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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08-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94 证券简称:*ST国恒 公告编号:2013-034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3年7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7月22日以专人通知或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含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蔡文杰、蒋晖、宋金球、华炜、李书锋、钱育新、赫国胜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文杰先生主持。

      公司已于2013年7月25日与罗定市政府就本公司持有的中铁(罗定岑溪)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铁罗岑”)99.85%股权合作事宜签订了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框架协议具体内容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31)。为了推动框架协议的实施,经董事会讨论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为了促使框架协议生效条件达成,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进行如下工作:

      1.协助清偿中铁罗岑所欠第三方债权人的全部债务;

      2.协助将中铁罗岑所有被查封或抵押的资产予以解除查封或抵押;

      3.协助中铁罗岑公司办理好解除罗岑铁路10个标段施工、设计、监理单位有关合同手续,并结清欠款,将施工队全部清退;

      4.对中铁罗岑公司的股权、罗定市粤西物流园区土地等资产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和审计;

      5. 授权公司经营层签订与上述事项相关的合同及中铁罗岑股权转让合同。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同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上述授权进行审议(对于公司经营层签订中铁罗岑股权转让合同的事宜,本次股东大会仅给予初步授权,根据规定,中铁罗岑股权转让合同需公司再次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表决结果:赞同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见公司发布的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3-035)

      特此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94 证券简称:*ST国恒 公告编号:2013-035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恒铁路”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3年7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蔡文杰先生主持,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日期和时间:2013年8月23日上午10:00。

      3、股权登记日:2013年8月16日。

      4、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和平路1199号金田大厦8层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形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公司已于2013年7月25日与罗定市政府就本公司持有的中铁(罗定岑溪)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铁罗岑”)99.85%股权合作事宜签订了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框架协议具体内容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31)。为了推动框架协议的实施,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决议内容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34)授权公司经营层进行如下工作:

      1.协助清偿中铁罗岑所欠第三方债权人的全部债务;

      2.协助将中铁罗岑所有被查封或抵押的资产予以解除查封或抵押;

      3.协助中铁罗岑公司办理好解除罗岑铁路10个标段施工、设计、监理单位有关合同手续,并结清欠款,将施工队全部清退;

      4.对中铁罗岑公司的股权、罗定市粤西物流园区土地等资产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和审计;

      5. 授权公司经营层签订与上述事项相关的合同及中铁罗岑股权转让合同。

      公司董事会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授权进行审议。

      (对于公司经营层签订中铁罗岑股权转让合同的事宜,本次股东大会仅给予初步授权,根据规定,中铁罗岑股权转让合同需公司再次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出席会议对象

      1、2013年8月16日下午股票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3、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或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3年8月19日9:30――16:00。

      3、登记地点: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五、其他

      1、会期一天,参会股东费用自理。

      2、联系人:徐少阳 周秘

      3、咨询电话:022-23686400

      4、传真:022-23686220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