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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07-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上海绿新 公告编号:2013-036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3年7月12日在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20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伍宝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的议案》

    为审查公司激励对象相关情况是否符合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监事会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再次确认,监事会认为:

    鉴于公司激励计划中确定的部分激励对象发生离职,不再满足成为股权激励对象条件,另有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获授限制性股票,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96人调整为91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1、列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1-3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除前述部分激励对象因发生离职、自愿放弃未获得授予外,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名单与股东大会批准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上海绿新 公告编号:2013-037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7月12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刘炜先生、宁雨洁女士为本次会议所审议议案的利益相关人,故回避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丹先生召集,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参与表决的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的议案》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已经由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由于激励计划中确定的部分激励对象发生离职,不再满足成为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另有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再作为激励对象。为此,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并对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也进行相应调整。经过调整,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从96人调整为91人,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669万股调整为 661万股。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公告》。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名单进行再次确认,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对此发表了法律意见,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刘炜先生、宁雨洁女士为本计划激励对象,故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_7 票赞成,_0_票反对,_0_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授权条件,受公司股东大会委托,董事会确定以2013年6月24日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91位激励对象授予661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公告》。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名单进行再次确认,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对此发表了法律意见,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刘炜先生、宁雨洁女士为本计划激励对象,故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_7 票赞成,_0_票反对,_0_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上海绿新 公告编号:2013-038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名单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由于激励计划中确定的部分激励对象发生离职,不再满足成为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另有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再作为激励对象。为此,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并对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也进行相应调整。经过调整,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从96人调整为91人,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669万股调整为 661万股。

    更正后名单如下:

    序号类别姓 名职 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万份)
    1高级管理人员袁 晨副总裁20.00
    2高级管理人员吕忠泽副总裁20.00
    3高级管理人员戴茂滨副总裁20.00
    4高级管理人员宁雨洁董事、副总裁20.00
    5高级管理人员刘 炜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25.00
    6高级管理人员张晓东副总裁、董事会秘书25.00
    7中层管理人员林加宝子公司总经理300.00
    8中层管理人员陈佐慈孙公司总经理15.00
    9中层管理人员向松林子公司总经理15.00
    10中层管理人员佟常凯子公司总经理2.00
    11中层管理人员周发成子公司总经理10.00
    12中层管理人员杨 凯国内营销中心总监15.00
    13中层管理人员陈洁敏证券投资总监10.00
    14中层管理人员管亚东技术研发中心技术总监8.00
    15中层管理人员倪 立国际营销中心总监8.00
    16中层管理人员刘文琴总裁办主任10.00
    17中层管理人员侯宁宁营运计划中心总监10.00
    18中层管理人员钱 勤物流总监3.00
    19中层管理人员王炳生技术研发中心技术副总监5.00
    20中层管理人员夏晓谦技术研发中心设备副主任8.00
    21中层管理人员张峰宾生产运营中心总监10.00
    22中层管理人员张晓勇品控中心总监10.00
    23中层管理人员陆秀兰企管中心总监10.00
    24骨干员工朱雯雯内勤主管1.00
    25骨干员工徐鹏华销售经理1.00
    26骨干员工王瑞雄销售经理1.00
    27骨干员工章 奕销售经理1.00
    28骨干员工林丽珠子公司营销主管15.00
    29骨干员工朱延辉信息管理部高级经理2.00
    30骨干员工黄瑶霞人力资源部副经理1.00
    31骨干员工何祖火IT部经理1.00
    32骨干员工康运超安保部副经理0.50
    33骨干员工王拥军总务部经理1.00
    34骨干员工廖辉华总裁助理1.00
    35骨干员工李梓溢总裁助理1.00
    36骨干员工谢庆宾行政助理2.00
    37骨干员工管丽娟行政助理1.00
    38骨干员工邓倩瑜白卡包装部高级经理2.00
    39骨干员工戚晓岚大客户经理1.00
    40骨干员工许 洁国贸二部经理1.00
    41骨干员工张涛涛国贸一部经理1.00
    42骨干员工陶章燕财务部副经理3.00
    43骨干员工毛雯卿子公司财务经理1.00
    44骨干员工陈 燕子公司财务经理1.00

    45骨干员工李艳英孙公司财务经理1.00
    46骨干员工顾 骏子公司财务经理1.00
    47骨干员工廖毅敏子公司财务经理1.00
    48骨干员工刘 文子公司财务经理1.00
    49骨干员工李 韶财务主管1.00
    50骨干员工肖 敏成本会计1.00
    51骨干员工吴晨晶费用会计1.00
    52骨干员工钱 璐成本会计1.00
    53骨干员工宗 芳子公司会计1.00
    54骨干员工龚君臣纸产品部经理1.00
    55骨干员工蒋传瑞膜产品部经理1.00
    56骨干员工顾洁桦QA主管0.50
    57骨干员工陈 义纸品管主管0.50
    58骨干员工董红雷QC主管0.50
    59骨干员工张国富膜品管主管0.50
    60骨干员工高立军膜品管主管0.50
    61骨干员工张东明维修部主管0.50
    62骨干员工周锦敏纸产品部经理1.00
    63骨干员工徐之明膜产品部经理1.00
    64骨干员工王银坤维修经理1.00
    65骨干员工纪云峰涂布工序长0.50
    66骨干员工蔡可晴镀铝工序长0.50
    67骨干员工朱云峰维修主管0.50
    68骨干员工陈国立复合工序长0.50
    69骨干员工王康辉复合工序长0.50
    70骨干员工茅 敏采购部经理1.00
    71骨干员工高战军计划管理部经理1.00
    72骨干员工花福全客服部经理1.00
    73骨干员工尹 敏物流部经理1.00
    74骨干员工朱 云采购专员0.50
    75骨干员工周振华采购专员0.50
    76骨干员工夏振浩客服专员0.50
    77骨干员工顾克霞物流部ERP专员0.50
    78骨干员工杨德妹采购顾问3.00
    79骨干员工沈军伟技术副经理1.50
    80骨干员工蒋传亚技术主管1.50

    81骨干员工金 晶技术员1.00
    82骨干员工朱正松技术员1.00
    83骨干员工谢 华技术员1.00
    84骨干员工钟明贤技术员1.00
    85骨干员工姚 梁实验室主管1.00
    86骨干员工程明娟信息管理员1.00
    87骨干员工杜传国技术主管1.00
    88骨干员工孙履东技术员1.00
    89骨干员工马太平技术员1.00
    90骨干员工殷惠康技术员1.00
    91骨干员工李 明技术员1.00
    合 计661.00

    特此公告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上海绿新 公告编号:2013-039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进行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3年7月1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应法律程序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已经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种类: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给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为上海绿新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类别姓名职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万份)占本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比例占本计划授予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董事、高管袁 晨副总裁20.002.99%0.06%
    吕忠泽副总裁20.002.99%0.06%
    戴茂滨副总裁20.002.99%0.06%
    宁雨洁董事、副总裁20.002.99%0.06%
    刘 炜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25.003.74%0.07%
    张晓东副总裁、董事会秘书25.003.74%0.07%
    中层管理人员(17人)449.0067.12%1.31%
    骨干员工(73人)90.0013.45%0.27%
    总 计669.00100.00%1.96%

    3、解锁安排:在解锁日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锁安排解锁时间可解锁数量占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第一个解锁期授予日(T日)+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T日)+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30%
    第二个解锁期授予日(T日)+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T日)+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40%
    第三个解锁期授予日(T日)+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T日)+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30%

    4、授予价格:

    经2013年3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提交2013年6月19日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341,76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34,176,000元,尚余242,719,986.80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公司本次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公司标的股票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对股权激励授予价格调整如下: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应调整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4.76-0.10)=4.66元。

    5、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期解锁,在解锁期内满足本计划的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申请股票解除锁定并上市流通。解锁安排及公司业绩条件如下表所示:

    解锁时间解锁业绩条件解锁比例
    第一批于授予日12个月后解锁2013年净利润比2012年增长不低于30%,2013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30%
    第二批于授予日24个月后解锁2014年净利润比2012年增长不低于50%,2014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40%
    第三批于授予日36个月后解锁2015年净利润比2012年增长不低于80%,2015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30%

    注:(1)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内,各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2)以上净利润与净资产收益率指标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各年净利润与净资产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如果公司当年实施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等产生影响净资产的行为,则新增加的净资产不计入当年及下一年度净资产增加额的计算。

    (4)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考核办法》,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考评结果,将激励对象划分为四个等级。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C级及C级以下的,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不能部分或全部解锁。激励对象各批限制性股票实际解锁数量等于该批可解锁额度上限与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解锁系数的乘积,绩效考核解锁系数与考核等级对应如下:

    等级定义分值范围解锁系数
    A优秀绩效得分≥90分1.0
    B良好75分≤绩效得分<90分1.0
    C合格60分≤绩效得分<75分0.8
    D不合格绩效得分<60分0

    公司符合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因不符合解锁条件而不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锁当年及以后年度均不得解锁,并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在当期解锁日后90个工作日内回购注销。

    (二)已履行的相应法律程序

    1、2013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13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名单的议案》。

    3、在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并获得证监会备案无异议。

    4、2013年5月29日,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

    5、2013年5月29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

    6、2013年6月19日,公司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授予日后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全部事宜等。

    7、2013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13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再次核实,并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人员名单的议案》。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鉴于公司激励计划中确定的部分激励对象发生离职,不再满足成为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另有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并对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也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具体分配如下表:

    类别姓名职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万份)占本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比例占本计划授予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董事、高管袁 晨副总裁20.003.03%0.06%
    吕忠泽副总裁20.003.03%0.06%
    戴茂滨副总裁20.003.03%0.06%
    宁雨洁董事、副总裁20.003.03%0.06%
    刘 炜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25.003.78%0.07%
    张晓东副总裁、董事会秘书25.003.78%0.07%
    中层管理人员(17人)449.0067.92%1.31%
    骨干员工(68人)82.0012.40%0.24%
    总 计661.00100.00%1.93%

    三、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数量调整对公司影响

    本次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数量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发表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的调整等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对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同意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数量进行调整,并同意调整后的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

    五、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经公司调整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 1、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的激励对象情况进行了核实,认为:根据公司激励计划,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发生离职和自愿放弃获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同意公司取消其未登记的限制性股票。

    六、律师意见

    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对本次授权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相关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授予对象和授予数量的调整、授予价格的确定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获授条件已满足。

    七、备查文件

    1、上海绿新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上海绿新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上海绿新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关于《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首期股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