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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银汇理平衡双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2013年第1号更新)摘要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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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二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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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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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银汇理平衡双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2013年第1号更新)摘要
    2013-05-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A36版)

    3)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上述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率为年费率1.5%。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率为年费率0.25%。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基金银行汇划费用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4、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之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等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5、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公告。

    6、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其他的费用,并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公告或备案。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与赎回费

    (1)申购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费率
    50万元以下1.50%
    50万元(含)以上,

    100万元以下

    1.00%
    100万元(含)以上,

    500万元以下

    0.80%
    500万元(含)以上1000元/笔

    (2)赎回费

    持有时间赎回费率
    1年以下0.50%
    1年(含1年)至2年0.25%
    2年(含2年)以上0

    注1: 就赎回费率的计算而言, 1年指365日,2年730日,以此类推。

    注2:上述持有期是指在注册登记系统内,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连续期限。

    后端费率:本基金暂时采用前端收费,条件成熟时也将为客户提供后端收费的选择。

    (3)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计算公式: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例二:假定T日本基金的份额净值为1.2000元,三笔申购金额分别为1万元、50万元和100万元,则各笔申购负担的申购费用和获得的该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申购1申购2申购3
    申购金额(元,A)10,000500,0001,000,000
    适用申购费率(B)1.50%1.00%0.80%
    申购费(D=A-C)147.784950.507936.51
    净申购金额(C=A/(1+B))9852.22495049.50992063.49
    申购份额(E=C/1.2000)8210.18412541.25826719.58

    (4)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减赎回费用,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赎回总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份额

    赎回费用=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份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份额-赎回费用

    以上赎回费用、赎回金额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例三:假定某投资人在T日赎回10,000份,其在认购/申购时已交纳认购/申购费用,该日该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0元,持有年限不足1年,则其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费用=1.2500×10,000×0.5%=62.5元

    赎回金额=1.2500×10,000-62.5=12,437.5元

    (5)申购费用由申购基金份额的基金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6)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所收取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比例下限,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2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公告。

    (8)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基金投资人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9)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采用低于柜台费率的申购费率。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方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2012年11月21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更新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 重要提示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的截止日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的截止日进行更新。

    (二)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1、“主要人员情况”部分做以下修改:

    (1)“公司董事会成员”部分删除Jean-Yves Colin先生的简历,增加如下人员的简历:

    “Bernard Carayon先生:副董事长

    经济学博士。1978年起历任法国农业信贷银行集团督察员、中央风险控制部主管,东方汇理银行和东方汇理投资银行风险控制部门主管,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管理委员会成员。现任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副总裁。”

    (2)“公司监事”部分修改为如下内容:

    “陈方华先生:监事会主席

    工商管理硕士。1980年起历任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温州市支行行长、分行行长、厦门分行行长。2009年7月至2012年6月任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中心总经理。2012年7月起担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Jean-Yves Glain先生:监事

    硕士。1995年加入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历任销售部负责人、市场部负责人、国际事务协调和销售部副负责人。现任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国际协调与支持部负责人。

    欧小武先生:监事

    1985年起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中国铜铅锌集团公司工作。2000年起任中国铝业公司和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处长、财务部(审计部)主任和财务部总经理、审计部主任和审计部总经理。

    叶光尧先生:监事

    经济学硕士。2000年起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客户经理及高级业务代表、万家基金管理公司市场拓展部银行渠道部副总经理、农银汇理基金管理公司销售部渠道负责人。现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销售部副总经理。

    杨晓玫女士:监事

    管理学学士。2007年起在农银汇理基金公司综合管理部工作,现任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经理。”

    (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部分增加如下人员的简历:

    “施卫先生:副总经理

    经济学硕士、金融理学硕士。1992年7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国际部经理、办公室主任、行长助理,2002年7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2004年3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香港分行副总经理,2008年3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市场总监,2010年10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东京分行筹备组组长,2012年12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市场总监。”

    (4)“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部分修改为如下内容: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下述委员组成:

    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许红波先生,现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曹剑飞先生,公司投资总监,农银汇理行业成长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消费主题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低估值高增长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Denis Zhang(张惟)先生,公司投资副总监,农银汇理中证500指数基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策略精选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王帅先生,研究部副总经理。”

    (三)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对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四)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对基金相关服务机构进行了更新。

    (五)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投资组合报告”更新为截止至2013年3月31日的数据。

    (六)第十部分“基金的业绩”

    “基金的业绩”更新为截止至2013年3月31日的数据。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