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九九久 公告编号:2013-029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5月7日(星期二)下午13:00。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黄海三路12号)。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新基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3名,所持(代表)股份数109,287,4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7%。
2、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列席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9,287,4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9,287,4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09,287,4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9,287,4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母公司2012年度实现净利润62,002,237.65元,按201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6,200,223.7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30,995,243.01元,减去2011年度利润分配现金股利11,610,000.00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75,187,256.89元。截至2012 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365,853,984.32元。
201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拟以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232,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1,61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年度。同时,按每10股转增5股比例向全体股东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116,100,000 股。经上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348,300,000股。
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规定。授权董事会根据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实施情况,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109,287,4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本议案以特别决议的形式,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公司2012年度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总股本将增至348,300,000股,公司章程拟作如下修改:
1、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220万元。
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4,830万元。
2、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23,220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3,220万股。
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34,830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4,830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109,287,4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本议案以特别决议的形式,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9,287,4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9,287,4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9,287,4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情况
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赵伟建先生、崔咪芬女士、李昌莲女士分别对2012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次数、投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汇报。《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已于2013年4月1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晏维、马泉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关于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