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号:002096 股票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13-021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减、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5月16日上午9: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沙市金麓国际大酒店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建华。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本次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名,代表有表决权
股数2626688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本总数的70.75 %。
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管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62668812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62668812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 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62668812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 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62668812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 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62668812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六) 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62668812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七) 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62668812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年报全文见指定信息披露网http://www.cninfo.com.cn,
年报摘要刊登在2013年4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
(八) 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考核结算情况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62668812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九) 审议通过《201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试行办法》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62668812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62668812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关联交易协议>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100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关联股东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神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十二) 审议通过《预计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100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关联股东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神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增补陈碧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会议以262668812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选举陈碧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陈碧海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含募投项目“民用爆破器材企业技术中心”在内的“南岭科技园”项目建设及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62668812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62668812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修改的《公司章程》全文见指定信息披露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张克东先生、鲍卉芳女士和刘宛晨先生分别向大会作了2012年度工作的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黄靖珂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