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上海家化 股票代码:600315 编号:临2013-009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5月16日上午
地点:上海市保定路527号8楼会议厅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63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58,230,762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35.2918 |
(三)本次会议记名投票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葛文耀先生主持。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6人,童恺先生和吴英华女士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 201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58,230,762(一亿五千八百二十三万零七百六十二)股,意见如下:
同意:158,230,762(一亿五千八百二十三万零七百六十二)股
占100.0000%
反对:0(零)股
占0.0000%
弃权:0(零)股
占0.0000%
2、审议通过201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58,230,762(一亿五千八百二十三万零七百六十二)股,意见如下:
同意:158,221,162(一亿五千八百二十二万一千一百六十二)股
占99.9939%
反对:9,600(九千六百)股
占0.0061%
弃权:0(零)股
占0.0000%
3、审议通过公司 2012 年年度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58,230,762(一亿五千八百二十三万零七百六十二)股,意见如下:
同意:158,230,762(一亿五千八百二十三万零七百六十二)股
占100.0000%
反对:0(零)股
占0.0000%
弃权:0(零)股
占0.0000%
4、审议通过公司 201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58,230,762(一亿五千八百二十三万零七百六十二)股,意见如下:
同意:158,230,762(一亿五千八百二十三万零七百六十二)股
占100.0000%
反对:0(零)股
占0.0000%
弃权:0(零)股
占0.0000%
5、审议通过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以公司2012年12月31日股本总数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7元现金红利(含税)。
(2)以公司2012年12月31日股本总数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全体股东每10股送5股红股(含税)。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58,230,762(一亿五千八百二十三万零七百六十二)股,意见如下:
同意:158,230,762(一亿五千八百二十三万零七百六十二)股
占100.0000%
反对:0(零)股
占0.0000%
弃权:0(零)股
占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1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如需要)。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58,230,762(一亿五千八百二十三万零七百六十二)股,意见如下:
同意:158,228,422(一亿五千八百二十二万八千四百二十二)股
占99.9985%
反对:0(零)股
占0.0000%
弃权:2,340(二千三百四十)股
占0.0015%
7、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的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特别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58,230,762(一亿五千八百二十三万零七百六十二)股,意见如下:
同意:158,223,422(一亿五千八百二十二万三千四百二十二)股
占99.9954%
反对:0(零)股
占0.0000%
弃权:7,340(七千三百四十)股
占0.0046%
8、大会听取了公司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董事会聘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达健、王辰出席会议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5月17日
股票简称:上海家化 股票代码:600315 编号:临2013-010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股票
事宜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条款和公司五届二次董事会决议、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决定回购并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股票,数量为55,000股(若公司实施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12年12月31日股本总数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全体股东每10股送5股红股,回购数量调整为82,500股),价款为人民币902,550元。
公司本次回购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可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该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本次回购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公司通讯地址:上海市保定路527号
邮编:200082
联系电话:021-25016000-6199
联系人:胡大辉
传真:021-65129748
特此公告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