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13-016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发生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13年5月16日上午9时
召开地点:宁波开元名都大酒店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陆华裕先生
三、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由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12人,所持(代表)股份1,793,521,02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2.19%,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会议。
四、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同意股数1,793,521,02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股数1,793,521,02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三)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3年度财务预算计划。
(本议案同意股数1,793,521,02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0%。)
(四)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报告。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按2012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406,814千元;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规定,按表内外风险资产1.5%差额提取一般准备金1,359,977千元;以2012年度2,883,820,529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累计分配现金红利720,955千元;本年度不送股、不转增股本。
(本议案同意股数1,793,521,02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0%。)
(五)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度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13年安排意见的报告。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涉及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为101,286,240股,同意股数99,332,4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1%;反对股数1,953,84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9%;弃权股数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六)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涉及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为101,286,240股,同意股数99,332,4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1%;反对股数1,953,84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9%;弃权股数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和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同意股数1,793,521,02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八)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2年工作总结和2013年工作计划。
(本议案同意股数1,793,521,02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0%。)
(九)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报告。
(本议案同意股数1,793,521,02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0%。)
(十)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和监事履职评价报告。
(本议案同意股数1,793,521,02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0%。)
(十一)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和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本议案同意股数1,793,521,02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0%。)
(十二)听取了监事会关于对公司2012年度审计报告意见的通报。
(十三)听取了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经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赵意奋、陶蓉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