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13-020
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宣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盛守青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爱民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2013年1-3月 | 2012年1-3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61,902,852.51 | 58,264,913.25 | 6.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2,320,910.88 | 12,114,782.64 | 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2,230,902.00 | 11,689,782.64 | 4.6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0,485,683.41 | -42,447,282.97 | -42.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 | 0.15 | -33.3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 | 0.15 | -33.3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9% | 1.9% | 0% |
2013年3月31日 | 2012年12月31日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804,425,184.87 | 817,069,254.12 | -1.5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654,969,884.86 | 642,648,973.98 | 1.92%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803.9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0,00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011.47 | |
所得税影响额 | 16,922.3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5,884.22 | |
合计 | 90,008.88 | --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5,073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 | 国有法人 | 45.83% | 54,990,000 | 0 | ||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1.45% | 13,741,488 | 0 | ||
陈星旦 | 境内自然人 | 4.49% | 5,385,000 | 0 | ||
王家骐 | 境内自然人 | 3.05% | 3,660,938 | 0 |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 | 国有法人 | 2.5% | 3,000,000 | 0 | ||
孙太东 | 境内自然人 | 2.47% | 2,969,850 | 0 | ||
中国银行-泰信蓝筹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88% | 2,251,952 | 0 | ||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66% | 1,992,158 | 0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深 | 其他 | 1.66% | 1,986,496 | 0 | ||
宣明 | 境内自然人 | 1.51% | 1,814,062 | 1,360,546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 | 54,9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4,990,000 | |||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3,741,488 | 人民币普通股 | 13,741,488 | |||
陈星旦 | 5,38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385,000 | |||
王家骐 | 3,660,938 | 人民币普通股 | 3,660,938 |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 | 3,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000,000 | |||
孙太东 | 2,969,850 | 人民币普通股 | 2,969,850 | |||
中国银行-泰信蓝筹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251,952 | 人民币普通股 | 2,251,952 | |||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1,992,158 | 人民币普通股 | 1,992,158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深 | 1,986,496 | 人民币普通股 | 1,986,496 | |||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 | 1,640,277 | 人民币普通股 | 1,640,277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宣明为长春光机所的所长及法定代表人;王家骐、陈星旦为长春光机所职工,均为中科院院士。除此之外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42.5%,主要原因是部分主要客户在报告期末尚未付款所致。
2、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较上期下降33.33%,主要原因是2012年第二季度实行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致报告期末股本较上年同期增加4000万元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2012年9月14日公司与空军某部签订了定制一套机场道面异物监测系统产品合同,合同价款固定总价为1580万元。截止到报告期末,合同仍在执行中。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2012年9月14日公司与空军某部签订了定制一套机场道面异物监测系统产品合同 | 2012年09月15日 |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告号:2012-037;公告名称:合同公告。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长春光机所、社保基金 | 首发承诺:公司控股股东长春光机所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以及国务院国资委下发的《关于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9]647号),由长春光机所转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公司国有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长春光机所的锁定承诺。为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长春光机所亦于2009年1月9日出具补充承诺:"本所郑重承诺,本所目前生产的所有军工产品仅用于科研目的,并未转化为批量生产。一旦用于科研目的的任何军工产品可进行批量生产,本所将该等产品的生产全部投入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所亦保证将来不从事上述产品的工业化批量生产活动,否则赔偿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因此造成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不利法律后果。" | 2010年01月15日 | 三年 | 严格履行,其中股权锁定承诺已在报告期履行完毕 |
宣明 | 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总数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 2010年01月15日 | 任期内有效 | 严格履行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 无 | ||||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 是 | ||||
承诺的解决期限 | 有效 | ||||
解决方式 | 长春光机所于2007年7月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该承诺在发行人存续期间有效。有关承诺如下:" 1、本所承诺,将不新设与公司相同的产品,以避免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本所保证将努力促使本所的其他控股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公司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经营活动。2、本所将不利用其对公司的控股关系进行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3、本所或其控股企业如拟出售其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其他资产、业务或权益,公司均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本公司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有关交易的价格是经公平合理的及与独立第三者进行正常商业交易的基础上确定的;4、如因国家特殊政策只能由本所承接的与公司的生产经营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时,本所承诺,只要政策允许将上述业务转让,本所立即将该等业务转让与公司;5、本所赔偿公司因本所违反本所承诺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为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长春光机所亦于2009年1月9日出具补充承诺:"本所郑重承诺,本所目前生产的所有军工产品仅用于科研目的,并未转化为批量生产。一旦用于科研目的的任何军工产品可进行批量生产,本所将该等产品的生产全部投入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所亦保证将来不从事上述产品的工业化批量生产活动,否则赔偿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因此造成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不利法律后果。" | ||||
承诺的履行情况 | 严格履行 |
四、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0% | 至 | 20% |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2,877.96 | 至 | 3,453.55 |
2012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2,877.96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公司按照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努力实现2013年1-6月经营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稳步增长。 |
五、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股东或关联人名称 | 占用时间 | 发生原因 | 期初数(万元) | 报告期新增占用金额(万元) | 报告期偿还总金额(万元) | 期末数(万元) | 预计偿还方式 | 预计偿还金额(万元) | 预计偿还时间(月份) |
合计 | 0 | 0 | 0 | 0 | -- | 0 | -- | ||
期末合计值占期末净资产的比例(%) | 0% |
六、证券投资情况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元) | 期初持股数量(股) | 期初持股比例(%) | 期末持股数量(股) | 期末持股比例(%) | 期末账面值(元) | 报告期损益(元) | 会计核算科目 | 股份来源 |
合计 | 0.00 | 0 | -- | 0 | -- | 0.00 | 0.00 | -- | -- |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无
董事长: 宣明
201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