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因公司于2013年1月完成了收购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一拖(洛阳)铸造有限公司100%股权交割工作,一拖(洛阳)铸造有限公司纳入公司2013年合并报表范围。因该收购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报告2012年度财务数据已进行追溯调整。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赵剡水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姚卫东 |
会计机构负责人姓名 | 周鹃 |
公司负责人赵剡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卫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周鹃 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2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公司、公司 | 指 |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中关于控股子公司的定义 |
附属公司 | 指 | 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中关于附属公司的定义 |
中国一拖 | 指 | 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控股股东) |
国机集团 | 指 |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最终控股股东) |
福莱格公司 | 指 | 一拖(洛阳)福莱格车身有限公司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车桥公司 | 指 | 一拖(洛阳)车桥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财务公司 | 指 | 中国一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
燃油喷射公司 | 指 | 一拖(洛阳)燃油喷射有限公司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
铸造公司 | 指 | 一拖(洛阳)铸造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开创科技公司 | 指 | 一拖(洛阳)开创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一拖子公司) |
长拖公司 | 指 | 长拖农业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联交所 | 指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A股 | 指 |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向境内投资者及合资格境外投资者发行、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人民币标明股票面值、以人民币认购和进行交易的普通股 |
H股 | 指 |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向境外投资者发行、经香港联交所批准上市、以人民币标明股票面值、以港币认购和进行交易的普通股 |
§3 公司基本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1,235,114,750.60 | 10,988,372,877.28 | 2.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4,442,936,207.73 | 4,430,487,600.30 | 0.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4.4612 | 4.4487 | 0.28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43,361,098.92 | 不适用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3448 | 不适用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12,212,375.75 | 112,212,375.75 | -18.9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27 | 0.1127 | -31.1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20 | 0.1120 | -20.4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127 | 0.1127 | -31.1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54 | 2.54 | 减少34.70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52 | 2.52 | 减少24.78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93,390.83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574,172.47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729,671.37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53,656.30 |
所得税影响额 | -84,462.23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06,016.58 |
合计 | 714,287.76 |
3.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35,455(其中:A股35,062;H股393)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 398,381,398 | 境外上市外资股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2,622,663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保华 | 2,438,614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雪竹 | 1,512,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1,491,259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1,285,568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荣方 | 1,0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931,499 | 人民币普通股 |
刘玲梅 | 90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731,529 | 人民币普通股 |
§4 重要事项
4.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变动幅度 | 原因说明 |
应收票据 | 81,590.32 | 131,548.66 | -38.0% | 期初应收票据在本期收回及客户回款中票据比例降低 |
应收账款 | 218,599.09 | 101,963.94 | 114.4% | 销售旺季应收账款相应增加 |
应收股利 | - | 25.14 | -100.0% | 收到已宣告分派的股利 |
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 | 53,918.33 | 77,901.40 | -30.8% | 财务公司买方信贷业务减少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2,083.77 | 5,209.01 | -60.0% | 购买的债券到期并已兑付 |
商誉 | 878.47 | - | 不适用 | 由于新增合并子公司产生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69.54 | 1,471.75 | -68.1% | 应收融资租赁款收回 |
拆入资金 | - | 36,000.00 | -100.0% | 前期拆入资金已归还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1.80 | 7,951.80 | -98.7% | 归还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长期借款 | 30,000.00 | 61,750.00 | -51.4% | 归还部分长期借款 |
应付债券 | 79462.30 | - | 不适用 |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 |
少数股东权益 | 74,786.45 | 52,548.72 | 42.3% | 合并长拖公司及本公司与中国一拖共同对本公司子公司增资影响 |
合并利润表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幅度 | 原因说明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44.11 | 194.39 | -77.3% | 买方信贷业务手续费减少 |
利息支出 | 824.82 | 361.59 | 128.1% | 财务公司存款、转贴现利息支出增加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4.99 | 3.19 | 56.5% | 金融业务手续费支出增加 |
资产减值损失 | 2,387.68 | 1,638.72 | 45.7% | 应收账款及存货增加带来的坏账准备计提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44.26 | 151.96 | -70.9% |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波动较大 |
投资收益 | 483.50 | 2,361.40 | -79.5% | 去年同期处置四川西南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投资收益较大 |
营业外支出 | 98.78 | 209.85 | -52.9%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与债务重组损失较同期减少 |
所得税费用 | 895.91 | 4,245.57 | -78.9% | 利润下降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所致 |
少数股东损益 | 48.67 | 1,126.26 | -95.7% | 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同期数进行追溯调整 |
4.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1 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收购福莱格公司、铸造公司以及车桥公司100%的股权。截至2013年1月22日,上述三家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已经全部完成(详见公司2013年1月24日刊载于上交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临2013-01号公告)。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止,福莱格公司和车桥公司的期间损益专项审计已经完成,根据专项审计结果确定的公司收购福莱格公司和车桥公司的最终价款分别为15,878.90万元和22,461.78万元,本公司已经按照协议支付了股权转让价款。
公司将根据铸造公司期间损益的专项审计结果确定最终股权收购价格。
4.2.2 2013年2月5日,公司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8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15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详见公司2月7日刊载于上交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临2013-02号公告)。
2013年3月6日,公司完成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工作。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称“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8亿元,期限5年,附发行人第三年末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为4.8%。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94,550,000元。(详见公司分别于2013年2月28日、2013年3月4 日、2013年3月7日、2013年4月2日刊载在上交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2012年度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
4.2.3 2013年2月8日,公司与国机集团、长春市国有资本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国投”)、长拖公司签署《关于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对长拖农业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的增资扩股协议》,本公司单方向长拖公司增资人民币9,425万元,因国机集团将其持有的长拖公司股权全部托管给公司,公司已实际控制长拖公司,按照会计准则,长拖公司于2013年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详见公司2013年2月8日刊载于上交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临2013-03号公告)。
2013年3月7日,长拖公司增资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4.2.4 2013年3月27日,公司控股子公司财务公司与中国一拖签订《存款服务协议》(详见公司3月27日刊载于上交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临2013-14号公告)。
4.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中国一拖 | 按照有关法定程序,努力促使公司最迟于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收购中国一拖届时持有的开创科技公司、福莱格公司全部股权或相关资产、业务的有关事宜;按照有关法定程序,努力促使铸造公司尽快完成冲天炉改造工作以彻底解决环保问题,并努力促使公司在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收购中国一拖届时持有的铸造公司的全部股权或相关资产、业务的有关事宜;如2012年12月31日前公司无法完成收购上述三公司的股权或相关资产、业务,中国一拖承诺将上述公司中未收购公司的股权或相关资产、业务出售给独立第三方。 | 是 | 是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本公司 | 自2012年1月11日起,一拖(洛阳)机具有限公司除将已购入或已订购的农机具产品完成配套销售外,不再从事农机具产品的采购、组装、销售;本公司及所有的控股子公司不从事农机具的加工、生产或组装,仅进行配套销售及相应的采购。 | 否 | 是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中国一拖 | 中国一拖将不从事并努力促使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以避免与公司的业务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此外,中国一拖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市场份额、商业机会及资源配置等方面可能对本公司带来不公平的影响时,中国一拖自愿放弃并努力促使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放弃与公司的业务竞争。 | 否 | 是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国机集团 | 国机集团将不从事并努力促使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以避免与公司的业务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此外,国机集团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市场份额、商业机会及资源配置等方面可能对本公司带来不公平的影响时,国机集团自愿放弃并努力促使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放弃与公司的业务竞争。 | 否 | 是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 限售 | 国机集团 |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国机集团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国机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36个月 | 是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 限售 | 中国一拖 |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中国一拖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中国一拖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36个月 | 是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存贷款规模 | 中国一拖 | 2010年8月16日,中国一拖与财务公司签署《存款协议》和《贷款协议》,并对中国一拖及其下属公司(除本公司外)在财务公司的年度贷款规模上限进行了约定。中国一拖进一步承诺,在上述《存款协议》和《贷款协议》以及关联交易上限的基础上,保证中国一拖及其下属公司(除本公司外)财务公司的贷款规模小于其存款规模,并通过各种举措保证下属公司贷款安全性。 | 否 | 是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提高资产完整性 | 中国一拖 | 针对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产品相关但尚处于申请过程中的专利,中国一拖承诺待相关的50项专利权申请完成后,将其无偿转让给本公司;除上述正在申请中的专利权外,中国一拖将不再以自己名义申请与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产品相关的专利权;中国一拖于该《承诺函》出具日后开发出与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产品相关的新技术,将无偿转让给本公司并直接以本公司名义申请专利权。 | 是 | 是 |
4.4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境内外会计报表孰低值)的25%。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拟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天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分别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及香港会计准则审计,2012年度,按中国会计准则本公司实现净利润43095.7万元(母公司口径数据,下同),按香港会计准则本公司实现净利润43195.2万元。根据公司《章程》,提取10%法定公积金后,按中国会计准则,2012年度公司当年实现可供分配的利润38786.1万元。
2013年3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1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95,9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进行分配。现金分红总额9959万元人民币(含税),占母公司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25.68%,占当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8.53%。
该利润分配预案待公司201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剡水
2013年4月25日
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