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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3-06-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23 证券简称:世茂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19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3年6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4名监事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各项议案,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宁波世茂”等11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3-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3-021)

    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许薇薇副董事长、周黎明董事,以及许薇薇副董事长关联人许荣茂董事长、许世坛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2年度(第二十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3-022)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陈松先生、胡鸿高先生、韩淑温女士和张玉臣先生对本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公司董事会会议聘任俞峰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其任职资格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6月6日

    附件:

    俞峰先生简历

    俞峰先生,38岁,毕业于立信会计高等专科学校,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历任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负责人,公司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0823 证券简称:世茂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20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宁波世茂理想置业有限公司、苏州世茂新里程置业有限公司、上海世茂百货有限公司、上海世茂世天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世茂儿童玩具有限公司、世茂影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世堃贸易有限公司、济南世茂置业有限公司、北京茂悦盛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长沙世茂投资有限公司、常州世茂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29.55亿元;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人民币25.135亿元;

    ●截止本公告,公司对外担保逾期数量:人民币0元。

    一、借款及担保情况概述

    2013年6月6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宁波世茂”等11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宁波世茂理想置业有限公司、苏州世茂新里程置业有限公司、上海世茂百货有限公司、上海世茂世天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世茂儿童玩具有限公司、世茂影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世堃贸易有限公司、济南世茂置业有限公司、北京茂悦盛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长沙世茂投资有限公司、常州世茂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29.55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

    序号担保方被担保方额度

    (亿元人民币)

    1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世茂理想置业有限公司3.5
    2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世茂新里程置业有限公司3
    3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世茂百货有限公司1.55
    4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世茂世天投资有限公司0.2
    5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世茂儿童玩具有限公司0.2
    6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世茂影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
    7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世堃贸易有限公司0.6
    8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世茂置业有限公司8
    9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茂悦盛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5
    10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世茂投资有限公司1.5
    11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世茂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
    //合计29.55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宁波世茂理想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4月1日,法定代表人为许薇薇,注册资本为35,000万元,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截止2013年3月31日,该公司尚未开展经营业务。

    苏州世茂新里程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月17日,法定代表人为许薇薇,注册资本为52,000万元,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截止2013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52,117.79万元,负债总额为115.70万元,净资产为52,002.09万元,净利润为2.09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上海世茂百货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月20日,法定代表人为李俊杰,注册资本为25,000万元,经营范围为日用百货、五金交电的销售等。截止2013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35,429.92万元,负债总额为142,767.49万元,净资产为-7,337.57万元,净利润为52.72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上海世茂世天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7月28日,法定代表人为李俊杰,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儿童娱乐设备、电子产品的销售等。截止2013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8,006.44万元,负债总额为7,872.12万元,净资产为134.32万元,净利润为-163.29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上海世茂儿童玩具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6月24日,法定代表人为王蕤,注册资本为500万元,经营范围为销售儿童玩具、电子设备等。截止2013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184.24万元,负债总额为864.87万元,净资产为319.38万元,净利润为-45.11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世茂影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2月3日,法定代表人为刘明,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投资咨询(除专项审批),企业管理。截止2013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83,654.58万元,负债总额为81,242.83万元,净资产为2,411.75万元,净利润为-787.90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上海世堃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8月31日,法定代表人为许薇薇,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建筑材料、装饰、装潢材料的销售。截止2013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19,480.76万元,负债总额为181,618.69万元,净资产为37,862.07万元,净利润为876.89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济南世茂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0月15日,法定代表人为许薇薇,注册资本为146,000万元,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等。截止2013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73,970.00万元,负债总额为187,928.08万元,净资产为186,041.92万元,净利润为-114.66万元。(前述数据已经审计)。

    北京茂悦盛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月19日,法定代表人为宋垚,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等。截止2013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63,318.33万元,负债总额为192,810.82万元,净资产为70,507.51万元,净利润为1,030.13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长沙世茂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2月25日,法定代表人为许薇薇,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等。截止2013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51,175.30万元,负债总额为1,357.94万元,净资产为49,817.36万元,净利润为-27.79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常州世茂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2月12日,法定代表人为许薇薇,注册资本为26,930万元,经营范围为从事房地产的开发等。截止2013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0,001.97万元,负债总额为3,375.25万元,净资产为26,626.71万元,净利润为-29.13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有关担保主要内容

    为促进公司下属子公司项目开发及经营的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子公司资金周转效率,提高其经营和盈利能力,根据子公司的经营资金需求及项目开发需要,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宁波世茂理想置业有限公司、苏州世茂新里程置业有限公司、上海世茂百货有限公司、上海世茂世天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世茂儿童玩具有限公司、世茂影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世堃贸易有限公司、济南世茂置业有限公司、北京茂悦盛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长沙世茂投资有限公司、常州世茂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29.55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各项事宜,有利于推动公司下属项目的经营,确保项目经营与管理对资金的需要,确保子公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目前,本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5.135亿元(未含本次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非子公司担保;对外担保逾期数量为人民币0元。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6月6日

    证券代码:600823 证券简称:世茂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21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摘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股份来源:定向发行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9840万元,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1000万股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及制定原则

    (一)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管理者的积极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激励个人与公司共同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保证企业的长期稳健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制订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二)制定本计划所遵循的基本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

    2、激励和约束相结合;

    3、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激励对象利益一致,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4、维护股东权益,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续的回报。

    二、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一)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是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二)激励对象

    1、激励对象为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核心管理人员共18人,激励对象中不存在同时参加两个或以上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激励对象许薇薇女士是公司总裁,系实际控制人许荣茂先生之女,激励对象李俊杰是公司副总裁,系实际控制人许荣茂先生之女婿。许薇薇女士和李俊杰先生担任公司重要管理职务,此前均未持有公司股份。此次所获授权益与其所任职务相匹配。股东大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其它激励对象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员工2255人,本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18人,占职工总数量的比例为0.8%。

    具体激励对象名单及其分配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定,公司监事会核查,报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2、本计划的激励对象,未有如下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管具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如在本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出现以上任何规定不得参与激励计划情形的,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计划的权利,收回并注销股票期权。

    三、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和数量

    本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1000万份股票期权。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可行权日以本计划确定的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一股公司人民币普通股的权利。本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股票。若激励对象全部行权,本计划共定向发行股票100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0.85%,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四、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本计划激励对象具体名单及股票期权的分配情况如下:

    激励人员职务获授期权份数(万份)获授期权份数占本次激励总数比例获授股权份额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许薇薇副董事长、总裁12012%0.1%
    周黎明董事、副总裁606%0.05%
    宋垚副总裁606%0.05%
    孟洁副总裁606%0.05%
    李俊杰副总裁606%0.05%
    张振助理总裁606%0.05%
    胡绍清助理总裁606%0.05%
    王家文助理总裁606%0.05%
    张杰助理总裁、首席财务官606%0.05%
    赵军助理总裁606%0.05%
    李郑春区域B助理总裁606%0.05%
    白小刚区域E总经理606%0.05%
    易利军规划设计部总监404%0.03%
    宋琦品牌客服部总监404%0.03%
    吴燕投资开发部开发高级总监404%0.03%
    陈宏伟商投公司总经理404%0.03%
    杨震麟法务部副总监303%0.03%
    尹闵厦门项目副总经理303%0.03%
    合 计1000100%0.83%

    五、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授权日与行权日

    (一)本计划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授权日后36个月止。

    (二)本计划的授权日:在本计划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且待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的股东大会批准后30日内由董事会按相关规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授权日须为交易日且不为下列期间:

    1、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4、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0日内,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由董事会确定授权日授予给公司激励对象。

    (三)本计划的等待期

    等待期指股票期权授予后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期间,本计划等待期为12个月。

    (四)本计划的可行权日

    激励对象自股票期权授权日满12个月后可以开始按照本计划规定的安排,分期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不得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4、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激励对象必须在股票期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股票期权有效期过后,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负责收回后注销。

    (五)标的股票的禁售期

    禁售期是指对激励对象行权后所获股票进行售出限制的时间段。本计划的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一)行权价格

    本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9.84元/每股。

    (二)行权价格确定方法

    行权价格取以下二个价格中的较高者:

    1、本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9.74元/股。

    2、本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9.84元/股。

    七、股票期权的授予、行权条件

    (一)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

    1、公司满足下列条件:

    (1)审计机构对公司授权日前的会计年度的定期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无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能实行期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满足下列条件:

    (1)最近三年内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激励对象如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任职条件。

    (二)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本计划在2013-2014年的两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行权,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激励对象行使已经获授的股票期权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达到B+级及以上级别,才能行使当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B+级,该激励对象获授期权由公司收回后注销。

    2、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1)2013年、2014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权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2)2013年公司营业收入比2012年增长不低于20%;2014年公司营业收入比2012年增长不低于40%;

    (3)2013年公司净利润比2012年增长不低于15%;2014年公司净利润比2012年增长不低于30%。

    以上净利润指标是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期权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若公司业绩考核达不到上述条件,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由公司收回后注销。

    公司对经营管理层的日常考核是以营业收入和利润为中心,这也是房地产行业的通用考核指标。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为了保持公司管理和考核工作的连贯性,采用了营业收入增长率和净利润增长率做为行权指标。

    八、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一)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方法

    若在行权前世茂股份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等事项,应对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或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2、缩股

    Q=Q0×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为缩股比例(即1股世茂股份股票缩为n股股票);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3、配股

    Q=Q0×P1×(1+n2)/(P1+P2×n2)

    其中:Q0: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P1: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2:配股价格;n2:配股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Q: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4、增发

    公司在发生增发新股的情况下,股票期权的数量不做调整。

    (二)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

    若在行权前世茂股份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2、配股

    P=P0×(P1+P2×n)/ [P1×(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P1 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2 为配股价格;n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股份公司总股本的比例);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3、缩股 P=P0÷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为缩股比例;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4、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P不低于1元/股。

    5、若在股票期权行权前公司增发股票,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不做调整。

    (三)股权激励计划调整的程序

    1、世茂股份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依上述已列明的原因调整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的权利。董事会根据上述规定调整股票期权数量或行权价格后,应及时公告并通知激励对象。

    2、因其他原因需要调整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或其他条款的,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重新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的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律师应就上述调整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文件规定、公司章程和本计划的规定向董事会出具专业意见。

    九、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

    (一)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

    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等情形时,本计划不做变更,仍按照本计划执行。

    (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

    1、激励对象发生正常职务变更,但仍在世茂股份或世茂股份下属分、子公司内任职的,其获授的股票期权仍然按照本计划规定的程序行权。但是,激励对象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考核不合格、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因失职或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职务变更,或因前列原因导致公司解除与激励对象劳动关系的,经董事会批准,该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董事会收回后注销。

    2、若激励对象因职务变更成为监事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持有公司股票或股票期权的人员,经董事会批准,该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董事会收回后注销。

    3、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的,经董事会批准,该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4、激励对象在本计划有效期内退休的,公司将返聘该等激励对象。相关激励对象接受公司返聘并继续在公司任职,其因本计划获授之股票期权仍然按照本计划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行权;若相关激励对象在退休后因不接受公司的返聘而离职,其获授股票期权不再行权,由公司董事会收回后注销。

    5、激励对象因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应分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①当激励对象因工伤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时,其丧失劳动能力后的个人年度考核被视为合格,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仍可根据本计划规定的条件申请行权;

    ②当激励对象非因工伤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时,该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董事会收回后注销。

    6、激励对象死亡的,其已行权的标的股票继续有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董事会收回后注销。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死亡的,董事会可以决定追加现金补偿。

    7、其它未说明的情况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并确定其处理方式。

    (三)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公司如因出现如下情形之一而失去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应终止实施本计划,激励对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董事会收回后注销。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在本计划有效期内,激励对象如因出现如下情形之一而失去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资格,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收回后注销。

    1、本计划实施期间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本计划实施期间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本计划实施期间,董事、高管不再具有《公司法》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条件的;

    4、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公司的财务会计文件有虚假记载的,负有责任的激励对象应在该行为自有权部门确认后30日内,将从本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给公司。

    (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对特定激励对象股票的授予、行权以及获得收益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当公司发生合并或分立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及行权的标的股票按照公司合并或分立时股份的转换比例相应转换为新公司股票期权或股票。

    (四)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在财务报告中披露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

    (五)公司将在定期报告附注中披露报告期内本计划的实施情况。

    (六)本计划的实施过程受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的监管。

    (七)本计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十一、上网公告附件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6月6日

    证券代码:600823 证券简称:世茂股份 编号:临2013-022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第二十次)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提供网络投票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6月27日(星期五)上午9时;

    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6月27日9:30至11:30, 13:00至15:00。

    2、股权登记日:2013年6月18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555号东怡大酒店;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会议议题及其对应的网络投票表决序号

    1、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及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选举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冯沛婕的议案》;

    9、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为“宁波世茂”等11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

    11.01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1.02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和数量

    11.03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授权日与行权日

    11.04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11.05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行权条件

    11.06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

    11.07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1.08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义务

    11.09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授予及行权程序

    11.10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

    11.11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12、审议《关于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13、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实际控制人之女许薇薇女士成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议案》;

    15、审议《关于实际控制人之女婿李俊杰先生成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3年6月18日交易日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任的有证券法律从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4、董事会邀请的人员。

    四、会议登记办法

    1、凡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股东单位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出席人身份证、能证明出席人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文件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凡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进行登记(相关资料同上);

    4、登记时间:2013年6月20日(上午10:00-12:00;下午1:00-4:00);

    5、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

    6、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7、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并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二)。

    五、其他重要事项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因此,公司独立董事韩淑温女士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六、联系办法

    1、联系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43楼;

    2、邮政编码:200120;

    3、联系电话:(021)20203388;传真:(021)20203399;

    4、联系人:俞峰。

    七、注意事项

    1、现场会议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本公司根据有关规定,严格依法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任何参会礼品。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6月6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第二十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

    授权范围:

    议案赞成反对弃权
    1、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及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选举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冯沛婕的议案》;   
    9、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为“宁波世茂”等11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   
    11.01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1.02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和数量   
    11.03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授权日与行权日   
    11.04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11.05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行权条件   
    11.06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   
    11.07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1.08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义务   
    11.09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授予及行权程序   
    11.10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   
    11.11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12、审议《关于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13、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实际控制人之女许薇薇女士成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议案》;   
    15、审议《关于实际控制人之女婿李俊杰先生成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议案》。   

    附件二:投票流程

    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总提案数:25个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沪市挂牌投票简称
    738823世茂投票

    2、表决议案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一次性表决所有决议决议内容对应的申报价格同意反对弃权
    议案1-议案15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99.00元1股2股3股

    (2)分项表决方法:

    如需对各事项进行分项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内容对应申报价格
    议案1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1.00元
    议案2审议《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0元
    议案3审议《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00元
    议案4审议《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及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4.00元
    议案5审议《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5.00元
    议案6审议《关于续聘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事务所的议案》;6.00元
    议案7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7.00元
    议案8审议《关于公司选举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冯沛婕的议案》;8.00元
    议案9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9.00元
    议案10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为“宁波世茂”等11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10.00元
    议案11审议《关于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11.00元
    议案11.01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11.01元
    议案11.02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和数量11.02元
    议案11.03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授权日与行权日11.03元
    议案11.04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11.04元
    议案11.05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行权条件11.05元
    议案11.06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11.06元
    议案11.07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11.07元
    议案11.08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义务11.08元
    议案11.09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授予及行权程序11.09元
    议案11.10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11.10元
    议案11.11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11.11元
    议案12审议《关于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12.00元
    议案13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13.00元
    议案14审议《关于实际控制人之女许薇薇女士成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议案》;14.00元
    议案15审议《关于实际控制人之女婿李俊杰先生成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议案》。15.00元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世茂股份”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提交的第1个议案《关于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其申报流程分别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代表意向
    738823买入1.00元1股同意
    738823买入1.00元2股反对
    738823买入1.00元3股弃权

    三、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股东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能撤单。

    2、在议案11中,申报价格11.00元代表议案11项下的全部11个子项,对各议案11中各子项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议案组11的表决申报。

    3、申报价格99.00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的一揽子申报,对各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所有议案的一揽子申报。

    4、对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而某一股东仅对其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情况,只要股东对其中一项议案投票,即视为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5、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证券代码:600823 证券简称:世茂股份 编号:临2013-023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3年6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应到监事4名,实际出席监事4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各项议案,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年6月6日

    证券代码:600823 证券简称:世茂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24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 独立董事韩淑温女士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13年6月27日召开的2012年度(第二十次)股东大会的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韩淑温女士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2012年度(第二十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

    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本报告书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表,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

    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基本情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证券简称:世茂股份

    公司证券代码:600823

    公司法定代表人:许薇薇

    公司董事会秘书:俞峰

    公司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43楼

    公司邮政编码:200120

    公司联系电话:021-20203388

    公司联系传真:021-20203399

    电子信箱:600823@shimaoco.com

    (二)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公司股东征集公司2012年度(第二十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关于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实际控制人之女许薇薇女士成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议案》及《关于实际控制人之女婿李俊杰先生成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议案》的投票权。

    (三)本委托投票权征集报告书签署日期为2013年6月6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度(第二十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韩淑温女士,其基本情况如下:

    韩淑温女士,59岁,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东北财经大学基本建设经济专业;现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历任建设银行总行审计部高级副经理级专员,北京市城乡集团总公司财务处成本核算与资金管理,北京市城乡集团总公司三公司审计科长、财务科长、副总会计师。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对本次征集事项相关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2013年6月18日(星期二)15:00时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 征集时间:自2013年6月19日至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上市事务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上市事务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法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请在下述所有文件上加盖法人股东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① 现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 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如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及相关公证文件);

    ④ 法人股东帐户卡复印件;

    (2)个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请股东本人在所有文件上签字):

    ① 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 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③ 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本人签署;如系由本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本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及相关公证文件)。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43楼上市事务部

    邮政编码:200120

    电 话: 021-20203388

    传 真: 021-20203399

    联系人: 俞峰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4、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 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书无效。

    征集人:

    2013年6月6日

    附件:

    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度(第二十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韩淑温女士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第二十次)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议案赞成反对弃权
    11、审议《关于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   
    11.01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1.02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和数量   
    11.03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授权日与行权日   
    11.04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11.05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行权条件   
    11.06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   
    11.07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1.08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义务   
    11.09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授予及行权程序   
    11.10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   
    11.11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12、审议《关于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13、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实际控制人之女许薇薇女士成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议案》;   
    15、审议《关于实际控制人之女婿李俊杰先生成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议案》。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 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书无效。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12年度(第二十次)股东大会结束日。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号码或注册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签署日期:

    证券代码:600823 证券简称:世茂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25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

    业绩说明会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内容:世茂股份2012年度业绩说明会

    ●会议时间:2013年6月17日(周一)15:30-16:30

    ●会议方式:网络方式

    一、说明会主题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3年3月15日披露《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详情请参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及利润分配等情况,公司决定通过网络方式召开公司“2012年度业绩说明会”。

    二、说明会召开时间和方式

    本次说明会将于2013年6月17日下午15:30—16:30以网络形式召开。

    三、公司出席说明会的人员

    公司总裁许薇薇女士、首席财务官张杰先生、董事会秘书俞峰先生等高级管理人员。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如参加本次会议,请在会议召开时间登陆网址。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俞峰先生

    联系电话:021-20203388

    传真:021-20203399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