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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基金合同摘要
  • 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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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基金合同摘要
    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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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3-07-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A17版)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1、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1)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投资者在募集期间多次认购的,单笔计算认购费。

      (2)认购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例:某投资者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份额,该笔认购产生利息5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认购份额 =(100,000+50)/1.00 = 100,050.00 份

      2、认购数量限制

      在募集期内,本公司的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将同时面向投资者非限额发售,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在本公司直销中心、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网上交易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或其他基金销售机构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认购费)。若基金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该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商业银行的专门账户,任何人在基金募集期满前不得动用。

      若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则认购款项在基金合同生效前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及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以登记结算机构的记录为准。

      认购利息折算的份额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4、认购的确认

      销售机构和本公司基金网上交易系统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在募集截止日后2个工作日后到原申请网点打印交易确认书,或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网站或客户服务电话查询确认结果。基金管理人及其他基金销售机构不承担对确认结果的通知义务,投资人本人应主动查询认购申请的确认结果。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到本公司直销中心、网上交易系统以及其他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办理基金的开户与认购。个人投资者在T+2日(T日为申请日,下同)可以通过原办理网点提供的服务手段查询或打印确认情况。

      (一)直销中心

      1、开户及认购的业务办理时间:

      2013年7月22日起至2013年8月14日9:30~15: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营业);最后一个交易日延长至17:00。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申请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① 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身份证件只允许使用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许可的身份证明;

      ② 若委托他人办理时,还须提交代理委托书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③ 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或传真、复印件;

      ④ 指定银行账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⑤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和认购申请表。

      注:其中④所指的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公司直销网点认购基金的个人投资者需指定一家商业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客户名称严格一致。账户证明是指银行存折、借记卡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等。

      (2)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专户:

      户名: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直销业务专用户

      账号:4000040529200080534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星河支行 (行号:102584004055)

      在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① 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本公司直销网点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姓名;

      ② 已经开户的注明交易账号;还没有开户的注明资金用途“购买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基金”,并确保最迟在2013年8月14日17:00前到账;

      ③ 投资者申请的认购金额不可超过汇款金额;

      ④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3、注意事项

      (1)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未确认前,可以办理认购申请。如基金账户开户失败,则认购申请失败,认购资金退回投资者。

      (2)若投资者在认购申请当日16:30之前,未将足额认购资金划到账,则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将顺延受理,有效申请日以资金足额到账日为准。

      (3)募集期间,个人投资者在直销网点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认购费)。

      (4)至认购期结束,出现以下情况的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① 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 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③ 投资者划入的认购金额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 在募集期截止日即2013年8月14日17:00之前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资金账户的;

      ⑤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二)通过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认购

      1、受理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全天24小时接受开户及认购业务,但工作日15:00之后以及法定节假日的认购申请,视为下一工作日提交的认购申请。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请参照公布于本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上的《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2)尚未开通诺安基金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可以持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储蓄卡、中国银行借记卡、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交通银行借记卡、招商银行借记卡、中国民生银行借记卡、浦发银行借记卡、兴业银行借记卡等银行卡直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根据页面提示进行开户操作,在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可直接登录网上交易平台进行认购;

      (3)已经开通诺安基金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请直接登录诺安基金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认购。

      3、网上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认购费)。

      (三)个人投资者在其他基金销售机构的认购及开户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特别提示

      1、请有意认购本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或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索取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及认购申请表。个人投资者也可从诺安基金管理公司的网站(www.lionfund.com.cn)下载有关直销业务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的要求的格式一致。

      2、直销中心与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个人投资者请勿混用。

      3、个人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认购本基金,只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由销售机构扣划相应款项。

      4、至认购期结束被确认为无效认购的,款项将退往投资者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

      四、 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可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及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办理基金的开户与认购。

      (一)直销中心

      1、业务办理时间

      2013年7月22日至2013年8月14日9:30~15: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营业);最后一个交易日延长至17:00。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给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② 机构预留印鉴;

      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亲自申请时提交);

      ⑤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⑥ 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⑦ 填妥的账户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注:上述⑥项是指:在本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及认购的机构投资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投资者名称严格一致。

      (2)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专户:

      户名: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直销业务专用户

      账号:4000040529200080534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星河支行 (行号:102584004055)

      (3)在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① 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名称;

      ② 投资者所填写的汇款用途须注明“购买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并确保在2013年8月14日17:00前到账;

      ③ 投资者申请的认购金额不能超过汇款金额;

      ④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4)办理基金认购手续的投资者须提供下列资料:

      ① 办理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②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③ 填妥的基金认购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④ 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⑤ 基金交易卡。

      3、注意事项

      (1)若投资者在认购申请当日16:30之前,未将足额认购资金划到账,则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将顺延受理,有效申请日以资金足额到账日为准。

      (2)募集期间,机构投资者在直销中心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认购费)。

      (3)至认购期结束,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① 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 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③ 投资者划入的认购金额小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 在募集期截止日即2013年8月14日17:00之前资金未到指定直销专户的;

      ⑤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二) 机构投资者在其他基金销售机构的开户及认购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三)特别提示

      1、请有意认购本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或其他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索取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及认购申请表。机构投资者也可从诺安基金管理公司的网站 (www.lionfund.com.cn)下载有关直销业务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的要求的格式一致。

      2、直销中心与其他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机构投资者请勿混用。

      3、机构投资者通过其他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认购本基金,只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由销售机构扣划相应款项。  

      4、至认购期结束被确认为无效认购的,款项将退往投资者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

      五、 清算与交割

      1、 投资者无效认购资金将于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确认为无效后3个工作日内划入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

      2、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基金募集专户中,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形成的利息收入折算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认购资金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3、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人在募集结束后完成注册登记。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在本基金募集结束后,由银行出具基金募集专户存款证明,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基金注册登记人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若本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将发布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若本基金合同不生效时,基金管理人将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七、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19-20层

      法定代表人:秦维舟

      电话:0755-83026688

      传真:0755-83026677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

      公司网址:www.lionfund.com.cn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传真:010-66105798

      网站:www.icbc.com,cn

      (三)销售机构

      1、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1)深圳直销中心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19-20层

      直销中心电话:0755-83026820

      传真:0755-83026677

      联系人:张逸凡

      (2)北京直销网点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甲14号8-9层

      电话:010—59027811

      传真:010-59027890

      联系人:孟佳

      (3)上海直销网点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0号21世纪中心大厦903室

      邮政编码:200120

      电话:021-68362099

      传真:021-68362099

      联系人:陈晓瑜

      (4)广州直销网点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夏路10号富力中心2908

      邮政编码:510623

      电话:020-38393680

      传真:020-38393680

      联系人:廖飞

      (5)西部营销中心

      办公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下东大街216 号喜年广场2407

      邮政编码:610021

      电话:028-86586055

      传真:028-86586055

      联系人:裴兰

      2、 其他基金销售机构

      (1)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传真:010-66105798

      网站:www.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电话:0755-82088888

      传真:0755-82080714

      联系人:周勤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网址:www.sdb.com.cn;www.bank.pingan.com

      (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福州市湖东路154 号

      办公地址:中国福州市湖东路154 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4)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威海市宝泉路 9 号

      法定代表人:谭先国

      客户服务电话:96636

      网址:www.whccb.com

      (5)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160号

      法定代表人:郭志文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6358、95537

      网址:www.hrbb.com.cn

      (6)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16至23楼

      法定代表人:胡平西

      联系人:周睿

      电话:021-38576985

      传真:021-50105124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999

      网址:www.shrcb.com

      (7)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电话:0755-83516289

      联系人:匡婷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66-888

      网址:www.cgws.com

      (8)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24号

      办公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大连期货大厦38-39层

      法定代表人:董永成

      联系人:汪晖

      电话:0411-39673301

      传真:0411-39673219

      客户服务电话:4008-169-169

      网址:www.daton.com.cn

      (9)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联系人:潘锴

      电话:0431-85096709

      客户服务电话:0431-96688-0 或 0431-85096733

      网址:www.nesc.cn

      (10)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基金业务对外联系人:李涛

      电话:0519-88157761

      传真:0519-881577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11)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主楼五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刘东

      电话: 020-87322668

      传真: 020-87325036

      联系人:樊刚正

      客户服务电话: 961303;020-83963933

      网址: www.gzs.com.cn

      (12)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滨湖路46号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滨湖路46号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联系人:武斌

      联系电话:0755-83707413

      传真:0755-83700205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0(全国)、95563(广西)

      网址:www.ghzq.com.cn

      (1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成证大厦16楼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电话:028-86690021 86690206

      传真:028-86695681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6-600109

      网址: www.gjzq.com.cn

      (14)华宝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66号未来资产大厦23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66号未来资产大厦23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电话:021-501222222

      联系人:楼斯佳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15)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239 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239 号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电话:028-86117373

      传真:028-86150615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18

      网址:www.hx168.com.cn

      (16)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第28层A01、B01(b) 单元

      法定代表人:洪家新

      客户服务电话:40010-99918

      网址:www.cfsc.com.cn

      (17)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电话:0451-82336863

      传真:0451-82287211

      联系人:徐世旺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18)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20518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20518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531-81283906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531-81283900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19)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

      办公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A座26―30层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张治国

      联系电话:0351-8686703

      传真:0351-8686709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

      网址:www.i618.com.cn

      (20)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郁忠民

      电话:021-63231111

      联系人:王伟力

      客服服务热线: 021-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

      (21)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联系人:孙洪喜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

      网址:www.sywg.com.cn

      (22)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5号德胜尚城E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5号德胜尚城E座

      法定代表人:吴涛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0-620

      网址:www.sczq.com.cn

      (23)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办公地址: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法定代表人:杜航

      电话:0791-6768763

      传真:0791-6789414

      联系人:余雅娜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网址:www.avicsec.com

      (24)中信建投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中信建投证券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网址:www.csc108.com

      (25)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传真:010-66045500

      天相投顾网-网址:http://www.txsec.com

      天相基金网-网址:http://jijin.txsec.com

      联系人:林爽

      联系电话:010-66045608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基金,并及时公告。

      (四)注册与登记过户机构

      名称: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19-20层

      法定代表人:秦维舟

      电话:0755-83026688

      传真:0755-83026677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颐合中鸿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7号光华长安大厦2座1908-1911室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迟键

      电话:010-65178866

      传真:010-65180276

      经办律师:虞荣方、高平均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卢伯卿

      电话:021-61418888

      传真:021-63350003

      联系人:余志亮

      经办注册会计师:胡小骏、王明静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