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北方创业 编号:临2013-018号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6月6日上午10 时
网络投票时间:20123年6月6 日9:30—11:30 时,13:00—15:00时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怡兴路2号兵器工业昆明疗养院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白晓光先生
6、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5 人, 代表股份73054624股, 占公司股本总数228563333股的31.96%。
2、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 人,代表股份58913666股,占公司股本总数228563333股的25.78%。参加网络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人数33人,代表股份14140958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6.19%,占公司股本总数228563333股的6.19%。
3、公司董事、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034424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20200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表决通过。
2、关于《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034424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20200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表决通过。
3、关于《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034424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0200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表决通过。
4、关于《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034424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20200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表决通过。
5、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2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0,334,654.55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9,047,567.80元。以201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856.3333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派发现金总额2,285.63333万元,剩余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以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22,856.3333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股份22,856.3333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5,712.6666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73034424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20200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表决通过。
本议案分段表决结果如下:
投票区段 | 同意票数(股) | 该区段同意比列 | 反对票数(股) | 该区段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股) | 该区段弃权比例 |
持股1%以下 | 5454092 | 99.63% | 0 | 0.00% | 20200 | 0.37% |
持股1%-5%(含1%) | 13596999 | 100% | 0 | 0.00% | 0 | 0.00% |
持股5%(含5%) | 53983333 | 100% | 0 | 0.00% | 0 | 0.00% |
持股1%以下且持股市值50万元以下 | 97601 | 82.85% | 0 | 0.00% | 20200 | 17.15% |
持股1%以下且持股市值50万元以上(含50万) | 5356491 | 100% | 0 | 0.00% | 0 | 0.00% |
6、关于《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034424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20200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表决通过。
7、关于《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超额部分追认及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鉴于该议案涉及公司与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股东回避了对此议案的表决,该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9071291股。
表决结果:同意19051091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20200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表决通过。
8、关于《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034424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20200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表决通过。
9、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鉴于该议案涉及公司与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股东回避了对此议案的表决,该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9071291股。
表决结果:同意19051091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20200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表决通过。
10、关于《公司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鉴于该议案涉及公司与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股东回避了对此议案的表决,该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9071291股。
表决结果:同意19051091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20200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表决通过。
11、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032324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2100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20200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表决通过。
12、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034424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20200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表决通过。
13、关于《2013年度申请银行总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034424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20200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表决通过。
四、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律师薛宏、郭瑞鹏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