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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姜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培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培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2013年1-3月2012年1-3月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116,019,541.45120,340,917.87-3.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1,166,151.049,033,524.55245.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7,826,861.199,025,727.86-13.2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0,775,117.854,907,848.07323.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90.0235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90.0235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2.68%72.57%-29.89%
     2013年3月31日2012年12月31日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485,951,511.05592,897,488.76-18.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93,703,303.1657,442,489.5563.1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30,430.71 
    债务重组损益26,804,895.87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1,477,386.9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1,515.00 
    所得税影响额1,969,303.38 
    合计23,339,289.85--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29,926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4.61%53,528,10053,528,100  
    邢彦境内自然人10.58%38,755,716   
    天津渤海国投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4.51%16,520,000   
    沈阳北泰方向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4.09%15,000,000 冻结15,000,000
    王金荣境内自然人1.72%6,300,000   
    张树彬境内自然人1.71%6,272,379   
    杨成社境内自然人1.09%3,980,000   
    王建春境内自然人1.03%3,775,250   
    四川省信托投资公司国有法人0.95%3,498,202   
    张明境内自然人0.73%2,692,37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邢彦38,755,716人民币普通股 
    天津渤海国投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16,520,000人民币普通股 
    沈阳北泰方向集团有限公司15,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王金荣6,300,000人民币普通股 
    张树彬6,272,379人民币普通股 
    杨成社3,980,000人民币普通股 
    王建春3,775,250人民币普通股 

    四川省信托投资公司3,498,202人民币普通股 
    张明2,692,370人民币普通股 
    内江市白马电力实业公司2,059,200人民币普通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与天津渤海国投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已于2013年3月18日签署协议解除一致行动关系;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一)资产负债表

    1、报告期内,货币资金期末数较期初数下降56.96%,主要原因系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偿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民兴支行借款本息所致。

    2、报告期内,预付账款期末数较期初数下降76.99%,主要原因系下属子公司上年年末预付的采购设备款项报告期内结转在建工程所致。

    3、报告期内,在建工程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3,377.62万元,主要原因系下属子公司加大设备投入所致,报告期内部分在建工程的新增为从期初预付账款转入。

    4、报告期内,短期借款期末数较期初数下降89.35%,主要原因系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偿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民兴支行借款本金10,000万元所致。

    5、报告期内,应付利息期末数较期初数下降91.23%,主要原因系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偿还及减免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民兴支行借款利息所致。

    6、报告期内,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较期初数下降85.46%,主要原因系公司上年年末计提奖金于报告期内发放所致。

    7、报告期内,长期应付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39.88%,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收到大股东无息借款3,828万元所致。

    (二)利润表

    1、报告期内,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53.81%,主要原因:因本公司计提大股东无息借款13,828万元的利息所致。

    2、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152,439.10%,主要原因:根据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民兴支行签订之《还款协议》及《减免利息协议》,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人民币150,265,616.51元向该行偿还借款本息共计人民币177,070,512.38 元,形成债务重组利得约人民币2,680万元。

    3、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20,963.14%,主要原因为下属子公司根据对外担保发生的可能性以及预计需承担的担保责任,对预计负债的计提金额进行了调整,确认新增的预计负债金额计入营业外支出147.74万元所致。

    综上原因致使报告期内,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245.01%。

    (三)现金流量表

    1、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323.30%,主要原因系下属子公司本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较大增加所致。

    2、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1,610.03%,主要原因系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3、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1,198.56万元,主要原因系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支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民兴支行借款本息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完成公司名称变更事项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名称由“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31日公司完成名称变更相关的工商登记。

    2013年1月10日,经公司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证券简称由“*ST方向”变更为“*ST浩物”。

    2013年4月19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ST浩物”变更为“浩物股份”。

    2、公司股票成功恢复上市交易

    2012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同意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12]467号),自2013年2月8日起,公司股票正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恢复上市交易。

    3、与建行成都民兴支行历史债务得到化解

    2013年1月28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内江峨柴鸿翔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翔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民兴支行(以下简称“建行成都民兴支行”)签署了《还款协议》和《减免利息协议》,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13年2月28日公司及鸿翔公司向建行成都民兴支行偿还了协议约定的相关款项,协议约定事项已履行完毕。

    上述事项完成后,本公司和鸿翔公司与建行成都民兴支行的相关债务已清结,公司获得债务重组利得约人民币2,680万元;建行成都民兴支行不再拥有对鸿翔公司99.66%股权的质押权,鸿翔公司也不存在其他债权人对其股权拥有质押权的情形。

    4、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获董事会审议通过

    2013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公司向控股股东—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和吉隆鼎孚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127,931,900股,发行价格为4.69元/股。此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6亿元人民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此举将有利于增加公司净资产,改善公司现金流,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升公司资本实力,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此次非公开发行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相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批准,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

    5、中国证监会立案审理已结案

    由于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内江峨柴鸿翔机械有限公司2009年7月违规转让其子公司内江金鸿曲轴有限公司股权事项未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也没有及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2011年12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成都稽查局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成稽调查通字11008号)。2013年2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3]5号),中国证监会对此案已审理结案,决定对李凯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对田斌、范群华、钟家惠给予警告的处罚。

    重要事项概述披露日期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公司完成名称变更事项2013年01月05日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股票成功恢复上市交易2013年02月01日http://www.cninfo.com.cn
    与建行成都民兴支行历史债务得到化解2013年03月05日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获董事会审议通过2013年03月29日http://www.cninfo.com.cn
    中国证监会立案审理已结案2013年02月22日http://www.cninfo.com.cn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上市公司及全体提出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公司股改方案是以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定向转增7股,定向转增后,流通股股东获得对价相当于每10股获送3.58股。公司全体提出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自改革方案实施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禁售期满后上市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24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2007年01月08日 履行完毕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1、保证上市公司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等五方面的独立和完整;2、避免同业竞争;3、减少和规范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2011年12月07日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已履行了相关承诺,承诺继续履行中。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控股股东1、如上市公司因债务问题,相关抵押、封存的资产面临风险时,控股股东-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将承担为其偿还相关债务的义务,以确保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内江峨柴鸿翔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翔公司")的资产安全及稳定运行。 2、控股股东承诺向上市公司提供无息资金资助,用以补充流动资金,防范相关债务风险,且上市公司已于 2012年8月22日召开董事会通过该议案。控股股东将从2012年11月13日起6个月内,为上市公司提供不低于人民币 10,000万元的无息借款,使用期限为两年。同时,为上市公司提供不低于人民币 10,000万元的无息借款额度,在上市公司提出资金申请后 1 个月内到位,使用期限为两年。3、在上市公司恢复上市、股票正式上市流通六个月内,控股股东将尽快通过为上市公司提供货币资金注资或资金安排等各种有效形式,包括由上市公司启动不低于人民币 40,000 万元现金的非公开发行,如无投资人认购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控股股东承诺将全额认购上述股份,以确保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安全及生产经营的稳定性。4、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2012年业绩的承诺:上市公司 2012年度预计实现的经审计后的净利润不低于3,500万元人民币,若2012年上市公司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以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中披露的数字为准)未能达到上述业绩,其差额部分由控股股东在上市公司 2012年度审计报告正式出具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以现金形式向上市公司补足。5、本公司对上市公司 2013年业绩的承诺:上市公司2013年预计实现的经审计后的净利润不低于3,700万元人民币,若2013 年上市公司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以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中披露的数字为准)未能达到上述业绩,其差额部分由控股股东在上市公司2013年度审计报告正式出具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以现金形式向上市公司补足。2012年11月13日 控股股东已履行了相关承诺,承诺继续履行中。
     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承诺将下属子公司内江市浩鹏投资有限公司名下原方向光电办公场所(位于内江市市中区甜城大道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面积:4,299.74 平方米)提供给上市公司无偿使用,并承诺协助上市公司尽快解决办公场所事宜。2012年04月12日 承诺履行中
    控股股东1、控股股东承诺将下属子公司内江市浩鹏投资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25日参与内江市市中区甜城大道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处厂房的拍卖,成功竞得上述三处厂房,并于2012年10月15日取得相应的房产证(内江市房权证市中区字第201219522号、内江市房权证市中区字第201219521 号、内江市房权证市中区字第201219518号),控股股东承诺由内江市浩鹏投资有限公司将上述三处厂房无偿提供给内江金鸿曲轴有限公司使用,无偿使用期限为两年,即自2012年10月1日至2014年10月1日,保证内江金鸿曲轴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2、同时,控股股东承诺尽快协助上市公司解决下属子公司内江金鸿曲轴有限公司经营厂房事宜。2012年10月15日 承诺履行中
    控股股东在公司恢复上市、股票正式上市流通后,控股股东将在合适的时机将"曲轴生产线"项目相关的所有资产、权益注入方向光电,以进一步扩大其业务规模,提升盈利能力。2012年08月20日 承诺履行中
    控股股东自本次恢复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控股股东不对所持有的上市公司53,528,100股(占公司总股本 14.61%)进行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上市公司回购控股股东所持有的股份。若在上述承诺锁定期内,因上市公司实施送股、转增、配股等事项导致本公司所持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上述锁定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2012年04月12日 承诺履行中
    控股股东截至目前,上市公司因担保、诉讼等事项,全部房产、部分生产设备仍处于抵押状态或查封状态;部分银行账户尚处于冻结状态;部分土地尚处于查封状态。公司子公司99.66%股权仍质押于建设银行成都民兴支行。 为保证上市公司相关资产的安全以及生产经营的稳定,控股股东已经制定了如下解决计划: 一、鸿翔公司股权质押的解决计划 (一)上市公司已向建设银行成都民兴支行递交了减免债务利息(2,900万元)申请,并与该行就利息减免方案初步达成了一致(该利息减免方案尚需得到建设银行总行审批核准)。 (二)控股股东将于 2013年9月30日前,解除鸿翔公司的99.66%股权质押。 二、解除其他资产抵押、封存的计划 (一)控股股东与内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轿车、轻型车曲轴制造基地和汽车改装厂"项目投资协议书。该项目已经取得用 地(约 302 亩)成交确认书,履行了项目备案程序,并即将开工建设。上市公司购置了大量新设备,将新增 2 条轿车曲轴生产线,目前已进入安装调试阶段。根据上市公司的发展规划,上述项目将成为上市公司未来主要的生产和管理基地。上述项目建成后,上市公司原有资产抵押及封存情况,将不会对其持续稳定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二)控股股东、上市公司正积极与相关债权银行协商,尽可能减免债务的本金及利息,并尽可能将逾期借款转为正常借款。同时,控股股东为上市公司提供的10,000万元无息借款额度,将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偿还相关债务,并解除相关资产的抵押、封存。(三)控股股东已经出具承诺:"如上市公司因债务问题,相关抵押、封存的资产面临风险时,本公司将承担为其偿还相关债务的义务,以确保方向光电及其子公司内江峨柴鸿翔机械有限公司的资产安全及稳定运行"。2012年12月09日 承诺部分履行完毕,继续履行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按照承诺事项及期限继续履行。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承诺的解决期限长期
    解决方式按照承诺事项继续履行
    承诺的履行情况部分承诺已经履行完毕,继续履行。

    四、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证券品种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最初投资成本(元)期初持股数量(股)期初持股比例(%)期末持股数量(股)期末持股比例(%)期末账面值(元)报告期损益(元)会计核算科目股份来源
    合计0.000--0--0.000.00----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说明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接待时间接待地点接待方式接待对象类型接待对象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2013年01月03日-2013年3月31日公司本部电话沟通个人投资者公司恢复上市进展情况及何时摘帽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13-41号

      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