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要闻
  • 4:要闻
  • 5:金融货币
  • 6:海外
  • 7:证券·期货
  • 8:财富管理
  • 9:财富管理
  • 10:信息披露
  • 11:信息披露
  • 12:观点·专栏
  • A1:公 司
  • A2:公司·热点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动向
  • A5:公司·价值
  • A6:信息披露
  • A7:研究·数据
  • A8: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A49:信息披露
  • A50:信息披露
  • A51:信息披露
  • A52:信息披露
  • A53:信息披露
  • A54:信息披露
  • A55:信息披露
  • A56:信息披露
  • A57:信息披露
  • A58:信息披露
  • A59:信息披露
  • A60:信息披露
  • A61:信息披露
  • A62:信息披露
  • A63:信息披露
  • A64:信息披露
  • A65:信息披露
  • A66:信息披露
  • A67:信息披露
  • A68:信息披露
  • A69:信息披露
  • A70:信息披露
  • A71:信息披露
  • A72:信息披露
  • A73:信息披露
  • A74:信息披露
  • A75:信息披露
  • A76:信息披露
  • A77:信息披露
  • A78:信息披露
  • A79:信息披露
  • A80:信息披露
  • A81:信息披露
  • A82:信息披露
  • A83:信息披露
  • A84:信息披露
  • A85:信息披露
  • A86:信息披露
  • A87:信息披露
  • A88:信息披露
  • A89:信息披露
  • A90:信息披露
  • A91:信息披露
  • A92:信息披露
  • A93:信息披露
  • A94:信息披露
  • A95:信息披露
  • A96:信息披露
  • 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2013年8月23日   按日期查找
    A1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19版:信息披露
    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3-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要提示

    1、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份额发售已于 2013年6月6日获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761号)和 2013年8月21日《关于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13】730号)的核准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保证。

    2、本基金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5、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等,其中直销机构指本公司,包括北京分公司及北京直销中心、上海分公司和深圳总公司。

    6、本基金自 2013年8月29日起至 2013年9月18日止(具体办理业务时间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咨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7、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基金登记机构提供的基金账户。本基金份额发售期内各基金代销机构网点和直销机构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

    8、投资者需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才能办理本基金的认购手续。投资者可在不同销售机构开户,但每个投资者只允许开立一个基金账户。已经开立本登记机构提供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开立基金账户,直接办理新基金的认购业务即可。若投资者在不同的销售机构处重复开立基金账户导致认购失败的,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不承担认购失败责任。如果投资者在开立基金账户的销售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购买本基金,则需要在该代销网点增开“交易账户”,然后再认购本基金。投资者在办理完开户和认购手续后,应及时到销售网点查询确认结果。

    9、在基金份额发售期间基金账户开户和认购申请手续可以同时办理。

    10、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认购本基金,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不低于1,000元,追加购买最低金额为100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认购本基金,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不低于20,000元,追加购买最低金额为100元;详情请见当地销售机构公告。

    11、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在份额发售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已经正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后到办理认购的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的受理情况。

    1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13年8月23日的《上海证券报》上的《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3、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各基金代销机构网站和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格并了解本基金份额发售的相关事宜。

    14、中国建设银行代销本基金的城市名称、网点名称、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等具体事项请详见中国建设银行的相关业务公告或拨打中国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33)咨询。

    15、在发售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基金代销机构外,如增加其他基金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基金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6、本公司开通了网上开户和认购服务,详细的业务规则和交易指南,请投资者查阅或下载我公司网站上的相关业务规则和交易指南文件。

    17、投资者可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中国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33)咨询购买事宜。

    18、当日(T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投资者通常可在T+2日到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在募集截止日后4个工作日内可以到网点打印交易确认书。

    19、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认购款项在基金合同生效前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0、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21、风险提示

    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本基金持有的信用品种违约带来的信用风险,债券回购风险等等;基金运作风险,包括在本基金的封闭期,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以及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等。此外,本基金以1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基金份额净值跌破1元初始面值的风险。本基金的一部分资产将可能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门槛低,投资过程中的信用风险也相应增加。有可能出现债券到期后,企业不能按时清偿债务,或者在存续期内评级被下调的风险。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不能在交易所上市交易,而是通过上证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及深交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或证券公司进行转让,同时,交易所按照申报时间先后顺序对私募债券转让进行确认,对导致私募债券投资者超过200人的转让不予确认。因此,本基金在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过程中,面临着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属于中低风险/收益的产品。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一、本次份额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交易代码:000277)

    (二)基金类型

    债券型

    (三)基金份额面值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四)直销机构与直销地点

    1、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及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1座23层

    电话:010-65187055

    传真:010-65187032、010-65187592

    联系人:尚继源

    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

    2、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28号久事大厦25层

    电话:021-33024909

    传真:021-63305180

    联系人:周明远

    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电话:0755-83169999

    传真:0755-83195252-1171

    联系人:陈晓君

    (五)份额发售时间安排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本基金的份额发售时间自 2013年8月29日起至2013年9月18日止。

    (六)基金的认购费率及认购份额的计算

    1、发售面值:人民币1.00元

    2、认购价格:人民币1.00元

    3、认购费用:

    投资者的认购费用如下:

    表格:投资者认购本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

    金额(M)前端认购费率
    M<100万元0.90%
    100万元≤M<300万元0.60%
    300万元≤M<500万元0.08%
    M≥500万元1000元/笔

    4、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5、计算举例

    例:某投资者投资30万元认购本基金份额,假设其认购资金的利息为30元,其对应的认购费率为0.90%,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300,000/(1+0.90%)=297,324.08元

    认购费用=300,000-297,324.08=2,675.92元

    认购份额=(297,324.08+30)/1.00=297,354.08份

    即:投资者投资30万元认购本基金份额,假设其认购资金的利息为30元,则其可得到297,354.08份基金份额。

    6、认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7、基金的认购限制

    通过代销机构认购本基金,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不低于1,000元,追加购买最低金额为100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认购本基金,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不低于20,000元,追加购买最低金额为100元;详情请见当地销售机构公告。

    二、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中国建设银行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正常受理客户申请,该认购申请计入下一发售日;发售日每天17:00后客户发起的认购申请计入下一发售日。

    2、开户程序及所需材料

    (1)请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建设银行理财卡或龙卡通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2)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等);

    2)本人的中国建设银行理财卡或龙卡通;

    3)填妥的“个人开通/取消证券交易申请表”。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4、注意事项

    (1)请个人投资者本人到中国建设银行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有关详细的办理手续,请查阅代销网点摆放的《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个人客户操作指南》。

    (二)其他商业银行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其他商业银行,此程序原则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基金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00-17:00。

    (下转A20版)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