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多举措推动金融创新
2013-08-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朱剑平 ○编辑 梁伟
9日,山东省政府正式对外公布《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金融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该文件表示:山东省争取用5年左右时间,初步建成与其实体经济相适应、市场化水平较高的现代金融体系。并提出:到2017年底,山东金融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要达到5.5%以上,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要达到12%以上。在山东省围绕大国有制造企业的兼并重组十多年后,该文件的发布让人看到了郭树清主政山东不同以往的思路。
据了解,山东省本轮加快金融改革将围绕着金融市场创新发展、发展和规范各类地方金融组织、做好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金融服务等多方面进行。其中,有关资本市场与加快民间融资阳光化的内容尤其令人关注。
山东省提出,加快发展直接融资,2017年底直接融资比重提高到20%以上。加强与沪、深交易所、中小企业转让系统以及新加坡等境外交易所深度合作,发展上市“路演”中心,促进更多企业上市和上市公司再融资。鼓励有条件的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性并购重组,提高山东上市公司整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