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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07-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7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3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A类

      ■

      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C类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

      注:本基金投资组合的比例范围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类资产(含可转换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对信用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债券类资产的80%(信用债券包括: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金融债(不含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等除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金融债之外的、非国家信用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信用类金融工具。),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证券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其中,投资于权证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2012年3月15日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3年2季度债券市场整体走势较好。公布的4—5月宏观经济数据及最新的6月份PMI低于预期,表明目前宏观经济整体较弱;受到低于预期的宏观经济数据以及保持低位的通胀数据的支持,2季度债券收益率整体继续下行,但6月末受贷款增长较快、企业所得税集中清缴、外汇市场变化、补缴法定准备金等多种因素叠加影响,货币市场利率出现快速上升和大幅波动,进而导致整体债券收益率出现显著回升。整体来看,与1季度相比,信用产品仍然保持了收益率下行的走势。但受今年上半年整体经济走势较弱的影响,部分中低评级信用产品频遭下调信用评级,整体中低评级信用风险上升,表现为低等级信用债与中高等级信用债收益率有所分化。本基金及时加大了债券资产的配置比例,获得了一定的资本利得收益。

      展望2013年第3季度的债券市场,我们认为,新一届政府把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作为优先考虑的政策目标,3季度宏观经济可能延续2季度的走势,即经济增长乏力、通胀温和,经济基本面仍然对债券市场构成支持,但是资金面与政策面的变动仍将对债券市场的走势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从国外环境看,美国经济继续弱复苏的态势,欧洲与日本整体经济短期经济增长力度较弱,未来美联储实际退出QE的方式与规模将对全球金融市场与实体经济带来较大的影响。综合来看,我们认为国内通胀在2013年3季度将保持温和,货币政策保持灵活性,未来经济与通胀回落的幅度及政策的变化将共同影响债市的走势。基于此,我们将密切跟踪相关数据并及时对本基金的组合进行灵活调整。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3年2季度,优信增利A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70%,高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0.72%。

      2013年2季度,优信增利C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61%,高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0.63%。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者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8.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8.3 其他资产构成

      ■

      5.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8.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备查文件目录

      7.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7.2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7.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7月19日

      2013年第二季度报告

      2013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