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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3-05-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22 股票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3-021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13年5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5月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了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短期融资券,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银行贷款。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实施。

    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的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临2013-022《宏图高科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拟定于2013年5月23日在公司总部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122 股票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3-022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 年 5月7 日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了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公司拟通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以拓宽融资渠道。

    一、本次拟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方案如下:

    1、计划注册规模:拟注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

    2、发行时间: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二年)内分期择机发行。

    3、发行目的: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募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银行贷款等。

    4、发行期限:公司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期限为不超过 365天。

    5、发行方式:由发行人聘请已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金融机构承销发行。

    6、发行利率:公司本次申请发行的短期融资券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7、发行对象:公司本次申请发行的短期融资券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发行。

    二、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确定或调整短期融资券实际发行的金额、期限、利率、发行时机等具体方案,聘请中介机构,签署、修订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以及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二十四个月。

    公司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实施。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122 股票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3-023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 公司股票是否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否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5月23日(星期四)上午10:00

    4、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17日(星期五)

    5、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中山北路219号宏图大厦21楼会议室

    6、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行使表决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将审议2013年5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临时董事会会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相关的董事会决议公告于2013年5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本次大会的审议事项是:

    序号议案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1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议案全文请参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即截至2013年5月1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会前登记:股东可在会议登记日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

    2、现场登记:股东及授权代表可在现场会议当日召开前进行登记。

    注:股东参会资格以现场登记为主,其他登记方式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二)登记时间与地点

    登记时间:2013年5月21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6:30

    登记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19号宏图大厦8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所需材料

    个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经双方签字的授权人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委托人须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上述材料除身份证外,均需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双方签字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上述材料除身份证外,均需加盖公章)。

    (四)登记步骤及参会要求

    1、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应将上述登记材料复印件传真至公司,并在传真上注明联系人与联系电话;以现场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应将上述登记材料交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人员。

    2、会议当日,股东及授权代表应携带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原件等材料以备律师进行股东资格验证。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电 话:(025)83274692、83274780

    传 真:(025)83274799

    联 系 人:蔡金燕、陈莹莹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七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中划“√”:

    序号议 案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对可能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受托人(是、否)有表决权,如果有表决权应行使何种表决权(同意、反对、弃权)。

    对未作指示的审议事项,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若法人股东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若法人股东填写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有效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122 股票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3-024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购控股股东资产的过户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收购控股股东三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胞集团”)所持有的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银行”)10000万股股份的相关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临2012-052号、2012-054号、2012-056号公告。

    2013年5月7日,公司收到江苏银行股权托管机构出具的《托管证券确认书》与《托管资产查询》,至此,控股股东三胞集团持有的江苏银行10000万股股份已变更至本公司名下。本次资产过户手续的全部完成尚待取得变更后的《江苏银行股权证书》,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