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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2013-07-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89  证券简称:南洋科技  公告编号:2013-047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该2.5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5月17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于2013年7月8日与中国农业银行台州分行签订理财产品认购委托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9300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主要情况

      1、产品名称:“汇利丰”2013年第1706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理财产品

      2、发行人:中国农业银行

      3、币种:人民币

      4、投资范围:本理财产品本金由中国农业银行100%投资于同业存款、同业借款等低风险投资工具,收益部分与外汇期权挂钩获得浮动收益。

      5、购买理财产品金额:玖仟叁佰万元(RMB93,000,000元)

      6、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7、产品净年化收益率:4.20%/年或2.60%/年

      8、产品起息日:2013 年7月9 日

      9、产品到期日:2013 年8 月16 日

      10、期限:38天

      11、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到期一次性支付

      12、资金来源: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3、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无关联关系

      14、公司本次使用 93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该理财产品,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6.04%。

      二、风险提示

      本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到期保证100%本金安全,收益部分挂钩汇率从而具有市场风险,因而可能无法获得最高预期收益率。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投资者可获得4.20%的净年化收益,在最差的市场情况下,投资者可获得2.60%的净年化收益。

      三、风险应对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合同审批委员会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部和内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将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在公司内审部核查的基础上,如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认为必要,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独立董事应在定期报告中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 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13年5月17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营业部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3 年6 月27日到期。

      2013年5月21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分行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该产品2013 年11 月21日到期。

      2013年5月24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台州分行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2亿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3 年7 月5日到期。

      2013年6月28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营业部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该产品2013 年8 月20 日到期。

      六、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意见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具体详见2013年5月1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台州分行签订的《中国农业银行理财产品认购/申购委托书》。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七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389  证券简称:南洋科技  公告编号:2013-048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签署收购控股子公司股权意向性

      协议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将于 2013年7月10日开市起复牌。

      2、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因筹划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事宜,公司股票于2013年7月4日下午开市起停牌。2013年7月9日,公司与东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实业”)签署了《股权转让意向性协议》,东华实业同意将其持有的台州富洋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洋电子”或“标的公司”)25%的股权转让给本公司。

      3、本次签订的协议仅为收购股权的意向性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意向性约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本次交易事项待完成评估工作后,方能最终确定股权收购的具体价格。

      5、根据本意向性协议商谈并签署的相关正式交易协议及其实施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因此该股权收购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收购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相关规则履行披露义务。

      6、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盈利水平。2013年7月9日,公司与东华实业签署了《台州富洋电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意向性协议》,东华实业同意将其持有的富洋电子25%的股权转让给本公司,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富洋电子100%的股权。

      《股权转让意向性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的初步约定,在此基础上,公司对标的公司的评估工作完成后就此收购事项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再与东华实业商谈并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富洋电子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台州富洋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1年12月24日

      注册地:台州市开发大道388号

      注册资本:60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邵雨田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双向拉伸薄膜。

      富洋电子主要生产电容器薄膜基膜并全部销售给本公司,公司持有富洋电子75%的股权,东华实业持有富洋电子25%的股权。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富洋电子经审计后的总资产为:171,780,997.25元,总负债17,148,136.9元,净资产154,632,860.35元;2012年度,营业收入为90,228,958.52 元,净利润 14,261,425.80元。

      截止201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富洋电子的总资产为:178,845,895.58元,总负债19,661,945.22元,净资产159,183,950.36元;2013年1-6月份营业收入为38,418,881.75元,净利润为4,551,090.01元。本次股权转让价格按照富洋电子2013年6月30日经评估的净资产作价。经评估师初步估算,富洋电子评估值最高不超1.8亿元,相应的交易价格不超过4500万元。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东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6年8月24日

      注册地:FLAT/RM 301-2 3/F HANG SENG WANCHAI BLDG NO.200 HENNESSY RD WANCHAI HK

      法定代表人:关如明

      经营范围:贸易与投资业务。

      四、协议主要内容

      1、东华实业同意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25%股权转让给本公司,本公司同意受让上述股权。

      2、双方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价格按照标的公司2013年6月30日经评估的净资产作价,具体价格以评估报告为准。转让完成后,东华实业不再持有富洋电子股份。

      3、本意向性协议未尽事宜,以后续的正式协议为准。

      五、定价依据及资金来源

      按照富洋电子2013年6月30日经评估的净资产作价,具体价格以评估报告为准。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本次股权收购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结构调整后,公司将进一步增加对子公司的控制权,增加公司的盈利能力。本次股权收购不会对子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七、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为意向协议,尚需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以及公司董事会批准,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2、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对合作实质性事宜的进展情况进行及时的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台州富洋电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意向性协议》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