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焦点
  • 4:要闻
  • 5:要闻
  • 6:海外
  • 7:金融货币
  • 8:证券·期货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特别报道
  • 12:观点·专栏
  • A1:公 司
  • A2:公司·热点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纵深
  • A5:公司·动向
  • A6:公司·价值
  • A7:研究·数据
  • A8:上证研究院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A49:信息披露
  • A50:信息披露
  • A51:信息披露
  • A52:信息披露
  • A53:信息披露
  • A54:信息披露
  • A55:信息披露
  • A56:信息披露
  • A57:信息披露
  • A58:信息披露
  • A59:信息披露
  • A60:信息披露
  • A61:信息披露
  • A62:信息披露
  • A63:信息披露
  • A64:信息披露
  • A65:信息披露
  • A66:信息披露
  • A67:信息披露
  • A68:信息披露
  • A69:信息披露
  • A70:信息披露
  • A71:信息披露
  • A72:信息披露
  • A73:信息披露
  • A74:信息披露
  • A75:信息披露
  • A76:信息披露
  • A77:信息披露
  • A78:信息披露
  • A79:信息披露
  • A80:信息披露
  • A81:信息披露
  • A82:信息披露
  • A83:信息披露
  • A84:信息披露
  • A85:信息披露
  • A86:信息披露
  • A87:信息披露
  • A88:信息披露
  • A89:信息披露
  • A90:信息披露
  • A91:信息披露
  • A92:信息披露
  • A93:信息披露
  • A94:信息披露
  • A95:信息披露
  • A96:信息披露
  • A97:信息披露
  • A98:信息披露
  • A99:信息披露
  • A100:信息披露
  • A101:信息披露
  • A102:信息披露
  • A103:信息披露
  • A104:信息披露
  • A105:信息披露
  • A106:信息披露
  • A107:信息披露
  • A108:信息披露
  • A109:信息披露
  • A110:信息披露
  • A111:信息披露
  • A112:信息披露
  • A113:信息披露
  • A114:信息披露
  • A115:信息披露
  • A116:信息披露
  • A117:信息披露
  • A118:信息披露
  • A119:信息披露
  • A120:信息披露
  • A121:信息披露
  • A122:信息披露
  • A123:信息披露
  • A124:信息披露
  • A125:信息披露
  • A126:信息披露
  • A127:信息披露
  • A128:信息披露
  • A129:信息披露
  • A130:信息披露
  • A131:信息披露
  • A132:信息披露
  • A133:信息披露
  • A134:信息披露
  • A135:信息披露
  • A136:信息披露
  • A137:信息披露
  • A138:信息披露
  • A139:信息披露
  • A140:信息披露
  • A141:信息披露
  • A142:信息披露
  • A143:信息披露
  • A144:信息披露
  • A145:信息披露
  • A146:信息披露
  • A147:信息披露
  • A148:信息披露
  • A149:信息披露
  • A150:信息披露
  • A151:信息披露
  • A152:信息披露
  • A153:信息披露
  • A154:信息披露
  • A155:信息披露
  • A156:信息披露
  • A157:信息披露
  • A158:信息披露
  • A159:信息披露
  • A160:信息披露
  • A161:信息披露
  • A162:信息披露
  • A163:信息披露
  • A164:信息披露
  • A165:信息披露
  • A166:信息披露
  • A167:信息披露
  • A168:信息披露
  • A169:信息披露
  • A170:信息披露
  • A171:信息披露
  • A172:信息披露
  • A173:信息披露
  • A174:信息披露
  • A175:信息披露
  • A176:信息披露
  • A177:信息披露
  • A178:信息披露
  • A179:信息披露
  • A180:信息披露
  • A181:信息披露
  • A182:信息披露
  • A183:信息披露
  • A184:信息披露
  • A185:信息披露
  • A186:信息披露
  • A187:信息披露
  • A188:信息披露
  • A189:信息披露
  • A190:信息披露
  • A191:信息披露
  • A192:信息披露
  • A193:信息披露
  • A194:信息披露
  • A195:信息披露
  • A196:信息披露
  • 景顺长城能源基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13年7月19日   按日期查找
    A11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111版:信息披露
    景顺长城能源基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3-07-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7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3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在资产配置方面,本基金投资于股票投资的比例为70%-95%;投资于债券投资的最大比例为30%。本基金优先投资于和经济增长最为密切的内需拉动型行业中的优势企业。对这些行业的投资占股票投资的比重不低于80%。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投资建仓期为自2004年6月25日合同生效日起3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宏观经济连续低于预期,政策也低于市场的预期。在经历过往几年的反复之后,中国经济增长模式转型已经形成共识,中国经济转型的紧迫性日益增加。中国经济需要新一轮的改革。

    基于对中国经济长期乐观的判断,2季度本基金仍然保持了较高的仓位,重点配置了TMT、医药等行业。相对1季度,增加了TMT行业配置比例,降低了医药和环保行业的配置比例。调整的目的在于回避财政收入增速下降的风险,增加组合的市场化程度。

    结合宏观和行业趋势,本基金重点配置了TMT行业。TMT行业在上网带宽和终端硬件水平快速提升的推动下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中国在通信设备、终端和元器件制造、内容和应用等环节的竞争力都在不断提升。这一发展趋势为我们提供了众多投资标的。

    展望未来,中国经济增长方式转型的过程中将涌现出一批又一批优秀企业,这将为我们提供良好的投资机会。 本基金将精选具有长期增长潜力的优秀企业。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3年2季度,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2.61%,高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20.38%。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8.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8.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股指期货。

    5.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9.1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者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9.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9.3 其他资产构成

    5.9.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9.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备查文件目录

    7.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7.2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7.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7月19日

    基金简称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股票
    基金主代码260104
    交易代码260104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4年6月25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935,037,007.47份
    投资目标本基金通过优先投资于内需拉动型行业中的优势企业,分享中国经济和行业的快速增长带来的最大收益,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可持续的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股票投资部分以“内需拉动型”行业的优势企业为主,以成长、价值及稳定收入为基础,在合适的价位买入具有高成长性的成长型股票,价值被市场低估的价值型股票,以及能提供稳定收入的收益型股票。债券投资部分着重本金安全性和流动性。
    业绩比较基准沪深综合指数总市值加权指数×80%+中国债券总指数×20%。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在风险较高的股票型基金中属于中低风险基金,依据本基金投资组合管理方法的特征对投资组合风险进行控制,力争使本基金的平均单位风险收益值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平均单位风险收益值。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报告期( 2013年4月1日 - 2013年6月30日 )
    1.本期已实现收益556,510,815.85
    2.本期利润347,877,392.13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3722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3,322,249,906.88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3.553

    阶段净值增长率①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12.61%2.03%-7.77%1.00%20.38%1.03%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王鹏辉本基金基金经理,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景顺长城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投资总监2007年9月15日-12经济学硕士。曾先后担任深圳市农村商业银行资金部债券交易员、长城证券研究部研究员、融通基金研究策划部行业研究员。2007年3月加入本公司,担任研究员等职务;自2007年9月起担任基金经理。
    杨鹏本基金基金经理,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景顺长城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0年8月21日-9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融通基金研究策划部,担任宏观研究员、债券研究员和货币基金基金经理助理职务。2008年3月加入本公司,担任研究员等职务;自2010年8月起担任基金经理。

    序号项目金额(元)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权益投资2,944,279,767.3484.71
     其中:股票2,944,279,767.3484.71
    2固定收益投资49,760,000.001.43
     其中:债券49,760,000.001.43
     资产支持证券--
    3金融衍生品投资--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37,600,466.403.96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328,552,952.259.45
    6其他资产15,701,440.920.45
    7合计3,475,894,626.91100.00

    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农、林、牧、渔业--
    B采矿业--
    C制造业1,636,723,772.9049.27
    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E建筑业--
    F批发和零售业--
    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42,824,000.001.29
    H住宿和餐饮业--
    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28,714,576.2730.96
    J金融业1,040.000.00
    K房地产业98.770.00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P教育--
    Q卫生和社会工作--
    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236,016,279.407.10
    S综合--
     合计2,944,279,767.3488.62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002456欧菲光6,217,026263,643,459.167.94
    2600637百视通7,604,377212,922,556.006.41
    3002594比亚迪7,010,144209,673,407.046.31
    4600880博瑞传播10,633,667187,471,549.215.64
    5300104乐视网6,349,733164,775,571.354.96
    6000100TCL 集团72,017,820163,480,451.404.92
    7300124汇川技术4,439,890155,351,751.104.68
    8002405四维图新10,106,112141,283,445.764.25
    9300024机器人3,723,537138,329,399.554.16
    10002230科大讯飞2,857,369132,010,447.803.97

    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国家债券--
    2央行票据--
    3金融债券49,760,000.001.50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49,760,000.001.50
    4企业债券--
    5企业短期融资券--
    6中期票据--
    7可转债--
    8其他--
    9合计49,760,000.001.50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12041912农发19500,00049,760,000.001.50

    序号名称金额(元)
    1存出保证金1,212,293.21
    2应收证券清算款-
    3应收股利-
    4应收利息1,078,159.75
    5应收申购款13,410,987.96
    6其他应收款-
    7待摊费用-
    8其他-
    9合计15,701,440.92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002456欧菲光55,034,400.001.66非公开发行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993,443,348.87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321,949,995.47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380,356,336.87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935,037,007.47

      2013年第二季度报告

      2013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