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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收购东方金德股权意向协议的公告
    2013-08-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36 证券简称:金安国纪 公告编号:2013-051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收购东方金德股权意向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13年8月5日,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与东方金德投资有限公司及ORIENTAL GLOBAL INVESTMENT LIMITED(以下简称“东方环球”)签署了关于收购东方金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德”)100%股权的框架协议。公司拟通过收购东方金德100%股权,以达到间接收购东方金德持有的上海国纪、珠海国纪和国际层压板材25%股权的目的。

      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东方金德投资有限公司是依据香港公司注册条例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香港荃湾青山道264-298号南丰中心23楼2301-D3室,经营范围为投资业务。东方金德目前分别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国纪、珠海国纪和国际层压板材各25%的股权。

      东方环球是东方金德的唯一股东,持有东方金德100%股权。

      东方金德和东方环球的实际控制人张仲卿是与公司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

      三、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金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设立BVI公司,作为收购东方金德的实施主体,收购东方金德100%的股份。

      2、各方确认本次交易的最终价格以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中载明的标的股权的股权价值作为作价依据,由交易各方最终协商确定。

      3、本框架协议签订后东方金德及东方环球不得再就标的股权的出售,直接或间接地与任何其他单位或人士进行洽谈、联系,或向其索取或诱使其提出要约,或与其进行其他任何性质的接触。

      4、本框架协议自各方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经金安国纪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5、除非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未经一方事先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披露本框架协议提到的相关事项。

      四、本次收购的目的

      东方金德目前分别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国纪、珠海国纪和国际层压板材各25%的股权。本次公司拟对东方金德100%股权进行收购,是为了实现对上海国纪、珠海国纪、国际层压板材3家子公司的全面控制,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经营决策能力,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和市场规模。通过全资子公司金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设立BVI公司作为收购事项的实施主体,能够保持上海国纪、珠海国纪、国际层压板材中外合资经营的性质,实现海内外优势共享,也为公司未来海外发展打下基础。

      五、风险提示

      上述框架协议的签署,仅确定有关各方的意向及初步洽谈的结果,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才正式生效。协议项下股权收购事宜的实施尚需进一步协商谈判并签订相关正式的协议或合同,因此,该股权收购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金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与东方金德投资有限公司及ORIENTAL GLOBAL INVESTMENT LIMITED之股权转让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