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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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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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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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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06-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3—041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会议”)于2013年6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已于2013年5月31日前以书面、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蔡小如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会议经逐项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下列议案,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董事认真审核,一致认为:此次《达华智能: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摘要与前次披露的《达华智能: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摘要在方案实施、盈利预测补偿等重大方面无任何修订,整体方案无实质性改变。

    本议案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达华智能: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刊登于2013年6月7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达华智能: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刊登于2013年6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3年6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达华智能: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2013年6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三年六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3—042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会议”)于2013年6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已于2013年5月31日前以书面、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健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会议经逐项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下列议案,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监事认真核查,一致认为:此次《达华智能: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摘要与前次披露的《达华智能: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摘要在方案实施、盈利预测补偿等重大方面无任何修订,整体方案无实质性改变。

    本议案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达华智能: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刊登于2013年6月7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达华智能: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刊登于2013年6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一三年六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3-043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6月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13年6月24日(星期一)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3年3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3年5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3年5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3年6月6日召开)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股权登记日:2013年6月18日(星期二)

    4、现场会议时间:2013年6月24日(星期一)上午9:30

    5、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6月23日(星期日)—2013年6月24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6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6月23日下午15:00—2013年6月2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现场会议地点:中山市小榄镇泰丰工业区水怡南路9号公司会议室

    7、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8、提示性公告:公司将于2013年6月21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

    二、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6月18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本次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注1)

    2.1 整体方案

    2.2 标的资产及其交易价格

    2.3 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2.4 发行方式

    2.5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2.6 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2.7 发行数量

    2.8 本次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2.9 上市地

    2.10 配套融资募集资金用途

    2.11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12 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

    2.13 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2.14 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注2)

    4、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5、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关于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7、关于签署《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8、关于签署《盈利预测补偿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9、关于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10、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第七条规定的议案

    11、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案

    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的议案

    13、关于聘请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注3)

    14、关于聘请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独立财务顾问的议案

    15、关于批准本次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审计报告、审核报告和评估报告的议案

    议案2、议案3属于特别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议案1、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议案13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议案7、议案8、议案15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4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详见公司于2013年3月8日、2013年5月14日、2013年5月30日、2013年6月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注1:议案2《关于公司本次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最终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是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内容无重大变化、无实质性改变。

    注2:议案3《关于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最终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是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草案)、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预案)审议通过议案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内容无重大变化、无实质性改变。

    注3:2013年5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独立财务顾问协议>的议案》、《关于聘请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独立财务顾问的议案》,故此议案所聘请中介机构已不含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3年6月20日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地点:中山市小榄镇泰丰工业区水怡南路9号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邮政编码:528415,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

    3、登记时间: 2013年6月20日(星期四)9:00—11:30,13:30—16:00;

    4、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法务部

    联系人:陈开元、张高利

    联系电话:0760—22550278

    联系传真:0760—22130941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相关事项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12;

    2.投票简称:达华投票;

    3.投票时间:2013年6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业务操作。

    4.在投票当日,“达华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15。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具体如下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①,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多个议案,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13年6月23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3年6月24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如不能申请成功,请返回重新操作。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证证券交易所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可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本次股东大会有15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六、其他事项

    1、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将另行通知;

    4、附件为授权委托书样本。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三年六月七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致: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注:

    1、上述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

    2、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做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依照自己的意思进行投票表决。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4、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3—046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办理股份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6月6日,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小如先生的通知:

    蔡小如先生将其所持公司股份中的13,0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于2013年6月5日质押给东莞信托有限公司,股份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3 年6月5日。

    目前蔡小如先生持有公司185,695,200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8.29%,全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以上质押的13,000,000股股份,占蔡小如先生所持公司股份总额的7.00%,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08%;本次质押后蔡小如先生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共计101,500,000股,占蔡小如先生所持公司股份总额的54.66%,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1.86%。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三年六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3—047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此次披露与前次披露之差异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此次披露的报告书(草案)及摘要与前次披露的报告书(草案)及摘要在方案实施、盈利预测补偿等重大方面无任何变化,整体方案无实质性改变。

    2013年6月6日,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2013年6月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以此披露”)。

    2013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2013年5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前次披露”)

    经公司董事会认真审核,一致认为:此次披露与前次披露相比,此次披露的报告书(草案)及摘要在方案实施、盈利预测补偿等重大方面无任何变化,整体方案无实质性改变。

    此次披露的报告书(草案)补充及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一、对“释义”中增加了对《资产评估报告》的释义。

    新增内容如下:

    《资产评估报告》指由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东洲资评报字【2013】第0095053号关于新东网科技有限公司的《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

    二、对“重大事项提示”中“十、本次交易涉及的主要风险因素”进行了修订。

    1、修订前原文

    (二)业绩承诺及补偿方式

    3、在补偿期限届满时,本公司对标的股权进行减值测试,如期末减值额/标的股权作价>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认购股份总数,则新东网原股东将另行补偿股份。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为:期末减值额/每股发行价格-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

    修订后如下:(P6页)

    (二)业绩承诺及补偿方式

    3、在补偿期限届满时,本公司将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股权进行减值测试,如期末减值额/标的股权作价>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认购股份总数,则新东网原股东将另行补偿股份。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为:期末减值额/每股发行价格-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

    2、修订前原文:

    (一)标的资产评估风险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的评估值为44,300.00万元,增值率为400.24%。经交易各方协商,标的资产的购买价格在评估值扣减1,000万元分红后确定,因此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价格为人民币43,300万元。标的资产的估值较账面净资产增值较高,主要是由于新东网近几年业务发展快速增长、效益稳定,未来发展较好。但由于评估方法所采用的收益法的使用依赖于较多的评估假设,未来面临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关注上述风险。

    修订后如下:(P8页)

    (一)标的资产评估增值率较高的风险

    本次交易拟收购资产为福建新东网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资产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对拟收购资产进行评估,并选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果。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收益法评估结果如下表所示:

    上述评估结果虽然由专业评估机构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履行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并结合市场环境、标的资产自身情况及行业情况合理选取评估参数后得出,但其评估结果均是建立在一定的利润假设前提基础上的。若因评估相关的国家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方面的基本假设无法实现,将使本次交易完成后拟购买资产未来经营业绩具有不确定性,进而影响到标的资产的价值实现。因此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报告书中对采用收益法评估之原因、评估机构对于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预期未来收入、折现率等重要评估参数取值合理性的相关分析,关注标的资产的估值风险。

    已根据上述内容在报告书“第十三章、风险因素”之“三、财务风险”中做了相应修订。(P186页)

    3、修订前原文

    (二)交易终止风险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生效条件是本次交易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此外,在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交易双方可能需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不断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双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终止的可能。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可能终止的风险。

    修订后如下:

    (二)交易终止及审批风险(P8页)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生效条件是本次交易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交易能否获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此外,在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交易双方可能需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不断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双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终止的可能。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可能终止及未获得审批的风险。

    4、修订前原文

    (五)标的公司客户集中导致的风险

    新东网的客户主要集中在电信行业,目前新东网在电信行业的客户主要为中国电信各省级分公司及运营商,2011年和2012年,电信行业相关的销售收入占比较高,客户集中度较高。新东网与现有主要客户之间是一种稳定的、互相依赖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且电信行业更换管理软件的工程量大、施工复杂、成本高,因此新东网的主要客户粘着性较高。但如果未来新东网的后续产品质量或服务水平下降,持续创新能力不足,针对新市场开发力度不足,都将对新东网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对上市公司的经营收益产生影响。

    修订后如下:

    (五)标的公司客户集中导致的风险(P9页)

    新东网的客户主要集中在电信行业,目前新东网在电信行业的客户主要为中国电信各省级分公司及运营商,2011年和2012年,电信行业相关的销售收入占比较高,客户集中度较高。虽然新东网与现有主要客户之间是一种稳定的、互相依赖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且客户粘性较高,但如果未来新东网的后续产品质量或服务水平下降,持续创新能力不足,导致与公司主要客户的合作出现问题,或者公司主要客户的经营状况发生波动,都将对新东网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对上市公司的经营收益产生影响。

    已根据上述内容在报告书“第十三章、风险因素”之“四、经营及管理风险”中做了相应修订。(P189页)

    5、补充披露了“(八)盈利预测无法实现的风险”和“(九)标的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下降的风险”

    补充披露内容如下:(P11页)

    (八)盈利预测无法实现的风险

    国富浩华对达华智能和新东网2013年度的盈利预测进行了审核并分别出具了《福建新东网科技有限公司2013年度盈利预测审核报告》、《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对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按照假设重组完成后资产架构编制的盈利预测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备考合并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由于盈利预测报告和备考盈利预测报告依据的假设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尽管盈利预测的各种假设估计遵循了谨慎性原则,同时审计机构在审核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但仍可能由于假设条件发生变化或其他风险因素的影响导致交易标的实际经营结果与盈利预测产生一定程度的差异。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该等风险。

    (九)标的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下降的风险

    2012年及2011年新东网合并口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737.12万元和3,154.71万元,而2012年及2011年新东网合并利润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108.84万元和2,716.35万元。2012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大幅下降主要是由于2012年新东网因泉州电信商务领航业务而向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支付补差款4,484.48万元,导致新东网2012年“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2011年大幅增加,剔除该业务影响后,新东网2012年合并口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47.36万元,较2011年下降2,407.35万元,主要是由于2012年公司下游客户资金紧张,付款速度变慢,导致2012年末新东网应收账款余额增加3,072.65万元所致。

    截至2013年5月31日,新东网应收账款回款4,101.43万元,占2012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达到58.71%。尽管新东网下游客户信誉较好,发生坏账的风险较低,但未来如果下游客户的资金流持续紧张、付款进度变慢,将导致新东网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出现进一步下降的风险。

    除上述风险外,本公司在本报告书第十三章披露了本次重组的其他风险,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注意投资风险。

    已根据上述内容在报告书“第十三章、风险因素”之“三、财务风险”中做了相应修订。(P188页)

    6、增加了“十一、本次披露的报告书与前次披露不存在重大变化”

    新增内容如下:P11

    十一、本次披露的报告书与前次披露不存在重大变化

    2013年5月14日,公司披露了由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达华智能: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摘要。

    与前次披露的报告书草案及摘要相比,本报告书草案及摘要在方案实施、盈利预测补偿等重大方面无任何变化,整体方案无实质性改变。

    三、对“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之“三、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增加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内容。

    增加内容如下:(P22页)

    2013年6月6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的相关议案。

    四、对“第三章、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二、本次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之“(二)福州正谊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修改。

    1、修改前原文

    截至2012年12月31日,福州正谊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修改后如下:(P36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福州正谊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2、修改了福州正谊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

    修改前:

    经营范围: 教育软件开发、教育网站设计、培训信息咨询。(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修改后: (P36页)

    经营范围: 教育信息咨询(不含出国留学及中介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3、修改前原文:

    截至2012年12月31日,福州鼓楼正谊培训学校的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修改后如下:(P36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福州鼓楼正谊培训学校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五、补充注释了“第四章、九”之“(一)新东网资产情况”中其他应收款较高的变化原因。

    补充注释内容如下:(P90)

    注:2012年末其他应收款余额为4,361.37万元,较2011年末增加4,203.85万元,主要是由于2012年新东网因泉州电信商务领航业务而向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支付补差款4,484.48万元导致的。

    六、对“第七章、一”的修改

    修改前原文:

    3、本次交易程序的合法合规

    本次交易依法进行,由达华智能董事会提出方案,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律师和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关报告,并按程序报送有关监管部门审批。整个交易严格履行法律程序,充分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4、独立董事意见

    达华智能独立董事关注了本次交易的背景、交易定价以及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发展前景,就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本次交易的公平性给予认可。

    修改后如下:(P129页)

    3、本次交易程序的合法合规

    本次交易依法进行,由达华智能董事会提出方案,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律师和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关报告,并按程序报送有关监管部门审批。本次交易履行了法定程序,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4、 独立董事意见

    达华智能独立董事关注了本次交易的背景、交易定价以及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发展前景,就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本次交易的公平性给予认可, 认为本次交易程序和定价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对“第九章、三”的修改

    修改前原文: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对新东网的整合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对新东网的整合主要体现为实施清晰的战略定位并推进两者产品的协同发展,在产品线上进行上下游融合,在市场渠道上相互借鉴并拓宽三个方面,进而开展并推进业务整合,不会对公司组织架构、人员进行重大调整。

    (一)战略定位的整合

    在战略定位方面,整合后的公司将继续立足RFID产品的研发、生产,并逐步向下游电信、政府以及中小企业服务延伸,在结合新东网产品、技术的基础上致力将自身打造为国内领先的物联网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之一。整合后的新东网将定位于以软件为主的业务支撑解决方案,继续保持目前作为中国电信最大的电子渠道支撑建设和运营服务提供商之一的行业地位。

    同时,通过此次并购合作,以达华智能的RFID产品为基础,通过新东网在软件行业所拥有的ICT技术将RFID基础产品在用户体验及应用领域上做进一步的拓展,因此双方在业务整合上具有一定的协同性和补充性。公司将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整合本公司与新东网的客户及供应商等方面资源,从而在公司战略层面上实现“1+1>2”的并购协同效应。

    (二)产品线的整合

    在产品线方面,公司不仅能够为客户提供诸如RFID产品的前端部件设备,还将有能力为客户提供与之相配套的后端应用平台,进而为客户的需求实现提供整套完整的解决方案,最终提高上市公司产品的应用覆盖面和核心竞争力。近年来,上市公司已通过一系列收购涉入了银行IC卡业务、产品溯源、信息安全、智慧城市等领域,为了确保在上述领域的顺利发展,上市公司需要构建一个强有力的系统开发和应用平台。本次交易将增强上述业务的产品推广、运营及承接大型订单的能力。

    (三)市场渠道的整合

    在市场渠道方面,上市公司除了能通过整合后的渠道扩展和布点能力增强原有RFID产品的市场销售之外,还能凭借自身的渠道优势拓宽新东网在下游的系统、应用平台层面上的市场空间。具体而言,在渠道拓广上可以做到为现有公司客户提供新东网所拥有的软硬件集成解决方案和定制的信息化服务解决方案,从而拓宽新东网的业务渠道,并提升现有客户渠道对公司产品的粘着性;同时,上市公司可以利用新东网拥有的电信行业、中小企业等渠道方面的优势,全面展开公司RFID产品与企业的合作,并逐步推进物联网在上述行业客户中的应用。

    修订后内容如下: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对新东网的整合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对新东网的整合主要体现为实施清晰的战略定位并推进两者产品的协同发展,在产品线上进行上下游融合,在市场渠道上相互借鉴并拓宽三个方面,进而开展并推进业务整合,不会对公司组织架构、人员进行重大调整。

    工业与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发布的《物联网白皮书(2011)》对物联网产业链条体系做了详细研究,物联网产业链体系包括物联网制造业(即基础设施部分)和物联网服务业(即应用服务部分),详细的物联网产业体系如下: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等联合发布的《中国物联网发展报告(2012-2013)》显示:我国物联网产业链已初步形成且处于高速发展期,而资金、技术、标准、规模是产业发展过程的难题和关键。

    达华智能的主要产品是RFID的设计、生产和销售,处于物联网产业链条的基础设施部分(物联网制造业),而新东网的主要产品是软件,在系统集成、软件服务、信息通信服务、解决方案提供和云计算领域均有成功案例和客户基础,处于物联网产业链条的应用服务部分(物联网服务业)。

    (一)战略定位的整合

    达华智能与新东网在各自领域拥有良好的市场、研发、产品和客户资源,两家同作为物联网产业链中不同环节的优势厂商,产品和业务不存在重叠而是相互互补。通过此次的并购将大大增强上市公司在物联网产业链条的产品及应用覆盖面,有效提升核心竞争力,为上市公司在新一轮的物联网产业发展过程中奠定扎实基础并注入动力,实现从制造业向服务业的延伸和转型。

    在战略定位方面,整合后的公司将继续立足RFID产品的研发、生产,并逐步向下游电信、政府以及中小企业服务延伸,在结合新东网产品、技术的基础上致力将自身打造为国内领先的物联网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之一。整合后的新东网将定位于以软件为主的业务支撑解决方案,继续保持目前作为中国电信最大的电子渠道支撑建设和运营服务提供商之一的行业地位。

    同时,通过此次并购合作,以达华智能的RFID产品为基础,通过新东网在软件行业所拥有的ICT技术将RFID基础产品在用户体验及应用领域上做进一步的拓展,因此双方在业务整合上具有一定的协同性和补充性。公司将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整合本公司与新东网的客户及供应商等方面资源,从而在公司战略层面上实现“1+1>2”的并购协同效应。

    (二)产品线的整合

    在产品线方面,公司不仅能够为客户提供RFID硬件设备(标签),还将有能力为客户提供与之相配套的后端应用软件平台,进而为客户的需求实现提供整套完整的基于互联网的信息化解决方案,最终提高上市公司产品的应用覆盖面和核心竞争力。近年来,上市公司已通过一系列收购涉入了银行IC卡业务、产品溯源、信息安全、智慧城市等领域,为了确保在上述领域的顺利发展,上市公司需要构建一个强有力的系统开发和应用平台。本次交易将增强上述业务的产品推广、运营及承接大型订单的能力。

    同时,通过对上市公司各子公司和控股公司的优化重组和协同联动,形成“整体方案提供、运营服务、软件研发、RFID设备制造”的多层次产业结构,而前三项是新东网的强项、后一项则是达华智能的强项。在软件研发方面将实现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有效分工,依托新东网CMMI5的规范研发体系,提升各控股公司的软件研发成熟度和带动相互之间的产品研发联动,例如共同组建团队研发新产品、整合现有产品进而打造新产品形态、现有产品相互引用、技术相互支援等。

    (三)市场渠道的整合

    在市场规模上,达华智能已在全国建立各种面向大众的直销和分销渠道,而新东网则已在电信行业、教育行业、中小企业等专业市场建立渠道,同时上市公司的子公司也已在不同的专业市场建立了优势渠道,三者之间不存在冲突和重叠,因此整合后,上市公司将具备强大的融合社会大众市场和专业市场的销售网络,在金融行业、电信行业、公安行业、交通行业、教育行业等具备更加广阔的市场渠道。

    上市公司除了能通过整合后的渠道扩展和布点能力增强原有RFID产品的市场销售之外,还能凭借自身的渠道优势拓宽新东网在下游的系统、应用平台层面上的市场空间。具体而言,在渠道拓广上可以做到为现有公司客户提供新东网所拥有的软硬件集成解决方案和定制的信息化服务解决方案,从而拓宽新东网的业务渠道,并提升现有客户渠道对公司产品的粘着性;同时,上市公司可以利用新东网拥有的电信行业、教育行业、中小企业等渠道方面的优势,全面展开公司RFID产品与企业的合作,并逐步推进物联网在上述行业客户中的应用。

    八、对“第十章 财务会计信息”之“一、标的公司财务报告”之“(三)合并现金流量表简表”中,补充披露了2012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说明。

    补充披露内容如下:(P172页)

    注:2012年末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是由于2012年新东网因泉州电信商务领航业务而向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支付补差款4,484.48万元,导致新东网2012年“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4,985.68万元。

    特此公告。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三年六月七日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之独立意见

    就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金及发行股份的方式向陈融圣、曾忠诚、詹桂堡、郭亮、朱雪飞、黄建锋、李壮相、李新春、周捷、江志炎等10名自然人购买其合计持有的福建新东网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并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关于本次交易的所有相关文件。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向特定对象以现金及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各项法定条件。

    2、本次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董事会审议和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通过本次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从根本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4、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关于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具备可操作性。本次盈利预测补偿之补充协议是基于原补偿协议约定的基础上,对原补偿协议中的补偿方式加以确认,未改变股份补偿的实质以及数量,与原补偿协议相比在净利润承诺数、股份补偿数量等主要条款上均未发生变化,不存在重大修订,有效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

    5、《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该报告书已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需要履行的法律程序,并充分披露了本次交易的相关风险。

    6、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前述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此次报告书(草案)及摘要与前次披露的报告书(草案)及摘要在方案实施、盈利预测补偿等重大方面无任何修订,整体方案无实质性改变,有效地保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7、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更换独立财务顾问的议案,更换独立财务顾问程序合法、有效。

    8、公司本次交易涉及的评估事项中选聘评估机构的程序合法、有效,所选聘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两种方式,并最终采用收益法作为评估结论,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评估报告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较好的相关性,重要评估参数取值合理,评估定价公允,评估定价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9、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10、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中国证监会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

    特此公告。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丹舟、袁培初、吴志美

    二O一三年六月七日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委托价格
    总议案表示对以下议案1—议案15同一表决100.00
    议案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1.00
    议案2关于公司本次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2.00
    议案2.1整体方案2.01
    议案2.2标的资产及其交易价格2.02
    议案2.3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2.03
    议案2.4发行方式2.04
    议案2.5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2.05
    议案2.6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2.06
    议案2.7发行数量2.07
    议案2.8本次发行股份的锁定期2.08
    议案2.9上市地2.09
    议案2.10配套融资募集资金用途2.10
    议案2.11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2.11
    议案2.12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2.12
    议案2.13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2.13
    议案2.14决议的有效期2.14
    议案3关于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3.00
    议案4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4.00
    议案5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5.00
    议案6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关于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6.00
    议案7关于签署《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补充协议》的议案7.00
    议案8关于签署《盈利预测补偿之补充协议》的议案8.00
    议案9关于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9.00
    议案10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第七条规定的议案10.00
    议案11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案11.00
    议案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的议案12.00
    议案13关于聘请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13.00
    议案14关于聘请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独立财务顾问的议案14.00
    议案15关于批准本次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审计报告、审核报告和评估报告的议案15.00

    表决意见类型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序号议案内容表决结果
    同意反对弃权
    议案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议案2关于公司本次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   
    议案2.1整体方案   
    议案2.2标的资产及其交易价格   
    议案2.3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议案2.4发行方式   
    议案2.5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议案2.6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议案2.7发行数量   
    议案2.8本次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议案2.9上市地   
    议案2.10配套融资募集资金用途   
    议案2.11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议案2.12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   
    议案2.13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议案2.14决议的有效期   
    议案3关于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4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议案5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6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关于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议案7关于签署《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议案8关于签署《盈利预测补偿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议案9关于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议案10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第七条规定的议案   
    议案11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案   
    议案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13关于聘请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   
    议案14关于聘请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独立财务顾问的议案   
    议案15关于批准本次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审计报告、审核报告和评估报告的议案   

    标的公司评估价值账面价值评估增值增值率
    福建新东网科技有限公司443,000,000.0088,558,165.14354,441,834.864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