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13-19
债券代码:115002 债券简称:国安债1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 7月3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8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15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信证券承销公司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事前独立董事认真审核上述关联交易的相关文件后,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董事会参加审议的2名关联董事全部回避表决,13名非关联董事全部同意该项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关联董事孙亚雷、罗宁依法进行了回避,董事会表决程序合规、合法。
此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13-20
债券代码:115002 债券简称:国安债1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中信证券为公司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联席主承销商的议案,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将交易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为公司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联席主承销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01,690.84万元,注册地址为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法定代表人王东明,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公司范围包括:证券经纪(限山东省、河南省、浙江省、福建西以外区域);证券投资咨询;与交易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等。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截至2012年12月31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168,507,554,655.12元,净资产86,465,003,750.73元;2012年度经审计实现营业收入11,693,881,925.78元,净利润4,237,418,476.37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公司拟支付给中信证券的承销费用。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按中信证券包销额度(不超过12.5亿元),并以年承销费率0.3%、发行年限3年计算,承销费用为不超过1,125万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成交金额:不超过1,125万元
2、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3、协议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协议经交易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在该事项获得有权部门批准后生效。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为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事前就上述涉及的关联交易通知了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获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在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后,认为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全部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元。
九、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相关协议。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