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焦点
  • 4:要闻
  • 5:要闻
  • 6:海外
  • 7:金融货币
  • 8:证券·期货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财富管理
  • 12:观点·专栏
  • A1:公 司
  • A2:公司·热点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纵深
  • A5:公司·动向
  • A6:研究·市场
  • A7:上证研究院
  • A8:艺术资产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新增金华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
    及开通定投、转换业务的公告
  •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通过渤海银行和中信银行开通
    旗下开放式基金“强定投”计划业务的公告
  • 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7届董事会2013年第8次
    会议决议公告
  • 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中期时代为代销机构
    及开通转换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宝船生物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  
    2013年7月10日   按日期查找
    A3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34版:信息披露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新增金华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
    及开通定投、转换业务的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通过渤海银行和中信银行开通
    旗下开放式基金“强定投”计划业务的公告
    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7届董事会2013年第8次
    会议决议公告
    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中期时代为代销机构
    及开通转换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宝船生物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新增金华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
    及开通定投、转换业务的公告
    2013-07-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新增金华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

    及开通定投、转换业务的公告

    根据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银行”)签署的相关协议,自2013年7月12日起,金华银行将代理我司旗下基金销售业务并开通定投及转换业务。

    一、代销基金及开通定投、转换情况:

    基金名称基金代码是否开通定投定投起点(元)是否开通转换转换最低份额(份)
    泰信天天收益货币290001100100
    泰信先行策略混合290002100100
    泰信双息双利债券290003100100
    泰信优质生活股票290004100100
    泰信优势增长混合290005100100
    泰信蓝筹精选股票290006100100
    泰信债券增强收益A类 290007

    C类 291007

    100100
    泰信发展主题股票290008100100
    泰信债券周期回报290009100100
    泰信中证200 指数290010100100
    泰信中小盘精选股票290011100100
    泰信保本混合290012100100
    泰信现代服务业股票290014100100

    二、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在持有本公司发行的任一开放式基金后,可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直接转换成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人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且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

    3.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后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可以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或后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

    4.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5.基金转换的目标基金份额按新交易计算持有时间。基金转出视为赎回,转入视为申购。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基金转换后可赎回的时间为T+2日后(包括该日)。

    6.基金分红时再投资的份额可在权益登记日的T+2日提交基金转换申请。

    7.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单位资产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8.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构成。

    9.基金转换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①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②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③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

    ④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金额/(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

    若转入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则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基金固定申购费

    ⑤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入金额/(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若转出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则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固定申购费

    ⑥补差费用=Max{(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申购费),0}

    ⑦净转入金额=转入金额-补差费用

    ⑧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注:公式中的“转出基金申购费”是在本次转换过程中按照转入金额重新计算的费用,仅用于计算补差费用,非转出基金份额在申购时实际支付的费用。

    例:某投资者欲将10万份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以下简称“泰信增强收益A”)(持有365天内)转换为泰信蓝筹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泰信蓝筹精选”)。泰信增强收益A对应申请日份额净值假设为1.020元,对应申购费率为0.8%,对应赎回费率为0.1% 。泰信蓝筹精选对应申请日份额净值假设为1.500元,对应申购费率为1.5% 。则该次转换投资者可得到的泰信蓝筹精选基金份额计算方法为:

    ①转出金额=100,000.00×1.020=102,000.00元

    ②转出基金赎回费用=102,000.00×0.1%=102.00元

    ③转入金额=102,000.00-102.00=101,898.00元

    ④转入基金申购费=101,898.00/(1+1.5%)×1.5%=1,505.88元

    ⑤转出基金申购费=101,898.00/(1+0.8%)×0.8%=808.71元

    ⑥补差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申购费

    =1,505.88-808.71=697.17元

    ⑦净转入金额=101,898.00-697.17=101,200.83元

    ⑧转入份额=101,200.83/1.500=67,467.22份

    10.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基金转出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已冻结份额不得申请转换。

    11.各基金的转换申请时间以其《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为准,当日的转换申请可以在15:00以前在销售商处撤销,超过交易时间的申请作失败或下一日申请处理。

    12.基金转出的份额限制以其《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为准,单笔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13. 投资者在全部转出泰信天天收益货币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自动将投资者待支付的收益一并结算并与转出款一起转入目标基金;投资者部分转出泰信天天收益货币基金份额时,如其该笔转出完成后剩余的基金份额按照一元人民币为基准计算的价值不足以弥补其累计至该日的基金收益负值时,则该笔基金转出申请视作全部转出。

    14.投资者在转出泰信旗下非货币基金份额时,若剩余基金份额低于该基金最低份额要求,则对其做强制赎回处理。

    15.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换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出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16.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接受该基金份额转出申请。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获交通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

    (5)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证监会备案并于规定期限内在至少一种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重新开放基金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应最迟提前2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重新开放基金转换的公告。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888-5988 021-38784566

    网址:www.ftfund.com

    2、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7116668 0579-2178322

    网址:www.jhccb.com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7月10日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泰信天天收益货币基金

    集中支付公告(2013年7号)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7月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泰信天天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泰信天天收益货币
    基金主代码290001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4年2月1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泰信天天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收益集中支付并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的日期2013-07-10
    收益累计期间自 2013-06-13

    至 2013-07-09 止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累计收益计算公式投资者累计收益=∑投资者日收益(即投资者日收益逐日累加)投资者日收益=(投资者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当日每万份基金单位收益(计算结果保留到分,即保留两位小数后去尾)
    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13年7月12日
    收益支付对象收益支付前一日在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收益支付办法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收益支付方式为红利再投资。投资者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于2013年7月10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3年7月12日起可查询和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此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集中支付的累计收益的计算期间为2013年6月13日至2013年7月9日。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13年7月10日将投资者所拥有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按1元面值直接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2、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41号)的规定,投资者当日申购的本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本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本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本基金的分配权益。

    3、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将于每月10日(遇非工作日顺延)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4、投资者如有疑问,可通过原销售机构及其网点咨询,亦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客服中心(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988、021-38784566),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tfund.com)查询相关信息。

    泰信基金直销机构咨询电话: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021-20899058 021-20899059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010-66215978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0755-33988759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7月10日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泰信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新增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银行”)、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米基金”)、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签署的相关协议,上述代销机构将代理泰信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212、C类000213)的销售业务。

    自2013年7月12日起,投资者可在上述代销机构指定网点办理泰信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申购等业务,进行相关信息查询并享受相应的售后服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5988 021-38784566

    网址:www.ftfund.com

    2、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79或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3、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7116668 0579-2178322

    网址:www.jhccb.com

    4、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 market.fund123.cn

    5、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0755-33680000、400-6666-888

    网址:www.cgws.com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