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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2013-05-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262 股票简称:北方股份 编号:临2013-015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3年5月10日披露的“临2013-012”关于《为青海劲力达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以及“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中的如下内容有误,特作出如下更正:

      原披露内容:公司拟为青海劲力达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包头支行申请的专项购车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额度为人民币1亿元,保证期限为1年。

      更正为:公司拟为青海劲力达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专项购车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额度为人民币1亿元,保证期限为1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今日披露的更正后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本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22日

      股票代码:600262 股票简称:北方股份 编号:临2013-016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山西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签订《融资租赁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1年4月8日四届四次董事会及2011年5月6日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工程机械产品提供回购担保的议案》。议案主要内容为:

      为解决用户在购买公司产品中的资金问题,改善产品的销售环境,拓宽产品销售渠道,公司将与多家金融机构开展工程机械产品融资销售业务,公司将在融资销售环节中承担工程机械产品的回购担保义务。回购担保的授权期限最长为4年,额度(余额)总计人民币10亿元。

      以上内容详见2011年4月12日披露的公司“临2011-008”《关于为工程机械产品提供回购担保的公告》。

      按照以上决议及公告内容,近日,公司与山西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作协议》,协议主要内容为:合作标的物为“非公路矿用自卸车”设备,协议合作期限为两年,融资额度即合作规模为人民币叁亿元,租赁期内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