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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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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摘要
    2013-05-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市公司名称: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国电南瑞

    股票代码:60040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南京南瑞集团公司

    住所:南京高新开发区D11栋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南瑞路8号

    联系电话:025-83092213

    签署日期:二〇一三年五月

    声 明

    一、本报告书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南京南瑞集团公司在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基于南京南瑞集团公司与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1月6日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约定南京南瑞集团公司以其所持北京科东电力控制系统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北京电研华源电力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北京国电富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南京南瑞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75%股权和南京南瑞集团公司电网安全稳定控制技术分公司整体资产及负债认购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六、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摘要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摘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摘要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摘要中的含义如下: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为国网电科院,国网电科院持有南瑞集团100%股权,国网电科院是国家电网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资委。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一)国网电科院控制的核心企业及核心业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国网电科院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肖世杰,经营范围:电力及其他工业控制、计算机及配件、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电子及信息产品、通信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备)的理论研究、技术开发、产品制造、销售、技术服务;电力高压计量、试验及安装调试工程;承包境外电力系统与水利电力测控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及本企业和成员企业科研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服务。

    除收购人外,国网电科院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二)国家电网的核心企业及核心业务

    国家电网是经国务院同意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单位。国家电网为国有独资企业,由国务院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国家电网是关系国家能源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国有骨干企业,以建设和运营电网为核心业务,承担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经济、清洁、可持续的电力供应的基本使命。截至2012年9月30日,国家电网下属主要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

    除国电南瑞及其子公司外,信息披露业务人的其他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说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业务

    南瑞集团的主营业务为:电力及其他工业控制设备、电力信息技术应用系统、计算机网络及综合信息资源管理系统、电力系统仿真分析系统、计算机及配件、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电子及信息产品、通信设备的开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出口;高电压计量、试验及系统安装调试工程;所属企业自研、自产所需的技术、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备件进口;承包境外电力系统自动化与水利电力测控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近三年的财务状况如下:

    1、资产负债情况(合并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注:南瑞集团最近三年的财务数据均经审计。

    2、收入利润情况(合并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是否受过处罚和涉及诉讼、仲裁的情况

    最近五年之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除上述诉讼外的其他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业务人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无董事和监事,信息披露义务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如下:

    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任何处罚。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5%的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或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情况

    除国电南瑞外,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或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控制或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情况

    1、国网电科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通过南瑞集团间接持有国电南瑞股份外,国网电科院持有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5.43%的股权。

    2、国家电网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国家电网持有上市公司5%或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如下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控制或持有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由国家电网全资拥有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国家电网为国有独资企业,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为国资委。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银行、信托、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1、南瑞集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南瑞集团不存在持股 5%以上的银行、信托、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2、国网电科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国网电科院不存在持股 5%以上的银行、信托、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3、国家电网

    截至2012年9月30日,国家电网持有超过5%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如下:

    第三节 持股决定及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2010年,国电南瑞进行非公开增发,国家电网、国网电科院曾分别公开承诺,逐步解决与国电南瑞同业竞争问题。2011年,国电南瑞已完成收购国网电科院下属的安徽继远电网技术有限公司、安徽南瑞中天电力电子有限公司,切实推动部分同业竞争问题的解决。2012年年初,国家电网对产业和科研重新整合,原属中国电科院和国网信通公司的部分产业划拨到国网电科院,新划拨到国网电科院的资产中部分与国电南瑞存在同业竞争、关联交易问题。现需通过重组整合,进一步履行承诺并优化资源配置。

    本次以资产认购股份目的在于进一步履行2010年国家电网做出的承诺,逐步解决与国电南瑞同业竞争问题,降低关联交易比例。

    (一)减少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比例,规范公司运作

    通过本次收购,南瑞集团将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部分资产和业务注入上市公司,可以避免上市公司与南瑞集团在电网调度自动化、配电自动化及相关领域的同业竞争。同时,本次交易也有助于减少上市公司与南瑞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未来上市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将进一步加强。

    (二)促进产业链整合,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本次收购将进一步促进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业整合,实现上市公司与拟购买资产之间的优势互补,完善产业链。上市公司与南瑞集团在对电力二次设备业务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拟扩大上市公司在电网调度自动化、配电自动化等领域的业务优势,同时开拓电网安全稳定、新能源等较具发展前景的业务领域,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三)提高上市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可持续健康发展

    本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整体上提升产业发展能力,不断深化和拓展业务领域和发展空间。本次交易将有力地充实和完善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提高上市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可持续健康发展,使得上市公司迎来又一个高速发展的新阶段。

    二、本次权益变动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2年9月24日,南瑞集团召开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由国电南瑞向南瑞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南瑞集团所持的北京科东100%股权、电研华源100%股权、国电富通100%股权、南瑞太阳能75%股权和稳定分公司整体资产及负债的决议。

    2、2012年11月6日,国电南瑞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相关议案。

    3、2012年11月6日,南瑞集团与国电南瑞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4、2013年4月16日,南瑞集团召开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承诺函、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和关于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5、2013年5月3日,国电南瑞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收购相关事宜,国电南瑞与南瑞集团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本次收购尚需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复同意,国电南瑞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方可进行。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拟采取“定向增发”的方式进行,即:由国电南瑞向南瑞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南瑞集团所持的北京科东100%股权、电研华源100%股权、国电富通100%股权、南瑞太阳能75%股权和稳定分公司整体资产及负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国电南瑞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比例

    本次发行前,信息披露人持有国电南瑞58,681.008万股股份,占国电南瑞总股本的37.25%。

    根据中企华评估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3】第1066-2号、第1066-4号、第1066-3号、第1066-5号、第1066-1号),标的资产以2012年9月30日为基准日,评估值为258,688.51万元。评估报告已经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备案。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国电南瑞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新增股份发行价格为16.44元/股,根据经国电南瑞于2013年4月23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4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0元(含税)。待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本次重组股份发行价格和发行的股份数量也会相应调整。

    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2年11月6日,国电南瑞与南瑞集团签订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对本次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及交易安排等事项进行了明确。主要内容为:

    (一)协议主体及签订时间

    甲方:国电南瑞

    乙方:南瑞集团

    (二)协议标的

    本次收购的交易标的包括南瑞集团所持的北京科东100%股权、电研华源100%股权、国电富通100%股权、南瑞太阳能75%股权和稳定分公司整体资产及负债。

    (三)交易方式

    本次收购的交易方式为上市公司向南瑞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四)交易金额

    根据中企华评估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本次收购交易金额为258,688.51万元。

    (五)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

    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2、发行方式

    向特定对象南瑞集团非公开发行。

    3、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 / 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根据以上定价依据和定价基准日计算,国电南瑞向南瑞集团发行A股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44元/股。国电南瑞于2013年4月23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4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0元(含税)。待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本次重组股份发行价格和发行的股份数量也会相应调整。

    4、发行数量

    国电南瑞本公司合计向南瑞集团发行A股股票数量根据以下方式确定:发行股份的总股数=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依照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44元/股计算,发行数量为157,353,108股。2013年4月23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4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0元(含税)。待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本次重组股份发行价格和发行的股份数量也会相应调整。

    5、支付方式

    南瑞集团以标的资产认购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

    6、资产交付或过户的时间安排

    协议双方同意,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补充协议》生效后的6个月内办理完毕目标资产的过户和移交手续。

    协议双方同意,上市公司于标的资产交割工作全部完成之日起30天内向南瑞集团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股票账户交付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六)过渡期损益安排

    本次收购组的过渡期间为评估基准日后至资产交割日之间,标的资产自过渡期间产生的盈利、收益由上市公司享有,在前述期间发生的亏损及损失由南瑞集团承担,南瑞集团应以现金方式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七)锁定期安排

    南瑞集团承诺本次收购中以其所持有的标的资产认购的国电南瑞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锁定36个月,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人员安置

    本次收购完成后,北京科东、电研华源、国电富通、南瑞太阳能将成为国电南瑞的子公司。上述企业的现有员工按照“人随资产及业务走”的原则继续保留在原有公司,目前存续的劳动关系不因本次重组发生变化,仍由相关公司按照其与现有员工签署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相关权利义务。稳定分公司在册员工均由国电南瑞接收和安置。自上市公司与上述在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上述员工的劳动关系、组织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党团关系)、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关系,依法应向其提供的福利,以及南瑞集团与其之前存在的其他任何形式的协议、约定、安排和权利义务等均由国电南瑞承继。

    (九)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协议于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1、本协议经交易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各自公章。

    2、本次交易及本协议经交易双方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或有权机构审议批准。

    3、本次资产重组方案经交易双方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或有权机构审议批准。

    4、就本次资产重组方案及相关事项取得全部所需的国务院国资委核准、批准和备案。

    5、本次资产重组方案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本协议自上述各项先决条件满足生效后,有效期为一年。在本协议有效期届满之前,交易双方经协商一致,可根据本协议的具体实施情况,将本协议的有效期予以适当延长,直至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事项最终全部完成为止。

    (十)终止条件

    本协议于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终止:

    1、在交易交割日之前,经双方协商一致终止。

    2、以上“生效条件”中载明的任一条件未获满足。

    3、在交易交割日之前,本次权益变动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双方以外的其他客观原因而不能实施或实施将造成重大不良后果。

    4、由于本协议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或适用法律的规定,致使本协议的履行和完成成为不可能,在此情形下,另一方有权单方以书面通知方式终止本协议。

    (十一)交易双方同意:

    如果《发行股份购买协议》及《发行股份购买协议的补充协议》根据上述规定终止,国电南瑞或南瑞集团均无需向对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在此情形下,各方应本着恢复原状的原则,签署一切文件及采取一切必需的行动或应对方的要求(该要求不得被不合理地拒绝)签署一切文件或采取一切行动,协助对方恢复至本协议签署日的状态。

    (十二)违约责任条款

    除本协议其他条款另有规定外,本协议项下任何一方违反其于本协议中作出的陈述、保证、承诺及其他义务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给另一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十三)其他约定

    1、债务处理

    本次交易中北京科东、电研华源、国电富通、南瑞太阳能相应股权的交割,不涉及债权债务的处理,原由标的公司享有和承担的债权债务在交割日后仍然由标的公司享有和承担;对于稳定分公司整体资产及负债的交割,需获得相关债权人关于债务转移的同意函,南瑞集团应加强与相关债权人的沟通,并做好后续安排,确保在本次权益变动中切实保护相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2、税项

    与拥有、管理、经营或运作拟购买资产有关的、在交易交割日之前(不含交易交割日当日)产生的一切税项和费用,无论该税项和/或费用是在交易交割日当天或在该日以前或以后征收或缴纳,均由南瑞集团承担。

    国电南瑞将承担一切与标的资产及其相关业务有关的、在资产交割日及之后产生的税项,而无论该等税项是在何时征收或缴纳。

    标的资产原持有方同意承担因标的资产评估增值(若有)而产生的根据相关规定应由资产原持有方缴纳的全部税项。

    因本次交易行为而产生的其他任何税项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各方分别承担。

    任何一方实际缴纳的税项超出本协议规定的范围且属另一方应缴纳的范围,另一方应尽快给予该方补偿。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限制情况

    南瑞集团承诺本次收购中以所持有的标的资产认购的国电南瑞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锁定36个月。除此之外,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况。

    五、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相关部门的批准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国资委的批复同意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六、控制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第五节 资金来源

    本次收购南瑞集团以北京科东100%股权、电研华源100%股权、国电富通100%股权、南瑞太阳能75%股权和稳定分公司整体资产及负债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不涉及资金支付。因此不存在利用本次收购的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的情形,也不存在用于本次收购的资金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借贷以及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况。

    第六节 后续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后续调整计划或协议如下:

    一、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后续安排

    截至目前,南瑞集团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做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二、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目前,除本报告书所列事项外,未来12个月内南瑞集团目前没有对国电南瑞进行资产重组的其他计划。如未来12个月内有重组计划,南瑞集团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后续安排

    本次收购完成后,南瑞集团将按照《收购办法》的规定在过渡期内不对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过渡期结束后南瑞集团将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本着对中小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向上市公司推荐合格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选举产生新的董事会、监事会,并由董事会决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以满足企业经营和管理的需要。截至目前,南瑞集团与国电南瑞其他股东之间未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存在任何合同或者默契。

    四、上市公司章程修改

    本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根据收购后的实际情况及股东提议,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的程序,对上市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与备案手续。

    五、对被收购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

    截至目前,南瑞集团暂无对国电南瑞现有员工聘用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六、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变化

    截至目前,南瑞集团暂无对国电南瑞现有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目前,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南瑞集团暂无其他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若以后对国电南瑞上述事项作重大变动,南瑞集团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收购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南瑞集团本次收购行为对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将不会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仍将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持独立。收购人承诺: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将严格实现“五分开”,保证上市公司独立运作。

    (一)保证与上市公司之间人员独立

    1、收购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的兼职情况

    收购人本次收购前持有国电南瑞37.25%股份,是第一大股东,收购完成后仍为国电南瑞第一大股东,上述人员在上市公司兼职均为领取薪酬。

    收购人已作出承诺,收购完成后继续保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实现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

    2、保证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收购人之间完全独立。

    3、本公司若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以及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人事任免决定。

    (二)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和相关的独立完整的资产。

    2、保证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本公司或被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形。

    (三)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2、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3、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4、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

    5、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6、保证上市公司能独立做出财务决策,本公司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四)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健全的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五)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2、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的业务减少或避免与上市公司具有实质性竞争。

    3、保证进一步规范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情况及相关解决措施

    (一)本次收购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

    本次收购后,上市公司仍继续发展电网调度自动化、变电站保护及综合自动化、农电/配电自动化及终端设备、火电厂及工业控制自动化、用电自动化及终端设备、电气控制自动化、轨道交通保护及电气自动化等产品的软硬件开发、生产、销售及与之相关的系统集成服务等主营业务。

    通过本次收购,可有效解决此次拟购买的北京科东、电研华源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同业竞争,也是本次重组的重要目标。稳定分公司的业务主要为稳定控制,与上市公司亦存在产业链上下游关系。

    此外将国电富通置入上市公司,与上市公司发电厂自动化业务可以很好结合,形成从发电厂励磁系统、发电厂辅机系统、发电厂环保等一系列发电厂解决方案,便于完善国电南瑞发电领域产业链条。将南瑞太阳能置入上市公司,则有利于国电南瑞形成完整的光伏发电控制系统产品产业链。

    (二)本次收购后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

    1、南瑞集团、国网电科院

    本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南瑞集团、国网电科院及其下属企业按板块分类的潜在同业竞争情况如下:

    本次收购完成后,在电网自动化及工业控制板块当中,中电普瑞和普瑞特高压与重组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同业竞争的问题。本次未将中电普瑞注入上市公司,是因为该公司刚刚于2011年8月成立,目前业务尚未理清,注入时机尚未成熟。此外普瑞特高压经营业绩波动较大,不宜在现阶段注入上市公司。这两家企业将在未来业务梳理顺畅、培育成熟后,再行决定是否进行业务调整或转入其他业务板块或注入上市公司。

    保护及柔性输电板块的南瑞继保与上市公司仍存在同业竞争,同业竞争主要集中在“变电自动化”业务板块,在“工业控制自动化”、“电网调度自动化”业务方面有少量同业竞争。鉴于南瑞继保于2011年刚成为南瑞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由于历史原因,运行管控模式尚待进一步理顺;同时南瑞继保作为在我国电力系统保护和控制领域处于领先的高科技企业,企业为国家的电网安全运营起到重要作用,科技人才作为企业最重要资源,为保持其团队的稳定性,短期内尚需保持其相对独立的发展。

    此外,电研华源的开关设备业务将与南瑞集团和国网电科院的另一业务板块“智能化电气设备”产生新的同业竞争,主要涉及的公司为江苏泰事达电气有限公司和无锡恒驰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国电南瑞和南瑞集团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中约定将有效解决该同业竞争(详见本节二、(三)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2、国家电网

    本次交易完成后,除国网电科院外,国家电网下属的许继集团及许继电气将存在与国电南瑞经营类似业务的情形。目前许继集团与许继电气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在进行中。

    本次交易完成后,除国网电科院外,国家电网下属的平高集团及平高电气将在智能化电气设备业务上短期内与本次注入的电研华源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目前平高集团与平高电气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在进行中。

    (三)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1、避免开关设备业务同业竞争的约定

    鉴于本次重组置入国电南瑞的电研华源从事的开关设备业务与南瑞集团和国网电科院相关下属企业形成的同业竞争,国电南瑞和南瑞集团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中约定,电研华源将在本次重组完成后的三年内逐步停止该业务,并进一步发展配电自动化及终端设备主营业务,以有效消除本次重组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在该业务领域的同业竞争。

    2、避免的同业竞争承诺

    (1)国网电科院

    为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国网电科院作出如下承诺:

    “国网电科院将不从事并努力促使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以避免与上市公司的业务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此外,本单位或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企业在市场份额、商业机会及资源配置等方面可能对上市公司带来不公平的影响时,本单位自愿放弃并努力促使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企业放弃与上市公司的业务竞争。”

    (2)南瑞集团

    为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南瑞集团作出如下承诺:

    “南瑞集团将不从事并努力促使本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以避免与上市公司的业务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此外,本集团或本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在市场份额、商业机会及资源配置等方面可能对上市公司带来不公平的影响时,本集团自愿放弃并努力促使本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放弃与上市公司的业务竞争。”

    (3)国家电网继续履行以往同业竞争的承诺

    2010年8月,国家电网在国电南瑞2010年非公开发行时曾出具《关于解决与国电南瑞同业竞争问题有关事项的函》:

    “1、国网公司确定将国电南瑞作为国网公司电网调度自动化业务的载体,不在国电南瑞之外新增同类业务。国网公司将在3年内完成与国电南瑞存在同业竞争的电网调度自动化业务的技术整合、业务梳理等工作;在5年内通过资产和业务重组等方式进行重组整合,消除与国电南瑞的同业竞争。

    2、国网公司将对国电南瑞和国网公司下属与国电南瑞存在同业竞争的上市公司的业务、资产、人员进行梳理,在3年内通过资产重组、股权并购、业务调整等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及双方股东利益的方式进行重组整合,将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纳入同一上市平台,消除与国电南瑞的同业竞争。”

    其中,本次重组将北京科东置入上市公司,解决了与国电南瑞在电网调度自动化业务领域存在的同业竞争,同时将电研华源置入上市公司,减少了与国电南瑞在配电自动化业务领域存在的同业竞争,切实履行了承诺。同时,国家电网和国网电科院将进一步梳理相关业务,切实推动技术整合,并在上述承诺的框架下继续履行国家电网和国网电科院及下属企业与国电南瑞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

    三、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及相关解决措施

    (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根据中瑞岳华出具的《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中瑞岳华审字[2013]第2286号),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如下:

    1、关联方情况

    (1)母公司

    南瑞集团为国电南瑞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37.25%股权;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为南京南瑞集团公司唯一股东,持有其100%股权;国家电网为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唯一股东,持有其100%股权;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国家电网的出资人代表。

    (2)上市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3)上市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2、关联方交易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是国电南瑞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要,由于国电南瑞从事的行业主要为国网公司及其所属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经营活动需要,符合正常商业条款及公平原则,并在框架协议以及相关具体交易协议的基础上进行,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批准程序,不存在收购方及关联方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收购方及其关联方与国电南瑞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经国电南瑞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2012年2月24日,国电南瑞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由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及附属子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存款业务、结算业务、提供贷款及融资租赁业务、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承销公司债券、提供担保、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签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定价原则:①国电南瑞在中国电财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商业银行存款利率; 同时不低于中国电财给予集团内部其他成员单位的存款利率;②国电南瑞在中国电财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同时不高于中国电财给予集团内部其他成员单位的贷款利率;③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同时不高于给予集团内部其他成员单位的收费标准。协议有效期1年,自上市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3)关联租赁

    单位:万元

    (三)关联交易规范措施

    国电南瑞具有完善的规范关联交易的规章制度。国电南瑞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议事规则》等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并严格按照上述制度对关联交易行为予以规范,没有因为关联交易违规受到相关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与国电南瑞的关联交易,保护上市公司利益,南瑞集团出具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承诺如下:

    “就南瑞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将来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本集团及本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南瑞集团保证及本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通过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的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如违反上述承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交易,而给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损失,由其承担赔偿责任。”

    为进一步规范与国电南瑞的关联交易,保护上市公司利益,国网电科院出具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承诺如下:

    “就国网电科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将来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国网电科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通过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的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若违反上述承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交易,而给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损失,由其承担赔偿责任。”

    为了规范和减少国家电网及其下属企业与上市公司的潜在关联交易,国家电网承诺如下:

    “1、本次交易完成后,除因国家电网履行建设和运营国内电网的主要职责,以及国电南瑞所处行业的特殊性而导致的关联交易外,国家电网及国家电网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国电南瑞之间将尽量减少关联交易。

    2、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国家电网及国家电网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市场交易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国电南瑞或其中小股东利益,并将督促国电南瑞履行合法决策程序,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国电南瑞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将督促南瑞集团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国电南瑞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或者董事权利,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国家电网及国家电网控制的其他企业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义务。

    4、国家电网及国家电网控制的其他企业和国电南瑞就相互间关联事务及交易所做出的任何约定及安排,均不妨碍对方为其自身利益、在市场同等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往来或交易。”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2011年度至2012年度,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除上述重大交易之外,收购人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无董事和监事,收购人及收购人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二十四个月内,未发生以下重大交易:

    一、与国电南瑞及子公司没有发生超过3,000万元或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交易之情形;

    二、与国电南瑞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发生合计金额超过5万元交易之情形;

    三、对拟更换的国电南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它任何类似安排;

    四、对国电南瑞有重大影响的其它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2012年11月23日,南瑞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以15元/股价格增持国电南瑞股份31,500,000股,占国电南瑞总股本的1.9993%。增持前,南瑞集团持有国电南瑞股份555,310,080股,占总股本的35.2457%;增持后,南瑞集团持有国电南瑞股份586,810,08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7.25%。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根据《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于2012年11月24日履行了相关信息的披露义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知悉内幕信息人员前六个月买卖情况

    信息披露业务人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无董事和监事。本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等知悉内幕信息人员在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签署前6个月内,没有买卖国电南瑞股票的行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关联方及相关人员前六个月买卖情况

    本公司关联方未参与本次收购决定,且在依法进行公开信息披露前未知悉有关收购信息。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能够按照《收购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二、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收购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摘要内容产生误解收购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的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京南瑞集团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肖世杰

    2013年5 月3 日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南瑞集团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二)南瑞集团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南瑞集团关于本次交易的决议

    (四)关于本次收购的协议、补充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等;

    (五)本次收购不涉及资金的说明;

    (六)收购人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说明;

    (七)收购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化的说明;

    (八)南瑞集团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证券的自查报告;

    (九)专业机构及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证券的自查报告;

    (十)收购人就本次收购应履行的义务所做出的承诺书;

    (十一)收购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十二)收购人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十三)财务顾问意见;

    (十四)法律意见书。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上交所、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本报告书的披露网站:http://www.sse.com.cn/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京南瑞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世杰

    2013年5 月3 日

    本报告书、报告书《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国电南瑞、上市公司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收购人/南瑞集团/本公司南京南瑞集团公司
    国网电科院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家电网国家电网公司
    中国电财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北京科东北京科东电力控制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电研华源北京电研华源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国电富通北京国电富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南瑞太阳能南京南瑞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稳定分公司南京南瑞集团公司电网安全稳定控制技术分公司
    标的资产北京科东100%股权、电研华源100%股权、国电富通100%股权、南瑞太阳能75%股权和稳定分公司整体资产及负债
    本次交易、本次收购南瑞集团以其持有的北京科东100%股权、电研华源100%股权、国电富通100%股权、南瑞太阳能75%股权和稳定分公司整体资产及负债认购国电南瑞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国电南瑞与南瑞集团于2012年11月6日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国电南瑞与南瑞集团于2013年5月3日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2013年5月3日,国电南瑞与南瑞集团签署的《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南瑞集团公司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中天运、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企华、中企华评估公司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中瑞岳华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国资委、国资委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令第53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近三年2010年、2011年、2012年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南京南瑞集团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高新开发区D11栋
    法定代表人肖世杰
    注册资本80,0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20191000002840
    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13487236-5
    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
    经营范围电力及其他工业控制设备、电力信息技术应用系统、计算机网络及综合信息资源管理系统、电力系统仿真分析系统、计算机及配件、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电子及信息产品、通信设备的开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出口;高电压计量、试验及系统安装调试工程;所属企业自研、自产所需的技术、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备件进口;承包境外电力系统自动化与水利电力测控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税务登记证号码高新国税字320134134872365
    出资人名称国网电科院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南瑞路8号
    邮政编码210003
    联系电话025-83092213
    传真025-83427142

    企业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主营业务
    北京国网普瑞特高压输电技术有限公司6,780100主营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复合外绝缘产品等业务
    南瑞天利(福建)电气技术有限公司1,80055电力、电气设计及咨询服务、电力项目总承包
    安徽南瑞继远软件有限公司6,000100主营信息系统运维、其它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企业资源计划等业务,并重点围绕安徽地区市场适度发展其它信通类业务
    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00100主营电网营销管理、电网规划管理、电网建设管理、综合管理、多业务应用集成及集成服务、企业资源计划、企业信息化咨询服务、智能分析与决策、空 间地理信息平台及应用、国网信息化及网络设备集招(侧重系统软件)、信息系统运维、数据中心建设及运营(侧重建设)、云计算应用、信息安全设备及接入系统、信息安全咨询服务等业务
    北京国电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20,000100主营数据中心建设及运营、云计算应用、国网信息化及网络设备集招及信息系统运维等信息类业务和终端通信接入网设备、通信网络运营和维护、应急指挥及通信系统、信息类业务和传输网设备等通信类业务
    国网信通亿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1,160100主营协同办公管理、智能分析与决策、空间地理信息平台及应用、国网信息化及网络设备集招、数据中心建设及运营等业务,并重点围绕福建地区市场适度发展其它信通类业务
    北京国电智深控制技术有限公司5,39046.85从事电厂自动化系统开发、制造、设计与工程服务
    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武汉南瑞有限责任公司11,600100主营防雷与接地、高试与计量、输电线路运行维护、电力新材料及应用、电线电缆附件及配套产品、复合绝缘杆塔等业务
    江苏泰事达电气有限公司6,00051主营开关柜类产品及钢管杆、构支架、铁附件等业务
    无锡恒驰电器制造有限公司6,00051主营220kV及以下组合电器、550kV及以下隔离开关、0.4kV~40.5kV开关柜类产品、电力输变电安装、机电安装等业务
    湖南京电开关有限公司200100输配电及低压电器元件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
    襄阳国网合成绝缘子有限责任公司4,500100主营复合绝缘子、复合绝缘杆塔(绝缘横担)等业务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61,870.525.43主营配电变压器类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序号核心企业名称主营业务持股比例(%)注册资本

    (万元)

    1北京市电力公司电力100241,515
    2天津市电力公司电力100220,000
    3河北省电力公司电力100545,210
    4山西省电力公司电力100508,000
    5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电力1001,786,000
    6冀北电力公司电力100500,000
    7上海市电力公司电力100623,217
    8江苏省电力公司电力100260,000
    9浙江省电力公司电力100588,451
    10安徽省电力公司电力100350,446
    11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100412,000
    12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100535,048
    13湖南省电力公司电力100534,884
    14河南省电力公司电力100483,806
    15江西省电力公司电力100432,016
    16四川省电力公司电力100724,000
    17重庆市电力公司电力100138,300
    18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1001,000,000
    19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100620,000
    20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100670,000
    21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电力100100,000
    22陕西省电力公司电力100100,000
    23甘肃省电力公司电力100326,670

    24青海省电力公司电力100410,999
    25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力公司电力100173,022
    26新疆电力公司电力100200,000
    27西藏电力有限公司电力51300,000
    28鲁能集团有限公司综合1002,000,000
    29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电力100420,000
    30国网智能电网研究院科研100100,000
    31国家电网国际发展有限公司电力1001,065,000(港元)
    32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综合100100,000
    33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综合100100,618
    34国网通用航空有限公司综合1002,100

    35国网信息通信有限公司信息10032,000
    36中国电力技术装备有限公司综合100469,251
    37国网英大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服务1001,600,000
    38英大传媒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传媒1005,000
    39国网北京经济技术研究院咨询1003,527
    40国网能源研究院咨询1006,000
    41许继集团有限公司电工电气100110,303
    42平高集团有限公司电工电气10066,528
    43国网物资有限公司物资采购1005,000

    企业名称注册资本

    (万元)

    持股比例(%)主营业务
    北京科东15,000100主营电网调度自动化、电力仿真、电力市场、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设备等业务
    电研华源6,000100主营配电终端、配电自动化及配网管理系统等业务
    北京南瑞系统控制有限公司1,000100技术开发、推广、转让及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
    江苏瑞中数据股份有限公司10,00060主营实时数据库及应用、云计算应用、智能分析与决策等业务,重点围绕基础数据库软件平台拓展各类行业应用领域
    南京南瑞继保电气有限公司80,00079.24主营电力系统继电保护、高压直流输电控制与保护、柔性交直流输电、变电站保护及综合自动化等业务

    国电富通15,000100主营高温高压管件、干排渣、气力除灰等电站辅机类业务,褐煤综合利用、水处理、密闭式水冷等环保及资源再利用业务,密封脂、RTV涂料、电力复合脂、脱硝催化剂等电力新材料及应用类业务
    南瑞太阳能6,00075主营光伏电站系统集成与工程总承包、光伏发电控制设备、光伏电站综合监控系统、光热及储能技术应用等业务
    江苏南瑞银龙电缆有限公司10,00080主营钢芯铝绞线、特种导线、电力电缆、架空绝缘电缆、各种新型及特种电缆、民用及电气装备用线缆、电线电缆配套产品等业务
    江苏南瑞淮胜电缆有限责任公司10,02080主营钢芯铝绞线、特种导线、电力电缆、架空绝缘电缆、各种新型及特种电缆、民用及电气装备用线缆、电线电缆配套产品等业务

    项目2012年

    12月31日

    2011年

    12月31日

    2010年

    12月31日

    资产总计2,781,565.852,134,647.751,012,154.14
    负债总计1,492,824.651,084,397.15538,543.25
    股东权益1,288,741.191,050,250.59473,610.8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921,317.11766,253.89309,248.50

    项目2012年度2011年度2010年度
    营业收入1,882,690.211,364,196.85653,566.10
    营业利润280,902.57335,507.11121,975.00
    利润总额324,989.20547,359.18135,794.56
    净利润283,204.75490,459.51117,618.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3,496.96413,796.8286,134.83

    序号姓名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1肖世杰总经理、党组副书记中国南京
    2王彦亮党组书记、副总经理中国南京
    3吴维宁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中国南京
    4王 航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工会主席中国南京
    5胡江溢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中国南京
    6于永清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中国南京
    7奚国富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中国南京
    8曹培东党组成员、总会计师中国南京
    9杨迎建总工程师中国南京

    序号上市公司名称持有人持股比例(%)
    1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大信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8.24
    2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20.02
    3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电力公司23.91
    4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电力公司20.07
    5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电力公司15.16
    6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电力公司15.69
    7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6.04
    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4.99
    8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电力公司8.16
    9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国网深圳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5.97
    10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14.67
    11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许继集团有限公司19.38
    12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平高集团有限公司24.90
    13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1.64
    14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国网电科院25.43

    序号公司名称持股比例(%)
    1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97.68
    2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99.43
    3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80.10
    4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92.61
    5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95.00
    6英大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93.88
    7英大期货有限公司97.30
    8山东英大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100.00
    9山东英大保险经纪有限公司94.00
    10新疆安泰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100.00
    11北京安恒信保险公估公司95.00
    12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8.24
    13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
    14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6.50
    15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9.17
    16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6.98

    序号姓名南瑞集团职务上市公司职务
    1肖世杰总经理、党组副书记董事长
    2王彦亮党组书记、副总经理监事会召集人
    3吴维宁党组成员、副总经理董事
    4王 航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工会主席监事
    5胡江溢党组成员、副总经理董事
    6于永清党组成员、副总经理董事
    7奚国富党组成员、副总经理董事
    8曹培东党组成员、总会计师董事

    板块南瑞集团/国网电科院及其下属企业存在同业竞争业务
    电网自动化及工业控制板块中电普瑞电网安全稳定实时控制
    普瑞特高压电动汽车充换电站
    保护及电力电子板块南瑞继保变电站自动化
    工业控制自动化
    电网调度自动化
    智能化电气设备江苏泰事达电气有限公司智能配电设备
    无锡恒驰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智能配电设备

    子公司名称企业类型注册地法定代表人业务

    性质

    注册资本

    (万元)

    本公司合计持股比例本公司合计表决权比例组织机构代码
    南京中德保护控制系统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高新开发区D11栋季侃生产销售5,000.00100.00%100.00%60893550-9
    国电南瑞(北京)控制系统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东北旺西路8号季侃生产销售620.00100.00%100.00%77335986-7
    南瑞航天(北京)电气控制技术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东北旺西路8号冷俊生产销售600.0050.00%50.00%67172305-8
    国电南瑞吉电新能源(南京)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高新开发区D10幢韩连富生产销售1,800.0051.00%51.00%56288333-5
    安徽继远电网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市长江西路669号科学大道仇新宏生产销售10,088.62100.00%100.00%14897329-8
    安徽南瑞中天电力电子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市望江西路800号曾维贵生产销售6,000.00100.00%100.00%14897447-7
    北京南瑞捷鸿科技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8号9层911B郑玉平技术开发转让1,500.0051.00%51.00%05561356-8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组织机构代码
    江苏南瑞淮胜电缆有限公司同一母公司13953601-0
    上海南瑞实业有限公司同一母公司13277271-5
    北京南瑞系统控制有限公司同一母公司10200653-4
    南京南瑞继保电气有限公司同一母公司24980042-5
    南京南瑞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同一母公司13497608-4
    江苏瑞中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同一母公司69548619-X
    江苏南瑞银龙电缆有限公司同一母公司73072752-7
    北京电研华源电力技术有限公司同一母公司71878216-0
    北京科东电力控制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同一母公司10195022-4
    北京国电富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同一母公司74471632-7
    无锡恒驰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同受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控制77644106-5

    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武汉南瑞有限责任公司同受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控制71450384-9
    安徽南瑞继远软件有限公司同受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控制73164850-5
    江苏南瑞帕威尔电气有限公司同受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控制75733001-X
    江苏泰事达电气有限公司同受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控制75969284-X
    深圳南京自动化研究所同受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控制19220864-9
    南瑞(福建)电力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同受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控制56733841-6
    重庆市亚东亚集团变压器有限公司同受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控制20850072-5
    天津市普迅电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同受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控制76129530-9
    北京国电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同受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控制72260033-1
    福建网能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同受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控制73951170-6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兼任关键管理人员的公司11837356-6
    深圳雅都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兼任董事的公司27931183-3
    南京南瑞继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南京南瑞继保电气有限公司之子公司72609608-0
    北京中电飞华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电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之子公司63379646-7
    深圳市国电科技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国电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之子公司75428238-2
    无锡市恒驰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无锡恒驰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之子公司77644106-5
    国家电网公司所属公司同受国家电网公司控制,在本财务报表附注中特指除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及其下属公司之外的国家电网所属公司。/

    关联方关联交易类型关联交易定价方式2012年度2011年度
    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南京南瑞集团公司销售市场价12,656.803.33%7,061.642.53%
    北京电研华源电力技术有限公司销售市场价2,160.090.57%  
    南京南瑞继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销售市场价2,102.100.55%2,558.740.92%
    国家电网公司所属公司销售市场价2,013.130.53%2,759.110.99%
    南瑞(福建)电力勘测设计有限公司销售市场价1,826.400.48%442.900.16%
    江苏瑞中数据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市场价1,049.270.28%141.030.05%
    安徽南瑞继远软件有限公司销售市场价968.110.25%470.890.17%
    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武汉南瑞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市场价850.840.22%86.990.03%
    北京科东电力控制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市场价637.740.17%  
    江苏南瑞帕威尔电气有限公司销售市场价527.480.14%1,742.610.62%
    南京南瑞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市场价510.250.13%801.100.29%
    上海南瑞实业有限公司销售市场价316.040.08%  
    天津市普迅电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销售市场价258.970.07%  
    北京国电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销售市场价175.210.05%  

    江苏泰事达电气有限公司销售市场价137.520.04%1,479.910.53%
    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销售市场价114.100.03%137.260.05%
    南京南瑞继保电气有限公司销售市场价7.35 37.610.01%
    江苏南瑞银龙电缆有限公司销售市场价7.12 15.480.01%
    北京国电富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市场价5.81   
    深圳南京自动化研究所销售市场价  351.230.13%
    国家电网公司所属公司采购市场价326,411.0754.22%238,966.6751.28%
    南京南瑞集团公司采购市场价52,735.898.76%56,199.6012.06%
    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采购市场价15,633.792.60%11,134.192.39%
    深圳南京自动化研究所采购市场价1,674.000.28%75.180.02%
    南京南瑞继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市场价1,105.510.18%156.790.03%
    无锡市恒驰电力发展有限公司采购市场价984.690.16%  
    安徽南瑞继远软件有限公司采购市场价922.990.15%1,732.830.37%
    南京南瑞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市场价600.730.10%275.730.06%
    北京电研华源电力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市场价589.630.10%  
    北京科东电力控制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市场价226.070.04%  
    江苏泰事达电气有限公司采购市场价189.850.03%17.14 
    深圳市国电科技通信有限公司采购市场价135.760.02%  
    南瑞(福建)电力勘测设计有限公司采购市场价64.100.01%  
    江苏南瑞淮胜电缆有限公司采购市场价45.970.01%597.330.13%
    北京国电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市场价20.51   
    江苏南瑞帕威尔电气有限公司采购市场价9.89 45.120.01%
    江苏瑞中数据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市场价7.52 55.560.01%
    重庆市亚东亚集团变压器有限公司采购市场价5.98   
    天津市普迅电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市场价1.33   
    上海南瑞实业有限公司采购市场价  19.91 
    北京南瑞系统控制有限公司采购市场价  14.96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市场价  34.190.01%

    关联方关联交易类型关联交易

    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及决策程序2012年度2011年度
    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南京南瑞集团公司委托贷款委托贷款市场价  86.0265.10%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利息支出存款市场价233.339.88%84.023.42%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利息收入贷款市场价1,555.9585.64%357.5221.25%

    出租方名称承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租赁起始日租赁终止日租赁费确定依据本期确认的租赁收益上年确认的租赁收益
    国电南瑞国网电科院房产2012.2.12012.12.31市场价463.59463.59
    南瑞集团国电南瑞房产2012.1.12012.12.31市场价461.14461.14
    南瑞集团南京中德保护控制系统有限公司房产2012.1.12012.12.31市场价149.42149.42
    南瑞集团国电南瑞房产2012.1.12012.12.31市场价119.88119.88
    国网电科院国电南瑞房产2012.1.12012.12.31市场价114.24114.24
    国网电科院国电南瑞房产2012.1.12012.12.31市场价246.59 

    收购人及其关联方交易内容定价方式交易金额
    南京南瑞集团公司销售材料市场价19,718.44
    国家电网公司所属公司销售材料市场价4,772.24
    南京南瑞继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销售材料市场价4,660.84
    江苏南瑞帕威尔电气有限公司销售材料市场价2270.09
    南瑞(福建)电力勘测设计有限公司销售材料市场价2,269.30
    北京电研华源电力技术有限公司销售材料市场价2,160.09
    江苏泰事达电气有限公司销售材料市场价1617.43
    安徽南瑞继远软件有限公司销售材料市场价1439
    南京南瑞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销售材料市场价1311.35
    江苏瑞中数据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材料市场价1,190.30
    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武汉南瑞有限责任公司销售材料市场价937.83
    北京科东电力控制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销售材料市场价637.74
    国家电网公司所属公司采购产品市场价565,377.74
    安徽南瑞继远软件有限公司采购产品市场价2655.82
    南京南瑞继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采购产品市场价1,262.30
    无锡市恒驰电力发展有限公司采购产品市场价984.69
    南京南瑞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产品市场价876.46
    江苏南瑞淮胜电缆有限公司采购产品市场价643.3
    北京电研华源电力技术有限公司采购产品市场价589.63
    南京南瑞集团公司采购产品及服务市场价108,935.49
    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采购产品及服务市场价26,767.98
    深圳南京自动化研究所采购产品及服务市场价1,74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