立董事候选人,曾繁典先生,1939年出生,博士。现任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担任国际药理学联合会(IUPHAR)发展中国家临床药理学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药学会药物流行病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武汉市重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家组组长,中华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优秀专家等职务。

    独立董事候选人,杨汉刚先生,1953年出生,高级会计师。现任武汉三特索道股份有限公司顾问,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旅游工艺品武汉贸易中心部门经理、财务科长、副总经理,武汉市龙威集团财务副处长,武汉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副处长、处长,中国证监会武汉证管办处长等职务。

    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晨颖女士,1975年出生,法学博士。现任清华大学副教授,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副会长、秘书长,中国经济法研究会理事,中国财税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等职务。

    附件二: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曾繁典先生、杨汉刚先生、张晨颖女士为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关于证券分析师兼任职务的规定;

    (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 3 -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

    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三: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曾繁典、杨汉刚、张晨颖,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曾繁典、杨汉刚、张晨颖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编号:临2013-002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十三次会议于2013年4月23日上午9: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公司三名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王方明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三名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会议对公司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情况,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建立了较为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了较好的执行,总体上符合监管的相关要求。

    4、审议通过了《2013年第1季度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2013年第1季度报告》。公司三名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13年第1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3年第1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2013年第1季度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5、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监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内外部发展环境变化,拟调整公司监事津贴为每年4万元。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本届监事会即将届满,公司监事会经审议,同意推荐娄兵、张功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职工监事待公司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后确定。

    附:第八届监事候选人简历:

    监事候选人,娄兵女士,1961年出生,硕士,中共党员,高级政工师。现任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运总裁。曾任中共长沙市委政策研究室科长、市委机关刊物《长沙论坛》常务编辑,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秘书处主任,集团行政总监、集团副总裁。

    监事候选人,张功先生,1972年出生,大学学历,中级会计师。现任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资产财务部主管。曾任武汉中联药业集团销售主管、驻外会计主管、财务部副部长。

    以上1、2、5、6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编号:临2013-003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公司股票是否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否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5月20日上午9: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五)会议地点:武汉武昌南湖周家湾100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六)审议《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七)审议《关于聘请2013年度审计机构及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调整董事津贴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调整监事津贴的议案》

    (十) 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十一)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止2013年5月15日下午3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附后)。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股东帐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还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还需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股东也可以填妥《股东大会出席登记表》(样式附后)并联同相关证明复印件,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邮戳或公司收到传真日期为准。

    (二)登记时间:2013年5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4:30

    (三)登记地点: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信函登记回复地址:武汉武昌南湖周家湾100号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编:430064

    (四)联系人:马倩、赵仲华

    联系电话:027-87389583、87291519

    传真:027-87291724、81881582

    五、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将按已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确认其与会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股东大会出席登记表

    (按本格式自制、复印均有效)

    自然人股东
    姓名 性别 股东帐号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国家股、法人股东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股东账户 
    营业执照注册号 持股数量 
    拟在会上发言的内容(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
     
    特此告知。

    签字(盖章): 日期 :

    股东具体联系方式
    姓名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编号:临2013-004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武汉马应龙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湖北马应龙八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为子公司提供合计5500万元人民币贷款(含银行承兑汇票)的担保额度,截止2013年4月22日,已为武汉马应龙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6,813,130.21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子公司经营规模扩大,收购兼并战略的实施,经营领域的拓展,加之近年经营模式的转型,新业务开拓,流动资金需求增长的情况较为明显,为补充子公司流动资金,保证子公司健康稳定发展,保证各项业务正常开展,公司于2013年4月23日上午9点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子公司提供合计5500万元人民币贷款(含银行承兑汇票)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一年。其中为武汉马应龙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提供4000万元的贷款担保额度;为湖北马应龙八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1500万元的贷款担保额度。

    本次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均未超过70%,单笔担保额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金额的10%,且公司担保总额没有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金额的50%。根据证监发[2005]120号文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行为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具体情况

    (一)武汉马应龙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住 所: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932号

    法定代表人:田正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与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处方药、非处方药(甲类、乙类)、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外)零售;医疗器械销售、保健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预包装食品批发兼零售、纺织、服装及日用品、玻璃器皿、百货零售兼批发等。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武汉马应龙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2,019 万元,负债合计10,069万元。2012年度实现净利润-229万元。

    (二)湖北马应龙八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住 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南工业园关南四路8号

    法定代表人:王礼德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与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经营范围:研发和销售发用类、护肤类、活肤类、美容修饰类化妆品;提供技术转让及技术咨询服务;从事同类产品及日化用品、日化用品原料的批发和零售贸易等。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2年12月31日,湖北马应龙八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2,019 万元,负债合计172万元。2012年度实现净利润-153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合计5500万元人民币贷款(含银行承兑汇票)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一年。其中为武汉马应龙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提供4000万元的贷款担保额度;为湖北马应龙八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1500万元的贷款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公司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是可控的,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 号文件的规定,提供担保的有关批准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3年4月22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不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0元;公司为所有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贷款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6,813,130.21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2%。

    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