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届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99 证券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13-009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六届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六届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13年5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13年5月14日以书面、传真、邮件等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八名,实到董事八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以八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柴永森先生、生锡顺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柴永森先生、生锡顺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经审议,同意提名柴永森先生、生锡顺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柴永森先生、生锡顺先生简历见附件一、二)
二、以八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彭桂英女士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提名彭桂英女士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彭桂英女士简历见附件三)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本次提名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八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向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王厚宝先生、赵红梅女士表示感谢的议案》。
王厚宝先生、赵红梅女士自2007年4月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至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由于王厚宝先生、赵红梅女士的离任导致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王厚宝先生、赵红梅女士的离任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空缺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职前,王厚宝先生、赵红梅女士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委员会职责。
公司董事会对王厚宝先生、赵红梅女士在任期内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和董事会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四、以八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上第一、二项议案须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计投票制的方式进行表决。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16日
附件一:柴永森先生简历
柴永森先生,50岁,上海理工大学本科毕业,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硕士,高级工程师,青岛市资深专家。历任海尔集团高级副总裁兼黑电集团、空调集团总裁,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等职,现任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柴永森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担任董事职务的情形,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附件二:生锡顺先生简历
生锡顺先生,50岁,青岛海洋大学计算机专业毕业,大专文化。历任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团委副书记、总裁办公室主任、总裁助理、机关党委书记、综合管理部部长等职,现任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生锡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担任董事职务的情形,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附件三:彭桂英女士简历
彭桂英女士,41岁,贵州大学MBA硕士,注册会计师。历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青岛武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现任青岛武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彭桂英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禁止担任独立董事职务的情形,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0599 证券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13—010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六届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定于2013年6月8日(星期六)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情况通知如下:
1、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6月8日(星期六)上午10时30分;
(3)会议地点:青岛双星轮胎工业有限公司(青岛胶南市青岛路95号)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5)出席对象:
①截止2013年5月3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该委托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股东);
②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③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会议审议和听取事项:
(1)审议《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2)审议《董事会2012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监事会2012年度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12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5)审议《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审议《关于补选柴永森先生、生锡顺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7)审议《关于补选彭桂英女士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9)听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的述职。
上述第(1)、(2)、(3)、(4)、(5)、(8)项审议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13年4月1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董事会六届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3-001)、《公司监事会六届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3-002)、《公司2012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3-003)和《公司2012年度报告》等资料;上述第(6)、(7)项审议事项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在前述报刊和网站上的《公司董事会六届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公告》(公告编号:2013-009)、《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及候选人声明公告》(公告编号:2013-011)等资料。
3、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现场登记时间
2013年6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
6、登记及联系地址:
青岛市瞿塘峡路45号海富楼三楼董秘办公室
邮编:266002
联系人:王幸友、戚兴
联系电话(传真):0532—82657986
7、其他事项
会议预定半天,费用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样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16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理本人/本机构出席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并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以下议案行使表决权。
议题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弃权 | 反对 | 备注 | ||
1、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 |||||
2、董事会2012年度工作报告 | |||||
3、监事会2012年度工作报告 | |||||
4、公司2012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 |||||
5、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
6、关于补选柴永森先生、生锡顺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柴永森 | 采用累计投票制 | |||
生锡顺 | |||||
7、关于补选彭桂英女士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彭桂英 | ||||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
委托人姓名(名称):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股东帐户: 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委托人如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0599 证券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13—011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及候选人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彭桂英女士为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0__次, 未出席 ___0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13年5月16日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彭桂英,作为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___次,未出席会议___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彭桂英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彭桂英(签署)
日 期:201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